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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里的小乌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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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是纺锤型,第一种和第三种人都很少,第二种人居绝大多数。
  那位社会学家似乎忽略了世界上还有一种人,他们既不思考,也不做工,更不愿巧取豪夺,主要就靠着第二种人来养活,就像夏日里只顾快活弹琴的蛐蛐,就等着勤劳的蚂蚁来喂养。
  如果谁把这结论说给李东行听,他会一甩头发,比划出一个不雅的手势:“老子是艺术家,你个俗人懂个屁啊?!”
  他可不觉得自己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的生活有什么不对,那是艺术家的范儿,不是谁都学得来的。
  就像此刻,站在舞台上,虽然被聚光灯耀得眼花缭乱完全看不清台下情形,东行还是觉得有种君临天下的豪迈感。
  摇滚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噪音。它让你变成半聋的同时,也能让你脑海中一片澄明,如雪后大地白茫茫真干净,哪怕那些尘世烦恼只是被暂时掩盖。
  一曲终了,跪在台前的东行恢复站姿,将汗涔涔遮住半张脸的长发甩向后方,却在灯光暂灭的瞬间看到了那张只是萍水相逢却无法忘却的脸。
  “文诺!”
  话筒里传出的主唱声音令全场陷入一片瞠目结舌的静默,然后是放大了一千倍的蜜蜂嗡鸣,每个人都在互相问:谁是文诺?
  东行有一种天赋,能将很囧的要求说得真诚无比:“上来吧,文诺!到我这儿来!”
  “丫想干什么?”吴鸣咬着牙低声说,松开了从后面圈住小屁孩的双臂。
  小孩缩了缩脖子,满脸彷徨地看看左右,向后退了一步,想再回到那个温暖怀抱。
  然而不知是谁操纵的追光灯,居然准确地打在了他的身上,一时竟无处可逃。
  文诺大窘,几乎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热情过度的东行已经走下台来,不顾对方的躲避牵住了他的手:“我们一起来唱歌吧!”
  吴鸣在后面窃笑一声,居然在文诺背心轻推了一把。
  废弃的厂房,尘封的巨大机器像不知名的怪兽潜伏在黑暗中。热爱摇滚的人们搭起的简陋舞台正中,站着不知所措的文同学,东行伸过来的话筒几乎已经碰到他嘴唇:“唱首歌吧,高材生,别让大家白等这么久!”
  文诺躲开话筒,轻声对固执的艺术家说:“那就Long long way to go吧。”
  东行兴奋地冲乐队嚷嚷了一句,吉他手点点头,熟练地拨弄琴弦,一阵细雨般轻柔的前奏响起。
  “you held my hand and then you slipped away………”
  那个天鹅绒般优雅柔美的声音似乎带有魔力,透过话筒,直达心底。刹那间在场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方才还喧腾如斗兽场的场地顿时安静下来。
  一旦开始歌唱,囧孩子所有的局促不安统统不翼而飞,合上双目全身心沉浸在他心爱的世界中:“………So tell me how do to fill the emptiness inside,Without love; what is life?”
  人群中,容颜清俊的男子侧耳倾听,脸上带着惯常的迷人微笑,眼中却不知何时溢满了泪花,只是强迫着自己不让它掉下来。
  乐曲到了□□部分,所有乐队成员都加入了和声队伍:
  “I got a long; long way to go,
  Before I can say goodbye to you,
  Oh; I got a long; long way to go;got a long way to go,
  Before I can say goodbye; before I say goodbye,
  To all I ever knew; to all I ever knew”
  台下大多是资深摇滚乐迷,渐渐地,也跟着和唱起来。
  这么多人一起嘶吼着坚定的爱情誓言,简直是奇观。东行笑得咧大了嘴,看上去很是得意于自己的眼光与行动。
  舞台后方,黑暗中,有两点红光在明明灭灭。
  男人的声音本就低沉,加上刻意的压抑,更加厚重低哑如低音提琴:“你觉得怎么样?”
  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仿佛在跟他比赛谁的音更低:“小兔崽子唱得很好嘛,可是你到底想干什么?”
  

  ☆、第二十二章

  公元九一O年。合州一战,对耶律部落的士气是一大打击。不知是出于弥补还是别有用心,实际掌控部落兵权的于越大人下令对西邻的鞣然部落进行攻击,所到之处烧杀劫掠无所不用其极。 
  于越大人亲自领兵西征,每到一处必搜墙刮缝,恨不能每一寸草皮都掀开来仔细察看。 
  除了极少数几个亲信,没人知道他在找什么。 
  草原的夜温度极低。篝火噼啪作响,映得坐在旁边的人脸一个个红彤彤。 
  一个高挑的身影走近火堆,砰地坐下,带起一阵尘土飞扬。 
  文诺侧转脸看看他,不动声色地将自己方才对着发呆的沙地上那个人像抹去了。 
  聪明人有时候真是讨厌:“别欲盖弥彰了,画的是梁王吧?你想他啦?”之安一边说着一边将靴子褪下,吸着凉气借火光打量自己脚底板上的血泡,“TNND游大人这回可算是彻底疯了,想不到我林之安居然有被人撵得像兔子一样在草原上乱窜的一天!” 
  看他几番触碰那血泡又几度缩回手,文诺忍不住道:“我来帮你挑吧。” 
  火光中那张脸白皙得近乎透明,睫毛浓重的阴影在线条柔和的脸颊上跳动着,带着醉人的温柔安静。 
  血泡被挑破时,之安本能地缩了一下脚:“你TM轻点,当我脚是木头做的吗?” 
  “原来你也知道疼啊。” 
  之安愣了一下,随即嘿嘿一笑:“还在记恨我对你用刑那事?说实话我对你已经不错了,你去打听打听,其他落在我手里的人,哪一个不是巴不得马上去死?” 
  那双深黑色眼睛抬起来,又一次看得林知事心底发慌胸闷气短。正不知所以,一个清亮甜美的女孩声音在他们身边响起来:“小诺哥哥,之安哥哥,你们在这里啊,害我好找!” 
  “娜斯日?”之安像狗一样嗅了嗅,“什么东西这么香?” 
  红脸蛋的小姑娘娜斯日露出一个顽皮的笑容:“不是给你的,之安哥哥。”将一个纸包递到文诺跟前,“给你的,小诺哥哥,刚烤的小羊腿。” 
  文诺正用旧布带子给之安包扎脚底板,看着鼻子底下香气袭人的纸包,却空不出手来去接,一时有些不知所措。 
  一只大手伸过来,毫不客气地夺过了纸包。之安在娜斯日发脾气之前连连保证:“我喂他我喂他我自己一口都不吃行了吧?” 
  娜斯日扑哧一笑:“别说得那么可怜!吃一点点还是可以的!”转向文诺,“小诺哥哥,我奶奶说看你瘦瘦的,叫你多吃点羊肉补身子!你可一定要多吃点,别辜负了她老人家的心意!” 
  见文诺点头,小姑娘满意地转身走了。 
  留下两个男人面面相觑。良久,之安将手中纸包打开,愣愣地塞到文诺口边:“张嘴啊。”
  风越来越冷,薄薄的帐篷几乎已抵挡不住。 
  夜深人静,有人却辗转难眠。翻一个身,正对上那张熟睡中的脸——比适才为自己包扎脚板心时更加安静、温柔似水。 
  他所经历的一切,大多数人一辈子也不会碰上。却从不见他自怨自艾叹息命运不公,能看到的,只有那云淡风轻的笑容,偶尔放空的眼神——之安相信,在这个坚韧程度远超过实际年龄的人心底,有个私密角落,没有任何人能进入。 
  谁将最终占据那个角落呢?
  不管是谁,反正那个人不会是我。之安自嘲地笑笑,正要伸手过去为文诺拉好被角,却见他翻了个身,咕哝了一句“好饿”。 
  肚子里装了差不多一整只羊腿,居然梦里还在嚷饿!这家伙,拨去那层稳重淡定的外壳,里面装的,纯粹还是个小孩哪。 
  年轻知事正在心里大发感慨,汗毛突然竖了起来,隐隐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外面牧马边睡边打响鼻的声音不知何时停止了。连在篝火旁守护的牧羊犬也不再从喉管中发出咕噜声。 
  之安扣上衣襟,将躺在地铺上的文诺一把捞起,并且同时捂住了他的嘴,被惊醒的小孩只发出几声含糊的哼哼。 
  没容他再做什么,高大的年轻知事已经掀开了箱子后特设的暗门,牵着他钻出了帐篷。 
  杀戮在黑暗中悄然进行。敌方显然使用了迷香一类的东西,卫兵倒下的姿势说明他们根本没来得及反抗。 
  “这些王八蛋!狗入的!”之安一路小声咒骂着,从一具死尸身上拿起一把朴刀,“MD,血还是热的呢!” 
  文诺停下来,看着那个模糊的侧影。 
  “文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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