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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了个权倾朝野的病秧子 完结+番外-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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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到夜深了,谢陵才打外头回来,随便用了点饭,洗漱一番就过来寻沈执,二人就地滚了一圈,期间,沈执一直抱着谢陵的脖颈,两腿夹着他的腰肢,气喘吁吁,挥汗如雨。
  谢陵喘了口气,又换了个姿势,爬山似的往前狠撞,哑着声儿道:“听说你今日在巡防营惩治手下了?”
  “嗯,啊,哥哥,轻一点。”沈执几乎跪不住了,双腿颤抖着,要不是用胳膊支撑,早就趴在了地上,闻言,略带粉色的面容闪出一分嫌恶,“我平生最讨厌仗势欺人之狗辈,那小姑娘才十四岁,花一样的年龄,说没就没了,我让人将他军法处置,一点都不为过。”
  顿了顿,他以为自己又给谢陵惹麻烦了,转过头去看他,略紧张地询问:“哥哥,是不是我给你惹麻烦了?”
  “没有,你做得很好,我打算顺水推舟,将这事往大了闹。”谢陵随手拍了拍沈执的脑袋,示意他专心一点,两手扶正沈执的腰,将人往上一勾,如此一来,二人贴得很近了,简直紧密无间,一丝缝隙都没有,“良王几次三番地坑害你,这次也该轮到我们还手了。”
  沈执支撑不住了,索性鸵鸟一样软塌塌地趴在枕头上,声音哑得不像样子,眯着眼睛道:“好,我都听哥哥的,一味缩头挨打,换不来长久的平安无事,主动出击,未尝是件坏事。我不如哥哥聪明,但也绝对不会拖哥哥的后……后腿,额,呜呜。”
  话音未落,谢陵竟然一手攥紧他的脚踝,将人半抬起来,似笑非笑道:“正事就说这么多,现在该拷问私事了,今天晚上你去了哪里?”
  沈执暗念了句完蛋了,上回因为顾青辞,害得自己疼了好几天,一见谢陵就怕得调头跑,这回直接去人家吃饭了,也不知道谢陵会不会生气。
  于是变相地求饶道:“哥哥,我真的没有力气了,呜呜,真的手软了,腿也软掉了,饶了我罢,下回再来,行吗?”
  “不行。”谢陵很无情地拒绝道,上半身倾过去,掐着沈执的脸,眸色沉静深邃,“见家长去了?”
  沈执“!!!”
  怎么可能?单纯的知己好友!
  “哥哥,事情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哎呀,真的不是,哎呀哎呀,哥!你别动,哎!!!!!”
  沈执欲哭无泪,无论怎么说,谢陵就是乱动,搞得他头发发麻,浑身的血液都逆流了,身子也融成水,不知道该从哪儿处流出来。
  好半天儿谢陵才道:“无妨,哥哥相信你。”
  沈执:“……”
  这恐怕不见得吧?
  没等他多想,很快就呼吸不过来了,上山下山,一路颠簸,沈执觉得自己就是一把剑鞘,每时每刻都被剑插。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情投意合,心意相通,身体契合,天造地设。
  可能老天爷也觉得自己此生悲苦,如今终于尝到了甜头。真的没什么奢求的了。
  等谢陵尽兴了,沈执几乎软成了一瘫河蚌肉,动都动不了,膝盖也跪红了一片,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谢陵到底会心疼人,将人拉过来圈在怀里,一面给他揉膝盖,一边用下巴抵着沈执头顶:“我们家小圆圆好不容易交到个朋友,哥哥怎么忍心阻止,罢了罢了,横竖我多累一累。把小圆圆榨干,看你怎么出去胡闹。”
  沈执老脸通红,捶了谢陵一拳:“你坏!”
  谢陵哈哈大笑,等笑够了才道:“我若是不坏,你现在还不知身在何地,承认罢,其实你也很喜欢哥哥疼爱你,是也不是?”
  “不是!”沈执气鼓鼓的,压根不愿意承认自己如此饥渴。
  “哦,不是啊,那不揉了。”谢陵作势将人推开。
  沈执急了,按着他的手道:“不行!谁把我弄成这样的,谁必须负责!你敢跑!”
  “你确定么?”
  不知道为何,沈执有一种必须得好好思考再回答的错觉,于是他多想了一会儿,满脸认真地点头:“我确定!”
  下一瞬,谢陵勾唇,露出一抹奸计得逞的笑容。
  沈执“呜”了一声,想死的心都有了。
  好容易折腾完,又闹到了很晚。
  荷花池里的莲蓬能吃了,颗颗饱满,一口咬下去嘎嘣脆,清甜清甜的,府中下人寻常时候是不敢进红莲香榭的,除非有沈执的允许。
  谢陵让下人在荷塘里捞了莲蓬,连花带叶地送到屋里做个装饰,剥下来的莲子有一半进了沈执的肚子里,另外一半则是晾晒起来,留着以后给沈执煮粥喝。
  谢家是书香门第,培养出来的子弟浑身的书卷气,谢陵更是出类拔萃,他的风雅不仅体现在某一方面,而是体现在各个方面。
  就好比说,沈执晚上睡觉前多了句嘴,指责谢陵一手好丹青,为何从来不给自己画一副。
  谢陵当时刚做完,将人圈在怀里,漫不经心地揉捏着沈执的两团圆圆的软肉,闻言似乎觉得有理,起身寻来毛笔,就地取材,将人按趴在床上。
  一面望着窗外荷塘里开得如火如荼的红莲,一面在沈执身上画。那毛笔尖软软的,弄得他好痒,根本趴不住,一直哼哼唧唧地乱动。
  将那墨汁蹭花了,谢陵不乐意了,抬手按住沈执的后脑勺,嘴里叼一根毛笔,手里攥着三根,不管沈执如何挣扎,坚持给他画完了。
  从肩胛一直至腰臀,一副栩栩如生的红莲图,沈执皮肤白,更衬得莲花红得烈烈如焚,好不容易才起了身,赶紧披了件衣服,隐隐露出半朵莲花。
  谢陵一把丢开毛笔,笑着将人打横抱了起来,未穿鞋袜,赤脚踩在汉白玉地板上,宽大的长袍松松垮垮地拖在地面,露出白皙纤长的双足。
  两手一掐就将人整个端到了书案上,沈执浑身上下就披了件外裳,衣带系得松垮,长发早就散开了,被谢陵随手拢在一起,挑了根红色发带系上了。
  两条纤细笔直的腿,有一搭没一搭地乱晃,勾得人心神摇曳,双眸温柔似水,眼波流转间极有风情,那一颗小小的虎牙,深陷在红艳艳的唇肉里,像是一把无形的小勾子,将人勾得魄散魂飞。
  谢陵亦是爱他到了疯魔的地步,痴迷着沈执身上的每一寸皮肉,两手按在桌沿,俯身轻轻啄着沈执
  的额头,试图将沈执眉眼中浓墨一般的悲苦尽数化开。
  两手自顾自去寻沈执的手,十指紧扣在一起,二人耳鬓厮磨,贴得连缝隙都没有。
  许久之后,谢陵推开桌面上的画轴,提笔落字:
  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
  最后一笔落下,又倾身将沈执的唇舌衔入口中,细细研磨,那露出来的腿根处,早就热气腾腾的,白皙的皮肤上,端端正正写满了正字,皆是谢陵方才一笔一笔画上去的。也不知道到底画了多少笔,两条大腿内侧都快写满了。
  那毛笔尖儿软软的,谢陵衔在口中,将软毛浸透,每次刮在皮肤上,都能引得沈执浑身颤抖,十指蜷缩,偏偏又不敢叫停,任由他胡作非为。
  他觉得自己真的要疯了,要疯魔了,满目痴迷地望着谢陵,只会傻笑,两臂按在桌沿,翻倒的酒水,凌乱的书籍,还有身后满塘荷花,皆是二人荒唐的见证。
  谢陵唇角上扬,食指指腹还染着浓墨,轻轻往沈执眼角下的泪痣上一点,耳语道:“哥哥给你做了标记,生生世世,你都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沈执快疯了,头皮上的神经一跳一跳的,耳边也嗡嗡的,置身天地之间,连呼吸都快忘记了。唯有谢陵那一句“生生世世”响彻整个大脑,像是上元节站在禁中城上放烟火,“喷”得一下,瞬间点燃了自己。头顶的天崩塌了。
  此生怕是要共沉沦了。
  好像跟谢陵在一起,越来越疯,脑子越来越浑沌,真的就像鸳鸯一样,交颈缠绵,无时无刻都在互相抚慰。
  他视谢陵为心目中唯一的神明,舍不得弄脏他身上的白衫,连行那种共赴巫山的妙事,也谨慎小心,每每情浓时,才恍恍惚惚勾着谢陵的脖颈,喊他“哥哥”。
  只这么一句哥哥,远比世间万种催情的媚药更勾人心魄。
  谢陵发狠地啃咬着沈执的肩胛,一手握住他的腰肢,恨不得将他整个人融入自己的骨血中。
  如此一来,除非死别,二人永不分离。
  自从去顾府拜访过哑姐之后,顾青辞待沈执更加热络了,得空就来巡防营寻沈执,将哑姐亲手做的茶点拿给沈执吃,有时还会送些驱蚊的香囊之类,但是沈执没敢收。
  谢陵早些时候说,要将奸污案闹大,沈执估摸着最多能逼良王自砍羽翼,万万没想到谢陵做事那么绝。
  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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