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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没有既定的作战目标,在移动中寻找机会,发现合适的猎物就吃掉他。”他转过身,看着正准备说话的袁绍:“如果说有目标,那就是锻炼我们的队伍。要想战胜鲜卑人,就要比鲜卑人更强悍,更能忍饥挨饿,更能适合更种残酷的环境。正如奉先所说,现在是在我们自己的土地上,我们如果都不能比鲜卑人更适应,将来到了草原上,怎么和鲜卑人一争高下?”
他扫了众人一眼,眼中没有一丝笑意:“温暖的房间里种出的花枝,哪怕开得再鲜艳,再繁盛,也撑不起大汉这片天空。大汉要的是铮铮铁骨,国之栋梁,是打不垮,拖不死,比野狼还要顽强,比猛虎还要凶猛的虎狼之师。”
“那我们和鲜卑人、匈奴人还有什么区别?”袁绍哼了一声,他觉得刘修这个决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针对他的,他感到非常委屈。他在长水营尽心尽力,不敢露出一点世家子弟的骄贵,就是不想让人看不起,现在刘修变本加厉了,居然还要他和士兵一样卧雪野营。
“因为我们不仅能杀人,还会吟诗作赋。”刘修瞥了他一眼,平静的说道:“而不是仅仅会吟诗作赋。”
第251章 豪赌
北风呼啸,鹅毛般的雪花在风中飞舞,铅灰色的乌云笼罩着大地,说话时的热气一出口就被风吹得无影无踪,刺骨的寒冷穿透了厚厚的皮袄,铁甲冷得能粘到手上的皮,一碰就像针扎一样的刺痛。
袁绍强忍着骂人的冲动,咬紧了牙关,催动战马向前奔跑。如果不趁着雪刚刚开始下多赶一些路,再等一两个时辰,地上的积雪厚了,就更没法走了。
这样的天气,应该躲在大城塞里,烤着火,喝着美酒,行着酒令,欣赏着外面的雪景,畅谈诗意的人生。
我呸,雪景?袁绍用力的吐出一口雪,懊丧不已。如果他当时不是为了面子,现在就和陈谌一样拥炉而卧,惬意的享受着热腾腾的美酒了,哪里需要受这样的苦。
他长这么大,就没吃过这样的苦。
不过,他不敢报怨,他知道自己只要一开口,绝对是最恶毒的语言,同时也被人认为“温室里的花朵”,对,就是刘修说的这句话。袁绍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下意识的就觉得刘修是在说他,所以他忍不住当着众人的面和刘修顶撞了一句。
他恨恨的盯了一眼不远处模糊的身影。刘修骑在马上,腰杆不再笔直,而是几乎伏在马背上。他的大红马也披上了白色的马衣,快要和风雪混成一色,几乎难以分辨。
所有的战士都有一件皮袄,皮袄里面是战甲,战甲下面还穿着厚厚的絮袍,这是出发前刚运到大城塞的。有了这层絮袍把皮肉和冰冷的战甲隔开,寒冷总算可以忍受了。
袁绍感受着絮袍和皮肉的摩擦,不禁有些诧异,皮袄也就罢了,都是从鲜卑人、匈奴人手上买来的皮货制成的,价格虽然高一点,却不是不可得之物。这絮袍就有些奇怪了,手感和平常的絮袍不一样,保暖效果也要好得多,价值应该不菲,刘修是从哪里弄来的,而且一搞就是五六千套,这得多少钱?
难道又是天子给的?不应该啊。从洛阳传来的消息说,陛下现在为了弄钱都急疯了,和司徒杨赐甩了几次脸子,威胁要是杨赐再搞不到钱,他就要换个司徒,他哪来的钱?
打仗是花钱,袁绍现在亲身体验到了这句话的意义。别的不说,五千多战士,每个一件皮袄,一套战甲,一身絮袍,一套武器就得万钱以上,再加上战马和副马,携带的行军干粮和祛寒的酒水,没有一亿钱是做不到的。
这还是在战马就地征取,价格相对低廉的基础上。要是以洛阳的马价,只怕仅是那些战马都凑不齐,更不用说超额配置的副马了。就这样,绝大部分副马还是刘修从鲜卑人手上抢来的战利品。
袁绍知道刘修也在绞尽脑汁弄钱,要不然他也不会要求尽量以战养战。
即使能以战养战,他们也支持不了太久,能不能击败鲜卑人,袁绍心里充满了疑问。
“跟上,跟上。”刘修转过身,对身后的将士们大声吼道:“现在多跑一里路,到时候就可以节省好多时间休息,等到了前面的峡谷,大家喝酒吃肉。”
将士们正埋头赶路,没几个有心答他的话,稀稀拉拉的声音一出口就被风吹散了。
刘修担心的看着士气低落的战士们,心里忐忑不已。他和荀攸商量了很久,根据戏志才不断送来的情报和徐晃打听到的消息,他觉得鲜卑人的行动非常可疑,大城塞和朔方之间不过三百多里,徐晃的斥候曲来来往往,鲜卑人不可能觉察不到他在大城塞。鲜卑人故意漠视大城塞,很可能是不想引起他的注意,而他们的目标确确就是大城塞。
如果狂沙部落越过狼山之的不去北地郡,而是掉头东进,将会直接威胁他的左翼,甚至有可能插到他和长城之间,截断他的退路。至于两支向东的红日部落队伍,谁知道他是向美稷还是向大城塞,如果他们转而向南怎么办,那将掐断他的后路,威胁他的右翼,随后朔方城下的两万大军只要两天的时间就能赶到。
到了那时候,至少有五万到六万人呈现品字形围住大城塞,他根本无法应对。因此,荀攸建议他利用下雪的机会主动出击,在鲜卑人合围之前跳出包围圈,消失在鲜卑人的视野之中。
这一招很险,因为这个天气实在太冷了,不带营帐在外面宿营,就算有睡袋也顶不了大用,非战斗损员将非常惊人。
为了避免这个情况发生,他以最快的速度从晋阳调来了棉衣,这些棉衣全是由老爹从交州运来的。在做出了到并州打基础的决定之后,他就开始筹备相关的物资。大汉的冬衣是以丝絮填充,保温效果并不好,在生了火的屋里还勉强,到冰天雪地里肯定是不顶用。一万套棉衣是他和老爹商量了很久,最后用瓷器方子换的,算是老爹赊给他的。
光有棉衣是不够的,他利用从草原上贩来的皮货做了皮袄,皮袄的防风效果好,抗寒能力更强,但是让他意外的是,从洛阳来的将士非常抗拒皮祅,不仅是因为现在的处理工艺不到位,皮袄上有一股浓烈的膻味,更重要的是他们觉得穿上皮袄就是野蛮人。
不知道这狗屁说法是从哪儿来的,反正反对的人不是一个两个,不仅陈谌坚决不肯穿皮袄,就连王允都强烈反对,最后是刘修下了死命令,不穿皮祅的一律不冷出战,然后又当众第一个穿上了味道重得能薰死人的皮袄,这才勉强压制住了反弹。
尽管如此,身上还是感觉不到一点热气。刘修火气旺,还觉得冷,那些士卒就更不用说了。荀攸的脸已经发白了,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两只手死死的揪着马鬃,把脸埋在马鬓之间。不过马身上的味道也很重,看得出来他憋得很辛苦。
“公达,还撑得住吗?”刘修担心的问道。
“没事,我撑得住。”荀攸从嘴里吐出一绺马鬃,勉强笑道:“第一次跟随大人出征,就遇到这么大的风雪,只要熬过去,以后我也有向人吹嘘的本钱了。”
刘修忍俊不禁,向荀攸凑近了一些,大声说道:“我们把这一仗打赢了,足以吓破鲜卑人的胆,你荀公达就是响当当的军师,那才是本钱。”
“但愿如此。”荀攸哈哈一笑,灌进去一口冷风,呛得他咳嗽起来。刘修伸过手拍着他的背,左手从怀中掏出一只扁扁的酒壶,用嘴咬开塞子,塞到荀攸手中,同时张开大氅给他挡着风:“公达,喝一口,暖暖身子。”
浓重的药味扑鼻而来,荀攸就着壶嘴抿了一口,一团火顺着咽喉滚下了肚子,浑身热了起来。他惊讶的看着刘修手中的酒壶:“大人,这什么酒,味道这么怪?”
“汾酒。”刘修神秘的一笑,晃了晃酒壶:“加了料的,这是我们这次行动最大的倚仗,秘密武器。”
荀攸张着嘴,连吸了两口冷气,忍不住哈哈大笑。
刘修也笑了,这是他让段颎在晋阳准备的药酒,里面加了不少药材,是由王稚提供的方子,据说火劲十足,喝多了会出鼻血。
这都是钱啊,老爹虽然嘴上说现在不能把家底给他,可是在他的死磨烂泡之下,还是支持了不少。他本来也不想一下子把本钱全砸上去,可是田晏不肯配合他,还有和他争功的意思,他不能不下血本。如果不能在这次战事中取得决定性的胜利,仅是刺激鲜卑人入塞的这个罪名就足以压死他,抢劫阿黛拉的事情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的,更何况袁绍和陈谌都知道,传到天子的耳朵中是迟早的事。
到了那时候,只怕天子也保不住他,甚至会拿他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