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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与三人熟识的流浪汉介绍,这三人在楚原市寄居期间,手脚也不干净,而且在流浪汉群体中称王称霸,其他流浪汉凡有好烟好酒、好吃好喝,都要先孝敬他们。因此他们三个先后失踪,流浪汉们都以为他们去了别处,只有鼓掌欢庆的份。
果然跟沈恕预料的一样,这三人和大董、储波、三驴子的共性都是有打架或盗窃的恶习,是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难道这就是他们惹上杀身之祸的原因?杀害他们的,是被他们欺凌过的流浪汉?或者是充满“正义感”、“除暴安良”的“侠盗”?
对这个判断,侦查员们面面相觑,心中充满疑问。后面这个犯罪动机听起来有些荒唐,甚至比此前所说的摘取流浪汉器官的动机还要荒唐。
案件侦办到这个地步,每个人都有些无奈和困惑。从过去到现在,哪座城市里没有流浪汉?而流浪汉群体龙蛇混杂,其中掺有违法犯罪分子,也是不可避免的事。可是,从未听说过有人处心积虑地对付流浪汉群体,何况手段还如此残忍而高明。这么多人失踪和被害,现场竟未发现和凶手有关的任何线索,而且尸体也被处理得渣滓全无。凶手的犯罪动机,实在让人琢磨不透。
沈恕沉默了半晌,才表明自己的观点说:“被害或失踪的几个流浪汉都有前科劣迹,而且在楚原市流浪期间也没有收手,此前我们却对这方面的情况所知甚少,这是我们工作没有做到位的地方。从犯罪理论上说,这几个流浪汉是城市的‘破窗’,他们的存在会诱发更多的犯罪。案件进展到现在,我认为凶手的作案动机是破案的关键,这将左右我们下一步侦破工作的方向。方向如果反了,我们投入的人力物力越多,离真相就越远,所以这一步错不得。
“三驴子此前提供的证词,说凶手为摘取人体器官而大开杀戒,目前取得的证据并不支持这一说法,三驴子随口编造的可能性非常大。刚才有侦查员认为凶手的作案动机是‘除暴安良’的说法过于荒唐,不过我倒认为这是一条很好的思路,当然‘除暴安良’这个说法并不非常贴切。在国际上有记载的连环凶杀案中,凶手的作案动机多种多样,但往往都是针对某一特定群体,比如专门针对妓女的开膛手杰克、专门杀害黑人的达漠。在我们面对的这起案子里,被害人都是流浪汉。那么,凶手会不会是曾经被流浪汉伤害过,从而对这个群体十分痛恨的人?又或者仅仅是出于一种畸形的社会责任感,不惜以暴力‘清除’这个群体?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这起案件由沈恕发现、立案并主导侦查方向,有些侦查员到现在为止还未进入状态,对沈恕的分析感到迷茫,不肯表态。
沈恕也知道这起迄今为止只在现场发现微量痕迹的系列凶杀案缺乏足够的侦查线索,他之前布置的大规模排查其实是无奈之举,侦查员们到现在都有些倦怠,接下来继续实施人海战术也将无济于事,何况警力短缺,无法在一起案件上投入过多人手。
案情分析会结束后,沈恕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神情木然地坐在桌边,一副迷失方向的样子。为安抚他沮丧的情绪,我走过去说:“你刚才发言时提到‘破窗’这个概念,我挺感兴趣,你手里有没有这方面的书,我想借来读一读。”
沈恕盯着我的脸愣了几秒钟才缓过神来,说:“啊——破窗效应,这是预防犯罪理论,和你的专业不沾边,你以前可能没听说过。我上学时在公安大学图书馆里读过这本书,现在手头上没有。不然你到省厅的图书室去看看,那里可能会有。”
我说:“有空我去省厅找找。别人都走了,你还坐在这里干什么?走,一起去吃饭,今天食堂有你最喜欢的清炒三蔬。”
12
2014年11月13日。多云。
楚原市刑警支队。
快乐的时光总是很短暂,所以叫做“快”乐,而心情沉重时,日子就过得缓慢,度日如年。在煎熬中过了一个星期,流浪汉遇害的案子仍毫无进展。沈恕只能继续给各派出所的刑侦所长施压,督促他们密切关注辖区内流浪汉的去向,一旦有人失踪,必须马上汇报。
并不是所有人都理解和支持沈恕。毕竟流浪汉是弱势群体,极少有人关注,他们是生是死,对百姓的生活、城市的脚步几乎没有影响。而楚原市刑警支队的警力短缺、经费紧张,沈恕却从有限的资源中分出一部分到这起没有尸体、没有报案人、没有苦主的所谓系列谋杀案中,难免会惹人非议。
我、二亮和可欣都为沈恕面对的困境着急,可是却帮不上他,只能加倍留心,在生活和工作中时刻寻找关于这起案件的蛛丝马迹。
我还记着沈恕在案情分析会上提到的破窗效应,就找机会给省公安厅负责采集资料的余晨晨打了电话,问她手头有没有论证破窗效应方面的图书。
余晨晨挺认真负责,一只手持话筒,一只手拿着鼠标在电脑上搜索图书库,很快就告诉我说:“有两本相关图书,都是外国人写的,一本是托马斯·杰佛罗的,一本是詹姆斯·威尔逊的,书名就叫《破窗》,你要哪本?”
我说:“后面那个叫詹姆斯·什么逊的,名字听起来很耳熟,就他吧。等等,他叫什么名字,你再重复一遍。”
余晨晨一字一顿地读了一遍:“是——詹姆斯·威尔逊,怎么啦?”
我有些发愣,这名字以前在哪里听过,一时却想不起来,肯定不是听沈恕说的,可我心中为什么有种隐隐的不安?
我半晌没说话,余晨晨在电话那头不明所以地问道:“你怎么啦?这本书还要不要借?”
她话音未落,我脑海里电光石火般闪过一个人的脸,我浑身一震,从头到脚都燥热不堪,一阵又一阵地冒冷汗。
“你干吗呢?打电话时专心点行不行?”余晨晨明显不耐烦了。
“回头再说。”我顾不上照顾她的感受,匆匆说了一句后,就把话筒用力拍回座机上,拔腿就往沈恕的办公室跑去。
沈恕正和二亮一起埋头研究什么,见我气喘吁吁地跑进来,二亮愣眉愣眼地问:“咋了?想见我的心情已经迫不及待了?”
我说:“你臭美吧,下辈子也轮不到你。沈队,关于流浪汉遇害的那起案子,我有个重要嫌疑人向你汇报。”
沈恕的眼里立刻绽放出光彩,说:“你怀疑什么人?”他和我合作时间较长,彼此之间有默契,一听我的语气,就知道我有相当大的把握。
我随手把身后的门带上,走近几步说:“这个嫌疑人是青年男性,生活层次不高,和流浪汉群体冇交集,他有一辆脚踏三轮车,所有特征都符合我们之前对凶手的分析。而他之所以会引起我的怀疑,是由于几天前他向我提起过詹姆斯·威尔逊的名字,而詹姆斯·威尔逊正是《破窗》一书的作者。”
沈恕的眉头锁紧了几秒钟,旋即又舒展开,说:“你说的嫌疑人是张丰乙?”
“原来你早已经想到了,”我的得意中带着些许失望。
沈恕忙说:“我刚刚听你说起后才想到的。你几天前复查马三失踪现场,有机会见到张丰乙,他符合你列举的那些特征,而且又喜欢在谈话中使用警方术语,那么向你提起詹姆斯·威尔逊的多半就是他。是这起流浪汉失踪案让我们同时关注到这个名字。这绝不是巧合,破窗理论的创立者的名字早就深深印在张丰乙的脑海里,所以他才会脱口而出。淑心,这起案子如果因此破了,你的功劳最大。”沈恕说到最后,罕见地提高了音量,难掩内心的兴奋和激动。
我十四岁时全家搬到公安厅的家属楼,之后就没有再和张丰乙联系过,直到三年前才在街头偶然重逢。对于张丰乙在此期间的生活经历,我一无所知。
侦查员的外围调查表明,张丰乙高中毕业后,曾连续两年报考警校,都因身体原因落榜,第三年警校拒绝了他的报名。这对他的打击很大,他曾一度消沉,很长时间后才重新振作起来,支摊做起了小买卖。
张丰乙的父母健在,但已经和他断绝了关系,多年不往来。张丰乙的经济条件不好,独自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平房里,性格有些孤僻,从不和邻居们搭话。他一直没有成家,直到五年前不知从哪里领回来一个弱智的女人,两人搭伙过起了日子。那女人除去疯疯傻傻这个缺点,倒也生得眉清目秀、身段窈窕,张丰乙很疼爱她。谁知道好景不长,两人搭伙不到半年,那女人就失踪了,据说被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