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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是蠢作者的爱情观很诡异啦,如果各位读者因为邵庭的事不开心,请尽情的控诉作者吧,打负分也没关系哦~~~
最后,如果各位坚持看到这里,来来来作者发个糖。
这是一篇重生文啊!重生!本来就很不科学好吗!
唐十确实到死都是单身狗,可是在这个不科学的世界里,这辈子不行还有下辈子啊!
少年郎要相信爱情啊!说不定下辈子唐十摇身一变成了爱情值点满的尔康呢!(大误)
☆、第十一章
关于考大学和就读什么专业的问题,唐十维持了他在学术上一贯的不靠谱风格:“读兽医专业也没问题,我名下有牧场。”
最终还是邵庭给出了比较中肯的意见:“学经济吧,现学现用哟。”
汪曼春又咨询了一下明楼,他也表示学经济比较好。
于是汪曼春就报了经济系,在考大学这件事上,她和汪芙蕖难得的没产生什么冲突,汪芙蕖只是盯着她看了一会儿,就叹气道:“想考就考吧,你也大了,能自己做决定了。”说完转身回了房间。
那苍凉的背影哟,差点勾出了汪曼春为数不多的恻隐之心。
在准备考试的过程中,汪曼春推掉了一部分工作,变得比以前清闲的多。因为这份清闲,她在准备之余还有闲心思考一下自己和明楼的感情。这么边学边想,等她去了南京考完招生考试回来,也就差不多想通了。
汪曼春给了来接自己的明楼一个拥抱,说,师哥,我答应你了。
她想明白了,她还是爱明楼,这就够了。曾经的痛苦与利用已经是昨日之事,她还想为自己的爱情再努力一次。
她是汪曼春,那个一旦爱上了就会全力以赴的汪曼春,这一点重生多少次都不会变。
明楼压抑着嘴角的笑容,他早已不是小孩子,不能表现的太过兴奋……嗯,只是不能表现出来。
“阿诚,”明楼语气欢快的说,“去南京路。”他转头凑近汪曼春,像是要把她的身影深深刻在自己眼睛里,“你喜欢吃那里一家蛋糕店的蛋糕,是不是?”
汪曼春难得的有点羞涩的低头不说话,淡淡的红晕爬上她的面颊。
明楼愉悦的低笑起来。
他喜欢的小姑娘,就像个刺猬,平时聪慧又坚强,却会在亲近的人面前露出柔软的肚腹。
开车的明诚:甜蜜一下够了啊,求别一路都虐狗。
汪曼春拎着蛋糕回家时,走路都是飘的,她满心甜蜜的给唐十打了个电话:“我们在一起了。”
唐十秒懂,并感慨道:“你终于把他追到手了?”
“是师哥主动告的白。”汪曼春笑道。
“听起来不错,”唐十说,“明汪两家的事你也知道,既然你决定和明楼在一起,想必是有了足够的勇气和决心。”
“我……想了很久,无论如何都放不下他。”
唐十照例和邵庭在一起,邵庭也插了一句过来:“小春儿哟,那个明家的臭小子要是敢对不起你,就跟哥哥说,看我不冲去国内打断他的腿,哼。”
汪曼春心说你和唐十还真是挺配,一个两个都扬言要打断别人腿,她压低声音悄悄问邵庭:“你把唐十追到手了吗?”
邵庭尖叫了一声,怨念的说:“讨厌!”怒气冲冲的挂了电话。
汪曼春:确定你心塞了,我就舒坦了。
从汪曼春接受了明楼的表白到她去上学的这段时间里,她和明楼开始了甜甜蜜蜜的虐狗行为。而鉴于他们的恋情是瞒着明镜和汪芙蕖的地下行动,所以实质上围观他们恋爱的只有明诚一个人。
明诚:这恋爱的酸腐气。
正所谓人生喜事精神爽,明楼自从开始谈恋爱,腰不酸了腿不疼了……连潜伏工作都更进一步,职位往上升了一级,打入了上海市政府内部。
“阿诚啊,你也该找个女朋友了,”明楼意味深长的说,“我和曼春在一起的时候,你也可以去和女朋友约会嘛。”
明诚:嫌弃我是电灯泡就直说!装什么!!摔!!!
被重色轻兄弟始乱终弃的明诚深深的愤怒了。
临近开学,汪曼春又踏上了前往南京的火车。明楼在火车站送行,为她把落到脸侧的头发别到耳后。
“似乎从我见到你起,你就总是这样忙碌,上军校,做生意,考大学……”
“你觉得不好吗?”汪曼春问。
“不,你很好,”明楼笑着说,“这样就很好。我只是在为即将到来的离别而感伤。”
汪曼春亲了一下明楼的侧脸,小声说道:“那就不说再见。不说再见,就不算离别。”
“好。”明楼点头。
国立中央大学在国内,是一块金字招牌,放到全亚洲乃至全世界,也是有些名气的。汪曼春到学校报道时,见到络绎不绝的学生,只觉的到处都是蓬勃的生机。
“虽然只是上个大学,真正身处此地,竟有脱胎换骨之感。”汪曼春自言自语。
果然学校才是年轻人的天堂,连她这个伪少女都不能避免。
有上过军校的经历,汪曼春第二次的报到很快就完成了,毕竟比起军校繁琐的流程和身份审查,中央大学可是简单多了。
汪曼春进入寝室打量了一下,房间不小,却只有两张床,想必是女生比较少的缘故。房间里落了一层薄薄的灰,她把自己的行李往桌子上一扔,手脚麻利地开始收拾房间。
当文学系新生程婉推开宿舍门时,就看到一个穿着衬衫马甲西装长裤的身影正以一种非常有难度的姿态踩在凳子上,换灯泡。
汪曼春从凳子上跳下来,朝上一指:“灯泡坏了,我换一个。新室友?”
“啊,是,”程婉伸出手,“你好,我是文学系的程婉。”
“汪曼春,经济系。”汪曼春和程婉握了一下手。她穿了一身男装,看上去英姿飒爽,动作间又带着一股一般女孩子没有的利落劲儿,显得别样帅气,惹得程婉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
汪曼春:……咋了这是,我干了什么,她脸都红成柿子了。
等脸上的热度退下去,程婉才发现自己的新室友看上去……虽然个头不低,但是,嗯,年纪比较小。
“曼春,你多大了?”
“嗯?”汪曼春笑,“过了年就十六了。”
“十五岁就考上大学?好厉害!”程婉自己是高中时的优秀学生,毕业被保送进的中央大学,比起其他人来说已经很厉害。但一听到汪曼春的年龄,就觉得自己被比成了渣渣……
“也不能这么说,”汪曼春觉得自己不算是非常聪明的人,便解释道,“我之前没上过正经的学校。家里条件比较好,一直有人教导,我知识倒是学了不少,但是人际交往方面就一塌糊涂了,以后还要你多包容。”这是大实话,汪曼春两辈子都不太会与人交流,如今还好,上辈子那简直就是一句话就能拉满半个七十六号的仇恨。
“那也很厉害呀。”程。软妹子。婉用细细的嗓音柔声说道,“经济系是出了名的不好考。”
汪曼春:为什么她又脸红了?
这个疑问,汪曼春在过几天和邵庭通话时问了出来。
“你怎么不问明楼呢?”邵庭问。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过我觉得师哥听到这个问题可能会不开心。”
邵庭“呵呵呵”的笑了:“小春儿啊,你都没发现你平时说话语气和唐爷很像吗?”
“所以呢?”她这辈子早几年都和唐十在一起,说话做事风格和唐十相似也很正常,有什么不对的?
“没什么。”邵庭在诡异的笑声中挂断了电话。
有什么不对?当然不对!唐爷啊,那可是自带男神气场的男人哟。
邵庭在心里为远在上海的明楼点了一排蜡烛。
作者有话要说: 注:汪曼春在火车站说的话:不说再见,就不算离别。
这句话改自老妖唱的《我的楼兰新娘》,非蠢作者原创,原句是:你说不道再见不算离别,再遥远你也听得见我的思念。
另:我一直觉得汪曼春男装时帅爆了,她要是去泡妹子可比泡师哥容易多了。
蠢作者也要为明楼点一排蜡~~~
☆、第十二章
作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所在地,南京的政治势力之错综复杂难以想象,连汪曼春的叔父汪芙蕖也插不进手来。
“什么政治活动都别参与,专心做生意,认真读书!”这是唐十的告诫。
虽然唐十这么说了,但该知道的东西还是要知道,汪曼春好不容易熟悉了上海那边的人,这会儿又得从头开始,跟着南京的莫先生一起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