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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代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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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明》之气朔,合《崇玄》之五星,二历相参,然后符合。自前世诸历,皆起

天正十一月为岁首,用太古甲子为上元,积岁愈多,差阔愈甚。臣辄合二历,创

为新法,以唐天宝十四载乙未为上元,雨水正月中气为气首。”诏下司天监赵仁

锜、张文皓等考覈得失。仁锜等言:“明年庚子正月朔,用重绩历考之,皆合无

舛。”乃下诏班行之,号《调元历》。行之数岁辄差,遂不用。重绩又言:“漏

刻之法,以中星考昼夜为一百刻,八刻六十分刻之二十为一时,时以四刻十分为

正,此自古所用也。今失其传,以午正为时始,下侵未四刻十分而为午。由是昼

夜昏晓,皆失其正,请依古改正。”从之。重绩卒年六十四。

○赵延义

赵延义,字子英,秦州人也。曾祖省躬通数术,避乱于蜀。父温珪,事蜀王

建为司天监,每为建占吉凶,小不中,辄加诘责。温珪临卒,戒其子孙曰:“数

术,吾世业,然吾仕乱国,得罪而几死者数矣!子孙能以佗道仕进者,不必为也。”

然延义少亦以此仕蜀为司天监。蜀亡,仕唐为星官。延义兼通三式,颇善相人。

契丹灭晋,延义随虏至镇州。李筠、白再荣谋逐麻答归汉,犹豫未决,延义假述

数术赞成之。周太祖自魏以兵入京师,太祖召延义问:“汉祚短促者,天数邪?”

延义言:“王者抚天下,当以仁恩德泽,而汉法深酷,刑罚枉滥,天下称冤,此

其所以亡也!”是时,太祖方以兵围苏逢吉、刘铢第,欲诛其族,闻延义言悚然,

因贷其族,二家获全。延义事周为太府卿、判司天监,以疾卒。

 卷五十八 新五代史考

呜呼,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其后世有欲知之者,不可以遗也。作《司

天职方考》。

○司天考第一

司天掌日月星辰之象。周天一岁,四时,二十四气,七十二候,行十日十二

辰,以为历。而谨察其变者,以为占。占者,非常之兆也,以验吉凶,以求天意,

以觉人事,其术藏于有司。历者,有常之数也,以推寒暑,以先天道,以勉人事,

其法信于天下。术有时而用,法不可一日而差。差之毫厘,则乱天人之序,乖百

事之时,盖有国之所重也。然自尧命羲、和见于《书》,中星闰余,略存其大法。

而三代中间千有余岁,遗文旷废,《六经》无所述。而孔子之徒,亦未尝道也。

至于后世,其学一出于阴阳之家,其事则重,其学则末。夫天人之际,远哉微矣,

而使一艺之士,布算积分,上求数千万岁之前,必得甲子朔旦夜半冬至,而日、

月、五星皆会于子,谓之上元,以为历始。盖自汉而后,其说始详见于世,其源

流所自止于如此。是果尧、舜、三代之法欤?皆不可得而考矣。然自是以来,历

家之术,虽世多不同,而未始不本于此。

五代之初,因唐之故,用《崇玄历》。至晋高祖时,司天监马重绩始更造新

历,不复推古上元甲子冬至七曜之会,而起唐天宝十四载乙未为上元,用正月雨

水为气首。初,唐建中时,术者曹士蒍始变古法,以显庆五年为上元,雨水为岁

首,号《符天历》。然世谓之小历,只行于民间。而重绩乃用以为法,遂施于朝

廷,赐号《调元历》。然行之五年,辄差不可用,而复用《崇玄历》。周广顺中,

国子博士王处讷私撰《明玄历》于家。民间又有《万分历》,而蜀有《永昌历》、

《正象历》,南唐有《齐政历》。五代之际,历家可考见者止于此。而《调元历》

法既非古,《明玄》又止藏其家,《万分》止行于民间,其法皆不足纪。而《永

昌》《正象》《齐政历》,皆止用于其国,今亦亡,不复见。

世宗即位,外伐僣叛,内修法度。端明殿学士王朴,通于历数,乃诏朴撰定。

岁余,朴奏曰:

◎臣闻圣人之作也,在乎知天人之变者也。人情之动,则可以言知之;天

道之动,则当以数知之。数之为用也,圣人以之观天道焉。岁月日时,由斯而成;

阴阳寒暑,由斯而节;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为国家者,履端立极,必体其元;

布政考绩,必因其岁;礼动乐举,必正其朔;三农百工,必顺其时;五刑九伐,

必顺其气;庶务有为,必从其日月。是以圣人受命,必治历数。故五纪有常度,

庶征有常应,正朔行之于天下也。

自唐之季,凡历数朝,乱日失天,垂将百载,天之历数,汨陈而已。陛下顺

考古道,寅畏上天,咨询庶官,振举坠典。臣虽非能者,敢不奉诏。乃包万象以

为法,齐七政以立元,测圭箭以候气,审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迟疾

以推星,考黄道之斜正,辨天势之升降,而交蚀详焉。

夫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阴阳各有数,合则化成矣。阳之策三十六,阴之策

二十四。奇偶相命,两阳三阴,同得七十二。同则阴阳之数合。七十二者,化成

之数也。化成则谓之五行之数。五之,得期数。过之者谓之气盈,不及者谓之朔

虚。至于应变分用,无所不通。故以七十二为经法。经者,常用之法也。百者,

数之节也,随法进退,不失旧位,故谓之通法。以通法进经法,得七千二百,谓

之统法。自元入经,先用此法,统历之诸法也。以通法进统法,得七十二万。气

朔之下,收分必尽,谓之全率。以通法进全率,得七千二百万,谓之大率,而元

纪生焉。元者,岁、月、日、时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当盈缩、先后之

中,所谓七政齐矣。

古者植圭于阳城,以其近洛也。盖尚慊其中,乃在洛之东偏。开元十二年,

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北距横野,中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地之中。

大周建国,定都于汴。树圭置箭,测岳台晷漏,以为中数。晷漏正,则日之所至,

气之所应,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缩。日盈月缩,则后中而朔。月盈日缩,则先中而朔。自古朓朒

之法,率皆平行之数;入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伦。《皇极》旧术,则迂回

而难用。降及诸历,则疏远而多失。今以月离朓朒,随历校定,日躔朓朒,

临用加减。所得者,入离定日也。一日之中,分为九限。每限损益,衰稍有伦。

朓朒之法,可谓审矣。

赤道者,天之纮带也。其势圜而平,纪宿度之常数焉。黄道者,日轨也。其

半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去极二十四度。当与赤道近,则其势斜;当与赤道远,

则其势直。当斜,则日行宜迟;当直,则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后加其度,二至前

后减其度。九道者,月轨也。其半在黄道内,半在黄道外,去极远六度。出黄道,

谓之正交;入黄道,谓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则比黄道

益斜。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则比黄道反直。若正交、中交在二

至之宿,则其势差斜。故校去二至二分远近,以考斜正,乃得加减之数。自古虽

有九道之说,盖亦知而未详,徒有祖述之文,而无推步之用。今以黄道一周,分

为八节;一节之中,分为九道;尽七十二道,而使日月无所隐其斜正之势焉。九

道之法,可谓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去日极远,势尽而留。自古诸历,分段失

实,隆降无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惟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

为入历之数;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逐日行分积,以为变段。然后自疾而渐

迟,势尽而留。自留而行,亦积微而后多。别立诸段变历,以推变差,俾诸段变

差,际会相合。星之迟疾,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传,皆谓去交十五度以下,则日月有蚀。殊不知日月之相掩,与暗虚

之所射,其理有异。今以日月径度之大小,校去交之远近,以黄道之斜正,天势

之升降,度仰视、旁视之分数,则交亏得其实矣。

臣考前世,无食神首尾之文。近自司天卜祝小术,不能举其大体,遂为等接

之法。盖从假用,以求径捷,于是乎交有逆行之数。后学者不能详知,因言历有

九曜,以为注历之常式。今并削而去之。谨以《步日》、《步月》、《岁星》、

《步发敛》为四篇,合为《历经》一卷,《历》十一卷,《草》三卷,显德三年

《七政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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