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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五叔的六次相遇》
开头
我和五叔,实际相遇不止六次。
五叔姓张,名志高,是我姑夫的弟弟,算个刚能沾点边的亲戚。姑夫家的村子离我们村十几里路,同在大马河川。川里一条简易公路从县城一直通到川掌。我们村和姑夫家的村子都在公路边。小时候,我常跟妈妈到姑夫家走亲戚。不过,那时可没有公路,我们是沿着大马河边那条凹凸不平的石头小路去张家堡的。那时,我就认识了张志高。他在姑夫的弟兄们中间排行第五,我就叫他五叔。当时,我记得五叔常穿一身破破烂烂的黄军装,腰里束一根旧皮带,皮带的断裂处用麻绳缀着,他个子高大,虽然年轻,串脸胡已经初具规模。那时乡里人大都是光头,为了凉快和省得梳洗,一般不留发。但五叔却别具一格,像城里人那样留着分头,不过平时都被尘土锈得像肮脏的毡片一样;只是赶集上会,才到河里洗刷一番,用一把破木梳对着镜子细心地把头发一分为二,中间就亮出一条白缝来。
五叔力气很大,爱说爱笑爱唱,还爱拨弄个乐器什么的。在地里,在庄稼场上,常和人比赛摔跤,村里几乎没有他的对手。我听对夫家村里的人说,五叔当过兵,只因为部队要调到南方去,他听传说那里天气热得要命,那里的人说话也和外国人一样难听,因此就打报告复员回家来了。据说他要是不回来,怕早已升成了军官。
五叔不识字,但听说在军队上已经入了党,光这一点就不能不使人对他肃然起敬。那时候,农村的党员大部分都是些老汉,像他这么年轻就“在党”,真不简单!
五叔出山劳动,常把一根梅梅笛别在腰里的那根烂皮带上,休息时就吹上几声。有时背上背东西,那根梅笛就插在衣领里面,像个什么标志的。
一般说来,农村像他这种人,往往逛了几天门外,有点见识,就不太爱劳动,吹拉弹唱,游东逛西,夜里说不定翻墙拨门,钻到了别人家媳妇的被窝里。
可五叔没有这些毛病。他爱劳动,也爱给村里的人帮忙干活。逢个集体事,他总是跑前跑后为大伙张罗,因此村里人都喜欢他。也许正因为这些原因,后来大家才拥戴他当了张家堡大队的党支书。小时候,每次到姑夫家,我总爱跟五叔厮混在一起。那时候,五叔还没有成家,光棍一条,因此他对孩子们的态度不像有家的大人那样傲慢。我有时跟他去种地,或者跟他去砍柴,许多次吃过他从悬崖上为我摘来的木瓜。我记得我们还一同合伙偷过邻村一位老头的西瓜。我们在月光照耀下的一个河槽里吃完偷来的西瓜后,五叔突然内疚地说不该白吃人家的东西。他摸了摸口袋,似乎在找钱,但看来没带钱,就引着我到他的自留地掰了十几穗嫩玉米,又转回到邻村老头的西瓜地里,偷偷放在摘掉西瓜的那几棵瓜蔓下。这件事一直长久地保持在我的记忆里。
而我记得最清楚的是,每当傍晚我们回到家里的时候,五叔就抱起他那把心爱的土三弦,坐在他门一堆烂柴烂中间,叮叮咣咣地弹个不停,一直弹到太阳落在西面我们村子的那些大山的背后。每当这时,我就和他喂养的那条老黄狗一同卧在他身边,静悄悄地听他那醉心的弹拨声……
时光与童年的生活一起飞快地流逝了。离开那时光到现在转眼就是三十年。小时候的有些人和事已经逐渐被日后纷繁杂乱的生活经历所模糊了。
以后我长成大人,考上了大学,毕业后又分在省报当记者,由于我采访工业部门,常在城里转,加之成了家,回故乡的次数不多了。即使回去,也因为忙,很少能再到姑夫家走亲戚。至于张志高——我的五叔,我早年就听父亲说他当了张家堡大队的书记,不过我很多年也再没见他的面;在我的记忆中,他是属于那些已经被谈忘了的一个早远年间的熟人而已。但是,在前几年里,由于种种原因,我却有机会好几回和我早远年间的这个熟人相遇。同次相遇,都可以说非同一般,而五叔的变化也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
现在就让我把这几次和五叔相遇的情况,不按先后顺序记录在下面。这些东西也许太平淡了,构不成什么小说,但我总觉得里边还是有些意思的。
第一节
第六次相遇大概是前年冬天吧,我正在家里为报纸赶写一篇报道。
大约是早晨九点钟左右,听见有人不住气地敲我的门,敲门声看来不是询问能不能进来,而是非要时来不可。
我厌烦的事情又发生了,只好把笔扔在稿纸上,前去开门。在这个过程中,敲门声一直不断,而且相当没有规矩,我生气极了。门一打开,我看见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生人。
来人年纪不大,约摸十八九岁,脸上汗淋淋的,一对黑眼珠灵活地转动着,张开嘴只管对我畏怯地笑着。从他那身半新半旧的制服和手里那个落满尘土的大黑人造皮革包,一看便知道这是我家乡那里来的人。我一时想不起来他是谁。
“你是刘叔叔?”“是。”我说。听他说话的确是家乡口音。
“我是张家堡的。”他说。
“谁家的娃娃?”我问。
“我父亲叫张志高。你认识……”
“噢……”我这下才看出他脸上有一些我所熟悉的特点。是的,他简直就是我童年认识的张志高。
我把五叔的后人让进家门,给他冲了一杯茶,把糖盒放在他面前。他拘束地接过茶杯,坐在椅上,端着那坏茶,也不喝。“你来省里有什么事吗?”我直截了当地问他。
小伙子的脸一下子变得通红,嗫嚅着说:“我父亲在这里被拘留了。我来看他。”“什么?”我惊讶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为什么?”我问他。
“为倒贩粮票。”“现在在哪里?”“新城区公安局”。“你见他没有?”“没……走时我妈安咐我,让我来找你……”
我坐在椅子上,脑子像乱麻一般没有了头绪。
我透过水的窗玻璃,望着外面冬日灰暗的天空,开始盘算我该怎样对待这件事。
我知道五婶叫儿子找我来的意思是什么。记者在我们家乡人的眼里也是一种不小的“官”,甚至我父母亲都这么认为。这多年,凡是家乡来省城办事的人,包括县上我所认识的那些半生不熟的干部也翥找我,让我给他们走这样那样的“后门”。他们来,当然都不空手,总要给我带些家乡的土特产;我自己自然也要给他们管饭。我爱人为这些事早已经叫苦连天了,和我吵了好几次架。我自己心里也相当烦。但没有办法,乡里乡亲,远路风尘来到你门上,能把人家赶出去吗?这不是说我已经“修”了,看不起家乡来的人;也不是小气得不愿给他们管饭。关键是这些事太耗费人的精力了。我的家快成了个办事处,有的人甚至把这里变成他们在省里办肥事和做买卖的碰头地点。并且不时让我给他们“走后门”。其实我在这方面并不开窍,只能帮他们找找旅社,买买车票而已。
现在,五叔的儿子又找上门来,肯定是要让我想点办法把他爸领出来。这真是开玩笑!我怎么敢去触犯神圣的法律呢?“你父亲还当大队书记吗?”我随便问五叔的儿子。
“当着哩。”他说,手里仍然拘束地端着那杯一口也没喝的茶水。“你住下了没?”我又问他。
“住下了,在建华旅社,离你们这里不远。”
我考虑了一下,对他说:“我现在忙着要写一篇稿子,你先回去,等我把稿子写完再说。”
小伙子立刻站起来,脸上显出一副感激人的表情,就机灵地过去拿起了那个黑色人造革皮包。
我也机敏地意识到,我又面临那老一套子,赶忙先发制人,过去捉住他的手,不让他把那些我已经熟悉而厌烦的礼物给我留下。我知道这些人虽然不识字,也没经见过世面,但懂得一条经典性的格言:你吃了我的,就得给我说个什么!
结果,五叔的儿子用劳动锻炼出来的力气,打架一般把我一巴掌推到了墙角里,我没站稳,把地上的痰盂也踢翻了。小伙子趁我收拾痰盂之机,麻利地拉开了黑皮包的拉链。他怕我腾出手又来拒挡他,竟然把那一包红枣、瓜籽和没有肃壳的落花生“哗”一下全倒在了我的办公桌上。我是个爱干净的人,见那沾灰带土的礼物把一张干净的办公桌弄得一塌糊涂,连稿纸、笔记本和钢笔也被埋了,于是又绝望地扑过去。结果又客人一巴掌把我推到了原来站的地方。这种送礼的方式的真诚到了野蛮的程度。我虽然又气又急,但还不能发作,只好忍气吞声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