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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静的台下,不知是谁小声地说了句,They married happily。
顿时有好几个同学不约而同地直直朝他们看了过来,而后贱贱地笑了。离她最近的两个女同学咬着耳朵不知道在说什么,说着说着就停下来,目光暧昧地看了她一眼。
她坐下来,胡乱翻开课本摊在桌子上,冰凉的双手贴上迅速升温的脸颊降温,开始胡思乱想。
这节课怎么这么长啊?陆尽然今天英语怎么读的这么好,鬼附身了么?那个讨厌的同学是谁啊怎么这么讨厌!
从那次以后,就开始有人来问她是不是喜欢陆尽然,话里有话的,开门见山的,都有。
一开始丁柠一边紧张又很淡定地否认,拼命想是哪里暴露了她的小心思。后来次数多了,她就变得十分反感而不耐烦。
最后一次有个男同学笑嘻嘻地过来说:“丁柠,陆尽然的生日趴你一定会来吧?”
来什么来,他又没邀请她。
“凭什么一定来?”
“嗨,你俩不是关系好嘛!”
她本来也就是随便一说,听到他这句话,顿时变得十分敏感,冷冷地看着他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逼问:“我跟他哪里关系好了?”
男同学被丁柠弄怕了,心虚地看向教室后门。
打完篮球换了干净衣服回来的陆尽然正从后门进来,没什么表情地看了僵持在他课桌边上的两人一眼,坐回自己的座位。没几秒就见她脸色不好地走上前来,语气比冬天结着冰的湖水还冷,说:“陆尽然,你以后别跟我说话了!”
他皱着眉没说话,只想揍人。
那些单纯如水的日子里,连骂人的话都是单调的,丁柠对着男同学半天憋出一句“有病”,红着脸跑了。
说完狠话丁柠才意识到,这是自己第一次叫他的名字,却赌气地终止和他的往来,就因为几句无聊的流言蜚语。
年少的时候喜欢的人,我叫他别跟我说话,我是全世界最傻最傻的傻瓜。
丁柠闭了闭眼睛,把眼泪憋回去。
“我当时不是年纪小不懂事么,再说你也太记仇了吧。”丁柠有一下没一下勾着文件夹上的松紧带,自嘲地笑了笑。
陆尽然显然不太认同她“年纪小不懂事”的说法,仗着身高优势居高临下地斜着眼瞥她。他还没跟她好好算旧账呢,后来的后来,每次不经意对视的时候,她的目光在他脸上停留几乎都没超过一秒钟。还有好几次,他和他们班的男同学一起走在路上,碰到她了,都会看到她熟稔亲切地笑着和他们打招呼,却从来不看自己一眼。
他不是爱斤斤计较的人,可唯独对此久久不能释怀。
见他仍旧不太愉悦却也帅的一塌糊涂的脸,她想了想,其实并不太希望往事一笔勾销,最好他能记着到老。
王菲那首歌怎么唱来着?如果过去还值得眷恋,别太快冰释前嫌,谁甘心就这样彼此无挂也无牵?
我们要互相亏欠。
回忆酸的冒泡。
忽然就有了叙旧的心情,她想起什么似的歪头问:“你后来的生日派对办了没?”
刚说完就想咬了自己的舌头,有病!人家生日派对办没办关你屁事,又不是没你天都塌下来了!
气氛好不容易有了点老同学见面的样子,还没说两句又尴尬到了极点。
他三两句岔开话题,僵硬地从叙旧里拉回到现实,“太久了,记不清楚了。倒是你,第一天上班就搞小团体,也是挺厉害的。不过,外面最近对邪教组织打压力度很大,你们最好改个名字。”
消息怎么跟长了翅膀似的,这会连老板都知道了!
丁柠蒙蒙地抬头,看他含笑的眼眸动了一下,流光百转。其实能看到陆尽然笑并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她以前就很少见过,更别说失去联络的这几年。
“改成什么?”
“智障青年联合协会?”
很好!都会开玩笑了,是不生气了的意思吧
他撤了笑意,换上一本正经的神情,右手伸过来握住她空着的右手,公式化的口气,“欢迎加入实业。”
直到回到办公室,丁柠仍旧脚踩浮云般觉得不太真实。第一次打交道比她想象中的轻松,他没有为难她,她也没有为难自己。
她注意到他的很多变化。他以前其实算是个话少的人,刚来班里的时候整天独来独往的,下课的时候也不主动找人聊天,不过找他聊天的倒是不少,以他座位为圆心的两米内总是站着几个叽叽喳喳的女同学。后来跟班里的同学混熟了,他也不太讲话,更多的时候只是听着他们说,只在聊到自己感兴趣的话题时才会多说两句。现在的他,大概是跟人打交道打得多了,比以前会说话多了,但是并没有商人身上那种市侩气,给人的感觉还是很舒服。他比以前更高了一点,也更瘦了一点,肩膀很宽阔,眉间少了年少的稚气,也显得更加刚毅而成熟。
七年,真的改变了他们太多,如果不是共享着某段回忆,他们和路上随便拉在一起的两个陌生人,其实并无区别。
丁柠叹了口气,把重逢带给她的喜悦和失望放在天平上仔细衡量,一时间竟看不出倾斜。
☆、我听过尘埃掩埋城堡(二)
临下班了,主管带来一个好消息,鉴于最近商务部业绩甚好,为了奖励员工,总经理决定明天晚上部门聚餐。
部门的同事都很高兴,丁柠也很高兴,就是有点头疼。聚餐这种场合少不了敬酒、劝酒、拼酒,有对象的说家里那位不让,有孩子的说早点回家喂奶,家住远的还能说赶地铁……她这个既没对象又没孩子,家住的不近不远的人……还是咬紧后槽牙硬着头皮上吧。
陆尽然看着傍晚的下班人群从各个写字楼里出来汇入十字路口,也不知道站着看了多久,连陈历林什么时候来的都没发现。
说起来,这个月,他已经不止一次地站在这里看夕阳了。
“哟,大老板今天怎么欣赏起夕阳来了?”陈历林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意外地看到一个认识的人,“那不是丁柠么?”
直到看着缓缓驶来的公交车停下,带走那个姑娘,陆尽然才收回视线,淡淡看了一眼身边这个男人,“是又怎么样?”完全没有偷看女同事被发现该有的心虚。
“你有问题啊……”陈历林抬手松了松领带,盯着他痞痞地笑,“喝一杯吧,有故事的男同学?”
夜风吹过来,一下一下撩起衬衫下摆。两人坐在排档旁,一人一盘烧烤就着啤酒下肚。
也只有这时陆尽然才能卸下老板的姿态,活得像个洒脱的大男孩。
陈历林拎起酒瓶给他满上,“啥时候看上人姑娘的?”
陆尽然咬了一口羊肉,声音有些沙哑,歪头说:“怎么着也有个六七年了吧。”
陈历林眼睛都亮了起来,兴奋得好似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呵!原来是青春里的那个‘她’啊!”头一仰闷了半杯酒,继续道:“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过?”
分开以后,他是一点都不想再提起她。那是他一个人的心事,被压在心海深处,谁也不能触碰。可是再次见到她,那些压抑的,苦恼的,酸涩的,喜悦的,想要拥有的……所有心情都争先恐后地冒出海面,再也无法抑制。
半箱啤酒见底,陆尽然接过陈历林递来的烟,凑过去点燃,吸了一口慢慢吐出来,面目掩藏在缭绕的烟雾中,看不出什么表情。
“后来,我去了北京,她填了云南师范。”而他却以为她是想去北京的。
一句话足以说明一切。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就算没办法离他近一些,也绝不会想方设法地走到天涯海角去。
只是曾经无意中看到她和沈梦云聊天提到香山红叶时眼里的光芒,只记住了这一瞬而已。其实,他又何曾没为以后争取过?只是抗衡不过天意罢了。
可是天意却让他再次遇见她。
手里的半截烟没吸完,风一吹,灰烬随即褪去,指间的那点猩红更亮。
陈历林拍拍他的肩膀,男人之间从不需要多说什么。
“我上班去了!”
丁爸爸回头,人影都没了。
丁妈妈在餐桌上和他嘀咕:“瞧见没,你女儿今天化妆了。”
丁爸爸视线没从报纸上移开,“你们女人化个妆不很正常么?”
丁妈妈心里翻了个白眼,我们女人化妆才没那么正常呢!“她平时画也只画裸妆。”
“她还穿了新裙子。”
“……”丁爸爸找不出话反驳了,觉得他们家女儿今天确实不太一样。
“谈恋爱了?”
“我咋知道啊,回头我楼下守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