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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草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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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不就是说,我以前应该是个小偷了?”她笑迷迷地冲着我说。一边笑一边做鬼脸。很得意。终于引起我的广泛关注了。

“呵呵!我可没有那个意思,是你自己说的,我没有说,我就是觉得你的手快的让人怀疑。有点像那个,”

“窃书不为偷,你还不如直说好了!我从小手就这么快。天生的。真的。只不过,你一直不在意我就是。要,你早就知道了。别人削一个苹果要五分钟,我最多十秒。早上,我就在你的眼皮子底下削了一个苹果,可惜你没有看到。我还是有一些优点的。只要你愿意发掘。”

24。…第二十四章向日葵女孩

如果我爱你,你就是我的神祗

——作者

接下来的半个多月,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码头上的吊机里度过的。捧着《电工手册》狂啃。如饥似渴。

得充电啊!这是一个如儿狼似虎的年代,你要是没有一个垃圾筒一样好的胃口,对什么东西都可以兼收并蓄,你就得被别人一口吃掉。

而且,电老虎不是纸老虎。你不训服它,它就会竖起尾巴来打折你,露出獠牙来吃掉你。

《电工手册》里有一小段是专门讲起重机的。起重机也就包括吊机。虽然不是很具体,可对于白纸一张的我来说,是足够的丰富了。边看边对着实物琢磨,可以说是事半功倍,进步明显。

她也没有再来打扰我,我给她下了通牒,修练期间,谢绝一切打扰,否则,走火入魔,没有好脸色对她,不要怪我。

看累的时候,极目眺望,远帆点点,白色的海鸥,在空中、在水面上,自由翩跹,挥洒起舞,偶尔倏地一坠,仿佛跌入海中,又腾地跃起,爪里已然掬起一捧海水,携入空中,再星星点点撒落,如流金碎玉一般,充满了金属般的光泽。

看书。看书看累了之后看风景,没有比这再惬意的人生了。

一连数日,都有个穿着牛仔工装裤的女孩,背着画架,来到码头右侧的海滩上,画落日。

橘红色的夕照天空,底端惨淡如血,稀薄的日光,迷离地映射在她的身上。

画架跺在波里,赤足站在浪花里,高挽着裤脚,面朝大海,眼望半浮半沉的斜阳。

码头伸出海岸线到海中有百十多米远。从吊机上看她,就象是站在海浪之巅的回眸。

遗憾的是一直无法看清楚她的脸。原因之一,当然是距离比较的远。我所在的西侧的吊机位置与她所在的岸线位置,相距二三百米之遥。

其二,本人的视力,念书时就已惨遭摧残。而且,本人又对四眼之名一直持抵触情绪。再就是她那一头飘逸的长发,随风飘动,掩住了大半的脸庞,使得女孩子的脸,始终处在一种动态处理当中,——。

她倒底长得什么模样,就成了一个待解的谜团。

不过,我相信她是美的,而且,无与伦比。

如此地自以为是,当然主要是起源于本人的审美情趣。直白地说,也就是说,本人对于会画画人的一种天生的好感。亦可以称为祟拜。

中医说,缺什么补什么,我是缺什么羡慕什么!

我就是属于那种,自己在绘画技巧以及审美情趣上,狗屁不通的那一种人,生小牛下小猪,栽黄瓜结葫芦,画什么不是什么,致而,对所有敢于出手画画的人,都心生敬畏。

无论男的女的,老的还是少的,是老师还是穿开裆裤的,只要提着个大大的颜料盒子背着副大大的画板,我就会面露凛色,五体投地,以为神人。男人是男神,女人是女神。小孩那就是哪咤。

斜右方的,就有一位我的女神。尽管她的面目还不清晰。

尽管天气早过了谷雨,逼近清明,正午的阳光,也不再是湿情脉脉,显得有些狂热,然而,日平均气温还只是徘徊在摄氏二十三四左右的海水,不说刺骨,至少不会说是享受。没有一定身体条件作为保障的下水,晚上肯定会遭报应的。

而她来到岸边的第一件事,就是脱掉鞋袜,卷起裤管,下到水里,在水里支起画架。我想不通,架到水里与架在岸上,竟究有何区别,难道仅仅就是为了近太阳那么一米两米。

然后才是打开颜料盒子,从里面取出调色板,画笔。

左耳上夹一枝笔,嘴里再衔上一枝,左手里还握着一枝,右手托住调色板,光着脚,站在浪里。只有这样,好像才有灵感,才有动力。时而远眺凝望,时而,挥毫奋笔,时而对着画面或者东方凝神思索。

或许只是下意识的动作,她时常会把浓墨重彩的笔尖,伸到嘴里面抿一口撮一下,仿佛人生之中的万般滋味,都只有在那一抿一撮中,才能绽放光芒。手脏了,随手往工装裤上一擦。一个只有那些脏婆娘才会做的动作,在她的身上,

则显得格外动人与洒脱。

自她第一天在海滩上出现,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站在法国南部,向日葵丛林里作画的红胡子凡高,那个疯狂地割掉自己耳朵的印象派大师。

那份执着的样子,让你很难相信,她不会成为下一个达利,下一个毕加索。画风景的人,被风景画了,画风景的人,在画中。

对于她来说,作画,可能更接近于一种神圣的宗教仪式。否则,干吗要下水呢?玩浪漫,似乎还不是时候。反正我是不能够理解。

第五天,还是第六天,天又下起了雨。女神不见了。我在吊机里,一直等到天光彻底的暗淡下来,也没有等到人影。简直是望眼欲穿。女神似乎随着太阳一齐躲在了云层后面。

我还一如既往地往码头跑。除了看书之外,也想看到她的身影。天阴的时候,看不到,我渴望天能够尽快放晴,那样,女神就会象蜃影一样,在海滩重现。然而,没有,直到清明将至的前一天,天上依然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

吃晚饭的时候,餐桌上的气氛就与往常不一样,显得过于热烈了。以前,一般来说,只有刘经理一个人讲话,今天,火力全开。吃饭不象吃饭,倒像是在澡堂子里。

刘经理突然间冲着我说,“小俞,“全场顿时,鸦雀无声,似乎谁都在等待着这一时刻,全部把脸对着我,刘经理继续说道,“从明天早上开始到明天晚上,一整天的时间,码头上的其他人,可能都要出去有一点事,麻烦你一个人在码头上看码头,好不好?”还是那种商量的句式,说出来却并不是商量的语气。是决定了的。让你无法推榷。

“是不是扫墓?”我问。刘经理点点头,“就算是吧!”

“他们也是去扫墓?”我有些不解。象锤子韶华于满舱他们都是外地人,祖坟当是各在各地,又不会随身背着到处跑,他们又扫得什么墓?

“扫烈士墓。总公司组织的,按道理,你也应该去的,可是码头上总不能没有人看吧,所以,考虑来考虑去,只好把你留下。明天要吃的饭菜,老师母都给你做好了,放在冰箱里,你拿出来,热热就可以了,”刘经理说道。算是承认是去扫墓。

我看了看贝儿。我不想留下来看家。

这个鬼不拉屎的地方,荒凉的象座巨大的坟场。头十个人在这里,都显得冷清。何况是我一个人,孤苦零仃地留在这里。

等到那明天,隔壁山上再放一通鞭炮,那阴森的味道就更浓了。到那时,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扛得住,不尿裤子。

我看她,不是求助,胜似求助。

按理说,此时的贝儿,会站出来帮我的,要我和她一道去扫墓才是。而只要她出口,加上撒娇,刘经理肯定是没辙。何况,我还有充足的理由,一,我不是头头,二,我不是门卫保安人员。包括韶华在内,码头上有四五个保安,凭什么偏偏要我留下?

可是这一回,明明还在看我的贝儿,一见我的眼睛望过去,就迅速地把视线挪了开来,有意避而不见。好像其中,也隐藏着许多无奈。没有了她的支持,没有了她出面反对,我自己是说不出口的。所以,点点头。

我答应了,包括贝儿在内,所有的人似乎都同时松了一口气。现场的气氛,同时又恢复到谈话前,气氛火爆异常。我突然间有种不好的感觉,觉得哪里不对劲。码头上的所有人,似乎都和以前不一样了,怪怪的。不就是扫墓吗,至于这么兴奋吗?我们念小学的时候,每年清明,都要组织郊游,到附近的渡江烈士陵园去扫墓。也从没看见有人象他们一样的兴奋。就像明天的鬼节,不是鬼节,而是他们的节日。

很久没有和韶华说过话的贝儿,也主动邀请他,吃过饭后,到司磅房里斗地主。甚至问都没有问我,要不要也一起去玩一玩。

我尽量去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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