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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那个纸折的乌龟一样,我并不是想要那梳子,但鬼使神差地,就在那个女生转移视线的一瞬间,我迅速地把它放进了自己裙子口袋里。
当然她一点都没注意到,之后我也不记得她有特别提过这件事,这或许是因为少了那梳子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缘故吧。
那把梳子我在当天回家的路上就扔了。话已至此,你就明白我并不是因为真心想要才偷东西的吧。
而且,我也不是要给那个朋友找麻烦才偷的,我并不羡慕她有换装娃娃。虽然我确实没有这样的娃娃,但我对这种娃娃并不热衷。
所以我真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偷东西,我觉得我的两手好像听命别人,自说自话肆意妄为。
而我的恶癖就这么顺理成章地愈演愈烈。
也许当时年幼胆小,害怕事情闹大,所以从不出手去偷那些会带来麻烦的东西,偷的只是学校的巧克力啦、白板上的磁铁之类的小物。这话由我本人来说有点厚颜无耻,但我偷的确实都是些无足轻重的东西。
要说真正失了分寸的话,是在小学四年级时被妈妈“大刑伺候”以后,那次我偷了一支教会的圆珠笔。
教会为了某个纪念特别制作了圆珠笔,笔身上有金色的文字标明了教会的名称。教会桌上的笔筒里总会插着几支,这是给还没入教的人到教会来时做问卷调查用的。他们有的是在街上收到布道传单,有了兴趣;有的是接受登门传教后被唤起了尊崇教义的信心。
其实我家也有一摸一样的笔,它们和剪刀一起放在柜子抽屉里,要做什么记录的时候,就可以任意取用。所以我并没什么理由非要偷它不可。
但我那天就这么鬼使神差地伸手拿了它,并放进了我的包里。在拿之前,我还警惕地看了一下周围情况,可见当时我还是明白如果被发现会被教训的。
事情就是这么巧,当时我妈妈目击了这一切。
也许是顾虑到面子,妈妈在到家之前完全没有提这件事,然而一到家,她就突然歇斯底里地叫了起来:
“R,把你包里的东西都给我拿出来放桌上!”
正要和哥哥一起回房间的我大吃一惊。妈妈的表情前所未有地恐怖。
我按妈妈说的,颤微微地从书包拿出儿童圣典、记录讲义的笔记本等等放在桌上。就在我故作镇定地拿出那支笔时,妈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一把将它抓了过去。
“这支笔不是教会的东西吗?为什么会在你这儿!”
“不是啊,是我从家里带去的。”
“你还说谎!”
妈妈毫不犹豫地扇了我稚嫩的脸颊一巴掌——不要看到有信仰的人,就妄下判断认为他们都是非暴力的。
“我亲眼看到你把这支笔放进包里的!你居然还敢大言不惭地说谎!”
既然说偷盗可耻,为什么当场不指出来呢?当场说的话,不就可以还回去了,也就够不成偷盗了嘛。
“你明不明白自己犯了多严重的错误?”说着,妈妈又扇了我一巴掌。
“你以为这只不过是一支圆珠笔,但这可是来教会的人回答问卷用的东西。没有这支笔的话,他们就不能回答问卷了!”
我反驳道,那里一共有五支笔,足够用了。
“那五个人一起来了怎么办?就因为你偷拿了一支,剩下的那个人就没办法写了。要是他觉得麻烦,也许就不写问卷了。这样的话,他就断绝了神缘,不是吗?”
老实说,教会里不常有外人来,会回答问卷的人更是少之又少,笔筒里只要有两只就足以应付了吧。
但妈妈依旧对我穷追不舍。
我觉得比起实际产生的损害,我偷了教会东西这个事实给她带来的冲击更为强大。父亲也加入战局,我被两人说得无地自容。
“你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你犯下的是不可饶恕的偷盗罪!”
严苛的辞令让我泣不成声地请求他们的原谅。
“对我道歉有什么用?你要请求神的宽恕!”
之后,我被罚在门厅跪坐了两个小时。期间,我必须以祈祷的姿势,双手高举胸前。等他们松口的时候,我整个身体早已麻痹冰冷了。
妈妈一定以为我的过错仅此一次,严惩过后就彻底治好了。
而在之后的一段时间内,恶癖确实没再复发。
那段时间,我极其真诚地去教会,帮助传教活动,照看后来的孩子们。如此积极的行动,也是为了挽回父母的信任。但遗憾的是,如此轻微的惩罚是无法根治我的恶癖的。
小学六年级的春天,正是初经来潮的时候,我又重蹈覆辙了,而且行为比以往更为大胆。
1。ParentTeacher Association,家长教师会。以学校为单位,目的为促进学生福利和教育效果。
03
第一次在超市偷窃的经历,在记忆的深处隐隐约约。不,正确的说,那天的事从一开始就没放在心上。
那次好像是要买学校家政课用的绣线,同学们都是三五成群去买,只有我是一个人去的。
其实那时候我在学校里就已经没有朋友了。
我觉得这和我的性格不无关系,而且父母也不喜欢我和教会以外的孩子一起玩。
以前,我也有过一起玩耍的朋友。我们关系非常亲近,会放学后一起去玩,还常到彼此的家里去。
然而,圆珠笔事件发生以后,我就不怎么和他们一起玩了。不,应该说不能和他们玩了。
因为在妈妈的想法中,我之所以会做出偷窃这种事,就是因为和教会以外的孩子在一起,受了他们不良的影响。
妈妈渐渐不为我转接同学打来的电话,他们来玩时也冷冰冰地一一逐回。
我虽然觉得她这样很过分,但什么都不能说。因为即便是小小的抗议,她也会马上拿圆珠笔的事来让我闭嘴。
最后,学校里就没有人来找我玩了。这也是情理之中,因为谁也不想去不受欢迎的地方自找没趣的。
六年级班级调整,和好朋友分开以后,我在学校里更是形单影只,休息时间总是孤零零的,要是有分组活动,我就一定是那个多余的人。
能够排遣这份寂寞的,只有去教会的时候。会来教会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和我的父母都一样是教会的信徒。大家处境相同,彼此理解,玩的时候也不用担心暴露自己教徒的身份,和他们一起玩要比和同学玩快乐得多。因此,那段时间,我比以往更热衷于参加教会活动。
然而,身边没有好朋友的日子还是非常痛苦的。没有人能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起说话,买上课用的绣线也只能一个人去。
我去的地方是车站前稍远的叫做赛百利的大型超市。你一定也知道,那里的四楼有手工用品的柜台。
那天,我运气不好正值经期。上个月是第一次,这次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二次。
因为我们都是女人,所以我就直说了。我是那种症状特别严重的人,开始的时候体温会升高,精神也会恍惚,还会有刺痛感。初潮来时,一想到这样的事今后要纠缠我几十年,就觉得生为女人真是太不走运了。
扛着不舒服的身体,连找个需要的绣线都变得特别辛苦。一点精神都没有,整个身体都不听使唤。
我想快点回家睡觉,于是马上结好账,乘自动扶梯到了一楼。
要出大门,就必须通过食品柜台。走着走着,我来到了卖点心的地方。或许是因为通道窄小,我下意识地想避开人多的地方,才不由自主走到这里的吧。
就像之前反复说明的那样,我并没有想要吃点心。如果想吃的话,也有足够的钱可以买。
然而鬼使神差地,当我路过糖果架子的时候,不由自主地顺手取了一颗迅速放进了口袋。连一步都没有停留,也没有用心观察四周,就好像在检票口取车票那样。
或许我本能地知道,如果战战兢兢鬼鬼祟祟的话,反而会引人注目吧。
没有人叫我站住,我堂而皇之地出了超市。偷得实在太轻松了,反而让我有点回不了神。
我那时一直以为大人的世界是非常严格无隙可乘的,身手再好,也会被人看到。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就连我这样的孩子都能避人眼目手到拈来,之前所想的一切反倒是像在草木皆兵。
从此以后,我就开始在超市偷东西了。
你也知道,那个小城过去有大大小小三家超市,我们上初中的时候又开了一家,正好凑成四家。但没过多久,最老的那家角田超市倒闭了,马上又恢复到了三家。
我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就频繁在那几家超市偷东西。当然没到三天两头的地步,一般来说一个月三次,任选一家下手。
偷的大多是点心、文具之类,偶尔也会有男士袜子,或随便一卷保鲜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