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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谏'异世重生'
作者:花青一品
文案:
往谏一直以为,一朝醒来看到的这个世界方是异界,却不知这是他回归的开始。
白珀:小谏谏你先去上界呆几天哈,老白俺稍后就来找你!
还有,那啥。。。。。。俺不是跑龙套的小人物!强烈要求加戏份!
极宵:回来就好。。。。。。你现在叫什么名字?
既然回来了。。。。。。(喝茶ING~)就继续呆在我身边吧。
赫彦:知道什么是“后来者居上”吗?
就是我虽然是后来者,却一定是上面的。
傲鲤:摔!为什么最后一个知道真相的总是我?!
某仙君:反派不好当,但是俺们灰常专业,誓死跟你磕到底!
老花:本文文名几度变更,那是因为老花已疯,亲们随意痛殴。
另外首度尝试第一人称夹杂第三人称写法,结果失败,亲们看着不爽可以略过,另可继续痛殴老花并吐口水~
不过对于故事情节老花还是有信心的,亲们多用花花来浇灌一下老花吧,老花会开得更加茁壮(?)娇艳(?),自我恶心三分钟,遁走~
【TYPE】:伪穿越真重生,美男多,强强,互攻。
原名《BOSS要刷存在感》。
PS:第70章为锁章
内容标签:强强 前世今生 情有独钟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往谏,极宵 ┃ 配角:白珀,金睚,赫彦,术烛,荔婉 ┃ 其它:花青一品,异世大陆
※、第1章 醉夜迷城
深夜的S城,如同一只蛰伏在巨林里的兽,似在安静着假寐,内里却蠢蠢欲动。
灯红酒绿,人声放浪。
不时有带着醉意的眼眸,或男人或女人,透过穿梭往来的人群,将带着欲…望的目光投射在那个穿着酒吧侍应生制服的少年身上。
立领的白色衬衣,笔挺的修身制服,稳稳端着托盘的手臂,眼角边的一点惑人泪痣,还有那无意间抬眸,纯粹而分明的黑色瞳仁,干净得只令人恨不得将他撕碎了,玷污了,一同拖入这染缸般的醉生梦死之中。
如此想来却又舍不得,只能悄然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身影,犹豫着,贪婪着。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很显然,已经有人开始忍不住了。
“你……叫什么名字?”
喷着酒气的粗嘎男音在耳边响起的一瞬,手臂被牢牢捉住。
“先生,我只是一名侍应生。”
我不动声色地挣了挣,手臂却被抓得更紧,甚而有些疼痛。
心中有些恼,我没再动弹,努力稳住手中的托盘,不至于将那些昂贵的酒液都洒出来。
可惜的是,仍有几滴酒水溅了出来,好巧不巧,正落在那粗鲁男人的西装上。
“我,在…问…你…叫…什…么?!”
那人醉意有些浓,或者,看起来醉得有些厉害,只顾大声重复他的要求,居然没有发现衣服被弄脏,脸却靠得越来越近了。
我登时心中大怒,好歹忍耐着脸上没有表现出来。
作为一个孤儿院出身的穷学生,要想在暑假结束前凑足这个学期的学费,不学会忍是搞不定的。在酒吧打工虽然经常会遭到各种奇形怪状的男人女人的骚扰,毕竟薪酬比较高,还有小费可拿,虽说人穷志不短,但必要时候,该低头时就得低头,又不会掉块肉,没什么大不了的。
据说今天晚上是某个著名“圈内人士”的生日PARTY,来的人着实不少,虽然我一直奇怪那位品味奇特的寿星为什么不在正儿八经的GAY吧举办庆生宴,偏偏选了这里,不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家愿意怎么着我也管不着,只不过平常受女人骚扰的经验挺多,今晚频频中招被N个男人搭讪,颇令我有些恼羞成怒的意思,咳,好吧,虽然不想承认,但是,其实我是恼怒大于害羞……
好不容易压住心里的火气,我不冷不热道:“往谏!”
悟以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是为往谏。
这是我那位不知从哪个星球飞来的把兄弟替我改的名儿。据那位仁兄说,李浩这名儿实在是太普通了,估计把我扔大街上,然后冲着人多的地方吼一嗓子“李浩”,得有七八十来个人同时回头。
我黑线瞪他,有那么夸张么?
那位老兄摇头晃屁…股,还不忘频频点头表示肯定。
我琢磨了一会儿,往谏,这个名字倒也不错,虽然我没有什么需要“往之不谏”的,这么一叫倒也显得挺有内涵,心里满意,于是大手一挥,改了!
从此以后,每次回孤儿院看望将我拾掇回去养大的李老院长,总是被他那股哀怨的眼神看得心里发毛。
好吧,李浩的名字是他起的。
在我走神儿胡思乱想的时候,那个醉醺醺的男人已经把大半个身体压到了我身上,只一会儿的功夫,那人似乎醉得更厉害了,嘴里胡乱嘀咕着些什么,仔细听听无非是些“交个朋友”“我是圈里某某名人”“兴趣”啊之类的鬼话。
我被那股刺鼻的酒水烟草的混合味儿熏得头疼,一手稳着托盘,一手去推他:“喂,先生,您醉了,先生!先生,请先起来说话……”
冷不丁手腕子被人一把钳住,那男人突然抬头,一双被醉意熏红的眼直直地盯着我,内中流露出不加掩饰的欲…望,另一只手已圈住我的腰,往他怀中一带!
我先是一怔,继而大怒。
王八羔子,老虎不发威当我是hello kitty是吧?!甭管你是直的弯的,老子肯吃这个亏我就把名儿改回去还倒过来叫“浩李”!
反正学费也赚了大半,就算是去快餐店刷盘子,算算日子也能凑个八…九不离十,老子怕你啊,顶多今天的薪水我不要了!
正准备将托盘砸那人头上,眼前却突然飞过一个不明物体,结结实实地拍在了那醉鬼脸上——
吧唧,不明飞行物掉了下来。醉男人松开圈着我的手,后退两步,摇摇晃晃地捂住鼻子,有猩红的液体从他指缝间淌了出来。
男人哼了一声,弯下了腰。
我低头看了看落到脚边的凶器——一只人字拖。
嗯,有点眼熟。
方才还有些骚动的人群此刻也安静了下来,酒吧一隅难得安静,十几双眼睛齐齐瞧着那狼狈的男人。
寂静三秒后,从不远处传来一轻一重的跛脚拖鞋敲击地面的噼啪声,并且越来越近。
我抬起头来,望向那那赤着一只脚不紧不慢走近的男人,哦不,应该说是介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大男孩身上。
浓密的眉眼,短得令人发指的短发,白皙的皮肤,殷红的嘴唇,一身T恤加工装裤愣是被他穿出有型的款,正冲着人群焦点中的少年嬉笑,全无正形。
仔细看看他,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小白脸,唔,或者说,奶油小生。
实在很不想承认,这个长得这么娘的小白脸儿是我把兄弟。
“嗨,小谏谏,我只不过一会儿没出现就被人调戏啦?”
一高一低地走过来,大男孩还不忘伸脚勾了掉在地上的拖鞋穿好,笑得见牙不见眼。
黑着脸,我很想说我不认识你你谁啊。
见我不说话,那混小子又曲起食指去挑我下巴,姿势极其暧昧:“受委屈了吧?来,小谏谏,到我怀里来吧,我给你安慰!”
我嘴角抽搐得厉害:“把你狗爪子拿开!”顿了顿,咬牙道:“再敢这么叫我,我就废了你!白痴!”
——什么小谏谏,你才贱呢!
“我这叫虎手,不叫狗爪子,小谏谏,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我属虎的,不属狗,嘻嘻……”
男孩儿笑得开心,见少年发急,识相地将手收了回来,摸着下巴:“好啦好啦,别总是那么容易生气。你也别总记性不好,我叫白珀,不叫白痴……”
“白痴。”
我哼了一声,将端了老久的托盘扔到白珀手上:“拿着。”又上下打量了他一眼,有些不可思议:“你穿成这幅模样保安都肯放你进来?”
手脚利落地接过托盘,酒液在水晶杯壁上涂上鲜亮的色彩,却一滴也没有洒出来,白珀得意地扬了扬眉,顺手将托盘放在一边的长桌上,嘴里还不忘解释:“我既不属狗,又不是狗狗,保安为什么不‘让’我进来?”
“大概天太黑了,所以才多了你这么个漏网之鱼吧。”
“小谏谏,你太让我伤心了,我急急忙忙赶过来英雄救美,你就忍心对我这样一副态度么?”
见他顺势摆出西子捧心般的模样,我恶心地别过了脸:“滚!白痴!”
“是…白…珀!”一本正经地再次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