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浊世人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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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仔细考查。其实不要说英雄本色啦,仅只那股臭味,就会教人腹痛如绞。《金园杂纂》上有“不可过”一条,不可过者,不可从旁边经过也,其中之一,就是“解缠卒闻足气”,仅从旁边经过都受不了,更不要说深人情况矣,盖金莲之味,实在难以入鼻,不要说用厚布把残废的玉蜀黍密密包住,就是仅仅穿被着玻璃丝袜的天足,一个星期不洗,那味道又如何哉?呜呼,畸形如上蜀黍,酸臭如垃圾桶,要说它“美”,恐怕就是把我老人家倒吊起来,我都不服。吊得我实在受不了,我就请光临柏府,观光观光老妻的“四照莲”,如果不勇猛地连打三个震天的喷嚏,我就当场输你一块钱。(如果怕我老人家耍赖,带个三作牌公证也行。)

小脚是这么之糟,大家却如痴如狂,就似乎跟美无关,而跟灵性有关。夫拜脚狂是原则性的。只要是美女的脚,就一定有臭男人爱慕备至。夫一千年来,举目所及,全是臭而不可闻也的畸形小脚,知识分子只好崇拜崇拜这种玩艺矣。由于大家如痴如狂,女人的脚也就越缠越小,越来越普遍,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也就越来越被美化。盖一旦美化啦,良心也就平安啦。不过即令如此,有时候圣崽们也会说出老实话,《金园杂纂》中有“不忍闻”一条,曰:“初缠娇女,病足呻吟”柏杨先生有一个堂妹,当初缠脚时,叔母大人就用玻璃碴把孩子的双脚割得稀烂,化脓结痴后,二度再割,以便肌肉早日腐烂僵化,哭声几月不绝,今日思之,仍觉心悸。呜呼,连自己都“不忍闻”矣,却仍歌功颂德,“无恻隐之心,非人也”,只是畜生而已;一个畜生为害还小,大批畜生,这文化就有问题。

俏伶伶抖着

以小看大,鞋的文化是整个民族文化的一个环节,鞋的文化既垮,其他文化自然站不住,非被搞得稀里哗啦不可。中国女人缠足之术,不太高雅,从五六岁缠起,受尽各式各样的酷刑和痛苦,才能达到“美”的境界——现在看起来美不美,那是另一回事,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美的标准,说不定后人看我们现在的高跟鞋亦颇可笑,甚至还十分恶心也——未免本钱下得太大,而且往往缠成粽子脚,成了四不像,与原意相违,那就更惨。然而主要的缺点还是怎么洗也洗不干净,永远奇臭,便是洒上十桶巴黎香水,都不能使它香喷喷和喷喷香。

高跟鞋的优点便在于此,随时随地可以穿将起来,婀娜婀娜。遇到上山上坡,一点也不假地能够如履平地;遇到空袭警报,或涉水过河,也可脱了下来提之抱之,拔腿就跑。缠足的美人儿,便无比项便利也。何况穿高跟鞋的脚,还有办法避免臭味乎。不过,话又说回来,女人乃十分奇怪而又十分奥秘的动物。为了漂亮,什么可怕的事都做得出,自残身体的缠足便是一例。西崽先生们可能说这是中国人贱,其实洋人也同样有此残贱病。很多女明星为了使玉脚穿到高跟鞋里看起来消瘦,以便男人们兴起“不胜盈握”的荡漾之情,硬把小脚趾割掉(当然是请医生安安全全地割掉,不会自己用斧头砍下,我们大可放心)。你说爱美这玩艺儿,害人不害人哉。

鞋文化的精华集中在“高跟”上面,高跟的妙处在于它可以使女人那双雪白的玉腿俏伶伶地抖着,那一抖真不可抗。想当年木马屠城记,说不定就是海伦女士穿高跟鞋的玉脚抖出来的。而现在到处选美,恐怕那股抖劲也占重要地位。中国小姐在英伦一举而名震世界,是不是跟这俏伶伶地抖着有关,报纸上没有报导,我们也不知道,但我想她的双腿如果像木棍一亲插在那里,恐怕不致光彩。

跟越高而那种抖也越美,也越抖得男人的心脏大鸣大放,它所引起的爱情力量,连火车头都开得动。这一点很重要,此所以高跟鞋的跟童心初为“穿衣吃饭”、“趋利避害”的本能。随着年龄的增,一天比一天高,一天比一天细也。抗战时,中国流行穿满高跟之鞋,那是从巴黎传来的样式,早已落伍,因海运被日本切断,洋风吹不进来,所以一直保持了八年之久。等到抗战胜利,一看细跟的早已出笼,不禁大急,慌忙赶上,已土豹子了多时矣。

高跟鞋后跟之高而且细,曾在世界上造成严重威胁,很多名贵的地毯,女人走过,步步莲花,一个坑跟一个坑,坑得主人叫苦连天。而且全身重量全部压到一根细柱之上,它也吃不消,不是今天断啦,便是明天秃啦,烦得要命,于是,就在去年(一九六零)冬季,来一个大大的反动,出现了酒杯跟。当时柏杨先生便断定它流行不起来,无他,粗似一块焦炭,女人穿上,只能稳如泰山,不能俏伶伶地抖,谁还喜欢它也。

果然不错,今年(一九六一)的跟,不但更高,走起路来如不飞跑,双脚尖尖,就非摔个狗吃屎不可。而且更细,而且跟是钢铁做的,不但其声“登登登登”,可敲出男人之魂,复不秃不断,永保政躬康泰,你说妙不妙哉?如此尖锐的文化侵略,抗得了乎?

除了脚上的高跟鞋,女人身上变化最最多端之处,恐怕要数到头发矣。俗语云:“大丈夫当顶天立地。”——高跟鞋立地,各式各样的发型则顶天焉。一个女人,如果有一双使玉腿俏伶伶抖着的高跟鞋理想国又译《共和国》、《国家篇》。古希腊柏拉图著。主,又有一头乌黑光亮、日新月异的头发,虽不教男人发疯,不可得也。

高跟鞋有大学问在焉,但女人花费的时间,似乎仍以头发占得最多。对待玉足,顶多往脚趾上抹点寇丹可矣。柏杨先生幼时,有人从上海来,说上海女人穿鞋,不但将脚丫全露了出来,而且把十个脚趾,涂得红红可爱,听者一个个目瞪口呆,盖太超出常识之外,我们那群乡下佬梦都梦不到天下竟有如此奇景。不过根据文献和柏杨先生的亲身观察,女人脚上玩的花样,也到此为止。

只有头发则大大不然,有一则故事说,妻子对丈夫曰:“以后交通方便,从上海坐火箭,只五分钟,便可到乌鲁木齐。”丈夫曰:“再快也得两点零五分。”妻问何故,答曰:“你做头发就得两点钟。”做头发几乎是女人化妆的主要阵地,描眉能描几分钟乎?涂口红又能涂几分钟乎?便是打黑眼圈和往脸上敷粉,也不过一杯茶功夫。独对头发若有不共戴天之仇,整了又整,梳了又梳,卷了又卷,烫了又烫,不达目的,誓不甘休。诗云:“水晶帘下看梳头”,应是人世一乐。试想明窗净几之下,小童捧巾、丫环捧水,有美女焉,在那里桃脸对镜,微歪其颈,双手如玉,在发浪中柔中梳动,而樱唇噙着发夹。情人则埋身于沙发之内,心跳如捣,喉干如烧,那当然是一番销魂图画。可是,有这种福气的有几人耶?差不多都是孩子在一旁闹,老爷在一旁叫,天大诗意,都被闹叫得净光。

女人对头发的注意,可在广告上得之。常见报上有广告曰:“黑玫瑰的八号某日起到玛丽厅”,“凤凰飞到的一号某日起到新保罗”。柏杨先生一直到去年(一九六零)才弄懂其中奥妙,原来太太小姐,日常无事他“有一种独特的理论——蒲鲁东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混合物,,有三种消遣:一是打打麻将,一是造造别人的谣,一是做做头发。跟银行一样,各有其固定户头,差不多的太太小姐都是七日之痒,也有的则是五日之痒和三日之痒,靠色相吃饭的女人——像酒女、舞女、明星,则更有每日之痒,那就是说,她们天天都得把头发做上一遍。

做头发最大的学问在于认定户头,张小姐一到头痒便去找五号,王太太一到头痒便去找九号,五号在一乐厅,她便去一乐厅,五号在华盛顿,她便去华盛顿。九号亦然,好像响尾蛇飞弹一样,在屁股后紧追不放。而身为五号、九号者,每有移动,自然得大登广告,以代通知,小姐太太一旦看见,便是铁丝网都拦不住。常听道貌岸然的圣崽们叹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婚姻简直成了儿戏,丈夫死后,尸骨未寒,女人就再嫁出去;其实不是这么回事,她们对其理发师,却是从一而终,贞洁不二者也。

做头发之所以成为太太小姐的一乐,大概和每个女人潜意识上都有的“公主情绪”有关。美得坚最喜欢去日本观光,除了那些东方景致,使他们大开眼界外,日本人的礼貌,恐怕也是最主要的因素之一。盖美利坚人人平等,再大的官和再富的商,离开他的窝,便跟掏厕所的工人没有分别。但一到日本,就不然矣,东洋人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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