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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要是没有您在这儿,我就像我的马一样被捅漏了撕碎了躺在那儿了。我们得到马儿那儿去看看。”
我们发现那马的情形很糟,它的内脏都吊在撕裂的身体外面了,疼得它直喘粗气,塞姆把他扔掉的枪捡回来,上了膛,给了马解除痛苦的一枪,然后卸下缰绳和马鞍,说道:
“现在我可以自己当马了,自己驮着鞍子了——碰上了野牛,就会这样。”
“那您上哪儿再弄一匹马来呢?”我问道。
“这是最用不着操心的,我会再抓一匹,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嘿嘿!”
“一匹野马?”
“对。野牛来了,它们开始向南方迁移,那用不了多久野马也就该露面了,这我清楚。”
“您抓马的时候,我可以跟着吗?”
“怎么不可以?这个您也该见识见识,不过现在让我们看看那头老公牛去吧,也许它还活着,命可硬呢。”
我们走过去时,那畜生已经死了,静静地躺在那儿,我们可以更好地打量它那巨大的躯体了。塞姆的目光交替落在牛和我身上,做出一副难以描摹的嘴脸,摇着头。
“想不通,真是想不通!您知道您打中它哪儿了吗?打得正是地方!这是个极老道的家伙,要是我,在发神经和它打一架之前,肯定得考虑十遍。您知道您是什么吗,先生?”
“是什么呢?”
“是天底下最莽撞的人。”
“啊哈,还没有人跟我这么说过。”
“那您现在总算从我这儿听到了,我不是命令您不要去碰野牛,躲起来吗?您为什么不听我的话?”
“我自己也不知道。”
“胡闹!您做事儿既没理由儿又不考虑,这还不是莽撞吗?”
“我想不是,还是有充分的理由的。”
“那就得知道那是个什么理由。”
“也许是因为,您给我下达了命令,而我又不愿意让人支使。”
“原来如此!人家是为了您好,提醒您避开危险,您倒偏偏往危险上撞。”
“我到西部来,不是为了来躲避这儿的危险的。”
“好啊!可您还是个‘青角’,必须得小心谨慎。如果您不愿意听我的,您为什么偏要打这个大家伙而不找头母牛呢?”
“因为这样更有骑士风度。”
“骑士风度!这位‘青角’要充当骑士!太棒了,如果我没搞错的话,嘿嘿嘿嘿!”
塞姆捧腹大笑,边笑边接着说:
“听着,先生,抛弃您这种愚蠢的虚荣心吧!一个真正的牛仔做事,不问是不是够骑士风度,而是问是不是有用。”
“今天就是这种情况啊。”
“今天!为什么?”
“我选公牛,因为它比母牛的肉多多了。”
他看了我片刻,脸上露出不解,惊异的神情,接着又豁然了。
“肉多多了?这个年轻人是为了肉才打公牛的,嘿嘿嘿嘿!我想,您大概连我的勇气也怀疑吧,因为我选了头母牛?”
“这倒没有,虽然我认为盯住一头强壮的动物更勇敢。”
“为了吃公牛肉吗?您多聪明啊,先生!”这头公牛肯定有十八到二十岁了,一张皮、好多骨头、筋儿,而它的肉硬得像鞣过的皮子,就算您烤上、煮上几天,也还是啃不动。每个有经验的牛仔都会选母牛不选公牛,因为母牛的肉更细,什儿更多。您看您这个‘青角’,我没空儿注意您,您是怎么莽莽撞撞对这头公牛发动进攻的?”
我就给他讲了一遍。讲完之后,他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又摇摇头,最后要求我道:
“到那边把您的马弄回来,我们需要它来驮肉。”
这个命令我听从了。老实说,他的表现使我很失望。听了我的描述,他竟不置一辞。我以为我该得到一个哪怕是小小的承认,可他却什么都没说,而是派我去找马。尽管如此,我没生他的气,我毕竟不是一个为了得到称赞才做事的人。
等我把马带回来时,塞姆跪在他打死的母牛跟前,熟练地把大腿上的皮剥掉,正在往下割里脊肉。
“这样,”他说,“今晚我们就有烤肉吃了,这块里脊用您的马驮,只有您、迪克、威尔和我有份儿,别的人要是也想吃,就让他们到这儿来运这头牛吧。”
“如果在这之前它没被秃鹫和其它野兽吃光的话。”
“您这会儿又是多么聪明啊!”他讽刺道。“我们当然要用树枝把它盖起来,再压上石头。这样就只有熊或别的大个儿猛兽才能碰到它。”
于是我们从旁边的灌木上砍下结实的枝子,又搬来大石头。我们把牛盖好,肉驮在我的马背上。
“那公牛怎么办呢?”我问道。
“公牛?能用它干什么呢?”
“它对我们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吗?”
“毫无用处。”
“牛皮也没用吗?”
“你是鞣革工吗?我可不是!”
“我从书中读到过把打死的野牛的牛皮藏起来。”
“怎么,您读到过吗?喏,如果您读过,那大概就是真的,人们关于大西部的描写,都是真的,千真万确的,嘿嘿嘿嘿!确实有为了得到毛皮而打野兽的牛仔,这我也干过。可这不在我们眼下操心的范围之内,我们可不能为这么沉重的牛皮耗费力气。”
02、克雷基·佩特拉
我们上路了,虽然只能步行,但在半小时之后就到了营地,它离我有生以来头一次打死两只野牛的那个山谷并不远。我们走着回来,而且没有了塞姆的那匹马,这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有人问是怎么回事。
“我们打野牛来着,我的马被一头公牛撕成两半儿了。”塞姆报告说。
“打野牛,野牛,野牛?”所有人的嘴里都说着这个词。“哪儿?在哪儿?”
“从这儿走将近半个小时。我们带回了里脊肉,你们可以去运其余的部分。”
“我们去,我们去!”拉特勒喊着,就好像他和我之间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似的。“那地方在哪儿?”
“顺着我们走过的路回去,你们就能找到那个地方!你们的眼睛足够使的,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有多少只?”
“二十只。”
“你们打死了多少?”
“一头母牛。”
“才一只母牛?其它的哪儿去了?”
“跑了。你们可以去找,我可不关心它们想上哪儿去,也没问过它们,嘿嘿嘿嘿!”
“一头母牛!两个猎人,二十头野牛,可才打死一头!”有一个轻蔑地说道。
“你们要是有本事,可以干得更好啊,先生们!你们没准儿能把二十头都打死,也许能打到更多呢。另外,你们要是去了,还能找到两头二十岁的老公牛,是这位年轻的绅士打死的。”
“公牛,老公牛!”四周一片喊声。“打二十岁的公牛!得是一个什么样的‘青角’才能干出这等蠢事儿啊!”
“尽管笑话他吧,先生们!回头你们看看那两头公牛,告诉你们,他救了我的命。”
“救命?怎么会呢?”
他们迫切地想知道我们历险的经过,但塞姆把他们顶了回去。
“我现在没兴趣说这个。如果你们觉得等天黑了再去取向挺聪明的话,就让他自己给你们讲吧。”
他说得对,太阳已经西斜,不久天就要黑了,再者说我还没准备好讲述这次经历,所以他们就上了马,全部走掉了。我是说“全部”,因为他们没人愿意留下来,他们互不信任。在关系融洽的正直猎人中,无论谁打到了猎物,都是属于大家的。这个常理在这些人中根本不存在,后来他们去了那个山谷,我还听说,他们像野兽一般一轰而上,持刀拥向那母牛,骂咒之中,每个人都使出吃奶的力气要割走尽可能大、尽可能好的一块肉。
他们不在的时候,我们把那块里脊肉从马上卸下来,把马牵到一边,给它解开笼头,再拴好它。我慢悠悠地做着这些事,那边塞姆在给斯通和帕克讲述我们冒险的经过。
他们站的地方和我之间隔着帐篷,因此我走近他们的时候,他们没有看见。快走到帐篷跟前的时候,我听见了塞姆的声音:
“你们可以相信我,事情正像我说的那样:这家伙正是挑中了那头最大最壮的公牛,就像有经验的老猎人一样开枪打死了它!我当然装着说他鲁莽,还骂了他一顿,可我清楚他到底怎样。”
“我也是,”斯通赞成道,另两个猎手中他年纪较长,也较谨慎。“他会成为一个能干的牛仔的。”
“而且很快。”我听见帕克这样说。
“是的,”霍肯斯断言道:“你们知道吧,先生们,他就是为此而生的——的确是为此而生的,而且又有力气!昨天他不是一个人就把我们的牛车拉走了吗?他对准哪儿打一拳,哪儿就会好几年不长草。可你们能答应我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