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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儿流浪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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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听这话,我的心一下子就抽紧了,感到非常着急,他是不是又要指使卡比去干什么不体面的勾当?但父亲立即驱散了我的疑虑。

“卡比耳朵灵,”他说,“它什么都听得见,有看家的本领,给我们看守车辆很有用。这里人多太乱,会有人来偷我们的东西的。你们自己跟着博勃去表演,卡比留下来。如果你们演得很晚,这是很可能的,你们就到大橡树客店来找我们;我们将在那里过夜,我想在明天天黑时离开这里。”

我们昨天在那里过夜的那个大橡树客店,离赛马场只有一里路,完全是在乡下,在一个荒凉得使人感到阴森森的地方。客店的东家是一对夫妇,他们两人的相貌都有一种叫人信不过的样子。我们在赛马场演完节目,要在夜里找到这家客店倒是再也容易不过的,因为从赛马场到它那里,路是笔直的。这家客店对我们来说,除了因为劳累了一天,不免嫌它路远了一点外,倒也没有其他不合适的地方。

这种看法是不应该在我父亲面前讲出来的,他从来容不得别人的意见,他说什么你就得听什么,不能商量也不能反驳。

第二天早上,带卡比遛过步,给它吃饱喝足、相信它什么也不缺之后,我亲手把它挂在要它看守的车子的车轴上;然后,我就和马西亚奔向赛马场。

我们一到那里就开始演奏,一刻不停地一直演奏到晚上。我的手指尖都疼得好象有千万根针在往里面扎一样;马西亚吹短号吹到后来连气都喘不过来了。尽管如此,还得一直演奏下去。看到博勃和他的伙伴们的演出劲头还很足,丝毫没有松劲厌倦的样子,我们也就只好和他们一样豁出命去干了。到了晚上,我以为总该歇息了;不,我们离开了我们的帐篷又来到了一个大木板棚的下面;技巧表演和音乐演奏又重新开始,而且表演得更激烈因而演奏得也只好更兴奋。就这样,一直延续到半夜才停止。如果说我当时还能用我的竖琴奏出一点声音来的话,那我确实不知道自己演奏的是些什么,而马西亚也当然不比我好多少。博勃曾宣布“这是最后一个节目”不下二十次,我们重新表演也不下二十次。

如果说我们是累了,那比我们付出了更多气力的博勃他们就完全筋疲力竭了,因而他们在表演中曾不止一次地出现过当场失手的尴尬场面,其中最不幸的一次,是那根供他们表演用的大木杆在倒下的时候正好打在马西亚的脚上,以致马西亚当时疼得尖叫了起来;我以为他的脚骨一定被压碎了,幸亏还好,伤得不算重,只是受了挫伤,皮肉绽开了,骨头并没有砸断,不过马西亚已经不能走动了。

于是决定把马西亚留在博勃的车里过夜,我一个人回大橡树客店去。难道我不应该回去看一看德里斯科尔一家,了解一下他们第二天打算到什么地方去吗?

“你别去,”马西亚一连对我说了好几遍,“我们明天一起回去。”

“明天回去是不是太晚了呢?我们回去了一个人也找不到怎么办呢?”

“那更好,那样我们就自由了。”

“我要是想离开德里斯科尔一家,也不该这样离开;再说,你以为他们不会很快就重新找到我们吗?凭你这两条腿,你能跑到哪儿去呢?”

“那好吧,如果你要去,我们明天去!但今天晚上别去,我害怕。”

“怕什么?”

“我不知道,我是为你担心。”

“让我走吧,我向你保证,我明天一定回来。”

“要是他们拦住你不放呢?”

“为了不让他们拦住我,我把竖琴给你留下,我总该回来找我的竖琴吧。”

不管马西亚害怕些什么,我还是上路了,我一点儿也不怕。

我怕谁?怕什么?别人能向我这样一个穷鬼要什么呢?

但是,如果说在我心中感觉不到哪怕是最轻微的恐惧的话。至少我是非常紧张的。这是我第一次真正的孤身一人走夜路,没有了卡比,没有了马西亚,我感到了一种孤独感。我感到这种孤独感在向我逼近,使我一听到那种只有夜间才有的神秘的、异样的声音,就感到慌张不安,甚至那注视着我的苍白的月亮也使我深深地感到忧伤。

尽管累,我还是走得很快,终于到了大橡树客店。我白白地寻找了一阵我们的车子,哪里也没有找到。我看到的只是两三辆可怜的布篷手推车、一个大板棚和两辆带篷的四轮马车。当我走近一辆马车的时候,从里面发出几只猛兽的叫声。德里斯科尔家的颜色锃亮的漂亮的车子却无影无踪。

我在客店周围转了一圈,看见窗户上面的那几块楣窗玻璃上还有着亮光,我想店里的人都还没有睡,就敲了敲门。是我头天看见的那个脸色阴沉的老板自己给我开的门,他的手提灯照亮了我的脸部,我发觉他认出了我。可是,他不但不让我进去,反而把灯放在背后;他朝周围看了又看,听了又听,足足有几秒钟之久。

“你们的车子走了!”他说,“你父亲嘱咐你赶紧到‘路易斯’去找他,要走一整夜呢。祝你一路平安!”

他一句话也不肯多说,劈面把门关上了。

自从来到英国之后,我学了不少英语,我是能够听懂这一个短句的,但是有一个字,一个最重要的字的意思我没听真:“路易斯”。老板说的这个地方是在哪儿呢?我一点印象也没有。其实这是因为我不知道“路易斯”是英语“刘易斯”的发音,而“刘易斯”是我早就在地图上看见过的一个城市的名字。

再说,即使我知道刘易斯在哪里,我也不能丢下马西亚不管就立刻赶到那个地方去。哪怕再疲劳,也应该先回到赛马场去。

我又开始往回走。一个半钟头以后,我已经爬进博勃的车子里,躺在马西亚身边的一堆麦秸上了。我只用几句话向马西亚讲述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只一会儿工夫我就累得睡死过去了。

几个小时的睡眠恢复了我的体力。早晨一醒来,我就准备去那个地方,但这还要看看马西亚的脚能不能跟我一块儿走才能决定。但马西亚还睡得很香,没有醒。

走出车子,我径直朝我的朋友博勃走去,他比我起得还要早,正在那里生火。他趴在地上,对着一口锅底下的火种使劲吹着。我正看着他,忽然似乎认出了卡比,它被一个警察带着正朝我们这边走过来。

我十分惊奇,站在那里发呆,心想达到底是怎么回事。卡比认出了我,使劲挣脱了警察手里的绳子,几跳就跑到了我的身边;再一跳就跳进了我的怀里。

警察走了过来。

“这狗是您的,对吗?”他问我.

“是的。”

“那好,您被逮捕了。”

他的手紧紧地抓住了我的胳膊。

警察说的话和警察的动作使博勃站了起来,他向前移动了几步。

“您为什么要抓这个孩子?”他问。

“您是他的哥哥吗?”

“不,是他的朋友。”

“昨天夜里,一个大人和一个孩子用梯子从一扇窗户钻进了圣乔治教堂,他们随身带了这条狗,让它在万一有人来的时候好给他们报信;事情也正是这样发生了,它给他们报了信。他们慌慌张张跳窗逃跑的时候,来不及把这条报信狗带着一起走。我们是在教堂里发现它的。我想,用这条狗肯定可以找到小偷;可不就透着了一个。现在那个父亲在哪儿?”

我不知道这是问博勃还是问我,我没有回答,我已经懵了。

可是,我很快就明白发生的事情了,至少我已经猜着了。并不是为了看守什么车辆,而是因为卡比听觉灵敏,可以在他们行窃时候给他们放哨,所以才要我把它留给他们的。还有,他们也不光是为了好玩,才去大橡树客店过夜的,他们是想让车子连夜就出城;毫无疑问,这都是他们早已策划好的。要说车子没有在这家客店停留,那是因为行窃已被发觉,必须尽快逃走。

但我应该想到的,不是那些作案的人,而是我自己。看来他们是谁并没有关系,因为我无需指控他们,也能为自己辩护。我能证明自己无辜,我只要讲清我这段时间干了些什么就行了。

我的头脑正在这样那样作出一些推理的时候,马西亚听到了警察的说话声。或者是听到了围着警察看热闹的人的吵闹声,他走出车子,一瘸一拐地跑到我跟前。

“请您跟他解释,我不是罪犯,”我对博勃说,“我和您一起待到凌晨一点,然后我就去大橡树客店,在那里我和老板说过话,又马上回到了这里。”

博勃把我的话翻译给警察听,正相反,警察并没有象我所希望的那样显出相信的样子。

“贼是在一点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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