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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短篇小说集-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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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面包而战。我知道面包的养分不及母乳与牛乳的丰富,可是我一点也不可怜爱弥耳的时时喊饿;饿是革命的原动力,他必须懂得饿,然后才知道什么是反抗。每当他饿的时候,我就详细的给他讲述反抗的方法与策略;面包在我手中拿着,我说什么他都得静静的听着;到了我看见他头上已有虚汗,我才把面包给他,以免他昏过去。每逢看见面包,他的眼睛是那么发光,使我不能不满意,他的确是明白了面包的价值。当他刚学会几句简单言语的时候,他已会嚷“我要面包!”嚷得是那样动心与激烈,简直和革命首领的喊口号一个味儿了。

因为他时常饿得慌,所以免不了的就偷一些东西吃,我并不禁止他。反之,我却惩罚他,设若他偷的不得法,或是偷了东西而轻易的承认。我下毒手打他,假如他轻易承认过错。我要养成他的狡猾。每一个战士都须象一个狐狸。为正义而战的革命者都得顶狡猾,以最卑鄙的手段完成最大的工作。可惜,爱弥耳有时候把这个弄错,而只为自己的口腹对我耍坏心路。可是,这实在是因为他年纪太小,还不完全明白我所讲说的。假若他能活到十五岁——不用再往多了说——我想他一定能够更伟大,绝对不会只为自己的利益而狡猾的。行为是应以所要完成的事业分善恶的,腐朽的道德观念使人成为废物,行为越好便越没出息。我的爱弥耳的行动已经有了明日之文化的基本训练,可惜他死得那么早,以至于他的行动不能完全证明出他的目的,那远大的目的。

爱弥耳到满了三岁的时候,不但小孩子们不喜欢跟他在一块儿玩耍,就是成人们也没有疼爱他的。这是我最得意的一点。自从他一学说话起,我就用尽了力量,教给他最正确的言语,决不许他知道一个字而不完全了解它的意义,也决不给他任何足以引起幻想的字。所以,他知道多少话就是知道了多少事,没有一点折扣,也没有一点虚无缥缈的地方。比如说吧,教给他说“月”,我就把月的一切都详细的告诉他:月的大小,月的年龄,它当初怎么形成的,和将来怎样碎裂……这都是些事实。与事实相反的都除外:月就是月;“月亮”,还有什么“月亮爷”,都不准入爱弥耳的耳朵。谁都知道月的光得自日,那么“月亮”就不通;“月亮爷”就越发胡闹了。我不能教我的爱弥耳把那个死静的月称作“爷”。至于月中有个大兔,什么嫦娥奔月等等的胡言谵语,更一点儿也不能教他知道。传说和神话是野蛮时代的玩艺儿;爱弥耳是预备创造明日之文化的,他必得说人话。是的,我也给他说故事,但不是嫦娥奔月那一类的。我给他说秦始皇,汉武帝,亚力山大,拿破仑等人的事,而尽我所能的把这些所谓的英雄形容成非常平凡的人,而且不必是平凡的好人。爱弥耳在三岁时就明白拿破仑的得志只是仗着一些机会。他不但因此而正确的明白了历史,他的地理知识也足以惊人。在我给他讲史事的时候,随时指给他各国的地图。我们也有时候讲说植物或昆虫,可是决没有青蛙娶亲,以荷叶作轿那种惑乱人心的胡扯。我们讲到青蛙,就马上捉来一只,细细的解剖开,由我来说明青蛙的构造。这样,不但他正确的明白了青蛙,而且因用小刀剖开它,也就减除了那些虚伪的爱物心。将来的人是不许有伤感的。就是对于爱弥耳自己身上的一切,我也是这样照实的给他说明。在他五岁的时候,他已有了不少的性的知识。他知道他是母亲生的,不是由树上落下来的。他晓得他的生殖器是作什么用的,正如他明白他的嘴是干什么的。五岁的爱弥耳,我敢说,实在比普通的十八九岁的大孩子还多知多懂。

可是,正因为他知道的多,知道的正确,人们可就不大喜爱他了。自然,这不是他的过错。小孩子们不能跟他玩耍,因为他明白,而他们糊涂。比如一群男女小孩在那儿“点果子名”玩,他便也不待约请而蹲在他们之中,可是及至首领叫:“我的石榴轻轻慢慢的过来打三下,”他——假若他是被派为石榴——一动也不动,让大家干着急。“人不能是石榴,石榴是植物!”是他的反抗。大家当然只好教他请出了。啊!理智的胜利,与哲人的苦难!中古世纪的愚人们常常把哲人烧死,称之为魔术师,拍花子的等等。我的爱弥耳也逃不了这个灾厄呀!那些孩子所说的所玩的以“假装”为中心,假装你是姑娘,假装你是小兔,爱弥耳根本不敢假装,因为怕我责罚他。我并不反对艺术,爱弥耳设若能成个文学家,我决不会阻止他。不过,我可不能任着他成个说梦话的,一天到晚闹幻想的文学家。想象是文学因素之一,这已是前几世纪的话了。人类的进步就是对实事的认识增多了的意思;而文学始终没能在这个责任上有什么帮助。爱弥耳能成个文学家与否,我还不晓得,不过假若他能成的话,他必须不再信任想象。在我的教育程序中,从一开头儿我就不准他想象。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假若爱弥耳把一当作二,我宁可杀了他!是的,他失掉了小朋友们,有时候显着寂苦,但这有什么关系呢,“朋友”根本是布尔乔亚的一个名词,那么爱弥耳自幼没朋友就正好。

小孩们不愿意和他玩,他们的父母也讨厌他。这是当然的,因为设若爱弥耳的世界一旦来到,这群只会教儿女们“假装”这个,“假装”那个的废物们都该一律灭绝。他们不许他们的儿女跟爱弥耳玩,因为爱弥耳太没规矩。第一样使他们以为他没规矩的就是他永远不称呼他们大叔二婶,而直接的叫“秃子的妈”,或“李顺的爸”;遇上没儿没女的中年人,他便叫“李二的妻”,或“李二”。这不是最正确的么?然而他们不爱听。他们教给孩子们见人就叫“大爷”,仿佛人们都没有姓名似的。他们只懂得教子女去谄媚,去服从——称呼人家为叔为伯就是得听叔伯的话的意思。爱弥耳是个“人”,他无须听从别人的话。他不是奴隶。没规矩,活该!第二样惹他们不喜欢而叫他野孩子的,是因为他的爽直。在我的教导监护下,而爱弥耳要是会谦恭与客气,那不是证明我的教育完全没用么?他的爽直是因为他心里充实。我敢说,他的心智与爱好在许多的地方上比成人还高明。凡是一切假的,骗人的东西,他都不能欣赏。比如变戏法,练武卖艺的一般他看见,他当时就会说,这都是假的。即使卖艺的拿着真刀真枪,他也能知道他们只是瞎比划,而不真杀真砍。他自生下来至死,没有过一件玩物:娃娃是假的,小刀枪假的,小汽车假的;我不给他假东西。他要玩,我教他用锤子砸石头,或是拿簸箕搬煤,在游戏中老与实物相接触,在玩耍中老有实在的用处。况且他也没有什么工夫去玩耍,因为我时时在教导他,训练他;我不许他知道小孩子是应该玩耍的,我告诉他工作劳动是最高的责任。因此,他不能不常得罪人。看见邻居王大的老婆脸上擦着粉,马上他会告诉她,那是白粉呀,脸原来不白呀。看见王二的女儿戴着纸花,他同样的指出来,你的花不香呀,纸作的,哼!他有成人们的知识,而没有成人们的客气,所以他的话象个故意讨人厌的老头子的。这自然是必不可免的,而且也是我所希望的。我真爱他小大人似的皱皱着鼻子,把成人们顶得一愣一愣的。人们骂他“出窝老”,哪里知道这正是我的骄傲啊。

因为所得的知识不同,所以感情也就不同。感情是知识的汁液,仿佛是。爱弥耳的知识既然那么正确实在,他自自然然的不会有虚浮的感情。他爱一切有用的东西,有用的东西,对于他,也就是美的。一般人的美的观念几乎全是人云亦云,所以谁也说不出到底美是什么。好象美就等于虚幻。爱弥耳就不然了,他看得出自行车的美,而决不假装疯魔的说:“这晚霞多么好看呀!”可是,他又因此而常常得罪人了,因为他不肯随着人们说:这玫瑰美呀,或这位小姐面似桃花呀。他晓得桃子好吃,不管桃花美不美;至于面似桃花,还是面似蒲公英,就更没大关系了。

对于美是如此,在别的感情上他也自然与众不同。他简直的不大会笑。我以为人类最没出息的地方便是嬉皮笑脸的笑,而大家偏偏爱给孩子们说笑话听,以至养成孩子们爱听笑话的恶习惯。算算看吧,有媚笑,有冷笑,有无聊的笑,有自傲的笑,有假笑,有狂笑,有敷衍的笑;可是,谁能说清楚了什么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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