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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儿媳妇内侄女来她跟前逗趣,把她奉养得不错,但真正跟她有血缘关系的究竟是哪个?说老实话,就只有一个,她亲女儿的亲女儿,她的外孙女,也就是林黛玉的原型。
这么一捋,你就该明白了,在真实的生活里,宝玉的原型和黛玉的原型,在血缘上,并不是亲姑表兄妹,再拿来跟宝钗的原型一比,啊,那宝玉原型跟宝钗原型的血缘,反而离得近多了!要从优生的角度考虑,反而是宝玉原型跟黛玉原型结婚,更合适。
第27讲(4)
第二十七讲黛、钗合一之谜(4)
由于在真实的生活里,贾政原型是过继到贾母原型门下的,因此,转化到书里,你就可以感觉到,只要贾母在,在家庭的大事情上,尤其是宝玉娶媳妇的事,贾政夫妇就是有主意,也不敢轻易表露,是必须看贾母眼色,听从贾母安排的。贾母呢,她知道自己跟贾政、贾赦的关系都是极为微妙的,因此,也就轻易不露峥嵘。第七十九回,写到贾赦做主,将迎春许配给孙绍祖,贾母是什么态度呢?她虽然心里不乐意,最关键的一条,却是想到这是人家亲父亲的主张,何必多事出头?因此只说“知道了”三个字。可见真实的生活里,迎春的父亲跟贾母只是同族晚辈与族中老祖宗的那么一种很隔膜的关系,迎春只是另院别房寄养来的一个堂孙女儿,所以贾母不便表示意见,否则,不会这样行文。
附带说一下,我在前面讲贾府婚配时,分析出邢夫人是贾赦的续弦填房,有红迷朋友来信跟我讨论,说你光说邢夫人没有生育,就断定她是后娶的,逻辑上不完满,因为也可以解释为她虽然是头娶的正妻,但不生育啊。那么这里我做一点补充,就是关于迎春的出身:在古本《红楼梦》上,有许多不同的写法,但在甲戌本上,写的是赦老爹前妻所出。甲戌本是目前我们所能看到的,相对而言最早的一个抄本,它关于迎春出身的设定,应该是可信的,那么邢夫人是续娶的,也就可以明确了。曹雪芹在对迎春出身设计上的犹豫,看来主要是出
于这样的考虑:他要把这个角色,跟探春、惜春更严格地区别开来,以展现不同出身的贵族女性在大家族中不同的处境和心理,如果迎春也写成庶出,那么就容易跟探春的故事重复。
贾母可以对迎春的出嫁采取不干预的消极态度,那么,对黛玉,她能消极吗?在真实的生活里,那个时期的李氏,她举目一望,眼前人头不少,但谁是她真正的亲人?当然,是黛玉的原型,她嫡亲的外孙女儿,还有她从小养大的凤凰——宝玉,如果这两个人结合在一起,成为夫妻.那不是最美满的安排吗?
当然,还有一个人,跟贾母血缘很近,就是湘云。小说里写得很清楚,她是贾母的娘家人,是贾母侄子的女儿,这个侄子和他的夫人都亡故了,是她另外两个侄子——保龄侯史鼐和忠靖侯史鼎夫妇——轮流在收养、照顾湘云。当然,湘云在血缘上,比黛玉离得远一点,但毕竟血管里流着她娘家的血,因此书里写着,在大观园盖起来之前,湘云到了荣国府,也是跟贾母在一个大屋子里住。在真实的生活里,李氏和她的李姓的侄孙女——史湘云的原型——应该就是这样一种血浓于水的感情。
书里面所写,我们应该是看得明白的:王夫人、薛姨妈两姐妹,是一心想让宝玉娶宝钗的。对于黛玉,她们首先是绝对看不上其个性的张扬。王夫人讨厌晴雯,后来她明白地说出来,一是她眉眼像黛玉,二是轻狂,虽然没说那狂样也像黛玉,其实就是那么一个意思,黛玉在她眼中心里,也分明是个勾引宝玉的“狐媚子”。撵晴雯、四儿等,不过是扫外围,最终的目的,是将宝玉从黛玉的所谓“勾引”中解救出来,去迎娶宝钗。所谓“金玉姻缘”,不过是她们散布出的一种舆论,实际目的,是通过这个婚姻把贾家的财富地位更牢靠地掌握到王家手里。薛姨妈呢,在慧紫鹃试忙玉以后,更感觉到黛玉对她们姐妹的计划是个大障碍,于是爽性趁机住进潇湘馆,把黛玉控制起来,使宝玉和黛玉的感情交流更加地不方便。所以,虽然书里写的尽是些太太小姐们说说笑笑吃吃喝喝的似乎祥和温馨的场面,其实,那也是没有硝烟的战场,进行着暗地里的较劲儿,那是一场夺宝之战。
贾政那个时候,还没有去考虑宝玉的婚事,小说里后来让他出差在外,更管不了许多。那么,夺宝战是在谁跟谁之间展开呢?难道是在王氏姐妹和贾母之间展开吗?书里不是有很多处写到贾母对宝钗的夸赞么?高鹗续书,他设计了一个“调包计”,计策虽然是王熙凤首创,贾母也是赞同支持的,还写到贾母最后厌烦了黛玉,任
她孤独悲惨地焚稿断痴情。那么,究竟在宝玉娶亲的问题上,按曹雪芹的构思,贾母是怎么想的?在黛、钗之间,她这架至关重要的天平究竟朝哪边倾斜?黛、钗的结局,究竟是怎样的?我在下一讲里,继续跟您讨论。
第28讲 黛、钗婚配之谜
第二十八讲黛、钗婚配之谜
上一讲开始,我提到一个问题,就是黛玉的父亲林如海死后留下的遗产,她好像没有得到,为什么?由于上一讲主要是讨论黛、钗合一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就没来得及探讨,现在,我们先来研究一下这件事情。
书里对林黛玉的母亲贾敏,从贾家嫁到林家,那个林家的情况,交代得是很清楚的。林黛玉的父亲林如海,祖上也曾袭过列侯,贾代善和史太君夫妇将贾敏嫁进这么一个门第,应该说还是门当户对的。林家封袭过三世,到林如海父亲,又袭了一代,到了林如海,就从科第出身,这样,林家就既有钟鼎之家的底子,又有的特色,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家庭。书里故事开始的时候,林如海是前科探花,升至了兰台寺大夫,正管理鹾政。“鹾”这个字读做“搓”,就是我们日常生活里离不了的咸盐。林如海被皇帝钦点为巡盐御使,这是不小的官,而且是美差、肥差,过去有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连所谓清官——知府也算不得什么大官——不着意去贪污受贿,尚且可以获得那么多的财富,巡盐御使比知府大多了,你想想,油水肯定不会少。当然,《红楼梦》里的官职,基本上都是把现实中存在的,参考更古的时候的一些官名,加以变化来设定的,并不是清代官职的照搬。这当然是因为,曹雪芹下笔时必须非常小心,在那样一个文字狱盛行的历史时期,他有不怕,该吐的气一定要吐出,所向往的一定要弘扬,非常有勇气的一面;也有不必作无谓的牺牲,以
艺术想像跟现实政治、现实社会拉开距离的,非常睿智的一面,这是我们理解《红楼梦》文本特色不可或缺的一把总钥匙。
林如海官不小,他再清廉,财产也少不了。书里又交代,他在黛玉之前,生过一个儿子,但养到三岁就夭折了,林家人丁寥落,只有些堂族亲戚,没什么亲支嫡派的,林黛玉母亲贾敏去世后,林如海明确表示过不再续正妻,后来林如海自己又病死了,大约还剩下几个小老婆,都没给他生育过子女。那么,林如海死后的财产,归了谁呢?难道都让他的那几个小老婆分去了吗?
首先要讨论的问题是,林如海的遗产,林黛玉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林黛玉是个儿子,那么,不用讨论,当然有;如果林黛玉在父亲去世前已经出嫁,那么,父母应该在她出嫁时,已经用嫁妆的形式,分配给了她应得的家产。嫁出去的闺女泼出的水,当了别人家媳妇,经济上就脱离了父母,跟婆家一起算另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了。但是,微妙的是,林黛玉虽然寄养在外祖母家里,却又还没有出嫁,因此,按那个时代的财产分割规则,她父亲的那些小老婆不能将她排除在外,应该分给她一部分家产,作为她今后的嫁妆。
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林黛玉所分到的那部分财产,究竟在哪里呢?首先,不在她自己手里,这是我们看故事情节可以搞得很清楚的,林黛玉在贾府,完全是寄人篱下的状态:第四十五回,她对薛宝钗说,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这就说明,虽然她跟贾母血缘上最近,有贾母这把大保护伞,待遇还是高规格的,可是,人心险恶,府里还是有些小人对她歧视;当然,这也主要是因为她这人自尊心超强,她父母双亡后,一点家产没有继承到,也就是说,从经济上看,她没有根基了。
贾母,她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