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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被大众所知的应该是网络小说,在很多人眼里这一类型的奖简直是神仙打架,各种大大角逐。
可是在业内看来,含金量最高的,是综合奖项。
今年综合奖项里进入角逐的,除了往年的热门作家的传统作品,就是早就得了很多奖的那种,还有一匹黑马——蜉蝣。
蜉蝣上一部作品也已经好几年了,是当年的大热之作,虽然受限于题材,在国内没拿到什么大奖,但其实大家都知道,能拿到国外的大奖就能证明他的实力了。
时隔几年,他终于推出了新的作品。
并不是爆红的题材,而是选取了很受国内评委青睐的偏现实的作品,描写了在一个桃花源般的世界里的故事。
其中对于国内小镇生活的描写,既真实又美好,集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于一体,简直把普通人跟评委的口味一网打尽。
所以今晚他的呼声也很高。
作为蜉蝣本人,郁瑜挺高兴的。
他在镇上的时候,无论做什么都坚持只做兼职,就是因为他在写这本书。
无数次的阅读只是在积累,从没放下对生活的观察。
他很爱那个镇子,所以把镇子上的方方面面都融进了他的故事里。
时隔几年,他难得穿得正经了一次,西装革履,还做了头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审美退步,郁瑜感觉这个头发有些油。
算了,主办方请的,只能忍着了。
不管郁瑜还是觉得自己有优势的,望着会场里一片醒目的头皮,感叹道,作家真的不容易,不是胖就是秃。
这么一对比,郁瑜这个看起来干净挺拔,关键头发茂密,身材堪称不错的人一下子变得显眼了起来。
本来大家对他最多有点羡慕的,可是当他真的拿下了年度大奖的时候,羡慕就变成了嫉妒。
不光是男同志,连一开始对他表示欣赏的很多女同志都觉得有点过分了。
天分啊,真是残忍的东西。
在众人复杂的眼光、热烈的掌声中,郁瑜缓缓站了起来。
说实在,他是真的没想到自己能拿这个奖,虽然对作品很自信,可是同期的作品也并不弱,何况他的资历也不够。
但无论怎么惊讶,奖都是要领的。
这样一个盛会,现场自然觥筹交错,还有许多镜头在对着舞台。
郁瑜已经不怕镜头了,毕竟那么多年过去,昙花一现只红过一瞬间的郁瑜并没有人会记得。现在在台上,是靠着自己的作品,堂堂正正站在那里的作家蜉蝣。
他对着下面,露出了一个微笑。
——
柳飞尘在自己的婚礼现场,他面色郁郁,仿佛在参加一场葬礼。
恢弘的会客厅里坐着不多的人,可是每一位客人的来头都不小,走出去都能引起一方经济震动的那种。
没办法,柳氏跟长河集团的联姻,谁会不给面子呢?
虽然,现在的柳氏已经有百分之五十归长河了。
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很多人来这里,其实只是看在了长河的面子上。
不过。
“魏暮云可真牛逼!”
不止一个人这么感叹过,只怕连选了她当继承人的前长河老总都没能想到,自己的女儿居然这么狠。
假装示弱跟柳家的继承人订婚,先在长河内部扮猪吃老虎把权力拢在了自己手上,又从内乱的柳氏那边慢慢蚕食了部分股权。
架空了自己老爸,又架空了自己的未来老公,真是前无古人。
看看台下,两家的家长脸上的笑一个比一个僵。
这个婚礼上,高兴的只怕只有魏暮云跟她妈了吧。
后台,魏暮云任由造型师在她头上弄来弄去,眼睛一刻也没离开手机,时时刻刻关注着公司的动向。
双唇珉得紧紧的,工作状态的她,就是那么严肃。
很多人不理解魏暮云为什么还要选择跟柳飞尘结婚,虽然明面上不好说,但谁都知道柳氏的百分之五十是她的。
加上她本身在长河的股权,根本不用再去跟柳飞尘这个手下败将结婚。
她已经有了足够的资格去主宰自己的婚姻大事,甚至世上已经没有人能干涉她。
然而面对这么奢侈的自主权,她却选择了完成婚约。
是为了什么?难道是爱上柳飞尘了?
当然不是!
魏暮云勾起一边的嘴角,脸上的线条并没有因此柔化,依旧十分锐利。
她花了好几年的时间,让柳飞尘接受不如自己的事实,把他教成了现在这样勉强符合自己口味的样子。
都投入了那么多进去,不看到回报怎么行?
而且她现在比过去更忙,已经没有时间再去选一个新人来调来教了。
柳飞尘够识趣,也听话,长得可以,身份不错能带的出去,而且这辈子绝对没办法翻出她的掌心。
所以选他,难道不是最正常的选择吗?
至于柳飞尘会不会高兴?
那并不是她关心、感兴趣的事情。
她需要结婚来塑造一个新的形象,才能为自己的事业添砖加瓦。
柳飞尘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要他还对柳氏有一点企图心,有一点身为柳家人的尊严,他就不会拒绝自己。
“魏小姐,您看仪式可以开始了吗?没问题的话,我们去通知新郎了?”
魏暮云点点头:“开始吧。”
然后缓缓走出去,脚下锋利的高跟鞋踩得稳稳的,脸上是胜利的笑容。
迎着灯光,她走到了舞台中央。
一路上逆着光,她看不清别人的表情。
不过她知道,此刻不会有人真心觉得高兴。
可是那又如何,她转头看向母亲的位置,她们赢了。
再也没有人能把她们从家里赶出去,从这一刻开始她的人生也就没有了遗憾。
交换戒指。
魏暮云轻轻开口:“恭喜你,柳飞尘。”
面前的男人有不甘,也有疑惑,并不明白魏暮云想说什么。
魏暮云为他戴上了自己挑选的戒指,解释说道:“你不用担心被赶出柳氏了,是不是很开心?”
柳飞尘气到眼睛充血,却只能忍住,人在屋檐下。
而魏暮云,则露出了一个非常非常开心的笑容。
————
蒋礼曾经是个大明星,身价千万的那种。
他几乎代言过所有蓝血品牌,麾下的粉丝团碾压整个娱乐圈流量都没问题。
当然,他几乎没什么本事。
而现在,他是一个低调的导演。
几年过去,虽然没有大红大紫,也没导过什么年度片子,但是一直在积累着自己的人脉、经验、知识。
在一个小众的电影节上刚刚拿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奖项,他心情很好。
按照惯例,他买了机票,转火车,转大巴,转黑车,最后来到了一个小镇上。
来看郁瑜。
逢年过节,有意义的纪念日,他总会来到这里。
这里就是他的树洞,是他的最安心的地方。
他甚至在这里买下了一栋房子,就在最繁华的那条路上。
蒋礼以一种非常润物无声的形式融入了镇子上的生活,他现在再生活在这里,已经不会突兀,而是非常自然和谐。
和郁瑜的相处也是。
这次拿下了一个奖项,自然要庆祝,于是他回来了。
今天的郁瑜在端盘子,在算账。
没办法,两年前的事故导致他失去了熟能生巧的洗菜工的工作。
没有别的本事,转来转去,他只能去了镇上的另一家小吃店当小工。
每天忙忙碌碌,偶尔还有擦桌子,总之什么都做的那种。
蒋礼找他的时候,已经过了晚上的饭点,郁瑜正在做最后的收尾工作。
看着桌子一时半会也收不完,蒋礼放下自己的奖杯,袖子一挽也跟着收拾了起来。郁瑜头也不抬,他也习惯了来自蒋礼的帮忙。
就像习惯了对方的出现,每天的信息问好,在他身边到处都留下痕迹的行为。
当然,作为感谢,他也请对方吃了一根特色的冰棍儿。
散步回去的时候,蒋礼没有炫耀,而是高兴地跟郁瑜分享了自己得奖的事情。
“这是一件好事。”
“这是一件好事。”
两个人互相重复了一遍,都觉得是好事,自然要庆祝一下。
于是理所应当地决定了第二天的午饭应该吃什么。
天上的月亮盈盈地发着光,没有灯光的影响,天空显得尤其好看。
黑色的底子上,是无数的星星点点。
两个人一起在树下看了一会,山山水水地聊了一会,时间居然也过得很快。
郁瑜看了一眼时间:“该走啦,再晚一点,明天就要起不来了。”
蒋礼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