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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秋雨散文精选-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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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像他,光靠自己的脚,一路走去,一次次从白天走入黑夜。黑夜、黑衣、黑脸,从黑衣上撕下的黑布条去包扎早已满是黑泥的脚。 

终于走到了楚国首都,找到了他的同乡鲁班。 

接下来他们两人的对话,是我们都知道的了。但是为了不辜负他十天十夜的辛劳,我还要讲述几句。 

鲁班问他,步行这么远的路过来,究竟有什么急事? 

墨子在路上早就想好了讲话策略,就说:北方有人侮辱我,我想请你帮忙,去杀了他。酬劳是二百两黄金。 

鲁班一听就不高兴,沉下了脸,说:我讲仁义,绝不杀人! 

墨子立即站起身来,深深作揖,顺势说出了主题。大意是:你帮楚国造云梯攻打宋国,楚国本来就地广人稀,一打仗,必然要牺牲本国稀缺的人口,去争夺完全不需要的土地,这明智吗?再从宋国来讲,它有什么罪?却平白无故地去攻打它,这算是你的仁义吗?你说你不会为重金去杀一个人,这很好,但现在你明明要去杀很多很多的人! 

鲁班一听有理,便说:此事我已经答应了楚王,该怎么办? 

墨子说:你带我去见他。 

墨子见到楚王后,用的也是远譬近喻的方法。他说:有人不要自己的好车,去偷别人的破车;不要自己的锦衣,去偷别人的粗服;不要自己的美食,去偷别人的糟糠,这是什么人? 

楚王说:这人一定有病,患了偷盗癖。 

接下来可想而知,墨子通过层层比较,说明楚国打宋国也是有病。 

楚王说:那我已经让鲁班造好云梯啦! 

墨子与鲁班一样,也是一名能工巧匠。他就与鲁班进行了一场模型攻守演练。结果,一次次都是鲁班输了。 

鲁班最后说:要赢还有一个办法,但我不说。 

墨子说:我知道,我也不说。 

楚王问:你们说的是什么办法啊?

墨子说:鲁班以为天下只有我一个人能赢过他,如果把我除了,也就好办了。但我要告诉你们,我的三百个学生已经在宋国城头等候你们多时了。 

楚王一听,就下令不再攻打宋国。 

这就是墨子对于他的“非攻”理念的著名实践,同样的事情还有过很多。原来,这个长途跋涉者只为一个目的在奔忙:阻止战争,捍卫和平。 

一心想攻打别人的,只是上层统治者。社会低层的民众有可能受了奴役或欺骗去攻打别人,但从根本上说,却不可能为了权势者的利益而接受战争。这是黑色哲学的一个重大原理。 

这件事情化解了,但还有一个幽默的结尾。 

为宋国立下了大功的墨子,十分疲惫地踏上了归途,仍然是步行。在宋国时,下起了大雨,他就到一个门檐下躲雨,但看门的人连门檐底下也不让他进。 

我想,这一定与他的黑衣烂衫、黑脸黑脚有关。这位淋在雨中的男人自嘲了一下,暗想:“运用大智慧救苦救难的,谁也不认;摆弄小聪明争执不休的,人人皆知。” 

在大雨中被看门人驱逐的墨子,有没有去找他派在宋国守城的三百名学生?我们不清楚,因为古代文本中没有提及。 

清楚的是,他确实有一批绝对服从命令的学生。整个墨家弟子组成了一个带有秘密结社性质的团体,组织严密,纪律严明。 

这又让墨家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黑色。 

诸子百家中的其他学派,也有亲密的师徒关系,最著名的有我们曾经多次讲过的孔子和他的学生。但是,不管再亲密,也构不成严格的人身约束。在这一点上墨子又显现出了极大的不同,他立足于低层社会,不能依赖文人与文人之间的心领神会。君子之交淡如水,而墨子要的是浓烈,是黑色黏土般的成团成块。历来低层社会要想凝聚力量,只能如此。 

在墨家团体内有三项分工:一是“从事”,即从事技艺劳作,或守城卫护;二是“说书”,即听课、读书、讨论;三是“谈辩”,即游说诸侯,或做官从政。所有的弟子中,墨子认为最能干、最忠诚的有一百八十人,这些人一听到墨子的指令都能“赴汤蹈火,死不旋踵”。后来,墨学弟子的队伍越来越大,照《吕氏春秋》的记载,已经到了“徒属弥众,弟子弥丰,充满天下”的程度。 

墨子以极其艰苦的生活方式、彻底忘我的牺牲精神,承担着无比沉重的社会责任,这使他的人格具有一种巨大的感召力。直到他去世之后,这种感召力不仅没有消散,而且还表现得更加强烈。 

据记载,有一次墨家一百多名弟子受某君委托守城,后来此君因受国君追究而逃走,墨家所接受的守城之托很难再坚持,一百多名弟子全部自杀。自杀前,墨家首领派出两位弟子离城远行去委任新的首领,两位弟子完成任务后仍然回城自杀。新被委任的首领阻止他们这样做,他们也没有听。按照墨家规则,这两位弟子虽然英勇,却又犯了规,因为他们没有接受新任首领的指令。 

为什么集体自杀?为了一个“义”字。既被委托,就说话算话,一旦无法实行,宁肯以生命的代价保全信誉。 

慷慨赴死,对墨家来说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这不仅在当时的社会大众中,而且在今后的漫长历史上,都开启了一种感人至深的精神力量。司马迁所说的“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成,不爱其躯”的“任侠”精神,就从墨家渗透到中国民间。千年崇高,百代刚烈,不在朝廷兴废,更不在书生空谈,而在这里。 

这样的墨家,理所当然地震惊四方,成为显学。后来连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韩非子也说:“世之显学,儒墨也。” 

但是,这两大显学,却不能长久共存。 

墨子熟悉儒家,但终于否定了儒家。其中最重要的,是以无差别的“兼爱”否定了儒家有等级的“仁爱”。他认为,儒家的爱,有厚薄,有区别,有层次,集中表现在自己的家庭,家庭里又有亲疏差异,其实最后的标准是看与自己关系的远近,因此核心还是自己。这样的爱是自私之爱。他主张“兼爱”,也就是祛除自私之心,爱他人就像爱自己。 

《兼爱》篇说—— 

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故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故子墨子曰:不可以不劝爱人者,此也。

这话讲得很明白,而且已经接通了“兼爱”和“非攻”的逻辑关系。是啊,既然“天下兼相爱”,为什么还要发动战争呢? 

墨子的这种观念,确实碰撞到了儒家的要害。儒家“仁爱”的前提和目的都是礼,也就是重建周礼所铺陈的等级秩序。在儒家看来,社会没有等级,世界是平的了,何来尊严,何来敬畏,何来秩序?在墨家看来,世界本来就应该是平的,只有公平才有所有人的尊严。在平的世界中,根本不必为了秩序来敬畏什么上层贵族。要敬畏,还不如敬畏鬼神,让人们感到冥冥之中有一种督察之力,有一番报应手段,由此建立秩序。 

由于碰撞到了要害,儒家急了。孟子挖苦说,兼爱,也就是把陌生人当做自己父亲一样来爱,那就是否定了父亲之为父亲,等于禽兽。这种推理,把兼爱推到了禽兽,看来也实在是气坏了。 

墨家也被激怒了,说,如果像儒家一样把爱分成很多等级,一切都以自我为中心,那么,总有一天也能找到杀人的理由。因为有等级的爱最终着眼于等级而不是爱,一旦发生冲突,放弃爱是容易的,而爱的放弃又必然导致仇。 

在这个问题上,墨家反复指出儒家之爱的不彻底。《非儒》篇说,在儒家看来,君子打了胜仗就不应该再追败逃之敌,敌人卸了甲就不应该再射杀,敌人败逃的车辆陷入了岔道还应该帮着去推。这看上去很仁爱,但在墨家看来,本来就不应该有战争。如果两方面都很仁义,打什么?如果两方面都很邪恶,救什么? 

《耕柱》篇说,墨家告诉儒家,君子不应该斗来斗去。儒家说,猪狗还斗来斗去呢,何况人?墨家笑了,说,你们儒家怎么能这样,讲起道理来满口圣人,做起事情来却自比猪狗? 

作为遥远的后人,我们可以对儒、墨之间的争论作几句简单评述。在爱的问题上,儒家比较实际,利用了人人都有的私心,层层扩大,向外类推,因此也较为可行;墨家比较理想,认为在爱的问题上不能玩弄自私的儒术,但他们的“兼爱”难于实行。 

如果要问我倾向何方,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墨家。虽然难于实行,却为天下提出了一种纯粹的爱的理想。这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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