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我要做门阀-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对公羊、谷梁这样主张复古的学派来说,这个诏命简直就是天生正确。
  哪怕到了朝会结束之时,张越都能看到,博士们满脸亢奋,跟打了鸡血一样,兴奋不已,连走路都有些飘飘然。


第0672章 恐怖的汉朝(1)
  太原城,车水马龙,繁花似锦。
  南来北往的商人,络绎不绝的通过这座古城,带着数不清的商品,前往他们想要抵达的财富之地。
  偶尔,会有金发碧眼的异域商人,随着人流抵达这里。
  甚至有些时候,在太原的市面上,还能出现来自遥远未知异域国度的钱币——一些以黄金或者白银铸造的货币,正面和背面,都雕刻着人像。
  虽然,汉人大都不太清楚,这些蛮子搞这种花样有什么意义?
  但这并不妨碍,人们接受这些金币。
  反正,都是黄金,对吧?
  但在今天,太原城来了一支陌生的使团。
  这些人,生着与中国完全迥异的容貌。
  大多数,都是黑发褐目高鼻梁,穿着狼裘皮衣,戴着一顶尖毡帽,这种毡帽很大,呈三角形,几乎能完全覆盖佩戴者的头部,并延伸到两侧,将耳朵完全盖住。
  他们腰间一般系着一把近战用的青铜小刀。
  准确的说,应该是一柄青铜短矛。
  在西域和匈奴,这种武器被称为‘铤’,主要用途就和字面意思理解的那样,遇敌之时,将它拔出来,然后用力投掷出去,使用的好的话,常常能产生奇效。
  毕竟,当代骑兵,主要的作战方式,无非是马上白刃对冲,或者下马步射。
  在白刃对冲时,这种短距离的远程投掷武器,确实可以帮助骑兵获得一定的优势。
  不过,现在的匈奴骑兵,已经普遍不再携带这种兵器了。
  他们转而使用一种更小的尖刀。
  这是因为,在于汉军的交战中,匈奴人的青铜铤从来没有发挥过作用!
  大量装备于汉军精锐的脚踏弩,分分钟就打消了匈奴人临敌掷矛的想法——与其那样,还不如硬着头皮冲呢!
  “这就是太原了……”
  “汉朝在北方最大的城市之一……”
  在使团的中心,一辆标准的官车之内,一个穿着狐裘的贵族男子,对着端坐在马车正中的年轻贵族轻声说道:“如您所见,这座城市,据说有十万常住人口,周围的数百里内,还有数十万的人民为汉朝耕作……”
  “十万?”年轻人闻言,略微惊讶:“赤谷城加上奴隶,也才十万人啊!”
  “您说得对!”狐裘贵族感慨道:“但这还只是汉朝的一个郡城!”
  “据说,汉朝有一百多个郡……”
  “真是大啊!”年轻人叹道:“难怪汉朝能够击败匈奴!”
  狐裘贵族听着,微微恭身,但没有接话。
  但他蓝色的眼眸里,却闪过一丝笑容。
  “昆莫让我来汉朝,只是想告诉我汉朝很强大吗?”年轻人却是端起一杯酒,然后看着酒杯里黄色的酒液,笑着道:“我现在已经知道汉朝很强大了……”
  “不用来汉朝,我也知道这一点!”
  汉的强大,不是用语言或者文字描述的。
  而是累累尸骨铸就的赫赫威名!
  从二十余年前,西域诸国,第一次接触到这个强大的从东方冒出来的帝国时,他们便已经尝过了汉朝骑兵的味道。
  赵破奴八百骑灭亡楼兰,直接姑师。
  震撼了整个世界,无数人从那一刻起就知道,世界迎来了一个新主人。
  而大宛战争,更是告诉了所有人——只要汉朝愿意,他们的马蹄,可以无视物理距离的限制。
  而且,汉朝人的决心,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大!
  以至于,尽管大宛战争已经结束十余年,但大宛王国依然臣服汉朝,并且按时派出使团,将朝贡的贡品,送到长城之内。
  哪怕匈奴阻隔了道路,他们也会将贡品送到乌孙,并将一封措辞谦卑,近乎奴颜婢膝的国书,交给在乌孙的汉公主。
  五年前,大宛国王延留病逝,宛人就不敢私自立新王,马上派人从汉长安迎回了延留的侄子禅封,然后又将禅封的一个弟弟,送到长安。
  故而,对西域列国来说,汉朝就是一个虽然远在天边,但随时都可能从天而降,带着雷霆和怒火的巨人。
  所有人都清楚,贸然得罪汉朝,等于找死!
  可是……
  “正是因为这样,乌孙才应该亲匈奴,难道不是吗?”年轻人低声呢喃着:“先昆莫猎骄靡曾经说过:离太阳太近,会被烧死的!”
  “所以,先昆莫决定脱离与匈奴的盟约,转而与汉交好,就是要保持乌孙的独立性!”
  “现在,亦然如此!”
  “汉是太阳,而且比匈奴大多了!”
  “比匈奴人强多了!”
  “和这样的太阳太过接近,乌孙还能独立吗?”
  说道这里的时候,年轻人的眼眸里闪过一丝厉色。
  对于乌孙来说,其实自身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
  别看乌孙,现在是汉匈两国都争相交好的大国,更是控弦八九万,独立于西域,控制着广袤的草场,在整个地区拥有举足轻重的话语权。
  但是……
  乌孙的根基太浅薄了!
  甚至,连乌孙部的这个概念,都是建立在浮萍之上,就像戈壁里的杨柳,随时都可能被沙漠掩埋!
  毕竟,说到底,乌孙王国只是一个被强权虚构出来的王国。
  真正的乌孙,在一百余年就已经彻底湮灭了。
  现在的乌孙,不过是一个乌孙部族的遗民,在强权支持下,将来自各方的人民,拼凑到一起的臃肿巨人!
  这从乌孙的人口结构上就能看出来。
  在乌孙王国的三十万男丁之中,有月氏血统的占了四分之一,有塞人血统的占了四份之一,剩下的一半人口,则为匈奴、东胡、月氏、塞人的混血。
  就连他这个继承人,也流着一半的匈奴血统!
  故而,在乌孙国内,认同感这个东西,真的是很稀薄!
  月氏翕候和塞人翕候,常常不鸟赤谷城是常态。
  各部之间,彼此龌龊,打出狗脑子来,更是日常!
  哪怕当初,开国君王,被乌孙各部共同拥戴的先昆莫,也都没能拥有绝对的权力。
  而对于这样的一个王国来说,要想生存下去,首要的目标,其实就是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不能被外来的强权,干涉过深。
  就像当初,乌孙就被匈奴压迫的,近乎窒息!
  错非汉朝的出现,现在乌孙恐怕已经被匈奴人吞并了!
  只是,前门驱狼,后门进虎!
  与匈奴相比,汉朝人在这个年轻人眼里更可怕!
  也更恐怖!
  匈奴人,最多只能用武力来胁迫乌孙。
  只要各部保持团结,匈奴人就没有机会!
  但汉朝不一样,非常不一样!
  这个国家的马蹄凶猛,但文化更凶猛!
  他的叔叔翁归靡,是乌孙有名的勇士和智者,自幼就非常聪明、勇敢,连匈奴人也畏惧不已。
  但,就是这样一个勇士,却已经被汉朝的女人和文化,迷得神魂颠倒。
  整天张口就是子曰,闭口就是孟子……
  更抛弃了乌孙人的传统,改而命人建造了汉朝的宫室,住到了舒服的石屋之内。
  短短十年的时间,这个当初的勇士,体重就暴增了两倍,胖到都有些走不动路了。
  国内贵族,称其为‘肥王’。
  简直是耻辱!
  这还不要紧!
  要紧的是,因为昆莫带头,赤谷城里的贵族,纷纷跟进。
  现在,赤谷城里,人人博冠宽袍,喜以丝绸为衣,食必粱肉。
  他们甚至还学着汉朝人,在赤谷城外开垦田地,种植作物,营建庄园,过起了定居生活,而将乌孙的传统抛之脑后。
  他们这么玩,再过些年,乌孙国内,恐怕人人都会学习汉朝的文化,穿汉朝的衣物,过汉朝人的生活。
  那样的话,乌孙王国,还能保持自我吗?
  只是想着这些事情,再看着车外的繁华城塞,年轻人的神色,就更加凝重了起来。
  “汉朝,必将为患我国!”年轻人低声道:“它越强大,我就会越忌惮,越疏远它!”
  “阿妈说的对!”他低下头,摸着自己腰间的那枚青铜铤:“乌孙亲近汉朝,死路一条!”
  “如今,这使我更加坚信这一点!”
  “王叔的政策,不可取!”他抬起头,看着那个贵族斩钉截铁的道:“到我为昆莫,必定要亲近匈奴,远离汉朝!”
  狐裘贵族听着,深深的低头,鞠躬道:“您的意志,伟大的昆莫!”
  年轻人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