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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汪良臣、包力格,受上赏,赠白银千两,礼送回家!”
汪良臣、包力格身边的负隅顽抗者互相看了看,嗡地一声,如蜂群炸窝般散掉了了大半,大汗弯刀,顽羊角弓,罗圈甲和大元朝的号衣,乱七八糟扔了一地,这些大元朝最精良的武器装备,像垃圾一样被人们无情的抛弃、践踏,踩到了江边的淤泥之中。
有人跪在了巩昌军便宜都元帅的身前:“大帅,俺对不起您,俺还有瘫在床上的老爹,和刚满三岁的孩儿!”
汪良臣苦笑,牙齿把嘴唇咬得生疼,身前跪着的,是打小儿跟着自己,两次把自己从尸体堆里背出来的汪连升。
连你,都要背叛我了吗?汪良臣狠狠咬着嘴唇,流出的血,腥得发苦。
汪连升砰砰砰磕了三个头,站起来转过身子,义无反顾的奔向了汉军,嗖!一支狼牙箭从身后射来,他不敢置信的看着自己胸口凸出的一截儿箭尖,努力扭转身子,把怀疑的目光投向汪良臣。
不是这位大帅,汪良臣身旁,包力格手持顽羊角弓,弓弦兀自微微颤动,汪连升朝大帅欣慰的笑了笑,一头扎到江边的泥水中。
汪良臣嗤笑着摇了摇头,方才那支射杀汪连升的狼牙箭,正是他亲自递到包力格手中的。
能射杀一个逃兵,不代表能拦住所有的逃兵,所剩无几的怯薛武士们,根本无法阻止大群大群的溃兵。事实上,目睹这一幕的巩昌军逃兵们,只是把两条腿抡得更圆了,只恨爹妈少生了一条腿,向着汉军阵营狂奔而去,对他们来说,身后自己的牌子头、百户、千户们意味着死亡,而前方敌对的汉军,反而代表着生的希望。
“馒头,给我个馒头,做牛做马都依你!”有人跪倒在江边的泥水里里,疯狂的大喊大叫,两日断粮,他们的胃囊空空如也,饥火烧灼着心脏。很快,汉军拿出了白面馒头,甚至有包着肉馅的大肉包子,当然,在拿到这些食物之前,俘虏们首先被捆上双手,他们比绵羊还乖顺的接受了捆绑,然后像枉死城的饿鬼一样,扑向了食物,用被捆到一块的双手捧起馒头包子,嚼也不嚼就往肚里吞,实在噎得难受,就像牛羊一样伏到嘉陵江边,狂饮江水。
方才汉军喊的清清楚楚,投降只是不杀,将来还是要去矿井里做苦工赎罪的,还有大胆的士兵不想在矿井里渡过余生,他们更喜欢能看到太阳东升西落的地面,于是提着刀,偷偷把目光投向了身边的牌子头、百户、千户。
“啊……!”一名巩昌军百户长声惨叫着,被身后的牌子头砍死,那名牌子头双目血红,嘴唇干裂,神情却亢奋到了极点,举刀一下一下的砍在死者的颈上,斩下自己上官的头颅系在腰间,然后向汉军阵营狂奔。
“我杀了名百户,我要立功赎罪!”牌子头狂喊着,脚下一刻不停,忽然,他的声音嘎然而止,因为一柄弯刀从侧面削断了他的喉管。
“牌子头,我杀了个牌子头!”一名士兵提着人头,疯狂的大喊大叫,但同时,另外几名平时亲如手足的伙伴,眼睛里却露出了贪婪的凶光。
他熟悉这种凶光,在成都、泸州等地大开杀戒,屠杀汉家儿女抢劫金银财宝的时候,他自己的眼睛里,常常也是如此这般,所以他完全懂得这种目光的含义。
士兵颤抖着,左手紧紧抱着人头,右手还在滴血的弯刀指向伙伴们,嘶声道:“你们、你们不要抢,这是我杀的,是我杀的!”
伙伴们没有回答,他们捏紧了手上的武器,慢慢的逼了上去……
海滩上瞬间变得更加混乱,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不同种族不同种族的元军,挥舞着大汗弯刀、狼牙棒、长枪和短刃,混战在一处。一旦某个带着血的人头从人群中飞将出来,五、六个衣衫褴褛,满脸是血的士兵就跟着冲了过去,为了昔日长官的人头,开始了另一轮自相残杀。
远处,楚风默默的看着战场,他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意。
“坏蛋,你越来越像李鹤轩那个混蛋了。”陈淑桢巧笑嫣然。
“听说草原上的恶狼,每逢食物短缺的时候就会自相残杀吞噬同类,”楚风耸了耸肩膀,扬鞭指向自相残杀的元兵:“这不属于统帅部管理的范畴,应该是琉球动物园研究的内容吧?我只是做了个动物学实验而已。”
坏,你坏透顶了!陈淑桢嗔怒的飞了个白眼,竟是风情万种,一时间,连朝阳的光彩,都被夺去了三分。
“大家住手!别上当!他们不会放大伙生路,大伙儿齐心协力,和他们拼了!”身为怯薛军千户,蒙古那颜,包力格天生对汉人有着十二分的不信任,所以他率先识破了汉军挑拨离间的诡计,于是声嘶力竭的喊着,对身边的汪良臣道:“贵部还剩下的忠勇之士,和末将手下百来个怯薛武士,尚有一战之力。大帅,咱们并肩突围吧!”
话音刚落,包力格手起刀落,砍翻一个手持钢刀靠过来,不怀好意看着自己的软骨头。大汗弯刀斩断了巩昌军士兵的脖子,血,从断裂的颈部忽的一下喷出来,溅了包力格满脸,刚刚伸手想擦,无意中晃了一眼,却看到汪良臣冲着自己高高举起了刀,一个斜跳,包力格窜将开去,紧接着一个力劈华山,手中钢刀堪堪斩向汪良臣的脖子,在对方不敢置信的眼神中,包力格看到了惊慌,心头警兆突起,原地打了个旋,拧腰避开了要害,一把刀斜斜的擦过自己胸前的翎根甲,发出令人牙酸的滋滋声。
“你!”包力格手指汪良臣,还没骂出来,忽然发现自己胸前,透出了半截带血的刀尖。
身后,怯薛武士宽阔而显得憨厚的脸,变得那么的扭曲狰狞,“长生天在上,包力格大人,小的在漠北冰冷的草原上,还有老母亲等着奉养。”
没有死在汉军手中,没有死在反水的汪良臣手中,却被自己帐下最纯粹的蒙古怯薛武士杀害,包力格因为痛苦而挣扎着,满脸虬须剧烈的抖动,一直到死,他的眼睛都没有闭上。
怯薛武士斩下了自己千户的头颅,包力格的虬须沾满了血水,一滴一滴的往下滴落,在泥水中溅起一小团一小团的血色涟漪。
“好、好!”汪良臣微笑着走了过去,甚至扔掉右手的刀,拍了拍怯薛武士的肩膀:“将军弃暗投明,我巩昌汪家有朝一日……”
那武士警惕的看着附近几名汪大帅的侍卫,不防突然腰间一阵无可抑制的剧痛,汪良臣空着的左手中突然多了一柄小巧精致的匕首,而匕首的刀身,已经全部没入武士体内,刺破了他的肾脏。
怯薛武士还待抵抗,汪良臣冷笑着拧动匕首,如海潮般涌来的巨大痛苦,一瞬间就击倒了这个粗壮的怯薛武士,他像一条被扔进烤炉的鱼儿,身子奇怪的痉挛着,一跳、再跳,抽搐着倒下。
“哈哈哈哈”汪良臣狂笑着捡起战刀,同时把包力格的人头挂到自己腰间,他想的很清楚,随自己入川的巩昌军自然覆灭,但巩昌还在汪家手中,留守的部队还在,汪家当年能投靠大元,今日也能投靠大汉。
历代开国之君,无不对前朝臣子、特别是地方实力派招降纳叛,听说当年把楚风狠狠整了一把,差点送掉他性命的陆秀夫、张世杰等人,都被留在大汉,还给了高官厚禄,自己此时摇身一变,要是楚某人他年身登大宝一统华夷,岂不是从大元朝的开国功臣,变成了大汉的元勋?
要是大元打胜了嘛,嘿嘿,连福州王积翁这种货色,忽必烈汗都能海纳百川有容纳大,自己迫于形势屈身事敌,自然是学当年关圣关云长,“身在伪汉心在元”嘛!
汪良臣的算盘打得噼啪响,他紧紧的抱着包力格的头颅,大声下令停止抵抗,全军弃暗投明投降大汉。
然而亲兵们没有像以前那样,大喊着把命令传到全军,他们的眼睛闪着红红的光,所有的视线集中在两个目标:汪良臣腰间挂着的包力格头颅,和他脖子上面长着的自己的头颅。
看,汉军那边,刚刚用百户、千户人头换了赏银的同伴,正举起亮闪闪的银子狂喊:“大伙儿,大汉皇帝金口玉言,汉军一诺千金,杀了长官就有银子!”
巩昌军早已停止了抵抗,汉军也早已停止了进攻……因为此时一切进攻都失去了意义,敌人自相残杀的效率,甚至超过了汉军的步枪和大炮。嘉陵江边只有野兽和野兽在疯狂的噬咬,兽军肮脏的污血,被江水冲刷而去,在江中慢慢消散。
投降,会被送到暗无天日的矿井底下做苦工偿还血债,只有杀了长官才能立功赎罪,拿了赏银回家,侍卫们像三天三夜没有吃食的饿狼,忽然闻到了血腥气,一起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