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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有皮鞋和丝绒短裤在那里等着我,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无法走完这段路程。太远了,还有六里呢。
从我们出发到现在,天空一直是蓝盈盈的。可是慢慢地它布满了灰褐色的乌云,过了半晌,天上下起了连绵不断的细雨。
维泰利斯穿着老羊皮袄,身子裹得严严实实的。他可以把心里美藏起来,一遇到雨点,它就迅速钻进它的藏身处。可是我和狗呢,我们没有任何遮盖。不多会儿,我们都从里到外地被浇透了。狗有时还可以抖搂抖搂身上的雨水,我却没有这种天赋的本领,湿透的衣服使我感到愈来愈重。也愈来愈凉。我就这样在雨中走着。
“你容易感冒吗?”师傅问我。
“不知道,我不记得感冒过。”
“好,这就好。显然,你还行。可是我不想毫无意义地锻炼你。今天我们不走了。那边有个村庄,我们在那儿过夜。”
村子里没有旅店,也没有人愿意接待叫化子一样的人,因为他的身后拖着一个孩子和三条满身污泥的狗。
“此地不能留宿。”人们对我们这样说。
门砰的一声劈面关上了。我们从这家走到那家,哪家也不愿意开门。
难道我们真的必须一口气也不歇走完到于塞尔去的四里路吗?天黑了。雨点冰冷冰冷的。我的两条腿已经象木头一样僵硬。
最后有一个农民,和他的邻居相比,总算有点善心,他肯为我们打开谷仓的门。但是让我们进去之前,他向我们提出了不准点火的条件。
“把您的火柴给我。”他对维泰利斯说,“明天您走的时候,我再还给您。”
现在,我们起码有了个避雨的地方,雨水再也浇不到我们身上了。
维泰利斯是个小心谨慎的人,他决不会不带干粮上路的。他肩上扛着的军用口袋里装着一个大面包。他把面包切成了四块。
于是,我第一次看到了维泰利斯是怎样在他的戏班子里保持服从性和纪律性的情景。
当我们挨家挨户去求宿的时候,泽比诺钻进一家人家,嘴里衔起一块面包,拔腿就逃。维泰利斯见后只吭了一声:
“泽比诺,晚上见!”
我已将这件小偷小摸的事,置之脑后。可是师傅切面包时,我发现泽比诺拉长了睑。
我和维泰利斯坐在两捆干羊齿叶上,紧紧挨着,心里美夹在我们中间,三条狗并排趴在我们面前,卡比和道勒斯凝视主人的双眼,唯有泽比诺垂头丧气,耷拉着耳朵。
“小偷出列,”维泰利斯用命令的口吻说,“到角落里去,睡觉去!不准吃晚饭。”
泽比诺立刻离开原地,耷拉着耳朵到它主人示意的角落里,它把整个身子都埋在干羊齿叶堆里,什么也不露在外面。但是,它那哀哀的喘气声夹杂着小声的呜咽,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的。
处罚完毕,维泰利斯递给我一份面包。他自己一面吃.一面将面包掰成小块,分给心里美、卡比和道勒斯。
在我和巴伯兰妈妈一起生活的最后几个月里,我当然早已不再是个受溺爱的小孩了。可是眼前这个变化对我太严酷了!
啊!巴伯兰妈妈每天晚上给我们做的热气腾腾的汤,即使不放奶油,我也觉得其味无穷!
我如能坐在火炉旁该是多么惬意!我如能钻进被窝里将被子拉到鼻子尖,又该是多么舒适!
可是,唉!我们现在是既无铺的床单,又无盖的被子,我们用干羊齿叶当床,已十分知足了。
我疲惫不堪,木鞋磨破了我的双脚,在湿漉漉的衣服里,我冻得浑身发抖。
夜深人静,我却没有丝毫睡意。
“你的牙齿在磕碰,你冷吧?”维泰利斯问。
“有点冷。”
我听见他解开背包的声音。
“我没有象样的行头,”他说,“这件衬衫倒是干的,还有件背心,你可以都裹在身上,先把湿衣服脱下,钻到羊齿叶里去,不消一会儿,你就会暖暖和和睡着了。”
然而,我没有象维泰利斯想象的那样快地暖和起来,我太伤心、太不幸了,在羊齿叶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以后是不是每天都这样?每天都要在雨中无休止地行走,在谷仓里过夜,冻得浑身发抖?每天只以一小片干面包作晚餐,没有任何人怜悯我,我也不知道该喜欢什么人,再也见不到巴伯兰妈妈了吗?
我陷入痛苦的沉思之中,心里难过,泪如泉涌。突然,一股热气吹过我的脸颊。
我一伸手,摸到了毛茸茸的卡比。
它悄悄走到我的身边,小心翼翼地钻进羊齿叶里,轻轻地闻我,它那温暖的呼吸吹拂着我的脸颊和头发。
它想干什么?
它很快躺到我的身旁,睡在羊齿叶上,亲热地舔我的手。
我被这种亲热所感动,半坐半卧着,亲它冰凉的鼻子。
它放出一声呜咽,又猛地将它的爪子放在我的手掌中,它再也不动弹了。
我忘却了疲劳和悲伤,我的哽住的喉咙松开了,吸了一口气。我并不孤身一人,我还有一个朋友作伴哩!
第06章 我的首场演出
次日一大早,我们就上路了。
雨过天晴。幸亏昨夜刮了一夜狂风,路上的污泥几乎都已吹干。百鸟在沿路的灌木林中唧唧啾啾地歌唱。几只狗围着我们欢蹦乱跳。卡比有时用后腿立起来,对着我叫上二、三声,我完全理解叫声的含义,这叫声似乎在说:
“勇敢些!勇敢些!”
卡比是条聪明的狗,它什么都懂,也总让别人明白它的意思。我常听人家说,它就差不会说话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它的尾巴就足以表明,它比很多人的言语或眼睛更机灵,更具通话力。总之,我和它之间,言语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从认识的第一天起,我们很快就互相理解了。
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所以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想去看看城市。
可是我应当坦率地说,于塞尔一点也不吸引我。它那有着尖塔的古老房屋,考古学家见了可能欣喜若狂,我看了却无动于衷。
说句实话,我要在这些房屋中寻求的,不是如画的风景。
盘旋在我脑海中的一个念头,遮住了我的视线,使我只想到一桩事:去鞋店。
我的皮鞋,维泰利斯许诺的皮鞋,现在该是我穿在脚上的时候了。
那么向我提供皮鞋、叫人快乐的鞋店在哪儿呢?
我寻找的正是这样的鞋店,其余的一切,什么尖塔、拱门、圆柱,都与我无关。
因此,于塞尔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市场附近那家昏暗而又被烟熏黑了的商店。店面橱窗里陈列着几枝旧枪、一件镶着饰带和银色肩章的衣服以及各式灯具,篮子里摆满了废铜烂铁,特别是生锈的挂锁和钥匙。
我们必须走下三个台阶,才能来到一间大厅。那房子自从盖上屋顶以来,阳光一定从来没有射进来过。
象皮鞋一类漂亮的商品,怎么可以在这样可怕的地方出售呢?
可是,维泰利斯却来到这家商店,他对要办的事胸有成竹。我很快就有幸穿上了打了鞋钉的皮鞋,这皮鞋比我原来的木屐要重十倍。
师傅慷慨大方,他不仅替我买了皮鞋,而且还为我买蓝色丝绒上衣、毛料裤子和一顶毡帽。总而言之,凡是他答应过的,都给我买了。
我过去穿的是粗布衣裳,光着头,如今有了丝绒衣服,还有皮鞋和帽子。无疑,维泰利斯是世界上最好、最慷慨、最有钱的人。
其实,丝绒服已皱皱巴巴,毛料裤也已磨损,帽子上由于积满了灰尘,又经过无数次的日晒雨淋,已很难说出它本来的颜色。可是,那么多的华贵物品把我弄得眼花缭乱,这些小毛病在夺目光彩的掩盖下,我觉得是无足轻重的。
我迫不及待地想穿上这些漂亮的衣服。可是,维泰利斯把衣服交给我之前,先修改了一番,这一改,使我震惊和伤心。
回到旅店,他从小包里取出剪刀,在长裤的膝盖处剪了一刀。
我用惊愕的眼光瞧着他。
“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他对我说,“那就是要你与众不同。我们现在是在法国,我要你穿意大利式打扮;如果我们到意大利去——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我要你穿法国式装束。”
这种解释越发使我感到惊讶,他接着继续说:
“我们是些什么人?艺人,是不是?是些非得用外表去刺激好奇心不可的滑稽演员。倘若我们打扮成布尔乔亚或者乡下佬的模样去广场,你认为我们可以招徕围观我们的看客吗?不会有的,对吗?你要懂得:在生活中,乔装打扮有时是必要的,这是令人不快的事,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这样,早晨我还是法国人,到天黑之前,我却成了意大利人。
我的长裤只有到膝盖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