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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兴做的事情,柳森都支持,但他怕酒店那种地方不安全,便陪着霍思去考察了好几家,最后落脚在现在这家饭店。
霍思走在街上,袅袅娜娜的,弱风拂柳的感觉,她长的纤细苍白,眉宇间总是笼着淡淡的哀愁,一双黑黑的眼睛也总是似水如雾,加之来自江南水乡,让人禁不住要想起那个多愁善感的林妹妹。
霍思捋了捋飘在额前的长发,无限向往地看着透过干枯的树枝筛下的斑驳阳光。她离开家,离开父母三年了,三年,跟她亲爱的柳森哥哥相依为命地度过,寒窑虽破,她没觉得苦。这个春节,她要回老家,探望父母,还有,她终于可以跟柳森完婚了,她二十二岁了,柳森26岁,他们终于到了婚嫁年龄,柳森等了她多少年了?
霍思刚来北京的时候,她和柳森就跟他们在老家一样,睡上下铺,地下室、大杂院、筒子楼,他们都是这样住过来的,终于有了单独的蜗居,他们买了双人床,可以相拥而眠了,可她坚持要等到结婚以后才可以那样,柳森答应了。那种温暖的奇异的感受,常常让她苍白的脸色泛起红晕,她很喜欢这种感觉,可柳森似乎很难受,但看着她喜欢,柳森似乎也习惯了。
喜欢看古书的霍思,慢慢地参悟到什么叫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跟柳森就是。
《城·事》四(4)
天真蓝啊,风有点儿冷,霍思喜欢一个人走在街上想着心事的感觉,酒店离她租住的地方不远,20分钟就可以走到。柳森说等她有了自己的琴房,就不用这么辛苦了,辛苦吗?她没觉得,有悠扬的琴声,有柳森哥哥,她一点儿都不觉得日子辛苦。
霍思从酒店的旋转门进去直接去洗手间换上了弹琴的礼服,优雅地坐在钢琴前,她那双削葱根般的纤纤玉手,一触摸到琴键,行云流水般的乐声就潺潺响起。晚上约好了,要跟柳森一起去见王然和他女朋友,所以今天她弹的是中场。王然,那个憨憨的大哥哥,找的是什么样的女朋友呢?晚上,她就可以一睹芳容了,柳森告诉她,吃饭的地点是在一家西餐馆,老莫,北京历史最悠久的西餐馆,她和柳森还没有吃过正式的西餐呢,虽然一直在大酒店工作,但那优雅的环境、可口的美食,她只是见过,没有享用过,路过酒店里的餐厅门口,她瞄过菜价,好几百块钱一个菜,她觉得来这吃饭的人真是疯了。好多天以前,柳森就说等到这一天,他一定去请她吃一次真正的西餐,烛光晚宴,浪漫晚餐,想不到,这一天这么快就来了,霍思坐在柳森的车上,心里充满了向往。
柳森揽着她走进老莫的时候,还没等王然介绍,李丽师便脱口而出:“好一对金童###、神仙眷属。”
霍思恬静一笑。
柳森则大大方方地冲王然:“我可以叫嫂子吗?”
王然宽厚一笑:“你问她?”
李丽师笑:“那还用问吗?当然不可以。不过,看在你俩合谋替我倒腾办公室的份上,爱叫啥就叫啥吧。”
柳森不无骄傲地冲王然:“怎么样,求婚成功,可有我一半的功劳。”
王然:“还没成功,万里长征才起步。”
柳森打趣李丽师:“嫂子这块骨头那么难啃吗?”
王然看了看李丽师,冲柳森:“再难啃,我也要啃下来。”
李丽师禁不住笑:“我本一如花似玉的女人,到你俩这儿成了骨头了。还好是块硬骨头,不是贱骨头。”
霍思被李丽师的话逗乐。她真喜欢李丽师这种性格,那么爽朗,又那么的幽默,不像她,一见了生人就要脸红,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就有点儿紧张、有点儿拘束地坐在李丽师的对面。李丽师被霍思那双藕一样白纤细的手吸引住,也被这个女孩儿独特的气质所吸引,当然,她也看得出她有些紧张,便主动和她交谈:“听王然说你琴弹得很好?”
霍思腼腆地:“弹的不好。”
柳森抢过话茬说:“在嫂子面前就别谦虚了。”柳森骄傲地冲李丽师:“专业八级,我听基本上就是大师级的水平。”
霍思似怒似嗔地:“什么?乱说。”
李丽师想起了什么似的:“你想不想做家教?我有一对龙凤胎的干儿子干闺女,正需要钢琴老师呢,要不要介绍给你?”
柳森笑眯眯地看着李丽师:“嫂子这么有福气啊,龙凤胎儿女呀?”
李丽师笑:“又不是我生的,我可没那能耐。”
一旁的王然也###不住笑:“亲爱的,就朝这个方向努力啊。”
几个人都###不住笑,李丽师又接上刚才的话题:“愿不愿意做家教?”霍思看了看柳森,柳森忙替她打圆场:“她自己还像个孩子,哪做得了家教?今年还准备继续考音乐学院。”
李丽师揶揄柳森:“不是她不愿意,是你不舍得。我看出来了。”
柳森不置可否。
《城·事》五(1)
刘志伟不相信,他把系里几乎所有的好事、机会,都给了她叶若黎,她就是再不开窍,也不会不懂他的良苦用心,他看过叶若黎写的文章,一些散文和随笔,情感极其的细腻丰富,且敏感,所以他断定,叶若黎并不是不懂他的心思,而是装傻,还装的让你找不出破绽。刘志伟以他的学识、风度,尤其是过硬的口才,还从来没有在他心仪的女人面前失手过,对叶若黎,他已经够有耐心的了,他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拔下叶若黎这个软钉子,要不就不是他刘志伟。刘志伟这样想的时候,看叶若黎的眼神就有些异样。
叶若黎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会遇到这么恶心的事儿。一大早,她接到李丽师的电话说班长从杭州过来了,晚上约了几个同学见面,临下班,她刚要出门的时候,刘志伟推门进来,看见薄施粉黛的她,###地说:“呦,小叶,打扮这么漂亮,这是要去哪儿呀?”
被异性这么直白地夸奖,叶若黎禁不住脸红了一下。刘志伟从东北调过来的第一天,就注意到了这个开会坐在角落里的文静女教师,她似乎不大爱说话,别人都跟他这个新来的主任寒暄的时候,她只是默默地整理着笔记,轮到自我介绍,她也是简单的一句“我叫叶若黎,教大二的写作课”,不像其他人喋喋不休说个没完,但进行到课题讨论的时候,叶若黎似乎又变了一个人似的,她娓娓道来,说话不急不缓,思路清晰,陈述非常得体,这让刘志伟在全系几十号老师中最先记住了她。之后,刘志伟还特意去听过她的几节公开课,她在课堂上的表现更是无可挑剔,讲课的节奏,与学生们的互动,以及现实与书本的结合,都运用得恰到好处,以至刘志伟认为,这个叶若黎好像专为教学而生的,她的学识、风度、气质,尤其是那种恬淡,都让他这个上级对她充满了好感。当然,他刘志伟是个学者,是学科里响当当的人物,掌握分寸才符合他的身份,欲得先施,女人嘛,尤其是对有追求的女人,刘志伟自认为很懂得她们的心理,这个叶若黎看上去虽然恬淡,但很要强,女人只要有欲望,就有弱点,也就有机可乘。
刘志伟不相信,他把系里几乎所有的好事、机会,都给了她叶若黎,她就是再不开窍,也不会不懂他的良苦用心,他看过叶若黎写的文章,一些散文和随笔,情感极其的细腻丰富,且敏感,所以他断定,叶若黎并不是不懂他的心思,而是装傻,还装的让你找不出破绽,刘志伟以他的学识、风度,尤其是过硬的口才,还从来没有在他心仪的女人面前失手过,对叶若黎,他已经够有耐心的了,他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拔下叶若黎这个软钉子,要不就不是他刘志伟。刘志伟这样想的时候,看叶若黎的眼神就有些异样。
叶若黎被看的有几分不好意思,心里暗悔自己不该化妆,忙说:“晚上有个同学聚会。”
刘志伟有几分失落地说:“跟同学聚会有时间,怎么我要请你吃饭就总没时间?”
叶若黎有些不自在地,装作无可奈何地:“我也不想去,是外地来了个同学,不去不好。好多年没见了。”
刘志伟突然露骨地说:“借口,纯粹是借口。小叶,副高职称也评下来了,去香港做访问学者也快成行了,难道不该请我吃顿饭?”
叶若黎心想也是,主任对她不错,按说双喜临门她怎么也应该有所表示,但她总觉得单独请主任吃饭,不仅有巴结之嫌还有瓜田李下之嫌,让同事知道了也不好,叶若黎只好说:“改天,一定,我跟我们教研室的一起请主任。”
“你个小叶,是大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