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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脚脚踝被包成一粽子似的,走路不能太用力,所以一拐一拐的。云梓天把我送到楼下,不放心又把我背上楼。母亲看到我的脚包成那样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去了,弄成这样?”她的语气带点儿责怪。
“就跑下楼摔着。”我把手搭在小宣身上一拐一拐进了房间。小宣见我受伤了,特懂事的服侍我,一会儿递水一会儿拿吃的。
还好明天后天不用上学,所以安心养着。阿思打电话来询问情况,她还道歉说都怪她跑得太快才会害我扭到脚。反过来我安慰了她几句。欣容也打电话来,她说:“你最近……还好吗?”试探性的语气。
“好,就是把脚给扭了。”我说。
她有点儿吃惊,说:“有看医生么,严重么?”
“有看,不严重。”
“那就好。”
就像好朋友聊天那样,却隐喻着某种说不清的感觉。也许一和云梓天接近,欣容的疑心病就犯。和云梓天认识快五年,已经有某种朋友间默契了,不是说不来往就能解决所有的暧昧。当然,并不存在暧昧,只是男生女生朋友间感情,不包含爱。
可是欣容那么敏感,会误会一点儿也不奇怪,她大概已经质问过云梓天了。
周末舅舅带我去换药,伤势并不严重,再包扎三四天就能拆掉绷带了。
二月的天空在白昼与黑夜交替间会起厚厚的雾,湿气很重,衣服晾几天也是软嗒嗒冰冰凉的。舅舅又从花卉市场搬回来一盆君子兰,苍翠的叶子证明它的生命力顽强。
我从小爱摆弄花花草草,比起人类和动物,它们好相处多了。它们不会伤害你不会弃你不顾,无论你对它们絮絮聒聒说多少话,它们也不会嫌你烦,它们不会怀疑、讨厌、陷害你。只需要空气、阳光、水分就足够了,奢侈一点儿也是多点养料便可。也许到你离开这个城市这个世界,它们还源源不断地生存着,成长着。
分班之后,欣容去了七班,在对面楼。我和阿思还待在一班。陈大伟和宋紫君也分到了七班,路东哲留在三班。半生不熟的班集体,刚开始还存在强烈的派别感,后来随着日渐增长的同学之情反而变得和以前班的同学陌生了。
因为脚扭了,早操时间可以待在教室。空荡荡的教室只有我一个人。窗户没有关,趴在堆满课本练习册的桌子上,外边的紫荆长出一簇簇紫红色的花,随风轻轻摇摆。通常会睡着,直到其他人回教室,闹哄哄的就醒了。
抽屉里摊开着安妮宝贝的书,她说,孤独是空气,你呼吸着它而感到自己的存在。
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孤独的存在感。无论周围多么喧嚣,无论同学多么友好,无论心情多么愉悦,忽然之间,不想说话了,与周围的一切脱离开来。甚至时常在午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有人说,那是因为梦里去了很遥远的地方,远到连时空也不同的地方。
成长是一个孤独的过程,只身一人面对眼皮底下日渐庞大的纷繁的世界,更重要的是,应对日渐复杂纠结的内心世界。
每天依然和阿思去看欣容打球,课间和她站在走廊往对面楼望去,离得不远,而且在同一层,就连大点声讲话都能听见。欣容多数时候会和陈大伟一起出现。就算有了距离,依然是好朋友。偶尔一起逛街,看电影,每天都在网上聊几句。一切仿佛只有空间上发生了变化。友情真的可以保鲜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变么?偶尔,会质疑这种说不清楚的问题。
脚伤痊愈后,和阿思一起去剪头发,她把刚过肩的长发剪短了,剪成可爱的波波头。然后去阿三吃烧烤,戒口几个星期,忍不住大吃一顿。
在阿三遇到欣容和云梓天,和他们坐一桌。聊起最近上映的电影,阿思似乎很兴奋,她说《赤壁》出下集了,约我们有空一起看。
对于课业日益繁重的高中生,周末时间显得弥足珍贵,特别是快要升上高三的我们。
班主任越来越紧张我们的成绩。阿思在第一次模拟考试就搞砸了。那天下午自习课她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直到放学还没回来,我收拾好书包去等她。那时办公楼已不多人了,刚上二楼与三楼的交界处,听到一声惨叫,跑上去时,看到阿思从楼上滚下来,着实吓了一跳,就像电视剧里的情景那样,从我面前滚下来。
我愣在原地几秒,抬头看到一个人影闪过,我叫住他:“卫老师!”声音大得连我自己都吓到。
卫臻慌张的脸在我瞳孔里扩张。
☆、第八章
高思
天气的变化如同小孩子的脸,一会晴朗一会儿狂风大作,暴雨下得好像世界要末日一般。天空早上是明净湛蓝的,中午变成灰蒙蒙一片,下午放学时又变成黄色的,昏昏暗暗,然后下起大雨,雨滴像要把世界砸穿。校园里的树木被吹得快要连根拔起的架势,天边却突然露出一缕阳光,明黄的。除了这变戏法般的天气,心情也起伏不平。
先是好好一个寒假,为了文理科分班的是纠结了整个假期,也就那么二十来天,经过无数次的挣扎,还是在文科那一栏打了勾。
今年的春节比前几年要热闹,因为多了姑姑一家,还有安东尼。没有一天是安安静静的,英文和中文夹杂在一起,谈话声,欢笑声和偶尔的欢呼经过耳膜和大脑神经,演变成嗡嗡的吵闹声。
会有这样的念头,如果有下辈子的话,我一定要到属于自己的世界去。有时感觉距离身边的人很遥远,一切好似与自己无关。面对喧喧嚷嚷,眼前人和物时,偶尔会觉得自己被淹没在里面,或者与外界隔起一层无影的墙。夜里躺在一片漆黑中,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呼吸声,才会有一种踏实的存在感。
其实陪小莺穿耳洞的时候,我也很想穿,想试一下那种硬生生的切肤之痛,可是小莺说不痛,于是就没穿了。
想想这一年里和欣容小莺一起有过的经历和回忆,也许是这辈子最珍贵的一部分了。在时光巨大的齿轮里,我们手挽手,奋不顾身地往前冲,无论伤口有多么疼痛,时间这位伟大的治愈师会抚平一切,包括那躁动不安的内心。
好像选择了文科班就开始文绉绉起来。分班之后有点儿不习惯,虽说还留在一班,毕竟多了差不多一半的陌生脸孔,又需要时间相处磨合。开学第一个星期就害小莺把脚给扭了。自己害怕受伤,结果造成别人的伤害,别提内心多愧疚了。还好小莺伤得不重。那天遇到云梓天,他向我们走过来,简直有点儿救世主的感觉。那一刻,多么希望受伤的是我。
钟叔来的时候,云梓天已经把小莺带走了。在回家的途中,我忽然想起钟叔的儿子。
“钟叔,您儿子也在乔中念书吧?”我问。
“是啊,他叫钟焕文。”钟叔说。
原来那天找欣容的高一男生就是钟叔的儿子钟焕文,意想不到。钟焕文和欣容走得很近,他加入排球队,每次和小莺去看欣容训练,他都会在。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他想接近欣容。可是我想不到他有什么理由或者目的接近她,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他喜欢欣容。
这么一想,云梓天帅气的脸又出现在眼前。不知是何种东西让我迷恋他至此,不可停歇。曾在欣容的空间相册复制了所有有关他的相片,放在一个文件夹里,加密。时常打开来看,幻想他就在我身边。
开学以来遇见他的第二次,在阿三烧烤店。那天和小莺去剪头发,心一横,把留了一半的长发剪掉了。人们把烦恼忧愁比喻成头发,可是头发剪了,烦恼忧愁也依然在啊。
不过头发短了,心情似乎明朗了那么一点儿。小莺只是把刘海剪短,后边依然那么长。她的发色越来越浅,显出一种病态,可能她自己也未曾发觉。
小莺的脚伤刚好,她说要去阿三吃一顿。然后就遇到欣容和云梓天。四个人很快就聊开了。莫名的兴奋,竟然和他们约好一起去看电影。那天和云梓天待了快两个小时,是我和他认识以来相处最久的一次。尽管隔着欣容和小莺。我知道欣容是个很敏感爱吃醋的人,所以对云梓天的感情我隐藏得密密实实,像埋藏在内心深处那块最柔软的地方一颗发芽的种子。只能先发芽,不能迫不及待成长,会夭折的。
除了这件事让我开心之外,还有一件欢喜的事。琳表姐和安东尼订婚了。其实是姑姑怕生病住院的奶奶万一哪天不幸去了,不能亲眼见到表姐有个好归宿,而且权当冲冲喜也好。虽说如此,订婚礼排场不小,父亲亲自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