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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来得非常突然,也非常猛烈。
乔伊斯少尉刚刚让驾驶员关闭主发动机,只让备用发动机工作,以节省燃油,免得在天亮前停下来补充,爆炸就发生了。
这个曾经四次前往伊拉克,总共执行了三年战斗任务的坦克排长立即缩了进去,而且顺带拉上了顶盖。这个条件反射般的动作不但救了他,也救了他指挥的这辆“艾布拉姆斯”主战坦克里的其他三名坦克手。
爆炸就像突然喷发的火山一样,炙热的火焰从地下冒出,斜着盖向道路上的美军,在转眼之间就吞没了那些呆在坦克与战车外的步兵,涌入打开舱门的步兵战车,吞没了车里车外的美军。
透过潜望镜,乔伊斯能够清楚的看到,美军就像火把一样,被烈火点燃!
没救了,那些大兵肯定没救了!
乔伊斯这么想着,更让他感到抓狂的是,烈焰产生的高温干扰了红外成像仪、刺眼的光芒让外面的事物显得非常模糊。
一阵刺耳的声响传来,接着就是一阵爆炸声。
很清脆的爆炸声,是火箭弹,击中了前方那辆“艾布拉姆斯”。
乔伊斯必须感到庆幸。因为在“汽油弹”炸响的时候,驾驶员已经按照他的命令关掉了主发动机,所以燃气轮机没有吸入高温废气,也就没有受到损坏。
坦克猛的震动了一下,在听到爆炸声之前,乔伊斯就感到耳朵里一阵嗡鸣。
经验告诉他,肯定挨了一枚火箭弹,因为几年前在伊拉克,他的坦克就被好RPG击中了好几次。
那种感觉太熟悉了。
回过神来后,乔伊斯迅速检查一番。动力系统侦察、武器系统侦察、通信系统侦察,火箭弹没有打穿装甲,坦克还能行走,还能作战。
少尉没再迟疑,赶紧命令驾驶员发动坦克。
此时,“汽油弹”燃起的大火已经消了下去,可以正常启动坦克,不用担心吸入高温废气会让燃气轮机报废。
“艾布拉姆斯”撞向后面那辆被点燃的“布雷德利”时,乔伊斯操纵炮塔向左旋转,并且让装填手换上高爆弹,而不是破甲弹。车长左手边的炮长已经把眼睛帖到了瞄准镜上,只要发现目标,他就会开火。
四名坦克兵都是老手,知道在混乱情况下。首先得让坦克跑起来。
不管什么力量,要想挡住一头近七十吨重的钢铁怪兽,都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炮口指向后方的时候,乔伊斯看到了一幕足以让任何坦克兵胆战心惊的场面:一枚拖着火红色尾焰的火箭弹正朝迎面飞来。
那是一枚小口径火箭弹,可是乔伊斯没有忘记,此时坦克正在倒车。
也就是说,火箭弹瞄准的不是坦克厚实的正面装甲,而是脆弱的尾部装甲。
更重要的是,火箭弹的弹道很低,瞄准点不是炮塔,而是车体后面的动力舱。
因为“艾布拉姆斯”有非常完善的灭火与排爆系统。所以就算被火箭弹打中了炮塔尾部的弹药舱,也有大约一半的机会幸免。
问题是,如果被火箭弹打中动力舱,这辆坦克肯定得趴窝。
在这个时候,趴窝就等于完蛋。
爆炸声传来,“艾布拉姆斯”凭借惯性又往后面冲了几米,才在一辆被摧毁的步兵战车挡住。
坦克完蛋了,坦克兵还没有完蛋。
乔伊斯少尉迅速抓起放在旁边枪架上的M4卡宾枪,左手旋开了头顶的舱盖。在他站起来,将上半身探出去的时候就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因为埋伏在附近的空降兵已经冲了上来,而且将枪口对准了他。
生死之间,乔伊斯迅速拉下舱盖,二十多毫米厚的钢板挡住了射来的子弹。
躲过一劫之后,少尉的好运也用完了。没等他关上舱盖,一只枪口就伸了进来。少尉只来得及避到一边,没等他反应过来,喷出的枪弹就干掉了装填手与炮长。枪声在炮塔内来回震荡,让乔伊斯一阵错乱,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人从坦克炮塔里拖了出来,翻滚着跌到了地面上。
落日的余辉中,一名空降兵将一只“莫洛托夫鸡尾酒瓶”丢进了坦克炮塔。
火焰从炮塔里喷了出来,但是没有立即发生爆炸。
两个空降兵走了过来,前面那个明显是个战地指挥官。
“……带上他……”
乔伊斯只听懂了这三个字。在驻伊期间,少尉接受了强化技能训练,其中语言课程他选的是中文。
见到黑洞洞的枪口,乔伊斯没有抵抗,让对方搜走了那把九毫米手枪。
陆战队说得很清楚,空降兵不但不杀战俘,对美军俘虏还比较客气,会给予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待遇。
乔伊斯不想死,因为还有个未婚妻在地球另外一边的小镇上等着他。
卷一 时势英雄 第一百五十九章 故技重演
使出上杀手锏打退美军后,空降兵的境况并没得到太大改善。
所谓的“杀手锏”,也就是埋在表面阵地下的“汽油弹”,真正意义上的“汽油弹”。
这是诸葛宏彦提出来的,将汽油装进五升塑料桶里,再将“汽油桶”埋在地面下三十公分到半米处。因为油桶很小,所以被炮弹与炸弹直接击中的概率非常低。使用时,先后二次引爆,就能将纵火范围扩大数十倍。
方法简单,对付暴露人员最为有效,运气好的话,还能对车辆构成威胁。
问题是,“杀手锏”之所以是“杀手锏”,就是只能使用一次。
不管叶振邦是否愿意接受,只要第三步兵师再次组织进攻,哪怕规模小一点,也能轻易打下平镇工业区,将空降兵堵在地下坑道内,然后用陆战队的方式,即不管对错,把所有坑道出入口堵死,就能消灭空降兵。
空降兵不是鼹鼠,就算坑道有单独的通风系统,被堵死的话也等于活埋。
应对办法不是没有,比如赶在美军动手之前,把坑道向工业区外面延伸,设置更多的出入口等等。可是从长远来看,在美军步兵师面前,一个连的空降兵不管怎么抵抗,都是螳臂挡车。
没有增援、没有反击,九连肯定守不住平镇工业区,被消灭或者被击溃是迟早的事。
再说了,军部的命令只是坚持到十日天亮。
这也解释了防御作战的真谛,即任何防御性战斗都有时效性,只要拖足时间就能达到防御目的。真让部队在阵地上拼光,恐怕除了狼牙山五壮士那样的特例,没有任何一支部队能够完成任务。
叶振邦的目的也只是坚持到天亮。
为了这个目的,他让那名美军少尉排长、以及另外三十多名美军官兵活了下来。
虽然余鸿飞早就回去了,但是叶振邦找到了一个更加称职的翻泽,一名西南外国语学院的高才生一一郭暧红。
与任侠歌一样,这个个把月前还是在读大学生的年轻人来自贫困家庭。因为凑不齐高昂的学费,又没能申请到贫困助学金,所以在入校后不久就与军队签署了协议,成为预备役军人。
对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如果能够熬到毕业,就算参军服役也不见得是坏事。
只要成绩够好,大部分英语专业的大学生都会进入军队的情报机构,成为一名普通的情报人员。不是小说、电影里的那种谍报人员,而是技术人员,即接受专业英语培训,然后翻译他国的报纸、杂志、网络文献等等。
这是纯技术活,没有危险性,而且情报机构的薪酬本来就不低。
可惜的是,郭暧红没能熬到毕业,接到应征通知书的时候,他正在为最后一年去军队实习做准备。
实习变成实战,郭暧红在没有多少精神准备的情况下踏上了战场。
一定要说什么的话,只能说郭暧红的运气还不错,碰巧遇见叶振邦,而叶振邦又比较欣赏那些有学识的年轻人。
“告诉他,我们不会虐待战俘,如果愿意跟我们合作,还会放他回去。”
“放了他?”郭暧红回头看了眼叶振邦,意味自己听错了。
叶振邦点了点头,合上了手上的笔记本。那是从美军少尉身上搜缴来的很普通的日记本,全是私事。里面有一张两人合影照片,其中一个正是美军少尉本人,另外一个是年纪相仿的金发美女。
在这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女人的军人眼里,只要是个女人就是美女。
郭暧红将排长的话翻译了过去。因为经常收听BBC、VOA等广播,所以郭暧红说的是美国英语,还有点纽约腔。
“他说什么?”美军少尉回答后,叶振邦对郭暧红问了一句。
“他说愿意合作,只是不能违背军人职责。”
叶振邦笑着摇了摇头,把笔记本丢给了美军少尉。
乔伊斯一直在观察站在他对面的那名空降兵,虽然对方身上没有军衔标志,但是看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