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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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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阿娇我喜欢,美酒没有!”彭磊也有点发酒疯,咧着大嘴,看着三个醉态可掬的老头,心里就是高兴。他不会醉,即使是泡在酒缸里也醉不了,但是心情大好的时候,不用酒,人也是会醉的。不过彭磊说的确实是大实话,这样的美酒也只有在这样的时刻才舍得拿出来消费,每天都给?门都没有!

没想到彭磊回答得这么干脆,旁听的阿娇微微发愣,三个老头却反而毫不介意。麋拍着石桌,高着嗓门吼:“鱼儿说得对!这样的美酒,如果每天都喝,那我们就成了神仙了!今生能喝到这样的美酒,我已经死而无憾了。”

“对!鱼儿一定要收下阿娇,我代表我们涂山族,把阿娇送给你做妻子。我们只有一点点的希望,就是……以后能常常吃到这样的佳肴。”象也是激动万分,拍着桌子,敲着筷子,差一点就要站到石凳上了。

“哈哈哈,你们真的舍得把阿娇给我?我在家乡已经娶了妻子了,最近她还为我生了儿子。”彭磊大笑。虽然很想把阿娇那个,但是也不能让她误会自己是骗子,免得将来不好说话。所以,趁着酒兴,稍微透露一点家底,反正这个年代女人是不太在乎男人有几房太太的。

(这个时代对男人的最尊敬的称呼是叫他们的家乡的地名,就好比后世把某人的官位作为某人的称号一样。当然,只有本地最高的领导才能享受这样的称号。比如这涂山一族,就只有族长耕可以被称为涂山。那是对男人最尊崇的称呼,现在这中原各族推选出来的王——那个高辛族的姬俊,群众也不称他为王,而是恭敬地称呼他为高辛。同样的道理,虽然彭磊并没有隐瞒他的家乡和姓名,但是他来自遥远的鱼凫国,所以涂山族的乡民除了阿娇外,全部尊称他为鱼凫。作为长者,有时就变成鱼儿了。)

彭磊的坦白果然没有引出太大的乱子,现场的几位反而是长吁了一口气——本来就应该这样!眼前的这个男人简直一半就是神仙,这么出色,怎么可能没有家呢?

“原来鱼儿已经有了家,但是,为什么不将妻儿接到这儿来呢?这里多美!”象从凳子上跳下来,手中的筷子指点着江山,感慨着,“阿娇可以照顾好你的妻儿的,若是你怕累着阿娇,我们族中的女人你随便挑,要多少都行!”

“对!这也是我想说的!鱼儿快把家搬到这里来,这样的房子能住好多人的。今天就让阿娇陪你睡觉,等明天我将族中的年轻姑娘召集起来,鱼儿再挑选几个,怎么样?”麋也不喝酒了,抹着满嘴的油,凑到彭磊的面前,一付祈求的可怜相。看他的样子,即使是彭磊要他的老婆和女儿来填房间,他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

彭磊只能苦笑,把眼光转向稍稍逃开的阿娇。这古代的女子就是大方,几个男人在谈论她的终身大事,阿娇却不见丝毫的羞涩,只是借口切肉,稍稍离开了一点,眼睛却是紧盯着桌边的男人,眼中毫不掩饰地装满了希冀。彭磊是不是已经有了妻儿对她来说,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关系。重要的是,这个男人虽然说着要,但是几个月了,孤男寡女在一起的时间多得无法计数,他为什么没有动作呢?现在话都挑明了,他会不会仍然照旧?

“阿娇愿不愿意嫁给我?麋叔说笑了,你以为我是栏中的牛啊?哈哈哈,有一个阿娇足矣!”彭磊笑道,“不过,我的妻儿是不会来这里的,她们不愿意来,这人世间太苦了。耕叔请放心,我会好好照顾阿娇的。在我家里,吃和穿是绝对有的。即使是每天这样的鱼肉,我也能做得到。”

“你的妻儿不愿意来这里?原来如此!不管鱼儿给不给酒喝,不管你能不能让阿娇每天吃肉,阿娇都是要给你做妻子的。请原谅我之前的要求!我只是希望,鱼儿能将涂山也作为一个家,把涂山族的人看成你的族人。”耕一直没有插嘴的机会,他嫁女儿,却让麋和象挤到了前台,他反而是外人似的。那怎么行?必须让女婿知道老丈人的诚心。

“这里有我的竹楼,当然就是我的家。多谢耕叔信任我,我绝对不会让你们失望的。放心,有我在这里,我可以确保每年都能风调雨顺,年年都能丰收。我们涂山族一定会一天比一天富裕,说不定哪一天,耕叔会成为新的王。”彭磊信誓旦旦地保证。

“我们就等鱼儿这句话!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不过,请告诉我,鱼儿是不是天上的神,特意下凡来帮助我们凡人的?”象兴奋得就像是他自己嫁了似的,在嘴里塞满肥肉,两眼放着水灵灵的红光,含糊地问道。

这也是他们今天的来意之一!除了一定要将阿娇送出去之外,也必须尽量弄清楚这个男人和神仙的关系。

第七十一章 娇女

不管从哪方面来看彭磊这个鸟人,他都是那种神龙见首不见尾、玄虚神秘的仙人!这也是鸟人自找的。虽然他也是很想低调一点,可是平日里张扬惯了,而且他也不习惯苦了自己,所以即便是体验做农夫,他也是盖起了小别墅,搭起了恒温的大棚,种的又是些奇花异果。别人若是不怀疑,那也都是木头人了!

做神仙的好处是无穷多的,首先,被人崇拜的感觉就是极其的美妙。这不,有人自动地送女儿上门了。不过,若是真的做了神仙,好像也是有麻烦的,万一某天老丈人让他鸟人求个雨什么的,那不是要出洋相了吗?到现在为止,他彭磊只会打雷,连吹风也没有学会呢——老白和老魇的法术是天生的属性,广成子已经完全否决了彭磊从他们那里学本事的可能性。

谦受益,满招损!许多的事情都必须给自己留下回转的余地!彭磊连喝了两大口,搂住麋的肩膀笑道:“麋叔,您老看我是仙人吗?不瞒你说,我还真是见过神仙,我老婆就是仙宫的公主。至于我,只是学过几天仙法,但是什么都没有学会,所以不能留在仙宫里。不过,我身边真是有几件神奇的法宝,能避邪驱鬼。”

“啊?”惊叫一声的是阿娇,她一直以为她的男人是神仙,谁知道变成了她和神仙争男人,不禁有些忐忑不安起来。

原来是这样!耕和麋他们是微微有些失望。不过,不是仙人也有好处的,至少他应该可以平等地对待阿娇,也能够将这里当做他的第二故乡。这样的话,涂山族所能得到的好处是想也不敢想的。看看这家伙的竹楼,看看这家伙的恒温大棚,还有那两分地上的过冬瓜果,若是他能将这个技术在族中推广,涂山族明天就能过上小康生活了。所以,三个老头心中的激动还是远远超出了失望,脸上开满了怒放的心花,连醉意也淡了不少。

其实已经是酒足饭饱了。那么多的菜,就他们几个人,即便是多么的能吃,也只是用掉了小半而已。阿娇在心不在焉地用竹筒装着肉食,给麋和象打包;三个老头则是手捧着乌龙茶,嘴里磕着瓜子,兴奋地憧憬着未来,预测着涂山族的兴旺。彭磊也是一杯在手,不过他没有参与老头们的谈话,收拾饭局也用不着他,所以他是站在院子的门口,一个人欣赏着落日的余晖。

广成子毕竟是大罗金仙,对修行之道的认识比现世的随便哪个仙人都要深刻得多。一般以为,在灵气越浓密的地方,修行的进步也越快。对初窥门径的人来说,或许是这样,修炼过程中有一个练气化神的阶段,元神的凝练确实需要天地间充沛的灵息供应。但是,就像是温室中培育出的花儿经不起风霜一样,修炼的过程中,还有一个炼的过程,不仅仅是炼身,炼神,还要炼心,炼意志,这样才能得窥大道,进入更高的境界。

广成子带着彭磊的家人们在太乙山中修炼,居然是一发而不可收,这老头甚至重新布置了结界和阵法,几乎就是想一口气将熊媛她们炼到飞升之境。当然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彭磊有时也要忍不住怀疑老头的动机,是不是真的为了报恩。本来家里三妻四妾,美女怀抱,现在害得他鸟人只能面对一个有点冷淡的白露妹妹。幸好在这边有个阿娇小美女,看在眼里也是一个风景,否则真的会无聊死的。

女人无才便是德!在鸟人的心里,熊媛她们已经入了仙道的门径,长生不老是肯定的了,又不是要做绝世的高手,这么用功干什么?若不是广成子已经是个老头了,平日里也没有发现有对美女特别的爱好,他这样尽力地帮熊媛她们修炼,彭磊几乎就要怀疑他是不是垂涎师母们的美色。

广成子决定延长熊媛她们修炼的时间也是有理由的。这次全球范围内的气候异变,地磁极的大幅度偏移,虽然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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