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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人之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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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动中断了她对他的情分。

“我从来没有对别人提过这件事。”她说。

“他准是疯了。”我答道。

有一天深夜,在套间里,她坐在我身边的沙发上,我们像小孩似地拥抱。

当时我已经很喜欢她,她既然不愿意,我也不勉强,更奇怪的是我甚至没有那种遭到了拒绝的感觉。我们又在沙发上搂抱起来,当她准备离开时,我问她第二天晚上来不来,她说还来,我心里就明白她到时会和我上床的。

第二天晚上她走进套间,吻了我之后面带微笑地说:“见鬼,猜猜出了什么事?”

我再无知,听到一个准备和自己上床的女人说出这话时,心里也有数,但我并不担心。

“我的月经来了。”她说。

“如果你认为无碍的话,我并不在乎。”我说着就携着她的手领她进了卧室。

在一个小时内我们就造爱了两次,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这么疯狂过了。后来两人都感到口渴,我就到隔壁房间去开了一瓶早已准备好的香槟酒。我回到卧室时,她已穿上了内裤,双腿交叉地盘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条湿毛巾,正在把白色床单上的深红色的血迹擦去。我手里拿着香槟酒杯,光着身子站在那里看着她。此刻我只觉得心头充满温情,而这正是厄运的信号。她抬起秀发蓬松的头,棕色的大眼睛带着严肃的神情,对我微笑着说:“我不想让女佣见到这个。”

“是的,不要让她知道我们干的好事。”我说。

她非常专注地擦着,用近视的眼睛近距离地看着床单,以便确保她没有留下血迹,然后把湿毛巾扔到地板上,从我的手里接过一杯香槟酒。我们坐在床上,喝着酒,高兴而又傻乎乎地相互对视而笑,仿佛是为整个队出了力的球员,又像是通过了一场重要考试的学生。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没有真正爱上对方,这样的性生活虽然不错,但仍称不上心满意足,达不到忘我的程度。我们呆在一起感到很愉快,我挽留她住一晚,她不肯,坚持要离去,我也没有追问原因,估计她是和某个人同居,故此可以很晚才回家,但不能在外面过夜。我没有为这件事伤神,这也许就是没有爱上对方的好处。

妇女解放运动的效益之一也许在于使恋爱变得没有那么粗野,因为真正的恋爱总是以最粗野的传统方式出现的——不打不相爱。

有一次我返回纽约料理家事后回到加利福尼亚,我们原来约好了在我回来的第一天晚上见面。我迫不及待地赶回旅馆,途中闯红灯,结果我开着的那辆租来的车被另一辆车撞倒了,幸好我没受什么伤,我猜测自己的脑部可能只是受了些轻微的震荡而已,最大的损失就是必须买辆新车赔偿。我回到旅馆赶紧打电话给詹娜丽,她却惊讶地说她以为是第二天晚上才见面,我听后气得七窍生烟——为了见她我差点丧了命,而她倒好,轻描淡写地用两句话就敷衍过去了。好在当时我还能够强忍着怒火,表现得很有礼貌。

我告诉她第二天晚上我有别的事,只好在这个星期的晚些时候我知道何时有空之后再打电给她,她根本不知道我在生她的气,还和我在电话里聊了一会儿。之后我一直没有打电话给她。过了五天,她打给我,开口就骂:“你这个狗娘养的,我原以为你真的喜欢我,想不到你竟用唐璜的伎俩来对付我!不给我打电话,你为什么不干脆开诚布公地对我说你不再喜欢我了?”

“听着,”我也毫不客气地反击,“你才是个骗子,你明明知道我们约好了那天晚上见面,你因为有别的更好的事要干就故意取消了约会。”

她平静而又很有说服力地说:“也许是我误会了,要么就是你弄错了。”

“你是个该死的骗子!”我说。我对自己的无名火也感到难以置信,也许我的愤怒还有别的原因:我很信任她,觉得她很了不起,而她却对我耍女性的古老的鬼把戏,我讨厌这种玩意,因为在婚前少女们和我玩过这一手,曾弄得我火冒三丈,只不过那时候我并没有真正把她们放在心上。

事情要是这样结束了,我也不会太在意,但过了两个晚上,她又打电话给我。

我们在电话里互致问候,然后她说:“我以为你真的喜欢我。”

我禁不住说:“宝贝,对不起。”我自己也弄不明白为什么会突然叫她“宝贝”,我从来没有对她使用过这个字眼,而这个称呼把她的怨气全打消了。

“我想见你。”她说。

“那就来吧。”我说。

她笑着问:“就现在?”当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那当然!”我答道。

她又笑了:“那好吧!”

大约过了20分钟,她就来到了,我已备好了一瓶香槟酒。

聊了一会儿天后我问她:“你想上床吗?”

她说想。

为什么要描述一些令人愉快的事就那么难?我和她之间的性关系是世上最无罪的,也是最美好的关系。自从孩提时代在夏季整天都可以打球以外,我还没有像现在这么幸福过。当然我也意识到,在我和詹娜丽在一起时,我会原谅她的一切不是,而当她离开我后,我就什么都不能原谅她。

我曾对她说过我爱她,她马上要求我以后千万别再说这样的话,因为她也看得出来我当时口是心非。我答应她以后不说了,一直到现在我也没再这样说过,可是偶然在夜里我们都醒来又造爱的时候,我听见她在黑暗中非常认真地说:“我爱你。”

这种情意缠绵的废话就像人们在推销某种新的剃须膏或者想让旅客乘坐某条特别航线的班机时所使用的商业用语一样,只是有谁能解释它为什么自古以来都那么有效呢?打那以后一切都改变了,连性行为也变得特别了。

其实我根本就不想搞婚外情,我的婚姻美满,相当长的时间里,妻子一直是我在世界上最爱的女人,即使在我开始对她不忠以后,她仍然是我最心爱的女人,因而现在我第一次觉得对不起她们两个,觉得内疚。缠绵的爱情故事总是使我心烦。

从此以后,我干了一些恋爱中人通常干的那些蠢事。其中最突出的就是狡猾地向她周围的人打听她的情况,想知道她是否曾为了得到角色而勾引制片人和明星?是否还有其他恋情?是否还有另一个男友?换句话说,她是不是一个荡妇?当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时,他的所作所为往往有点不可思议,如果他仅仅只是喜欢那个女子,他是绝对不会这么干的,还有就是即使他平时对自己的判断力充满自信,在涉及到这个女人的问题时,也往往会犹豫不决。一个人在恋爱时的举动,真是说不清道不明。

如果我探听到她确有污秽的话,我是不会爱上她的,把它作为逢场做戏不就行了吗?难怪有那么多的女人怨恨男人薄情。我到处打听时的唯一借口就是我多年来一直是个隐居的作家,正处在不善于和妇女交往的阶段。经过一番打听,我始终查不到她有任何丑闻:她从不参加派对,和男演员没有任何瓜葛。实际上,她作为一名经常在银幕上亮相的女子,被人们了解的却很少。她没有和电影圈中的人一起活动,也没有到圈中人经常去的餐馆吃饭,花边新闻专栏里从来没有刊登过她的任何事,一句话,她是个老实的隐居作家梦寐以求的情人。她甚至喜欢看书,我还能对她有什么苛求呢?

经过这次打听,我吃惊地发现多兰·路德从小就和她在田纳西州的一个小镇里长大,他还诚心诚意地对我说她是好莱坞最正直的女郎,叫我别浪费时间去到处打听她的事了,还告诉我和她在一起是不会上当受骗的。听了他的话后我很高兴,问他对她的印象如何,他说她是他所认识的女人中最善良的。过了一段时间,詹娜丽亲口告诉我,他们两人曾经是情人,一起同居过,也是多兰把她带到好莱坞来的。

她是个独立性很强的女人。有一次我们坐她的车兜风,我想为她付汽油费,她笑着拒绝了。她不在乎我的衣着,更高兴我也不在乎她的衣着,我们穿着毛衣和牛仔裤去看电影,在昂贵的餐厅吃东西,我们花得起这些钱。一切都那么完美,性生活也越来越和谐,几乎可以和少年时代的性爱媲美。由于性生活前的充分爱抚,两人所得到的快感比任何色情爵士音乐所描写的性爱都更让人销魂。

有时我们商量要给她买华丽内衣裤的事,但是始终都只停留在口头上。

在那段幸福的日子里,我的这位金发情人就像《天方夜谭》中讲故事的女人那样向我讲述了她的生平,如此一来,我过的就不是两种而是三种生活了:一种是我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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