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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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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宝儿睨了妹妹一眼。“你这小娃,说这什么话,我怎么舍得打你呢?”

“是吗?”夏乐儿嫣然一笑,拉着姊姊的手摇啊摇地。“我就知道姊姊最疼我了,姊姊对全世界的人都不好,只对我和爷爷最好。”

“你这丫头就是嘴甜,惹人喜欢。”夏宝儿笑了,眉淡如柳,若说夏乐儿是一朵娇艳带刺的玫瑰,那夏宝儿就是一朵高傲冷漠的百合。

“是吗?可偏偏有人不喜欢啊。”夏乐儿想起了严子钧,想到他决然离去的身影,心幽幽地一痛,不禁敛了笑。

夏宝儿挑挑眉,见乐儿眼中的惆怅与伤心,担忧的望着她。“乐儿,你最近有什么心事吗?”

“我?”夏乐儿指指自己的鼻子,笑了。“没啊,我的心事就只有姊姊,想到以后再也不能常常跟姊姊在一起,就觉得好难过喔。”

夏宝儿心一揪,伸手将妹妹拥紧。“你要勇敢一点,乐儿,我相信没有我在身边,凭你这样可爱的女人,一定也可以过得很快乐的。”

“我会的,姊姊,你放心。”夏乐儿反抱住姊姊。“其实我比姊姊勇敢多了,爸爸以前不是常说吗?就算把我丢在沙漠里,骆驼也会成为我的朋友把我载回家的,所以……不论发生什么事,姊姊都不要替我担心喔,知道吗?”

这件事……她心意已决。

虽然无法取得玫瑰蓝宝石来解救姊姊的幸福,但她可以用另外一种方式来还姊姊幸福。

闻言,夏宝儿不由得皱眉,心里竟隐隐觉得不安,却说不上来这份不安来自何处……

“乐儿?”

“嗯?”

“你不会闯了什么祸吧?”

心陡地一跳,夏乐儿笑得一脸心虚。“怎么会呢?我都二十几了,哪还能闯什么大祸啊?”

她要做的事可都是深思熟虑过的,深思熟虑过的事,就不该冠上一个“祸”字了吧!

英国伦敦白金汉宫附近的一问六星级饭店,今日举办了一场国际级的盛大婚礼,送来的花篮从饭店门口一路排到白金汉宫,交通管制封闭了饭店门口的两条大道,大道两头则用花圈编织成一个又一个的圆,长长一串数百个,让一辆辆豪华轿车驶进一片花海当中。

饭店的迎宾大厅挑高八米,圆拱形的石柱及圆顶的艺术天花板,可以看出这间饭店的气派与奢华,一层楼即可席开五百桌的场地,更是难得罕见,尤其,饭店附设专门给新人证婚的高雅神坛,一点都不逊于正统的教堂。

此刻,高大尊贵、神情冷峻、伟岸非凡的新郎温尼斯公爵就站在神坛前,等待着红毯另一边的夏光牵着新娘的手朝他走来,亲手把孙女交给他。

“宝儿,我相信你会幸福的,对丈夫柔顺一些,对你自个儿有好处,懂吗?”

夏光叮咛着,隔着白纱,他看不清楚宝儿此刻的神情,但宝儿一向不把情绪表露在外,也很少话,今天从家里出门也是一劲儿点头摇头,比平日的话又更少了些。

唉,乐儿更是夸张,今儿一早突然病了,说无法一起前来参加姊姊的婚礼,他想她是故意的,因为怕看了难过伤心,所以才借故不来吧!

新娘子头低低地点点头,还是不开口说话,握着爷爷夏光的手有些颤抖。

新娘头上盖着白纱,但是掩不住绝美的姿色,她唇角微勾,眼眸低垂,距离新郎越来越近,她的心跳也越来越快,直到爷爷把她的手交给了新郎,新郎戴着白手套的大掌紧紧的握住她——

要死了,她紧张得快窒息了……

礼服好紧,紧得她透不过气来,鞋子也好紧,搞得她的脚好疼,全身上下大概除了头上的新娘纱帽勉强称得上合适之外,每一样衣物对她而言都小了那么一丁点没办法,谁叫姊姊的身材比她还要纤细?这礼服又修改得非常合身,她能穿上去已经是阿弥陀佛了。

夏乐儿憋住气,免得自己就像一只吃得太饱的青蛙,有把新娘礼服给撑破的嫌疑。只不过她这气一憋,脑袋瓜子缺氧,完全听不清楚前头的牧师在说什么,整个人头晕晕地……

“夏宝儿小姐?”

夏乐儿恍惚中好像听到有人在叫姊姊的名字……

“夏宝儿,说话。”低沉好听的嗓音里却挟带着浓浓的警告意味存在,温尼斯俊美非凡有如雕刻般的脸孔此刻正倾靠在新娘的耳边,危险的呼息吹拂在新娘显得苍白的颊畔。

夏乐儿被他这么近的脸及嗓音吓一跳,惊得手中的捧花掉在地上——

“啊!”她懊恼的轻叫一声,忙不迭弯身把花捡起,耳边还听见四周不断传来的闷笑声。

笑吧,笑吧,笑到嘴巴都歪掉最好!可恶!夏乐儿咬牙,下意识地侧过脸瞪了温尼斯一眼——

这不瞪还好,一瞪正好看见温尼斯清冷的眸光里散射着浓浓的威胁感……

好吓人……

难以想像如果是姊姊嫁给这个男人,两个人会不会在床上打起来?或者是两个一块被对方的眼光给冻死?

“说——话。”温尼斯捏紧了掌心里的柔荑,痛得夏乐儿皱眉。

“说……说什么?”

显而易见的,新娘还在状况外。

“夏宝儿小姐,你愿意与温尼斯公爵厮守一生,相互扶持,一辈子无论贫富,对对方不离不弃吗?”

牧师轻咳了几声,好心的将声音放大一点,希望可以震醒新娘子的神智,免得新娘子还没过门就被外传冷漠无情的公爵给踢出门。

这会儿,夏乐儿总算知道温尼斯叫她说什么了,赶紧别开眼'奇書網整理提供',深呼吸一口气,朗声答道——

“我愿意。”

第七章

当夏宝儿昏昏沉沈的从床上起来时,时钟上的短针已指在三,长针则指在十的位置,她恍惚了好一会儿,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下午的这个时候躺在床上睡觉,她一向没有午睡的习惯啊,更何况,就算要睡也不可能睡得这样昏沉,这阵子待在公爵府上,根本睡不安稳,就怕那个男的跑进她房里来……

啊!夏宝儿突然想起一件事。今天……今天不是她要嫁人的日子吗?她怎么会睡到现在?温尼斯不可能放过她的……

她猛然坐起身,眼角突然看见了搁在床头柜上一封署名要给她的信,她连忙取来打开——

姊姊,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成为温尼斯公爵的新娘,从今天开始,你的身分是夏乐儿,而我,则是夏宝儿,公爵应该分不出来你我之间的差别,毕竟他以前又不认识我们,对吧?我想,哪一个人嫁给他,对他而言并没有差别。

所以,姊姊,不要来找我,相信我,我会幸福的,因为我是一只打不死的蟑螂,适应力很好。

请不要担心我,这可是我精心策划的结果,如果你又出现了,那我的牺牲就白费了,既然生米已经煮成熟饭,我也嫁不出去了。就这样吧,请姊姊开始当夏乐儿,开开心心的过日子,这是我长这么大唯一可以帮到姊姊的事,我很开心,真的。

就这样了,等过几天回门,我们就可以见面了。

祝好

妹妹乐儿

该死的!乐儿竟然跑去代她嫁给温尼斯了!

夏宝儿颓然的放下信,脑袋突然间空白一片。

乐儿真是太单纯了,虽然跟她长得一模一样,假扮她嫁给温尼斯,温尼斯一时半刻的确不会察觉,可是只要时间一久,乐儿还是会被发现是冒牌货的,她怎么那么傻?

公爵虽然以前并不认识她们,但是她待在公爵府半个月了,他每天都来找她的碴,又怎么可能不了解她的性子?要分出她和乐儿,对那个精明得像鬼一样的男人来说,一点都不难啊!

难怪昨天晚上乐儿特别来找她喝茶谈心,乐儿铁定在茶里下了药,才会让她一直昏睡到今天下午才醒。现在怎么办?看时间,婚礼已经举行过了,宾客也都散了,所以,乐儿现在应该是在公爵府上,要是温尼斯没发现她的身分,硬要拉乐儿上床,那么,那么……真要生米煮成了熟饭……

天啊!她再也想不下去了!

不行!她得赶快去一趟公爵家,如果能在温尼斯发现乐儿的身分前和乐儿换回来,应该就不会有事了。

对,就这么办!

夏宝儿匆忙的奔出夏家,才伸手要招计程车,一只大手就从后头拉住了她——

“谁?”夏宝儿的反应是马上将手掌一翻,意图逃出对方的掌握,可惜对方的身手却比她更快一步的反制住她……

这样的身手很熟悉,不久前在大英博物馆里,有个男人也曾经这样跟她对过招……一抬眸,夏宝儿赫然看见了严子钧!一个狼狈得好像刚从水沟里爬出来的男人。

“你!”他怎么会找上这里?又怎么会把自己搞成这副德行?据业界相传,严子钧是个风流潇洒又很有品味的男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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