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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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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里不许白看的呢,今晚我来倒贴你吧。”

说着金大班便把那个忸怩的年轻男人拉到了舞池里去。乐队正在奏着《小亲亲》,是一支慢四步。台上绿牡丹粉牡丹两姊妹穿得一红一绿,互相搂着腰,妖妖烧烧的在唱着:

你呀你是我的小亲亲,

为什么你总对我冷冰冰?

金大班借着舞池边的柱灯,微仰着头,端详起那个年轻的男人来。她发觉原来他竟长得眉清目秀,趣青的须毛都还没有长老,头上的长发梳得十分妥帖,透着一阵阵贝林的甜香。他并不敢贴近她身体,只稍稍搂着她的腰肢,生硬的走着。走了几步,便踢到了她的高跟鞋,他惶恐的抬起头,腼腆的对她笑着,一直含糊的对她说着对不起,雪白的脸上一下子通红了起来。金大班对他笑了一下,很感兴味的瞅着他,大概只有第一次到舞场来的嫩脚色才会脸红,到舞场来寻欢竟也会红脸——大概她就是爱上了会红脸的男人。那晚月如第一次到百乐门去,和她跳舞的时候,羞得连头都不抬起来,脸上一阵又一阵的泛着红晕。当晚她便把他带回了家里去,当她发觉他还是一个童男子的时候,她把他的头紧紧的搂进她怀里,贴在她赤裸的胸房上,两行热泪,突的涌了下来。那时她心中充满了感激和疼怜,得到了那样一个羞龈的男人的童贞。一刹那,她觉得她在别的男人身上所受的玷辱和亵渎,都随着她的泪水流走了一般。她一向都觉得男人的身体又脏又丑又臭,她和许多男人同过床,每次她都是偏过头去,把眼睛紧紧闭上的。可是那晚当月如睡熟了以后,她爬了起来,跪在床边,借着月光,痴痴的看着床上那个赤裸的男人。月光照到了他青白的胸膛和纤秀的腰肢上,她好像头一次真正看到了一个赤裸的男体一般,那一刻她才了悟原来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的肉体,竟也会那样发狂般的痴恋起来的。当她把滚热的面腮轻轻的偎贴到月如冰凉的脚背上时,她又禁不住默默的哭泣起来了。

“这个舞我不会跳了。”那个年轻的男人说道。他停了下来,尴尬的望着金大班,乐队刚换了一支曲子。

金大班凝望了他片刻,终于温柔的笑了起来,说道:

“不要紧,这是三步,最容易,你跟着我,我来替你数拍子。”

说完她便把那个年轻的男人搂进了怀里,面腮贴近了他的耳朵,轻轻的。柔柔的数着:

一二三——

一二三——

一九六八年《现代文学》第三十四期

my285。

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

他们是在基隆附近,一个荒凉的海滩上,找到王雄的。他的尸体被潮水冲到了岩石缝中,夹在那里,始终没有漂走,舅妈叫我去认尸的时候,王雄的尸体已经让海水泡了好几天了。王雄全身都是乌青的,肚子肿起,把衣衫都撑裂了;他的头脸给鱼群叮得稀烂,红的红,黑的黑,尽是一个一个的小洞,眉毛眼睛都吃掉了。几丈外,一阵腐尸的恶臭,熏得人直要作呕。要不是他那双大得出奇的手掌,十个指头圆秃秃的,仍旧没有变形的话,我简直不能想像,躺在地上那个庞大的怪物,竟会是舅妈家的男工王雄。

王雄之死,引起了舅妈家中一阵骚动。舅妈当晚便在花园里烧了一大叠钱纸,一边烧,一边蹲在地上念念喃喃讲了一大堆安魂的话。她说像王雄那般凶死,家中难保干净。我告诉舅妈,王雄的尸首已经烂得发了臭,下女喜妹在旁边听得极恐怖的尖叫了起来,无论舅妈怎么挽留,她都不肯稍停,当场打点行李,便逃回她宜兰家中去了。只有表妹丽儿,我们瞒住了她,始终没有让她知道,因为怕她害怕,舅妈和我到王雄房中去收捡他的遗物,她对我赌咒,挨过这次教训,她一辈子再也不会雇用男工人了。

我第一次见到王雄,是两年前的一个春天里。我在金门岛上服大专兵役,刚调回台北,在联勤司令部当行政官。我家住在台中,台北的亲戚,只有舅妈一家,一报完到,我便到舅妈家去探望她们。舅舅生前是做大生意的,过世得早,只生下表妹丽儿一个人。舅舅留下了一笔很可观的产业,因此舅妈和表妹一向都过着十分富裕的生活。那时舅妈刚搬家,住在仁爱路四段,一幢三百多坪的大花园洋房里。我到舅妈家的那天,她正在客厅里打牌,心不在焉的问了我几句话,便叫我到花园里去找表妹丽儿去了。我母亲告诉过我,丽儿是舅妈含在嘴里长大的,六岁大,舅妈还要亲自喂她的奶,惯得丽儿上六年级了,连鞋带都不肯自己系。可是丽儿的模样儿却长得实在逗人疼怜,我从来没有见过哪家的孩子生得像她那样雪白滚圆的: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连鼻子嘴巴都圆得那般有趣;尤其是当她甩动着一头短发,咯咯一笑的时候,她那一份特有的女婴的憨态,最能教人动心,活像一个玉娃娃一般,然而她那一种娇纵任性的脾气,也是别家孩子少有的,半点不遂她的意,什么值钱东西,拿到了手里便是一摔,然后往地上一坐,搓着一双浑圆的腿子,哭破了喉咙也不肯稍歇,无论什么人,连舅妈在内,也拗她不过来。

舅妈家的花园十分宽敞,新植的草木花树都打点得非常整齐,中间是一块绿茸茸的朝鲜草坪,四周的花圃里却种满了清一色艳红的杜鹃花,许多株已经开始打苞了。我一进到园内,便听到丽儿一连申清脆滑溜的笑声。当我绕过那丛芭蕉树的时候,赫然看见丽儿正骑在一个大男人的身上,那个男人手脚匍匐在草坪上,学着兽行,丽儿却正跨在他的背上,她白胖的小手执着一根杜鹃花的枝子,当着马鞭子一般,在空中乱挥,丽儿穿了一身大红的灯芯绒裙子,两条雪白滚圆的腿子露在外面不停的踢蹬,一头的短发都甩动了,乐不可支的尖笑着。

“表哥,看我骑马嘟嘟——”丽儿发觉我时,丢掉了手上的树枝,两手朝我乱招一顿,叫道,然后她跨过那个男人的头跳了下来,跑到我跟前来。那个男人赶忙爬了起来,向我笑着嗫嚅的叫了一声:

“表少爷——”

我发觉原来他竟高大得出奇,恐怕总有六呎以上,一颗偌大的头颅,头皮剃得青亮,黑头黑脸,全身都黑得乌铜一般发出了亮光来,他朝我咧着嘴,龇着一口的白牙齿,有点羞赧似的,一直搓着他那双巨掌,他的十个指头却秃得有点滑稽。他穿着一条洗得发了白的军裤,膝盖上沾满了泥草。

“表哥,”丽儿指着那个男人对我说道,“王雄说,他可以那样爬着走好几里路呢。”

“那是从前打仗的时候啊——”王雄赶忙分辩道,他的口音带着浓浊的湖南土腔。

“胡说!”丽儿皱起眉头打断他的话道,“你那天明明说过:你可以让我骑着上学校去呢。”

王雄讪讪的瞅着丽儿,说不出话来,浑黑的脸上竟泛起红晕来了,好像丽儿把他和她两人之间的什么秘密泄漏了一般。

“表哥,我带你去看,王雄替我捉来了好多蝈蝈儿。”丽儿说着便跑在我前头,引着我向屋内走去,跑了几步,她好像又突然记起了什么似的,停下来,转过身,向王雄伸出了她那只雪白滚圆的手臂叫道:

“王雄,来。”

王雄踌躇了一下,终于走上了前去,丽儿一把便捞住了他那粗黑的膀子,和他手牵手,径自蹦着跳着,往屋内跑去,王雄拖着他那庞大的身躯也跟着丽儿迟笨的奔跑起来。

到了晚间,舅妈打完牌,和我闲聊起来,才告诉我,原来王雄就是她新雇的男工。本来是行伍出身的,刚退了下来,人是再老实不过了,舅妈颇为赞许道,整天一声不响,就会闷着头做事,而且,看不出他那么个粗人,打理起花木来,却别有一番心思呢。舅妈说,园子里那成百株杜鹃花,一颗颗都是王雄亲手栽的。为什么要种那么些杜鹃花呢?舅妈叹了一口气解说道,还不是为了丽儿。就是因为那个小魔星喜欢杜鹃花的缘故。

“我从来也没见过,”舅妈突然笑得用手掩起了嘴来,“一个四十岁的大汉子,竟让个女娃娃牵着鼻子走,什么都依全了她。”

最后舅妈摇着头赞叹道:难得他们两个人有缘!

丽儿和王雄确实有缘。每次我到舅妈家去,总看见他们两人在一块儿玩耍。每天早上,王雄踏着三轮车送丽儿去上学,下午便去接她回来。王雄把他踏的那辆三轮车经常擦得亮亮的,而且在车头上插满了一些五颜六色的绒球儿,花纸铰的凤凰儿,小风车轮子,装饰得像凤辇宫车一般。每次出去接送丽儿,王雄总把自己收拾得头干脸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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