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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定唐笑道:“这回答倒也不错。”
岳春晓气道:“你还笑!若换了你姐夫是美国或英国的使馆人员,对方敢开如此玩笑吗?!”
岳定唐:“这本来就是非正式场合的一句调侃,内忧外患,也怨不得旁人看轻。”
岳春晓:“所以我是绝不去南京的,你姐夫他们在外头风吹雨打,吃不饱穿不暖,南京那帮人却成日纸醉金迷,我怕我去了之后忍不住会拍桌子骂人,害你姐夫仕途不顺,不如待在家里舒舒服服的,出去逛街,见见老朋友。”
她啰啰嗦嗦抱怨一大堆,岳定唐也很有耐心听完,毕竟他们夫妇俩要是之后又要出国,一家人还不知哪年哪月才能见面。
“对了,”岳春晓用筷子戳破汤包,汁水流出,香气四溢。“今日我去喝下午茶,还遇见了凌遥,你记得吧?你老同学凌枢的姐姐。”
岳定唐捧碗喝汤的手一顿。
“她怎么了?”
岳春晓:“没什么,我这次回国才知道,她嫁了个市政府的小科员,人倒是没什么变化,就是这际遇,啧啧,想当年凌家多风光气派,现在不也没落了,她还想在我面前维持她那阔太太的排面,被我毫不留情给戳破了。”
岳定唐:“我记得你们以前不是交情挺好的?”
岳春晓哂笑:“你太不了解女人了,她想压我一头,我想压她一头的交情,懂不懂?”
岳定唐下结论:“虚伪的表面交情。”
说罢敏捷偏开头,及时闪过了三姐的擒拿手。
岳春晓继续感叹:“我还记得上学的时候,凌遥见天儿的换衣裳,每天一套不带重样,国内还没有的手包和香水,她已有人从西洋带回来,可现在呢,她身上那套格子旗袍,边角分明已经磨得起毛了,她还在穿,就可以想象凌遥现在过得什么日子了!话说回来,你那老同学凌枢怎么样了,你跟他没联系吗?”
岳定唐:“很少。”
岳春晓:“俗话说,旧同窗的友谊最是珍贵,你倘若得空,就喊他到家里来坐坐呀,谈谈交情,聊聊往昔岁月。那孩子从小我看着便喜欢,又漂亮又机灵,要不是家道中落,现在说不定混得比你还好呢!”
岳定唐:“你这是什么毛病,一面讨厌他姐,一面又喊我邀请人家来家里坐。”
岳春晓哈哈笑道:“这很矛盾么,讨厌他姐姐,又不是讨厌他。”
岳定唐放下汤碗。
“那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岳春晓不解。
岳定唐:“凌枢被卷入一桩杀人案,他是最大的嫌疑犯。”
岳春晓一脸震惊:“那凌遥……”
岳定唐:“她应该还不知道这件事,目前消息被我们压着,报刊也暂时不准刊发消息,否则以死者的身份,恐怕会闹翻天。”
岳春晓:“不可能,凌枢上学时候多乖巧的一个孩子,我还记得……”
岳定唐:“死者是杜蕴宁,三姐你也认识的,我跟凌枢的老同学。”
岳春晓不说话了。
“我吃完了。”
岳定唐起身,准备上楼回房。
“小弟。”
岳春晓叫住他。
“凌遥,我虽然不喜欢她,可也没什么深仇大恨,说起来大家还是老同学,凌家现在这样,凌枢是凌家唯一的男丁了,这件事,会不会弄错了啊?”
岳定唐:“案子发生在公共租界,我会帮史密斯跟进的,现在还在证据收集阶段。”
岳春晓怔怔的,又叹了口气。
“你说,这都叫什么事啊,眼瞅着快过年了,凌遥要是知道,恐怕头顶的天都要塌下来了。”
岳定唐走上楼梯回头瞥过的最后一眼,是满桌犹带热气的家常菜,和桌边皱着眉头的岳春晓。
回到房间,洗漱完毕,本该上床休息,明天他还得去学校批改论文,但岳定唐翻来覆去竟毫无睡意。
脑子里全是那句“凌枢是凌家唯一的男丁了”。
他抄过床头柜的怀表,上面已经显示午夜三点。
岳定唐揉揉鼻子,重新坐起,把压皱的绸缎睡袍脱下,慢条斯理换上西装,又叫来佣人。
“四少爷,您有何吩咐?”
“去把司机叫起,我出门一趟。”
“这么晚?”
“嗯,去吧。”
……
刚进捕房,沈人杰就匆匆迎上来。
岳定唐已经对这个微胖的华捕有了印象。
“岳先生,这么晚了,您怎么还来?”
沈人杰脸上没有上次巴结的欢喜,嘴角勉强无比地扯起来。
岳定唐心生疑窦。
“杜蕴宁的案子,我想到了一些细节,想要询问嫌疑犯,你帮我把凌枢提出来。”
“这……”沈人杰面露为难。
岳定唐:“怎么,不行?”
沈人杰:“不不,您看,都这么晚了,大半夜的,要不明天吧?好歹让嫌疑犯睡个好觉,明天回忆起来也清晰一些不是?”
关于巡捕房对待嫌犯的手段,岳定唐听过许多。
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岳定唐知道,大部分是真的。
想要让一个人屈服,可以有无数手段——
让人想死的,让人想活的,还有,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
“我不知道巡捕房何时对嫌犯如此宽容了,问案还分白天黑夜的。”
在他锐利如鹰隼的注视下,寒冬腊月里,沈人杰鼻尖都冒汗了。
“那、那您稍等,我这就去让他们把人提过来!”
“不用了。”
他越过沈人杰,大步走向后头的监牢。
“我亲自去提!”
第5章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监牢里也是分山立派的。
有点来头,塞点小钱,往往会被关到单间去,虽然环境也好不了多少,起码不受欺负。
但这桩案子有点特殊,属于大案,又是史密斯亲自督办,还有岳定唐虎视眈眈,巡捕也没敢做手脚,直接把嫌犯往最混乱的那一间扔。
毕业之后各奔东西,岳定唐跟凌枢已经有许多年没见过面。
但他依然记得,那个被花刺刺到手,都要跟杜蕴宁拿手帕摁住擦拭的少年。
虽说凌家现在不行了,但一个人刻在骨子里的很多习惯是很难改变的,这种环境对凌枢而言,就是最大的折磨,再加上沈人杰欲言又止的表情,他几乎可以想象,娇生惯养的凌枢落在这帮人手里,会是个什么待遇。
即使他自己就是警察,可同一个上海,公共租界和市政府,相隔的何止一条街。
那是数十年前,一个国家跟另一个国家签下的不平等条约。
国中之国,法外之地。
别说凌枢的姐夫仅仅是市政府主任科员,就算是上海市市长,也未必吃得开。
霉味从四面八方涌来,窜入鼻腔,渗入五脏六腑,仿佛想将每一个进来的人都腐蚀融化,彻底埋葬在此处。
沈人杰已经闻习惯了,倒没觉得怎样,他看岳定唐从口袋里摸出手帕掩住鼻子,也没敢在心里吐槽,因为紧张已经牢牢攥住他的心脏。
伴随前行步伐,监牢深处的动静也越来越近。
隐隐有喧嚣声,像是一帮人在吵架斗殴。
岳定唐看了沈人杰一眼。
“怎么回事?”
沈人杰慌慌张张地笑:“没什么,估计是那些嫌犯太冷了在闹呢,要不您明天再来视察吧?这天又冷又黑,也快过年了,不吉利……”
岳定唐没再说话,只是脚步快了些许。
沈人杰赶紧跟上去,想大声吆喝让那些人收敛点,又不太敢。
阴暗的角落,蜷缩着各式各样的社会百态。
那些因为小偷小摸进来的人,未必就喜欢偷奸耍滑,有可能是因为穷困潦倒,实在过不下去。
还有靠着角落不声不响尤其安静的人,在岳定唐视线瞥过的瞬间,会投来刺目凶光,那必然是杀过人见过血的凶犯。
普通良民在这里待上一晚,恐怕会大受刺激。
至于凌枢——
就像这些看不清面孔的人一样,正畏畏缩缩在牢狱深处,强忍内心恐惧,忍饥挨饿。
他来时身上还穿着羊绒大衣,但进了这里,甭管什么羊绒羊毛,通通都保不住了,而且肯定还要挨上几顿打,才能认清这个事实。
那些人聚众喧嚣,十有八九就是在教训不识相的新人。
“大还是小,买定离手。”
懒洋洋的音调不高,但在嘈杂动静中有些鹤立鸡群的意味。
“大!”
“大大大!”
“小!”
霉味之中,还有一股奇怪的味道夹杂其中,让人感觉说不出的古怪。
在最里间那间牢房外头,隔着铁门上的小门,岳定唐终于看见凌枢。
对方靠墙坐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