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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战场上,他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活下去。
硝烟混杂腥膻,看不清前方的路,可就算后退,那也不能回家。
“够了!”
甄丛云不想再听那些让自己能够浮想联翩的形容,厉声打断他。
“你别以为这样就能吓唬我,那么危险你不也还是活下去了!”
“我是活了,但我本来应该是那些炮灰之一,死在战场上的。”
“是老周在炮弹落下之前把我推开,他自己双腿则被炸没了。”
“老周那两条腿从我头上飞过去,我整个人都傻了,后来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拖着老周避开战火,熬到增援部队过来的。”
“几天后,老周在医院醒来,我因为胳膊受了伤,不用再上战场,留下来帮忙照顾他,老周发现自己没了腿,好像还挺平静的,反倒是我老担心他想不开,时时刻刻盯着他。”
“有一次,老周把我叫到跟前,让我伤好之后申请退役,他会帮我转圜,还给了我一封推荐信,让我去云南讲武堂上学。他说我还年轻,学东西快,不应该为了这些无谓和无穷尽的内战内耗,白白死在战场上,我应该去上学,学更先进,更系统的知识,也学会怎样当一个合格的军人。”
“你还记得吧,我加入滇军,只是为了跟着混点好处,捞点油水,再回去重振家业,但老周居然说我有当军人的潜质。”
凌枢说着说着,对面的甄丛云没笑,他自己倒先笑出声来。
只是笑声之中,蕴含了许多连他自己也说不清的意味。
他还记得那时的老周,一脸病色,却不颓唐,只是被子下半截空荡荡的。
国家有难,吾辈当自强。你是个好苗子,别白白当了炮灰,到死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我这双腿,这辈子算是废了,你就当是代我到处走走,讲武堂毕业之后,你想干什么都没所谓,不从军也没关系,但不能再与庸碌贪婪之辈厮混一起,误入歧途。
老周是这么对他说的,这段话,到今天,他还记得清清楚楚。
说来好笑。
他本想同流合污不择手段,却遇上个老周,生生被迫走回正路。
“你可以不去的。”甄丛云道,“他的腿废了,根本奈何不了你。”
凌枢:“但我欠他一条命。一条命的恩情,别说他只是让我去上学,就算是要我把腿还给他,我也会还的。”
甄丛云冷笑:“是我我就不还,救人是他自愿的,没人强迫他,大不了多给点钱就是了。如今世道,几块大洋就可以买一条人命,就算他是个小排长,也就是多几块大洋罢了!”
凌枢不说话了。
甄丛云皱皱眉头,她下意识觉得凌枢不喜欢甚至反感自己这番话,但对方的性命现在捏在她手里,她分辨不出凌枢是不敢反驳,还是懒得反驳。
第二个可能性让她浑身不舒服。
眼看岳定唐还没过来,她心下有点焦躁,忍不住催促凌枢。
“继续说,你在云南上学,怎么又跑到东北去当兵了!”
过了好一会儿,凌枢才开口。
“我毕业的时候,东北军已经易帜,不再是一支地方军阀,而是中央领导的地方军。那会儿,日本在东北动作频频,风声传遍大江南北,虽然许多人嘴上不说,其实心里都明白,这一仗,或迟或早,都得打起来,而且很可能就在东北爆发。”
“老周还是死了,就在我毕业那年,他偶感风寒,本来因为截了双腿之后就病弱的身体根本熬不过冬天,我在病床前亲眼看着他闭眼的。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不能回上海了,我要去东北。我欠老周的命,我答应过他的事情,去了上海,十丈软红,纸醉金迷,只会消磨意志,实现不了自己的承诺。”
“同期的同学里有个东北人,他正好也想回东北,我俩就背上行囊,一路北上。袁三思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他跟我在一个排,睡觉隔壁床,训练站一块,打仗一个战壕的兄弟。”
“不对!”甄丛云打断他,“别人都说袁三思是关老太爷的管家,在关家待了很多年,什么时候跑去从军了?”
凌枢:“你说的那是老袁的同胞双生兄弟,他有个哥哥,的确是关老爷子的心腹,两年前病死了,关老爷子也知道这件事,他默许老袁顶替他哥,继续留在自己身边,但关家除了关三爷,大部分人都不晓得此事。老爷子去世之前,关家大事小事,都是他说了算,众人也习惯他的权威,几个儿子庸庸碌碌,从未想过去细究调查。这种事情,对他们来说也不算大事。”
甄丛云捕捉到一个人名,狐疑道:“关三?他不是关家最没用的人吗?”
脚步声响起,由远及近。
凌枢话锋一转,故事戛然而止。
“甄小姐,老岳既然回来,我可以歇口气,不必再讲故事了吧?”
甄丛云的确也没心思继续听下去,她只想知道老袁跟凌枢是怎么认识的,却不知不觉听他扯了这么一通闲篇,若不是等岳定唐拿石头回来实在无聊难熬,她也不会耐着性子听了这么些。
“石头呢!”她冲来人喊道。
“在我这里。”果然是岳定唐的声音。
“去开门!”
凌枢眯起眼。
甄丛云在看见岳定唐的瞬间,自然而然把枪口对准后者。
因为对她而言,去而复返的岳定唐,肯定比凌枢威胁更大。
殊不知凌枢等的就是这一刻!
他忽然动了。
身体跃起扑向甄丛云,在她慌忙将枪口挪回来的时候,人已经到她面前!
甄丛云一惊。
她开枪了!
第104章
枪只有一把。
人却有两个。
此时如何选择,对甄丛云来说是个考验。
凌枢遍体鳞伤,行动不便,就是甄丛云,也觉得他离断气不远了,更何况刚刚讲了那么长一个故事,无论如何都是耗费体力的。
而岳定唐胳膊中枪,虽然也受伤了,但起码已经止血,伤势比凌枢要轻很多。
这两个人,甄丛云都信不过。
相比之下,一直坐在她跟前的凌枢,要比去而复返的岳定唐更加可控。
她下意识就将枪口移向岳定唐。
岳定唐似乎也有意引起她的注意,特意将马灯举高,照见另一只手里的石头。
甄丛云自然而然定睛去看。
凌枢就是在这个时候骤起发难的!
甄丛云反应很快,半秒工夫将枪口转回来。
子弹射出的同时,她也被岳定唐扑倒。
枪被扑了出去。
十万火急,甄丛云根本来不及去察看凌枢那边,急忙翻滚几圈去找枪。
枪在一米开外,她手伸长一够,眼看就要够到。
岳定唐眼看自己弯腰已是不及,直接抬脚将枪又踢远,腰上却被甄丛云狠狠一踹。
这女人居然还是有几分身手的,而且出手狠辣,招招冲着要人命而去,弥补了女性力气先天不足的缺陷。
岳定唐有伤在身,手臂不灵敏,后发制于人,被甄丛云不知从哪儿摸出来的匕首狠狠划来,差点划伤腹部,不得不返攻为守,接连后退几步。
背后就是墙壁,退无可退了!
电光石火,对方手中的匕首挟着劲风直接捅向他胸口。
岳定唐根本来不及躲开。
砰!
鲜血从弹孔中迸出流淌。
甄丛云动作一顿,杏眼圆睁。
她明明记得,刚才自己第一枪已经打中人的……
恍惚间,她歪歪斜斜倒下,似乎看见岳定唐飞奔过去找凌枢。
身体除了后背剧痛,还渐渐变得怕冷。
甄丛云想要捏紧手里的匕首,却怎么也使不上力。
不。
她不想死在这里。
这个冰天雪地,春天了也没有半点暖意的地方,她讨厌极了。
曾经让她厌恶得不顾一切逃离出来的甄家,此刻却开始在她脑海里浮现。
精致光洁的餐具,甜美温暖的下午茶,还有穿不完的漂亮衣服。
每周有新的洋裙或布料到货时,新新百货公司经理总会把第一批商品亲自拿到甄家,让她挑选,她挑剩的,才会放到商店里去上架,每回逛街看见那些家境小康的女子身上穿着她不要的衣裙还春风得意时,她心里总会忍不住哂笑,哂笑那些井底之蛙,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上面的天有多高,世界有多大。
现在……
她只想重新回到过去,重新做一次选择。
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伊万诺夫,劝说他不要跟着德王走,劝说他到甄家来,以她和甄家的能耐,未尝不能帮他实现梦想。
到时候——
甄丛云仿佛看见另一个自己。
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