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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犁散文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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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亦以不同凡俗自居,人之阿谀,不以为怪,人之厚赠,以为应当。日久天长,主观客观上,名存实亡,变成偶像。言行不顾,见利忘义,有些名人,遂成为不名誉之人。名人既败,毁之者亦众,过去誉之者,必转而造谣,投井下石而后快。此名人兴衰之通则也。

近世之名人,为数甚众,流品脚色亦甚杂,根基牢固者少,忽起忽落者多,求如章氏之人品学术贯彻始终者,并不多见。我读他的著作,是怀着虔诚尊教之心的。

发愿写这样一篇文章,时间已有三年。参考书打开又放起,放起又打开,一直未得成篇。此因过去读过的书,都已忘记,年老少精神,又不愿去翻检,知难而退。近日,其他文章不好写,遂决心写出,然亦只是读书的印象断片,不得称为研究文字也。

1986年8月23日校讫并记

读《吕氏春秋》

《吕氏春秋》附考。明方孝孺曰:“然予独有感焉,世之谓严酷者,必曰秦法。而为相者乃广致宾客以著书。书皆诋訾时君为俗主,至数秦先王之过无所惮。若是者,皆后世之所甚讳,而秦不为罪。呜呼,然则秦法犹宽也。”

耕堂按:方孝孺盖有感于明政之严苛也。附考引宋高似孙言论,意见与方氏稍合。可谓皆独特之见矣。然汉以秦为严酷,魏晋以汉为严酷。屠沽负贩,起而革命,而严酷如故,革不掉也。后世论前世事,矛盾往往易见。而在当时,恐不如此认识。书本为书本,行政为行政耳。后人以某事断秦政宽,以某事断秦政严,皆出意想。必须根据史实,全部考察,方能稍得其实际。然近代史实,尚不易弄清,历史公案,更难定矣!

《史记·吕不韦列传》:“《吕氏春秋》,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

《桓谭新论》:“秦吕不韦请迎高妙作《吕氏春秋》。书成,布之都市,悬置千金,以延示众士。而莫能有变易者,乃其文约艳,体具而言微也。”

唐马总曰:“暴于咸阳市,有能增损一字与千金,无敢易者。”

宋高似孙曰:“有能增损一字者与千金,人卒无一敢易者,是亦愚黔之甚矣。秦之士其贱若此,可不哀哉!”

《郡斋读书志》:“时人无增损者,高诱以为非不能也,畏其势耳。”

耕堂按:从以上引文看,千金不能易一字之原因有二,即不能与不敢。不敢是畏不韦当时的权势。不能,则一是文章为高妙之作,二是当时的秦士,都是愚黔之徒。然仔细想来,这一个典故,恐怕只是一种传说,一种演绎。因为司马迁所作《吕不韦传》,只说予以千金,并无下面的话。司马迁说予以千金,只是强调这一著作的不苟与当时对待的隆重耳。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中又说:“不韦迁蜀,世传吕览。”

后世学者以为吕览(即《吕氏春秋》),成于不韦为相之时,不韦迁蜀以后,不久死去。何以能聚宾客著书,又何以能“悬之咸阳”。乃是司马迁的笔误驳杂之辞。其实,这里说的只是“世传”,其意即吕不韦遭到不幸之后,其书反而得到世人的重视,与自序上下文文意相通,不足为过也。

《吕氏春秋》一书,列入杂家,历史上不大被人重视。有人说是因为吕不韦名声不好。我看,恐怕是因为这部书的编写体制不太通俗,每篇前冠以月令,初读时,叫人摸不着头脑。其实里面好的东西很多,即以古代寓言故事而论,孟子、韩非子等书,以此见长,而《吕氏春秋》,“察今”一篇中,即包含三则,无疑是一个大宝藏。且它所引古书,多是秦火以前的旧文,其价值就更可贵了。

我过去有广益书局的高诱注普通本。后又购得许维遹集释本,线装共六册。民国二十四年,清华大学出版。白纸大字,注释详明,断句准确,读起来,明白畅晓,真能使人目快神飞。晚年眼力差,他书不愿读,每日拿出此书,展读一二篇,不只涵养性灵,增加知识,亦生活中美的消遣与享受也。

1986年11月22日记

读《燕丹子》

——兼论小说与传记文学之异同

滕云同志送我一本他所选译的《汉魏六朝小说》。冬夜无事,在炉边读了一篇《燕丹子》。《燕丹子》一书,我有光绪初年湖北崇文书局的百子全书本,为嘉庆年间著名学者孙星衍集校,初未细读也。

《燕丹子》作者不详,旧题燕太子丹撰。据孙星衍序:

“古之爱士者,率有传书,由身没之后,宾客纪录遗事,报其知遇。”想来这部书,也是太子的宾客所写。

孙星衍又说:“其书长于叙事,娴于词令,审是先秦古书,亦略与左氏国策相似,学在纵横上说两家之间。”读过以后,觉得他的评价是很恰当的。

此书以记事为目标,原拟成为历史,然叙述夹杂一些传说及荒诞之事,遂为后人定为小说。即使作为小说,因为它有坚实而动人的历史事实,再加上叙述之委婉有致,乃成为古代小说之翘楚。

冬夜读之,为之血涌神驰,寒意尽消。周围沉寂,而心目中的秦廷大乱。此真正小说佳品也,非泛泛者可比。乃取《史记·荆轲传》对读之,并记两书写法之异点如下:

一、《燕丹子》共分三卷,第一卷记麹武,第二卷记田光,第三卷才记荆轲。系一人引出一人。而《史记》一开始就写荆轲,并同时写了与他有关涉的高渐离、盖聂、鲁句践等。在《燕丹子》中,高渐离只是在易水送别时,露了一次面。《史记》则把他处理成仅次于荆轲的一位侠义之士。

二、在细节中,除去孙星衍提到的:“《国策》《史记》取此为文,削其乌白头马生角及乞听琴声之事,而增徐夫人匕首,夏无且药囊。”《燕丹子》还有荆轲赴秦时,“夏扶当车前刎颈以送”,和“行过阳翟,轲买肉,争轻重,屠者辱之,舞阳欲击,轲止之。”两个细节,为《史记》所无。

买肉这一细节,对小说很重要,因为表明荆轲在进行大事中间,不为小事所误的克制精神。而司马迁或者认为,他前面已经写过两次荆轲的这种精神了,不再重复。这在史裁上讲,也是应该的。

小说,一再重复,可加强人物性格和故事效果,但也要得当。《燕丹子》的处理,还是得当的。

司马迁的《荆轲传》,现在通称为“传记文学”,然其本质仍为历史。所谓传记文学,只是标明:司马迁的历史著作,同时具有文学的价值与功能。作为历史,选材就应该更严格一些。荆轲刺秦,是一大悲剧。这一事件的失败,在当时是震动了千万人的心灵的。并且关系到了对荆轲这一人物的评价。司马迁不能不找出其失败的原因:太子催促太紧,荆轲没得与他等待的那位客同行,而与秦舞阳同行,荆轲在出发之前,就看出这个人不行了。小说对于失败,则不必有结论,任人想象去好了。

三、《史记》没有采用燕丹子中的,用金子投青蛙,吃千里马肝,砍美人手等细节,这是司马迁的高明之处。小说可以这样写,民间可以这样传说,作为人物传记,这些材料,只会伤害荆轲的形象。

四、至于《史记》不采用燕丹子中的乌白头,马生角,是因为荒诞。不采用它的乞听琴声,是因为虚构。乞听琴声的原文为:“秦王曰:今日之事,从子计耳。乞听琴声而死。召姬人鼓琴。琴声曰:罗觳单衣,可掣而绝。八尺屏风,可超而越。鹿卢之剑,可负而拔。轲不解音。秦王从琴声负剑拔之,于是奋袖超屏风而走。轲拔匕首掷之,决秦王耳,入铜柱,火出燃。”

在那样紧张的局面下,间不容发,哪有这种闲情逸致,这等从容?当然是不可能的。入铜柱,火出燃,却比《史记》所写,更为有声有色。

《史记》虽不采这两件事,但放在小说中,还是可以的,能引起人们的一些联想。群众会这样想:啊,所以没有成功,是上了秦王的当呀!

五、《燕丹子》一书,就在这个地方终止了。《史记》却在荆轲刺秦失败之后,又写了高渐离的不寻常的举动,又写了鲁句践感叹的话。使文末摇曳生风,更拨动了读者怀古的思绪,增加了作品的悲剧效果。

耕堂曰:历史与小说之分野,在于虚构之有无。无虚构即无小说,正如无冲突即无戏剧。然在中国,历史与小说,实亦难分。有时历史的生动,如同小说,有时小说的翔实,超过历史。而历史家有时也从小说取材,小说从历史取材,则更为多见。但文体不能混淆,历史事实,有时虽出人意想,不得称为小说;小说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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