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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叶夜有点摸不准这个走向,但还是回答了句:“应该是去的。”
顾奕笙说:“好。”
“那学校见。”
——
边淩站在货架前,一手持着手机,一手拿着膨化食品的包装袋翻看,漫不经心地听着手机那头的声音。
那人话说得啰嗦,往日里他是要责骂两句的,但此时他心思不在这里,也就懒得去说。
他还在等叶夜过来。
边淩不答话,电话那头的人更是心惊肉跳,各种各样的好话说了个遍,直说得口干舌燥了,才听到了边淩轻飘飘地应了一句:“他想好了,那就随他。”
叶夜一靠近边淩,就听到了这么句话。
他凑到了边叔叔边上抬头看他,正对上边淩垂下的视线,他伸手摸了摸叶夜的耳廓,又对着电话那头又叽叽喳喳上的人随口说了句:“行,明天带他过来”之后,就挂了电话。
叶夜探头探脑地问:“有事啊?”
“公司的事。”边淩无意多说,“你处理好了?”
叶夜眼神飘忽。
边淩扬眉:“处理不好?”
叶夜捏着指头比划了一下:“差一点。”
边淩点了点头,神色平稳,没有再接这个话题,而是推着购物车说:“走吧。”
边淩没提,叶夜也就不提,跟着边叔叔走了两步,才想起了之前的对话,往购物车里探头看了一眼:“等等——等等,我的薯片呢?”
边淩:“垃圾食品。”
叶夜睁大眼睛:“您答应我了!”
边淩面不改色:“我反悔了。”
叶夜据理力争:“大人说话要算话!”
边淩振振有词:“小朋友也要听大人的话。”他这么说完,忽地看了叶夜一眼,唇角温柔地向上弯起来,恍若于冰凌凌的高山之上绽开了一朵花。
叶夜输了。
边叔叔恃美行凶,嘤。
也不知道是不是顾奕笙已经走了,后来叶夜推着购物车的时候,没再看到他的身影。
他和边叔叔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并在边叔叔的中老年人严格审核之下——只买了五十块钱的零食。
就这五十块,还是叶夜努力撒娇撒来的。
叶夜委屈巴巴地抱着单薄的零食跟边叔叔回了家。
说是家,其实就是叶夜曾经和边淩短暂同居过的那栋小别墅。
甫一下车,叶夜就觉得熟悉,这种熟悉感在跟着边叔叔进了家门之后,达到了顶峰。
并非是因为故地重游,而是因为纹丝不动。
沙发上的黄色抱枕没变,堆在沙发上的毯子没变,就连自己以前吃完冰棍歪七扭八黏起来的木头人也没变。
像是停在了他们离开家准备去滑雪的那一天,再也没人进来过。
叶夜惊讶地站在玄幻,身边的边淩已经脱了西装外套搭在沙发上,躬身从鞋柜里拿出了拖鞋,一如记忆里那样,放在了叶夜的脚边。
边家的二当家,高高在上的高岭之花,轻轻地在他脚边放了一双拖鞋。
叶夜抿着嘴角,有点想哭,他嘟嘟哝哝地问:“你没住这了吗?”
边淩直起身说:“重新买了套房子。”
“你不喜欢这了?”
边凌看他,觉得他的小朋友明知故问,却仍然回答道:
“只是在等你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此刻的边叔叔充满了正宫的大度气场,其实心里记账记得门清,就等着秋后算账。
——
小顾疯比程度:60%。
第110章 可乐
叶夜从浴室里出来的时候,天已经完全暗了。
他身上穿着的睡衣是新的,布料还带着崭新的压痕,但似乎是已经下过一回水洗过,穿到身上时,还能闻到股洗衣液的香味。
他本想直接光脚走出浴室,刚迈出一步又想起边叔叔的冷酷凝视,又默默地退回去,把脚塞进拖鞋里噼里啪啦地一并踩了出去。
客厅很安静,沙发边立着盏灯,照亮了一小块地界。叶夜抱着换下来的衣服凑过去,看见边淩又在打电话。
作为霸道总裁的叔叔,边淩总是在打电话的,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忙,现在似乎也没什么太大的变化。
叶夜习以为常,走到了他的背后,手肘撑在沙发背上,去看边叔叔的侧脸,后者似有所觉,侧目看了过来,瞧见他发尾挂着的水珠,又瞥了瞥肩膀上搭着的毛巾,警告地眯了眯眼睛。
叶夜在边叔叔面前总是忍不住撒娇,得到他的示意之后也没动,反倒是鼓了鼓腮帮子,不太乐意地小声嘀咕了句:“叔叔帮我擦。”
边凌毫无波动地看着他,镜片反射出一片冷光。
叶夜委屈巴巴地回浴室擦头发去了。
他对着镜子慢腾腾地擦头发,一面擦,一面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这种感觉其实有点奇怪,他看过这个镜子许多次,也看过这个镜子里折射出的浴室墙砖,却还是第一次从这个镜子里看到自己真正的模样。
叶夜甚至觉得自己都有段时间没看过自己本来的这张脸了。
其实真要说,在那么多个世界里,和自己的模样半点钩都挂不上的,除了温柔内敛的叶语秋,好像就是眼尾下垂的叶清安了。
叶夜本人就是一双桃花眼,随随便便对着人弯弯眼睛,就像是情深似海,常年招得小姑娘春心萌动,甚至上过好几回微博上的帅哥bot。
但叶清安不是,比起叶夜,他的眉眼更干净,更天真,水灵灵的,像只蹦蹦跳跳的小兔子。
叶夜有一搭没一搭地想,也不知道边淩是怎么认出自己的。
念头转到这时,边叔叔也终于打完了电话,过来督促他的擦头发进程,结果发现小朋友的头发一大半居然还在淌着水,便干脆接过手来,捧着他的发尾帮他擦拭。
叶夜对着镜子里的边叔叔高高兴兴地咧了个笑。
边淩无奈地瞥了他一眼,把毛巾罩在他头顶,用力地搓了把。
好在男孩的头发短,真要去擦,倒也不用费太多功夫,边淩看发尾没再往下滴水便停了手,领着小朋友回到客厅,顺道送上了杯进浴室前刚热好的牛奶。
当初和边叔叔在一块之后,叶夜每天晚上都要被莫名其妙充满父爱之心的边叔叔强行喂一杯热牛奶——就是单纯的牛奶,没有特殊的意思。
叶夜捧着热乎乎的牛奶杯,乖乖喝了个干净。
杯口宽,放下杯子时嘴角难免会沾上点奶渍,叶夜也不去擦,只睁着眼睛不怀好意地去看边淩。
即便是换了个模样,小朋友亮晶晶的眼睛也没有半点变化,边淩心尖悄悄地颤了颤,像是被泡到了温温的水中,嘴角也弯出了个笑,然后如他所愿地俯身亲了上去。
他们在餐桌边交换了个长长的吻,分开时叶夜的腿都差点给亲软了,眼睛也跟着冒水光,瞧着边叔叔的眼神更亲热了。
不得不说的是,男人真的都是感觉动物。
长得好看是吸引的第一步,而床上足够快乐更是天长地久的其中一个必要条件。
其实如果真的严格按照感官刺激来排名的话,第一名该是周舟意,甚至于在两人刚重逢的时候,叶夜也短暂地琢磨过要不要再把学弟拐上床体验一下。
毕竟快乐是真的快乐。
但疯狗也是真的可怕。
两厢权衡了一番,最后叶夜只能忍痛放弃,并心花怒放地奔进了长得帅技术好还体贴温柔的边叔叔的怀抱里。
叶夜心满意足。
边淩不知道小朋友脑子里在想什么,轻轻揉了揉他的后脖颈,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空杯子放在桌上,便牵着人上楼。
卧室的灯一开,叶夜的记忆又全部自动归了位,是真的一点都没变,包括床头的那盏叶夜淘宝买来的19。9块小夜灯。
小夜灯是个俗气的蘑菇形状,暖红色,塑料外壳,连接处痕迹明显,瞧着劣质的不得了,和边叔叔卧室的高级性冷淡风格格不入。
但是他当时拿来的时候边淩也没说什么,只是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玩笑地说了句:“用不了多久就得扔。”
时过境迁,人都换了个壳子了,小蘑菇倒还是小蘑菇,越看越丑。
叶夜和边淩说:“回头我买个新的来。”
边淩没什么意见:“随你。”
他说着,把叶夜领到了床边,后者也就顺其自然地脱了拖鞋爬上床。
边淩问:“回来开心吗?”
叶夜认真地答:“开心呀。”
边凌轻轻撩开了一根落在了叶夜脸上的睫毛,像是随口提及般问:“困了吗?”
叶夜乖顺地眨眨眼:“还不困。”
边淩露出了一个笑:“你叫什么名字?”
他问得突然,和叶夜的回答之间几乎毫无空隙,叶夜脑子一时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