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据说养蛊的好处并非要蛊直接在外面像偷盗一样偷宝贝回来供主人使用,而是要借重蛊的灵气,使养蛊的人家做任何事情都很顺利。如果主人想要经商,借助蛊的灵?气,可以一本万利。
如果主人想要升官,借着蛊的灵气,可以直上青云。反过来说,如果偶一不慎,被受蛊害的人家知道了,去请专门的巫师来把蛊收掉,蛊的主人便会诸事不宜,全家死尽。
养蛊的人家,除了日常要虔诚服侍之外,到每年夏历六月二十四日,要对蛊作隆重的祭礼。这个祭礼延续三天,即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日,在这三天之内,主人要每天都用新鲜的猪一头、鸡一只、羊一头。
煮熟以后,到晚上星宿齐观天空之时,全家把猪羊鸡搬入养蛊的秘室中去俯伏祷告,祷告完毕,将猪羊鸡砍碎,投入缸中。据说蛊的食量很大,魔力很高。
祭扫的时候,外人不得参加,消息不可泄漏,否则又有身家性命的危险。除了聚虫互咬一法外,各种特殊的毒蛊又分别有特殊的制造方法。
如此看来,蛊应是一种极为恐怖的东西,其实不然,有些蛊对自己的女主人十分忠诚。传说在雪岭山脉的一个部族里,所有女孩子到了十二岁都要饲养一只属于自己的变种蛊虫。
这只蛊虫从此就是女孩子的守护者,只要女孩子受到外界侵扰,蛊虫就会出现搭救主人。当女主人死亡之后,蛊虫也随之死去。
不管是善良的蛊虫,还是恶毒的蛊虫,都是特殊时代产生的特定事物。
虽然在今天,蛊术还在湘西的某些地区内小范围传播,但它已经逐渐被文明社会所摒弃。但有一点非常重要,蛊术是中国几千年历史的一个见证,它将被作为一种特殊的文明流传下来。
但是养蛊有个忌讳,就是动物中唯独有狗不能下蛊,而蛊怕狗,所以施蛊者也不能吃狗肉,至于为什么,这就无从考证了。
再回到酒杯中的这只蛊虫,这并非是蛇蝎、蜈蚣之流,但从它体内释放出的淡黄色液体来看,决然不比所知的那些毒物差,我估计现在这杯酒只要人沾一滴,就会立马毙命。
我把自己所知道的和推测的说了出来,胖子就好奇地问道:“依小哥这么说,那这肯定就不是丹药了,而是一种防止盗墓贼倒斗的毒物了?”
霍羽微微摇头说:“我觉得这还是一种丹药,只是有什么作用就无从考证了,只能带回去给我师傅研究一下。”
我心里“咯噔”一下,因为这蛊虫可不是一般丹药,并非通过洗胃就能解决的,要知道一旦丹药下入肚中,外边那软皮自然会融化,而里边的蛊虫以那么快的速度成形,人立马就会中毒而亡,即便就在医院中,也无法避免。
霍羽大概看出了我的担心,对我说:“师弟,你放心,我不会让师傅乱来的。”
我点了下头,长长叹了口气说:“我的本意是不让他看的,虽然我入门毕竟晚,但毕竟他对我也不错,我并不希望他有什么事情。”
霍羽说:“我知道。”
胖子却在一旁嘲讽我说:“小爷,你丫的在斗里不还说是那几个老家伙要陷害咱们吗?现在曲风改的也忒快了点吧?”
我苦笑一下,说:“或许是我误会他了,那时候斗里的情况太糟糕了,所以小爷就胡思乱想起来,而且当时你们不是也信了吗?”
“这个,这个……”胖子挠着头说不出话来,不小心把烟灰掉进了衣领里,烫的他“哇哇”乱叫,服务员还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情,打开门来问情况。
我们一看丢人到了姥姥家,实在是呆不下去了,只好结账走人,喝了酒整个人都困了,所以晚上回去就是睡觉,一夜无话。
第二天,我们上午简单的碰了个面,大家就分道扬镳,本来琦夜是应该和我回北京的,但是由于她有东西要交给药王,所以直接到了市区转车去了西安。
我算是千叮咛万嘱咐,让四派的人都回去把我的话带到,毕竟我也是出于好心,那种蛊虫具体毒性有多强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肯定绝非一般毒物可以比拟,他们五个能活下来也是命大。
由于身上有冥器,我们只能在坐最慢的火车回去,这种火车的检查力度并不是很强,随便找到方法就能蒙混过去,不过这一路上绝对不比从山里出来能好上多少,等到了北京每个人都快虚脱了。
秋意见浓,北京的道路两旁一如既往地干净,但树上泛黄的树叶已经表明了这个季节真的来了,而我们在进入市区,便也分开了,各回各家,等到明天去吕天术的家里碰头。
我打车刚刚回到铺子,就看到三叔正坐在里边和阙三等伙计聊天,一个伙计还以为我是客人,便乐呵呵地凑了上来,一看到我之后,便诧异地说道:“老板,您回来了?”
顿时,所有人都围了过来,开始帮我拿东西,我并没有让他们染指,因为里边都是冥器,要是有心摸一件藏起来,那我损失可就大了,我已经不像是以前单纯和天真的我,连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了。
将东西放到了我的房间,我托着疲惫的身体下了楼,问三叔:“三叔,你怎么过来了?铺子里边不忙啊?”
三叔挠着头笑着说:“大侄子,这个季节属于淡季,根本没什么生意,三叔也是担心你,所以过来看看你回来了嘛,你说这也巧了,你还真的今天回来了。”
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叹了口气问阙三:“咱家铺子怎么样?”
阙三说:“虽说比同行强些,但这个季节正是农民开始秋收的时候,老物件的交易数量也下降了很多。”
我微微点头,这一路确实又很累,就招呼了三叔一声,就打算回房间里边休息。可是三叔很快跟了上来,在我关门之前挤了进来,他问:“大侄子,你这次都摸到什么了?三叔开开眼行不?”
我苦笑一声,这人已经进来了,我总不能把他赶出去,毕竟他还是我的三叔,就示意了一下自己的背包说:“三叔,你自己看吧!”
第三百四十七章 人心这东西
三叔可真的是不客气,将我包里的青铜器和玉器全部翻了出来,一件件地摆着了地上,我摸得都是小件,即便里边还有一些必要的工具,但那也非常的可观。
这要是胖子的背包,估计至少比我多一到两倍,也难怪那家伙不管别人怎么说,都着急地要离开夏墓,现在回想起来,最聪明的人应该当属胖子了。
三叔鉴赏一会儿,赞叹道:“大侄子,这些物件最少也是战国时代的吧?”
其实我们出发一直都是秘密行动,所以除了当事人之外根本不知道我们出发的方向,更加不知道要下的斗如何,所以三叔并不知道我具体的经过,可知道我不在,那肯定就是倒斗去了。
在三叔从家里出来以后,开始打杂,后来很快成了一个铺子的老板,可见他对于古玩的喜好,而且就像是吕天术曾经跟我说的那样,我三叔掌握的东西非常的快,所以一眼就能看出是这个物件的大概朝代。
不过,毕竟三叔他只是一个老板,下斗的机会还不多,他的见识上多少还有欠缺,不过这样已经非常了不得了,他和我不同,我本身就是搞古玩出身的,所以即便这样,我也暗暗地对他赞誉不已。
我说:“三叔,这是夏朝的。”
三叔愣了一下,用不可思议地眼神看着我说:“不开玩笑啊大侄子,你三叔可也在这方面下了不少功夫,这夏朝真的存在吗?”
我点了点头,表示肯定。不过三叔还是有些难以置信,就说:“你要是告诉三叔这是商朝的,三叔肯定不会质疑,毕竟上面的沉淀物表明它们至少也是战国时期,可你要是说这是夏朝的,不但我不信,估计同行也没有几个人相信。”
我呵呵一笑,说:“那我也没办法,至少说是商朝的一定有人信吧?而且三叔你看,不管是青铜的,还是玉的,上面雕刻着全都是帝王之物,这些东西的价值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三叔的眼中早已经炙热的快要烧起来,听我这么一说更是频频点头,连呼吸都变得粗重起来,过了一会儿,他定了定神才说:“大侄子,这些东西你打算出手?”
我微微点头说:“这次伤亡比较大,所以这些东西出了手之后,我想要给挂了那些人的家里人有个交代,谁让这次我是筷子头呢!”
三叔“哦”了一声,然后对我放低声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