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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偶然的巧合之下,捉到了赵枫这个来自异界的游魂。
赵枫的灵魂,十分的完整,拥有自身的意识,比达克本身的灵魂力量还要强大。此时的他,不但没有被消灭,反而正在吞噬属于达克。埃文斯的意识。
这种灵魂融合,十分的危险,稍有不甚,就可能毙命。还好,由于达克。埃文斯所埋的地点十分的偏僻,根本没有人来,避免了被发现。
赵枫只觉得全身剧痛,恢复了身体感觉。属于他的意识,已经占据了属于达克。埃文斯的身体。
不过,在他的意识中,还残存着属于达克。埃文斯的意识。
在读取了达克。埃文斯的意识之后,赵枫已经弄清楚眼前之人的身份以及地位,还有他现在所处的环境。
“我竟然占据了一个要死的人的身体。”此时,赵枫觉得十分的懊恼,感觉自己的辛苦,完全白费了。
刚才这一番意识海洋中的交战,让他疲乏非常。这具身躯,似乎是从水中捞了出来的一样,衣服都完全湿透了。
在衣服上面,沾着一些粉红色的液体。这种液体,就是曾经毒死达克。埃文斯的那种曼陀罗花。
现在这具身躯,已经完全恢复健康了。本来身体内的毒性,也被排的一干二净了。若是有人检查一番的话,就会发现,这具身体壮的跟头牛一样。
赵枫不知道,自己因祸得福,虽然来到了异界,却占据了一个完美的身躯。这具身躯,拥有媲美造物主的身体。
兽人、精灵、龙族、人类的优点,完全体现在这具身躯上。
本来达克。埃文斯是一个废物,什么都不会。可是,那是由于他身躯内的各种血脉平衡的缘故。
经历了一次死亡之后,这具身躯内的潜能得到一次催发。本来属于各个种族的优点,全部体现在这具身躯上。
现在,无论是这具身躯想学习什么,都会比别人占优势。
若是他学习魔法与弓箭,天赋会跟精灵一样的出色。若是他想学习武技,天赋跟兽人一样出色,不仅力大无穷,还动作敏捷。而他的身体,如龙族一样的强悍,根本无惧一般的物理攻击,还对普通的魔法免疫。
用一个词概括,眼前的这具身躯就是上天的恩赐。
不仅如此,这具身躯还获得了来自现代赵枫的智慧与知识,拥有强大的现代科学技术做后盾,做事情,无往而不利。
这个领主牌的护主技能,创造了一个奇迹。
此时本来有废物之称的达克。埃文斯,脱胎换骨,成了另外一个人。
现在的他,意识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赵枫,可是他又继承了一部分属于达克。埃文斯的经验与意识。
赵枫不住的呻吟,脑海之中闪过本来属于达克。埃文斯的记忆,感受他的喜怒哀乐,体会他的屈辱与痛苦。
这个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这是一个强权大于公理的世界。赵枫通过达克。埃文斯的记忆,得到了这样的结论。
就在这个时候,本来埋葬达克。埃文斯的土堆被挖了开来,酒鬼汉斯扒拉着土堆,将他的身体拖了出来。
“我来看看,有什么值钱的东西。”酒鬼汉斯扒拉着达克。埃文斯的身体,看到了挂在他脖子上的领主牌,道:“这个东西,说不定能换几个酒钱。”
就在汉斯准备摘下这个领主牌的时候,却发现他的手突然被捏住了。无论他怎么挣扎,都动不了。
躺在地上的达克。埃文斯活了过来,睁大了眼睛,张着嘴巴,眼中露出了一丝慑人的光芒,正恶狠狠的盯着他。
“鬼啊!”
酒鬼汉斯身上的酒意一下消失的无影无踪,吓的屁滚尿流。随后,就瘫软在了地上,失去了呼吸。
赵枫这才发现,眼前的这个酒鬼两眼泛白,瞳孔放大,竟然被活活吓死了。
“一点胆子都没有,还敢来挖尸体。”
赵枫冷笑了一声,脱下了身上湿漉漉的衣服,将这个酒鬼的衣服换在身上,然后用汉斯带来的鹤嘴锄,将他重新埋在了那个坑中。
此时,赵枫并没有急于离开,而是朝着这个坑跪了下来,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头,道:“从今天起,没有赵枫,只有达克。埃文斯。我,一定会好好的活下来。为了我赵枫,也是为了达克。埃文斯。”
说完,他穿着酒鬼汉斯的衣服,大步的离开了这个乱葬岗。
第三章 天赋觉醒
赵枫不断的狂奔,发狂的朝着前面奔去,仿佛不会停下来一样。
“我终于活过来!”
赵枫的脑海之中,有激动,有兴奋,还有一丝恐慌与害怕。他知道,现在的他,处境十分的危险。
虽然达克。埃文斯出身名门,可是他的身世以及处境,让赵枫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现在的他,可是被架在火上烤着。稍微不小心,可能就丢了小命。赵枫可不相信,他还能走运一次,再度穿越复活一次。
眼下,先离开这个地方再说!
赵枫拼命的跑着,这才发现,他的奔跑速度十分的快,一双腿强健有力,而视线也是非常的好,可以看清黑夜中很远距离的东西。
这个城市的郊区,十分的荒凉,可以看到一人多高的野草以及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木,景色倒苍凉雄壮,有种特别的美感。
由于不大记得回来的路,赵枫沿着路跑的时候,竟然迷路了。而就在他停下脚步的时候,突然听到一声狼嚎。
“啊呜!”
苍凉的狼嚎声,划破了平静的夜空。几只魔狼,听到了消息,从四面八方朝着赵枫的方向奔来。
赵枫没有想到。这个荒郊野外竟然有魔狼出没。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此时地他。抓起了一块石头。盯着包围着他地魔狼群。
在夜色下。这些魔狼地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亮。这些野兽们。带着低沉地吼声。不住地来回走动。并没有急于发动进攻。
这些野兽在赵枫地身上。发现了一丝危险地味道。
眼前地人类。身上带着野兽地味道。流露出危险地气息。天性敏感而狡诈地魔狼们。是不会轻易发动进攻地。
魔狼。三级魔兽。群居动物。喜欢集体捕猎。以人类以及低级魔兽为食。十分地凶悍。它们动作迅疾。乃是人类地大敌。
由于这些生物十分地危险。威胁到了人类地安全。曾经有佣兵公会组织过猎杀行动。但是并不是特别地成功。
这些生物天性狡诈,遇到危险时,会迅速的撤离。
赵枫从脑海中,找到了有关这方面的记忆。一般来说,魔兽大都生活在魔兽森林,距离人类有一定的距离。
眼前的这群魔狼却距离人类所在的城镇那么的近,在人类眼皮底下捕食,十分的放肆大胆,全部源于它们拥有一个很强大的首领。
就在赵枫疑惑的时候,只听到一声刺耳的狼嚎,在他的眼前,出现了一只全身银白色的银狼,个体比普通的魔狼要大了近一倍。它的目光中闪动着绿油油的光芒,嘴角发出了低沉的咆哮,盯着赵枫,露出了一丝仇恨的光芒。
疾风狼王,五级魔兽,佣兵公会的B级任务之一,悬赏金额三百个金币。
在这样高额的悬赏之下,佣兵们前赴后继,想猎杀这头疾风狼王,完成任务。不过,这些佣兵全部灰头土脸的回来了。这个狼王已经给城内造成了不下三百人的伤亡。为了捕捉他,城内佣兵公会损失惨重,失去了几十个身手不错的佣兵。
为此,佣兵公会派出了魔法师与战士的最强组合,出动了四五个个中极魔法师与七八个初级斗气战士,想捕杀这个疾风狼王。
通过设下陷阱,佣兵团包围了魔狼群,并猎杀了不少的魔狼,甚至杀掉了这只疾风狼王的爱侣。
可是陷入重重包围的疾风狼王,却杀掉了三个中级魔法师,四个战士,带领着残余的魔狼,逃出了包围圈。
它的战斗力之强悍,让佣兵公会都震惊了。
随后的日子内,城外的魔狼群疯了一样,发狂的攻击落单的人群,使得城内外的商道都陷入了堵塞。
一到晚上,很多人就不敢出城了,都害怕遭到这只疾风魔狼的攻击。本来一个好好的落日城,被这只魔兽弄的人心惶惶,狼狈不堪。
疾风魔狼盯着赵枫,眼中露出了凶狠的光芒。最近由于众人出城大都选择结伴而行,或者用佣兵团保护,导致它很久都没有吃到人肉了。
“该死的人类,我一定要让你们付出代价!”
高级魔狼是一种爱情忠诚度很高的生物,它们一辈子只有一个伴侣,不会改变。哪怕是伴侣死了,它们也不会寻找新的伴侣。
在人类的狡猾的陷阱之下,这只疾风魔狼失去了自己的伴侣。之后的它,完全疯狂了,只想疯狂的攻击人类,给自己的爱侣报仇。
赵枫盯着魔狼头领,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