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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第安酋长-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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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儿有匹马,在那儿只有张破烂的软垫椅子,在这儿,每次下雨时您都能直接享受上帝赐予的宝贵礼物,可在那儿没等落下几滴雨,您就冲天撑起一把红红绿绿的伞来。在这儿您手里纂着杆枪,是个欢蹦乱跳自由快乐的人,在那儿您却坐在一张写字桌前,手里捏着羽毛笔或者铅笔,浪费您的体力。喏,我要打住了,不想再这么激动了。但如果您真心要去当您读者的老师,那您就是这天底下最值得可怜的人,如果我没搞错的话!”

他说得非常激动。他的小眼睛目光灼灼,脸颊烧得通红,凡是透过浓密的络腮胡子能够看见的地方,都成了美丽的朱红色,就像他的鼻头儿一样。我能感觉到是什么使他这么兴奋激动。从他嘴里说出来的话对我很有价值,于是我就来了个火上浇油。

“可是,亲爱的塞姆,我向您保证,如果我能实现我的理想的话,也一定会使您也非常高兴的。”

“高兴?我?别蠢了!您要知道,我可不能容忍这类玩笑!”

“这不是玩笑,我是认真的。”

“认真的?天打五雷轰!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怎么个认真法儿?我有什么可高兴的?”

“为您自己。”

“为我自己?”

“是的,为您自己,因为您也会出现在我的书里。”

“我?我?”他问,一双小眼睛越睁越大。

“是的,您。我也会写您的。”

“写我,难道是我做的事,说的话?”

“当然。我会讲述我的经历,既然我和您在一起,您也就会出现在我的书里,就像您坐在我面前这样子。”

这下他把我们说话时一直擎在手里在火上烤的熊腿肉扔到一边,抓起他的枪,一跃而起,以一种咄咄逼人的架势往我面前一站,冲我嚷道:

“我要当着所有在场的人万分严肃地问您一遍,您真的要这么做吗?”

“当然。”

“好啊!那我要求您,立刻收回这话,并且对我发几个誓,说您放弃这个打算!”

“为什么?”

“不然的话,我就立刻把您撂倒,用我手中的老利迪——怎么样,您愿意还是不愿意?”

“不愿意。”

“那我就动手了!”他喊着向后挥起枪托。

“只管动手吧!”我平静地说。

枪托在我头顶上悬了片刻,随后垂了下来。塞姆把枪扔进草丛里,绝望地双手一拍,呻吟道:

“这个人喝多了,疯了,完完全全疯了!他说想写书,做他读者的老师的时候我就知道他疯了,看来还真是。只有一个疯子才会在我的利迪悬到他头顶上的时候,还安安静静地坐着。现在该拿这个人怎么办呢?我简直不知道该怎么治好他!”

“不需要治疗,亲爱的塞姆。”我回答,“我的头脑很清醒。”

“真的吗?那您为什么不按我说的做?为什么不肯发誓,宁愿被我打死?”

“胡说!塞姆·霍肯斯不会打死我,这我很清楚一”

“您清楚?哦,原来您清楚这个!这倒是真的!我宁肯打死自己,也不会碰弯您的一根毫毛儿。“

“我也不发誓,我说出的话就跟起了誓一样。我不能在威逼之下做什么允诺,用利迪也不行。写书的事也不像您想象的那么愚蠢。您只是不了解这个,以后有时间我会给您讲。”

“谢谢了!”他拒绝道,又坐下来去拿熊腿,“我不需要谁来给我解释一件解释不清的事,读者的老师!靠写书挣钱!可笑!”

“想想荣誉吧,塞姆!”

“什么荣誉?”他迅速把脸转向我问道。

“书被很多人读的荣誉啊,这样会让人成名的。”

这一下,他高高举起拿着熊腿的右手,气冲冲地对我训斥开了:

“先生,赶快住嘴,否则我就把这块六磅重的熊腿扔到你头上去!就该往那儿砸,因为您和最蠢的灰熊一样蠢,也许还要蠢得多。靠写书出名!您以为出名是什么意思!我告诉您怎么才能出名。熊皮就放在那儿,您看看吧!您把它的耳朵割下来插在帽子上,把熊掌上的爪钧和熊嘴里的裂齿弄下来做一串项链挂在脖子上。每个走运打死灰熊的牛仔和印第安人都这样做,这样不管他去哪儿,人们都会说:‘看那个人啊,他和灰熊较量过!’每个人都会十分乐意地、充满尊敬地给他让地儿,他的名字会传遍每一顶帐篷,每一个地方。这样他就出名了,懂吗?您把您那些书插在帽子上,再在脖子上挂一串儿书试试看!人家会说什么,嗯?会说您是个疯疯颠颠的家伙!您竟想靠写书赢得这么一种名声。”

“可是塞姆,您干嘛发这么大的脾气呀?我做些什么,您完全可以无所谓嘛!”

“是吗?无所谓?见鬼,这也算是人吗,如果我没搞错的话!我喜欢他就像喜欢一个儿子,总是偏向他,还能对他干什么无所谓!这太过份了!这家伙有野牛那么大的力气,有野马那样发达的肌肉,有鹿一样的筋腱,有鹰一样的眼睛,耗子一样的耳朵,从脑门看来,脑子得有五六磅重。他打起枪来像个老手儿,骑起马来就像草原上的幽灵,以前从没见过野牛、灰熊,就敢冲上去,就好像那是些鼠海豚。这么一个天生就该当牛仔,而且比在草原上来往了二十多年的猎人还能干的家伙,却要回家去写书!这不是发疯了吗?这让一个敬重他的正派牛仔大为恼火,难道有什么奇怪的吗!”

他用质疑甚至是挑战的目光看着我,毫无疑问,他期待着我做出回答,可我就是不回答,我已经使他上了圈套。我从容地拽过马鞍,枕在头底下,摊开身体,闭上了眼睛。

“怎么?这是什么态度?”他问,手里还举着熊腿,“难道我都不配得到一个回答吗?”

“噢,当然配!”我说:“晚安,最好最好的塞姆,睡个好觉!”

“您要睡觉?”

“是的,是您刚才建议我这么做的。”

“那是那会儿,可现在我们还没说完呢,先生,我还有话跟您说。”

“可我没有要跟您说的了,因为我已经知道我想知道的了。”

“想知道的?是什么?”

“就是我天生该当牛仔,还有我比一些在草原往来了二十年的牛仔都能干。”

这下他举着熊腿的手垂了下来,尴尬地咳嗽了几声,惊得结巴了:

“见鬼!这个小家伙,这个‘青角’,他把我给……咳!咳!咳!”

“晚安,塞姆·霍肯斯,好好睡!”我又说了一遍,翻了个身。

他又冲我发火了:

“好啊,睡吧,您这个无赖!这总比您醒着好,因为只要您睁着眼,老实人就不知道是不是又被您牵着鼻子走了。我们之间算完了!我已经把您看透了,您是个骗子,人人对您都得提防着点儿!”

这是他在盛怒之下说出来的。在说了这番话,用了这样的语气之后,按说我该以为我们之间确实是完了,但是才过了半分钟,我就听见他换了柔和、友好的声调接着说:

“晚安,先生,快睡吧!这样我叫醒您的时候,您就又浑身是劲儿了!”

这个老塞姆·霍肯斯,他到底是个可爱、好心、正直的人啊!

我真的睡得很沉,一直睡到塞姆叫我。斯通和帕克也已经醒了,其他人还沉沉睡着,拉特勒也是。我们吃了块肉,喝了些水,喂了我们的马,塞姆又向两个伙伴吩咐了一下遇到各种情况的处理原则之后,我们就出发了。我们踏上随时可能出现险情的征途时,太阳还没有升起来。我的第一次侦察行动!我很想知道会有怎样的结局。后来我又干过多少次这样的侦察啊!我们朝着两个阿帕奇人的方向,顺着山谷向下,到了下面后,沿着森林的边缘转弯,草丛中还可以看到他们的足迹,就连我这个‘青角’也能发现。足迹向北延伸,而我们却该在我们的南边寻找阿帕奇人。我们在山谷拐了个弯儿,看到渐渐向高处伸展的森林中有一片空地,可能是一场大规模虫害的结果。足迹是向那里去的。空地在高处又伸展了很长一段。最后我们到达了一块草原,随着地势渐高,它就像个被用力压扁了的绿色屋顶,伸向南方。这儿的足迹也很容易跟踪。我们发现,阿帕奇人曾绕着我们走,最后当我们抵达的那个“屋顶”的“屋脊”时,发现我们面前是一大片宽阔平坦的草地,向南望去,犹如没有尽头的一般,虽然阿帕奇人已经走了大半天,我们却看到他们的足迹像一条直线从这平地上穿过,至今不曾说过一个字的塞姆,摇着头嘟囔着:

“我不喜欢这些脚印,一点也不喜欢。”

“我倒越来越喜欢它们了。”我声明。

“因为您是个‘青角’啊,先生,昨天晚上您还想争论这个。这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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