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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里。股幂之矩青,卷白表,是其幂以句弦差为广,句弦并为袤,而句幂方其里。
是故差之与并用除之,短、长互相乘也。〕
今有池方一丈,葭生其中央,出水一尺。引葭赴岸,适与岸齐。问水深、葭
长各几何?答曰:水深一丈二尺。葭长一丈三尺。
术曰:半池方自乘,
〔此以池方半之,得五尺为句;水深为股;葭长为弦。以句、弦见股,故令
句自乘,先见矩幂也。〕
以出水一尺自乘,减之。
〔出水者,股弦差。减此差幂于矩幂则除之。〕
余,倍出水除之,即得水深。
〔差为矩幂之广,水深是股。令此幂得出水一尺为长,故为矩而得葭长也。〕
加出水数,得葭长。
〔淳风等按:此葭本出水一尺,既见水深,故加出水尺数而得葭长也。〕
今有立木,系索其末,委地三尺。引索却行,去本八尺而索尽。问索长几何?
答曰:一丈二尺六分尺之一。
术曰:以去本自乘,
〔此以去本八尺为句,所求索者,弦也。引而索尽、开门去阃者,句及股弦
差,同一术。去本自乘者,先张矩幂。〕
令如委数而一。
〔委地者,股弦差也。以除矩幂,即是股弦并也。〕
所得,加委地数而半之,即索长。
〔子不可半者,倍其母。加差者并,则两长。故又半之。其减差者并,而半
之,得木长也。〕
今有垣高一丈,倚木于垣,上与垣齐。引木却行一尺,其木至地。问木长几
何?答曰:五丈五寸。
术曰:以垣高一十尺自乘,如却行尺数而一。所得,以加却行尺数而半之,
即木长数。
〔此以垣高一丈为句,所求倚木者为弦,引却行一尺为股弦差。为术之意与
系索问同也。〕
今有圆材埋在壁中,不知大小。以锯锯之,深一寸,锯道长一尺。问径几何?
答曰:材径二尺六寸。
术曰:半锯道自乘,
〔此术以锯道一尺为句,材径为弦,锯深一寸为股弦差之一半。锯道长是半
也。
淳风等按:下锯深得一寸为半股弦差。注云为股差差者,锯道也。〕
如深寸而一,以深寸增之,即材径。
〔亦以半增之。如上术,本当半之,今此皆同半,故不复半也。〕
今有开门去阃一尺,不合二寸。问门广几何?答曰:一丈一寸。
术曰:以去阃一尺自乘。所得,以不合二寸半之而一。所得,增不合之半,
即得门广。
〔此去阃一尺为句,半门广为弦,不合二寸以半之,得一寸为股弦差。求弦,
故当半之。今次以两弦为广数,故不复半之也。〕
今有户高多于广六尺八寸,两隅相去适一丈。问户高、广各几何?答曰:广
二尺八寸。高九尺六寸。
术曰:令一丈自乘为实。半相多,令自乘,倍之,减实。半其余,以开方除
之。所得,减相多之半,即户广;加相多之半,即户高。
〔令户广为句,高为股,两隅相去一丈为弦,高多于广六尺八寸为句股差。
按图为位,弦幂适满万寸。倍之,减句股差幂,开方除之。其所得即高广并数。
以差减并而半之,即户广。加相多之数,即户高也。今此术先求其半。一丈自乘
为朱幂四、黄幂一。半差自乘,又倍之,为黄幂四分之二,减实,半其余,有朱
幂二、黄幂四分之一。其于大方者四分之一。故开方除之,得高广并数半。减差
半,得广;加,得户高。又按:此图幂:句股相并幂而加其差幂,亦减弦幂,为
积。盖先见其弦,然后知其句与股。今适等,自乘,亦各为方,合为弦幂。令半
相多而自乘,倍之,又半并自乘,倍之,亦合为弦幂。而差数无者,此各自乘之,
而与相乘数,各为门实。及股长句短,同源而分流焉。假令句、股各五,弦幂五
十,开方除之,得七尺,有余一,不尽。假令弦十,其幂有百,半之为句、股二
幂,各得五十,当亦不可开。故曰:圆三、径一,方五、斜七,虽不正得尽理,
亦可言相近耳。其句股合而自相乘之幂者,令弦自乘,倍之,为两弦幂,以减之,
其余,开方除之,为句股差。加于合而半,为股;减差于合而半之,为句。句、
股、弦即高、广、邪。其出此图也,其倍弦为袤。令矩句即为幂,得广即句股差。
其矩句之幂,倍句为从法,开之亦句股差。以句股差幂减弦幂,半其余,差为从
法,开方除之,即句也。〕
今有竹高一丈,末折抵地,去本三尺。问折者高几何?答曰:四尺二十分尺
之一十一。
术曰:以去本自乘,
〔此去本三尺为句,折之余高为股,以先令句自乘之幂。〕
令如高而一。
〔凡为高一丈为股弦并,以除此幂得差。〕
所得,以减竹高而半余,即折者之高也。
〔此术与系索之类更相反覆也。亦可如上术,令高自乘为股弦并幂,去本自
乘为矩幂,减之,余为实。倍高为法,则得折之高数也。〕
今有二人同所立,甲行率七,乙行率三。乙东行,甲南行十步而斜东北与乙
会。问甲、乙行各几何?答曰:乙东行一十步半,甲斜行一十四步半及之。
术曰:令七自乘,三亦自乘,并而半之,以为甲斜行率。斜行率减于七自乘,
余为南行率。以三乘七为乙东行率。
〔此以南行为句,东行为股,斜行为弦,并句弦率七。欲引者,当以股率自
乘为幂,如并而一,所得为句弦差率。加并之半为弦率,以差率减,余为句率。
如是或有分,当通而约之乃定。术以同使无分母,故令句弦并自乘为朱、黄相连
之方。股自乘为青幂之矩,以句弦并为袤,差为广。今有相引之直,加损同上。
其图大体以两弦为袤,句弦并为广。引黄断其半为弦率。列用率七自乘者,句弦
并之率。故弦减之,余为句率。同立处是中停也,皆句弦并为率,故亦以句率同
其袤也。〕
置南行十步,以甲斜行率乘之;副置十步,以乙东行率乘之;各自为实。实
如南行率而一,各得行数。
〔南行十步者,所有见句求见弦、股,故以弦、股率乘,如句率而一。〕
今有句五步,股十二步。问句中容方几何?答曰:方三步十七分步之九。
术曰:并句、股为法,句、股相乘为实。实如法而一,得方一步。
〔句、股相乘为朱、青、黄幂各二。令黄幂袤于隅中,朱、青各以其类,令
从其两径,共成修之幂:中方黄为广,并句、股为袤。故并句、股为法。幂图:
方在句中,则方之两廉各自成小句股,而其相与之势不失本率也。句面之小句、
股,股面之小句、股各并为中率,令股为中率,并句、股为率,据见句五步而今
有之,得中方也。复令句为中率,以并句、股为率,据见股十二步而今有之,则
中方又可知。此则虽不效而法,实有法由生矣。下容圆率而似今有、衰分言之,
可以见之也。〕
今有句八步,股一十五步。问句中容圆径几何?答曰:六步。
术曰:八步为句,十五步为股,为之求弦。三位并之为法。以句乘股,倍之
为实。实如法,得径一步。
〔句、股相乘为图本体,朱、青、黄幂各二。倍之,则为各四。可用画于小
纸,分裁邪正之会,令颠倒相补,各以类合,成修幂:圆径为广,并句、股、弦
为袤。故并句、股、弦以为法。又以圆大体言之,股中青必令立规于横广,句、
股又邪三径均。而复连规,从横量度句、股,必合而成小方矣。又画中弦以规
除会,则句、股之面中央小句股弦:句之小股、股之小句皆小方之面,皆圆径之
半。其数故可衰。以句、股、弦为列衰,副并为法。以句乘未并者,各自为实。
实如法而一,得句面之小股可知也。以股乘列衰为实,则得股面之小句可知。言
虽异矣,及其所以成法之实,则同归矣。则圆径又可以表之差并:句弦差减股
为圆径;又,弦减句股并,余为圆径;以句弦差乘股弦差而倍之,开方除之,亦
圆径也。〕
今有邑方二百步,各中开门。出东门一十五步有木。问出南门几何步而见木?
答曰:六百六十六步大半步。
术曰:出东门步数为法,
〔以句率为法也。〕
半邑方自乘为实,实如法得一步。
〔此以出东门十五步为句率,东门南至隅一百步为股率,南门东至隅一百步
为见句步。欲以见句求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