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乐江从善如流饮尽杯中酒,他看看腕表,“好了,不能陪你们了,我那边还有一桌客,再不过去会受埋怨的,你们慢用。”
他离开前,低头冲董洁笑笑,和颜悦色道:“小洁,我们公司新聘了几位设计师,他们做过你的学生,我听他们说起,要是什么时候能再听到你讲课就好啦。我想替他们问问,以后有机会,他们可以去旁听你的课吗?”
董洁摊摊手,“可以啊,我两个星期一堂课,如果时间赶得上,尽管来就是了,学校反正是听课的地方。他们有实际的工作经验,大家交流一下互相进步也好。”
“那,我也可以去听课吗?”
“啊?”
“呵呵,我随便说说。”
大山看着他的背影,眉头微微皱起来。
大家吃的差不多了,服务员把残席辙下,换了一壶香茶。
董洁摆手,制止服务员的服务,自己亲自执壶倒茶,“张二哥,喝茶。哪,二哥,我有个问题想问问您。”
张志刚笑着品了口茶,“呵呵,有问题尽管说就是了。”
“嗯,我就是想问问,现在的地,比如三环四环和市里,听说有些地方要拆迁和重整,准备盖高楼大厦和小区?这样的地,私人如果想要,有什么条件吗?”
大山看了董洁一眼,眉头微皱:奇怪,她不是这么贪心的人啊,好端端怎么冲着土地下工夫了?
“小洁,你…………”大山迟疑了一下,“你是不是——”受海南那边的影响了?
现在海南那边的房地产正热,拿到一块地,几乎不用开发,有人单单是一转手平空就有数百上千万的进帐。什么时候,国内有钱人这么多了?光是土地的投入就这么大,盖成房子得卖到什么价才有利润可言?大山觉得不正常,根本就是违反经济规律嘛。
“我就是不知道,这方面的事一窍不通,随便问问,了解一下。以前听张昊三哥说了一个人,叫李志文?我对这种事比较好奇。”
第二百七十二章 … 偷得浮生半日闲
六月天,娃娃脸,一日变三变。
中午的时候下了雨,不是很大,只是一阵小雨,淋到身上,一点点凉,恰好能够赶走暑气,又不会让人觉得冷。
等到大山他们散席出来,又是太阳当空照的好天气,只有路面的湿润,显示出先前有过一场来去匆匆的小雨。
虽然中间有一点不愉快的小插曲,但,此行的主要目的达成,大山很满足。吃过饭、等在大堂的田志祥和王凯见他们出来,一个人跟上来,另一个立刻去开车。
张昊跟他二哥一路。周末,例行是要跟家里的二老团聚的日子,错过了午饭,晚饭可一定要出席。
道别后,各回各家。董洁喝了一杯白兰地,喝的比较急,是一口气喝下去的,出门见了风,阳光下脸上的红晕越发分明。
“头晕吗?”
大山扶了她一把,有点担心的问。
董洁摇头,“哥,我好像——有点酒量?呵呵,真想不到啊。”
大山侧头,见她双眼微眯,面上颇有得意之色,手指轻轻抚过她脸颊上的红晕,指腹传来微热。
“是啊,是有点酒量。”他想了一下,提议道:“我知道你不喜欢应酬,可你工作有需要,也不能一味推脱不去,而且,以后多少也要陪我出席一些场合,有点酒量总归是好事。家里不是还有一些法国带回来的葡萄酒?我听说,每天喝点葡萄酒有保健作用,可以预防一些疾病,舒筋活血。还能养颜美容。不如,以后每天晚上喝一点?”
“好啊。在巴黎的时候,听人说有许多女士不但喜欢喝,而且喜欢将红葡萄酒外搽在脸上和身体上,把它当做美肤佳品呢。”
董洁一口应承。她摸摸自己的脸,单纯就长相来说,她长地不错,但算不上特别出挑。五官比她出色的大有人在。但,她的皮肤却远胜一般的女孩子,白皙、光滑,几乎看不到毛细孔,而且有一种玉一样的光泽。
夏天的时候。她体温偏低。几乎不出汗,一身肌肤触手温润滑腻,哥哥非常喜欢呢。嗯,以后也要注意保养才好,她不喜欢用化妆品,除了多喝牛奶。看来这红葡萄酒也可以沾一点。
“哥你也喝。呵呵,哥哥竟然允许我喝酒,好难得。哪,以后每天晚上我倒一杯,咱俩人一人一半,好不好?”
车子在闹市的车水马龙中掠过,车窗半开,有风从窗外灌入,凉凉的吹着。感觉很舒服。
六月地太阳已经积蓄了足够的热情,午后这段时间,差不多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车里没有开空调,无论什么时候,吹自然风总是比较舒服的。
董洁趴在车窗上看外面的风景。
她很少出门。一个人在家里只觉得清静自在。有心情地时候出门兜风,选择地往往也是郊外路宽车少的地方。而这个时间段路人行人正多。董洁打量着车外的各色人等。
站台上等车的人,或者面无表情,或者翘目以盼,也有人瞪大眼睛,打量着过往的小轿车。人行道上掠过孩子们追逐打闹的身影,和姑娘小伙俩俩边行边说笑、交头接耳地身影,有老人迈着不急不缓的步子,像是饭后散步,也像是消食……
她看的目不转睛。很久很久以前,还是一个中学生的她,曾经很喜欢站在街头,看人来人往看车水马龙,给每张面孔编织一个故事。如今自然没了这份闲心,但人生百态,总是让人看不厌的。
大山吩咐田志祥开的慢一些。
董洁转头叫道:“哥,我想下车走走。”
“好。”大山笑着答应她。
她一向在家里闷着,难得她有兴致,如果她不怕累,便是慢慢走一整个下午也无妨。
田志祥把车靠路边停下,换了王凯开车。大山估量了一下,着他把车子开到前面某个地方等着。刚下过雨,空气比平时清新,多走动一下,回去后冲个凉,正好睡上一小会儿。
董洁走了几步,探头望望路边一条小胡同,冲大山笑笑,看哥哥没有表示反对,于是拐了进去。
田志祥落后十来步,静静跟在后面。|
午后的胡同静悄悄,低矮的石砌的墙,时间老人在上面留下斑驳地痕迹。一棵大树下,几个孩子正在玩耍,看到外人,好奇的眼睛瞧过来,停了一会儿,又接着玩自己的了。这里以后会被拆掉,在这里玩耍长大的孩子,以后住在高楼大厦里,一定会怀念这里吧?会用充满怀念的口气说起童年和童年所经历地一
一转眼,她已经长大。孩子长成了大人,大人变成了老人,那么,老人呢?
董洁咬咬下唇。她其实是个很怕离别地人,时间从来不停留,一代人催着一代人,身不由已向前走,被替代,也替代了别人……
大山陪在一边,不去打扰她,只悄悄伸手握住她的手。他喜欢这种偷得浮生半日闲地感觉,哪怕什么也不做,也不说话,就这样手牵着手散步也好。
昨天小洁问他:“哥,你也有梦想吗?”
“当然有。”
她感兴趣的凑过来,“是什么?快说啦。”
他只是笑。小洁嘟着嘴打了他一下。
不记得什么时候看过一句话,大意是:“民主主义也好,世界变成原子也罢。我只希望他能在我身边半醒半睡地看书。”
大山所梦想的,也只有这么多。
稍晚的时候,不知道说到什么,最后她像模像样的叹了口气。“一年比一年大了,现在是大人了,再也不能像个孩子一样,说话做事都可以无所顾忌,真糟糕。”
语气里是浓浓地惋惜之意。这孩子,这样就算长大了?他不知道多着急盼着她可以快些长大,但,有时候似乎也盼望时间可以慢一些。再慢一些,就此停止也不错。
小峰长大了,从一个刚刚出生的小小婴儿,长成一个能跑能跳伶牙俐齿兼调皮的小家伙。大山喜欢他,他常常让大山想起小洁。她也是从那样小小的一点。慢慢长成今天的大姑娘。有时候回头想想一起经历的事,常常会觉得遗憾,时间就在不经意中悄悄溜走,身边的人和生活的环境一变再变,每天要做地事要见的人太多,从前的许多往事。印象越来越淡……
大山无声的叹口气。
人生总会归于平淡,而这其中所经历的过程中感受到地百味,又何尝不是一种弥足珍贵地回忆。他只愿到了白发苍苍的那一天,仍可以像现在这样,与她手牵手看云卷云舒,看世事无常风云变化笑谈着人生百年沧桑。
“哥,炸酱面。”董洁回头,阳光在她眸子深处一漾一漾亮晶晶的闪烁,“闻到了吗?好香!”
大山嗅嗅鼻子。可不是。不知谁家在做炸酱面,飘过来一股浓浓的酱香味。
胡同不长,尽头处是一个小饭馆,三五成群坐了几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