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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狼狗凶猛,但是很聪明,很通人性。
跟临村的一条公狼狗配种后,生的这一窝狗,好多人来求,同村的,只有赵山泉家弄到了一条小狼狗,剩余的全都被别村的人抱走了。
郑老爹笑着说道:“丫头,就把小花豹搁在我家狼狗窝里养,明儿给大猫加餐,养三只幼崽,不是问题,等养到断奶了,我再来带走。”
沈月萝一想,这的确是个好办法,“这样也成,我现在带走,也养不活,那郑林哥抱过去试试,看你家大猫能不能接收它。”
她伸手要将小花豹递给郑林,小家伙好像怕被遗弃似的,总是不肯从她怀里出来。
郑林笑道:“看来它是认定你了,野生的豹子都有灵性,生下来第一眼见到的人,它一辈子都会记得,我看还是你亲自把它放过去,我家大猫认识你。”
沈月萝抚摸着小花豹柔软的毛发,抱着它走到院墙边,那里是大猫的窝。
这狼狗长的又壮又高,刚生了一窝崽,气势却不减。
看见沈月萝靠近,立刻警惕的盯着她看,随着她一步一步的靠近,大猫的警惕也随之升级。
“大猫,别乱动,听话,她是月萝,不是别人,”郑林一直都跟着,郑老爹也是,毕竟狼狗咬起人来,也是挺可怕的。
有郑林在旁边,月萝胆子大多了。
她先把小花豹推过去,送到大猫身边。
小花豹也是饿极了,闻着味就往大猫身边蹭。
即使是刚出生的小豹,也比小狼崽子大多了。
可能是母性使然,大猫嗅了嗅小花豹身上的气味,可能还是沾了母豹的味道,刚开始它还是很抵触,但没过一会,便不再管它,任由它挤到肚子上,吃起来。
沈月萝舒了口气,“能把它养活是最好不过,等它断奶了,我再带回去,从小训练,虽然野性难训,但不试,又怎么知道呢!”
郑林转头看着她侧脸,心疼的道:“你也跑一天了,快点回去睡觉,明儿我到你家门口,你再起来。”
沈月萝撑着酸疼的腰站起来,“那好吧,我先回去了,明儿的事明儿再说。”
“我送你,”郑林也跟着站起来。
“不用不用,也不远,走几步就到了。”
“让他送,你一个女娃娃,走夜路,也太不安全了,郑林,你快送月萝回去,”郑老爹急了。
沈月萝拗不过他们,只得让郑林一路将发送回家。
直到看见沈月萝进门插上门,郑林才抬脚离开。
第34章 腹黑龙璟(一)
回了家,沈月萝还是不能歇下,马上停蹄的在厨房里点了灯,将草药全都倒出来,挑出自己需要的,扔进水盆里。
这么一折腾,按着现代的时间,只怕都过十点多了。
她顾不得喘口气,一边烧上一锅热水,一边去找东西,将草药捣碎。
可是家里的东西,大都被赵山河砸烂了,今儿挣的钱,又都拿去买药了,她现在也没钱买新的,只能拿烂的凑合着用。
洗净捣碎的草药,敷在伤口处,外面再裹一层纱布,就可以了。
她进去敷药的时候,曲文君已经睡着了。
怕她发烧,沈月萝探了下她的额头,确定温度正常,这才离开屋子,去厨房打水,给自己洗了个澡,换了身干净清爽的衣服。
不过这衣服,太丑了。
还得用带子系着,睡觉的时候,万一把带子揉松了,岂不是春光乍泄?
不行,她要做睡衣。
最好是做个套头的,穿起来方便,脱就更方便了,夜里怎么动都不怕露光。
白天睡的要累,晚上睡觉一定得睡舒服了,还有她的床,娘的床,等她有钱有时间了,一定第一时间把它们重新弄一遍。
洗过澡,衣服扔在廊檐下的木盆里,她便去睡觉了。
回到自己的屋,点上油灯,就着昏黄的灯光,她从床底下,拖出跟自己一起穿过的旅行背包。
插上房门,丢开被子,将包里的东西哗啦啦全倒了下来。
既然是旅行,她包里带着的东西,五花八门。
一包好舒爽,因为没拆开包装,没被湖水浸透,还是完好无损的。
她知道古代女子月事,都用月事带,富人家用棉布,穷人家用草木灰填充。
她庆幸自己带了这个,至少来这里头一个月的月事,她不用夹着草木灰到处跑了,至于以后怎么办,等她找到了可以替代的东西,再大批量做出来,说不定还是一条发财的妙招呢!
嗯……还有手电筒,她打开试了试,没电了,也不能充电,所以它是个废的。
“哦!天哪,我居然忘了,自带睡衣,哇塞!”
她从床上,用双手的食指勾起两条细带,将睡衣拎了起来。
这是一条长度刚刚没过大腿根,上半身,只有两条细带,若是穿在身上,球体半露的性感睡衣。
她平常就是个闷骚妞,外表一本正经,对人对事,再保守不过。
可是内里,却总是爱捣鼓这些性感到叫人流鼻血的玩意,丁字裤,细带胸衣,甚至她还穿过半透明的胸衣。
这条性感睡衣,就是她旅游途中买的。
沈月萝低头,瞧着自己身上的红肚兜,唉声叹气。
可惜了,这么美好的身材,连个男朋友还没呢,人就快蔫了。
她一边唉叹,一边继续搜索包里剩余的东西。
什么餐巾纸,什么小内衣裤,还有一把防身的瑞士军刀,一瓶防狼喷雾剂。
手机也在,充电器也是,可是没电,要它们有个毛用。
钥匙、还有个铂金的项链,坠子是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翠玉。
玉上刻着图案,有点模糊,除非用放大镜,否则根本看不清。
这链子是外婆去世的时候,留给她的,说是不值什么钱,留给她做个记念。
既然不值什么钱,沈月萝也从没想过把它当掉,一直就留在身边。
想了想,她将链子戴在脖子上,不是为了装逼,是希望外婆的在天之灵,能保佑她在这个凶险的异世,平平安安的活下去。
两双新丝袜,她还没来得及穿,估计以后也没机会穿了,要是穿出去,人家还不得把她当怪物看。
不过内衣可以穿,反正穿在里面,谁也看不见。
嗯,还有一盒口香糖,一袋饼干,一只水笔,一个笔记本。
沈月萝正准备把东西全都收起来,却看见孤零零的角度里还躺着一把弹弓。
她想起来了,这弹弓是她参观军营,一位帅哥送给她的。
材质特别,属于军工出品,塞上石子,别说打鸟了,就是打在人头上,肯定得头破血流,力量之大,绝对不是吹的。
沈月萝掂量着弹弓,正好可以给她当防卫武器,一把柴刀,一把弹弓,配合起来,杀伤力大大的。
她将弹弓放在枕头下,拿了她的性感内衣裤,缩进被窝里,摸黑换上,外面再穿 上粗布里衣,带子一系,除非有透视眼,否则哪能看得见。
不得不说,有托举功能的胸衣穿在身上,可比肚兜强太多了。
形状好,又高又挺,但是为了藏住锋芒,她明儿得穿件宽松些的衣服才行。
折腾了一天,沈月萝这一觉睡的又香又沉,连梦都没做,一觉睡天亮。
可是同一时间,在永安城的醉月阁,有的人还在醉生梦死中。
秦玉风手里捏着药方,一会摇头,一会叹气。
齐文煜刚借着尿遁,从隔壁雅间跑到这里,一进门,就见秦玉风那副鬼样子,忍不住凑到跟前,与他一同看着那张纸,“不就是一副药方嘛,也至于让你唏嘘愁眉!”
“你懂什么!”秦玉风不理他,只将药方放在桌上,推到对面那人跟前,“这是你未婚娘子的手笔,仔细瞧瞧吧,虽说字难看了点,但这用药却是十分的大胆创新,为了这药方,她今儿在我的药铺,跟坐堂郎中吵了许久,胆子可不是一般的大。”
“什么?你说这是沈月萝那丫头写的药方?”齐文煜抢在龙璟之前,夺过那药方,瞅了又瞅。
他反应太大,令龙世子微微皱眉以显示他的不悦,修长如玉的手指摊开着,是准备接药方的姿势,可是被齐文煜从中间夺了去。
他的手空了,慢慢的收紧,那只手好看的要命,每一分都恰到好处。
就连一向自诩儒雅谦逊的秦玉风,也会偶尔嫉妒他的手。
萧寒更是直接疯刺:一个大男人,长那么好看的手做甚,绣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