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少女的小心肝开始拼命地震荡,不过并不是被小鹿撞了,倒像是被一头公牛给撞上了。
“嘘!别乱说话要杀头的!”少女用温热香薰的小手一下子捂住了他的嘴巴:“女皇的密探会杀了你的!”
女皇、大唐、密探!妈呀,真的是武则天!
法克,这是真滴还是假滴!
季惊风隐隐约约的只记得三件事:我很帅、我喜欢泡妞、我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他的脑中闪过好多与这个时代不符合的信息,例如汽车、手机等东西!可是他为什么想不起来自己是谁?季惊风那个银当的灵魂灵魂和自命不凡的心,处在激流的动荡中,好像周围的世界瞬间断裂崩塌!
这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阵锣鼓和杂乱的叫嚣声,好像是有人吵了起来,少女的脸色顿时变的很难看,抿着嘴气道:“讨厌鬼又来了,我哥哥和他们吵起来了,我出去看看,你在床上躺一会儿!”
季惊风突然从沉寂中醒过神来,怒道:我日,真他…妈…的法克,居然敢打扰老子泡妞的雅兴,难道不知道我心情不好!
门口外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四周围着一圈竹篱笆,也许是年久失修,篱笆部分有些倒塌,有的已经爬满山藤。
院子里站着一群家丁模样的大汉,为首一个黑胖子,头戴软脚璞头帽,肚子大的好像个怀胎十月的孕妇,黑亮黑亮的脸上似乎可以刮出二两油,!手中却故作潇洒的拿着一把山水折扇,腰间挂着三块墨色玉佩,叮咚作响,手上戴着四五个或黄金或美玉打造的戒指,典型的土大款造型。此时他们正在和一个穿文士衫带逍遥巾,胡子邋遢的汉子大声的吵架。
“哥哥,你和他们罗嗦什么,赶紧把门关了,我不要见他们!”少女冲着那个胡子邋遢的人喊道。
“嘿嘿,凝脂姑娘,花轿已经准备好了,你怎么来的这么迟,来来来,快上轿了,误了吉时可就不好了!”黑胖子迎着少女走了过来,满脸的淫…笑。
“谁要上你的破花轿,哥哥赶快把他们赶出去!”
读书人气呼呼的说道:“李员外,我妹子不答应你家的婚事,你为什么还来纠缠,赶快走吧,你不走我可就报官了!”
“呸,报官有个屁用,官府都是我们家开的,你个穷酸秀才,居然敢挡本老爷的路,告诉你,今儿本老爷既然来了,不管愿意不愿意,一定要把人带走,酒宴我都备好了,你想让我丢老子丢人是不是?你们几个别跟他废话,赶快请姑娘上轿!”
“好嘞老爷,您就瞧好吧!”
话音刚落,几个家丁狗腿子已经晃着膀子张牙舞爪的扑了上来,七手八脚的把读书人摁在地上一顿老拳,将鼻子嘴角都打出了鲜血来。
那汉子站都站不起不来了,不过他还是躺在地上叫骂。家丁们根本无视他,踩着他的脑袋和身体,直奔失魂落魄的小美人,凝脂。
凝脂从门口拿起一根棍子,颤声喊道:“姓李的你别不要脸,我都已经嫁人了,你还来做什么?!”
“对,我妹妹已经许配人家了,而,而且,而且那人是洛阳的大官,你,难道你想找死吗?!”读书人也躺在地上,捂着半边脸,哼哼唧唧的喊道。
“别胡说八道了,这不可能,老子看女人一看一个准,你妹子肯定还没破=瓜呢,嘿嘿,给我留着呢!”黑胖子把绿豆眼一瞪,挥动着折扇笑道:“这方面老子比太医院的太医还有经验呢,你骗不了老子!”
“谁骗你了,不信我带你去看!”也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股力气,读书人一下子跳了起来,拉着黑胖子就冲进了屋子里。季惊风听到外面吵得厉害,正好起来想要出去看看,迎面就撞上了,双方顿时都是一愣。
第三章走着瞧
“纳,你看到了,这就是我的妹夫,他们两个前天已经拜堂成亲了,现在已经做了两天的夫妻了,你要不嫌弃我妹妹是二手货,给五千两财礼随便你怎么样吧!”读书人一把把季惊风拉了过来,摊开双手,吵嚷着说道。
“咦,这小子怎么穿的这么奇怪,好像不是我们天朝人!”黑胖子凑了过去,一只手刚搭在季惊风的肩膀上,继而就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声。
季惊风只用两根手指就夹住了他蹄髈一般的爪子,顿时在关节处留下两道青色的淤痕。两个家丁张牙舞爪的冲了上来,被季惊风飞起右脚踹倒在地上,顿时昏厥,其余几个再也不敢上来了。
季惊风厉声喊道:“死胖子,我告诉你,凝脂是我的老婆,如果你们再敢来捣乱,我就把你们全都打成残废,想活的话赶紧快走,滚!”
无法挣脱季惊风铁钳的黑胖子疼的脑袋发胀满头大汗,哎呦哎呦的喊道:“好汉爷饶命,好汉爷饶命,我这就走,这就走!”
季惊风放开他的手,顺势在他硕大的p股上踢了一脚,直接把他送出门。家丁们屁滚尿流的跑了出去。
到了门口,黑胖子跳着脚喊:“你,你等着,你给我等着,我让我大哥来收拾你,我大哥是本县的县令,你死定了!”
=
“咦,这里就是大唐神都洛阳!”走在宽阔的青石长街上,季惊风禁不住的发出一声感慨。吓得烈凝脂赶忙扯了下他的衣袖:“相公,是周朝,你可不要胡说了,会被杀头的,我可不想你出事!”
传说中云蒸霞蔚威震万国的大唐竟然是如此的气宇不凡!
几天后,正当季惊风在村子里闷得快要淡出鸟来的时候,凝脂兄妹突然要到洛阳城去送货,于是便跟着一起来了。
此刻季惊风站在城外发愣了。
他已经失忆了,完全不记得自己是谁,干过什么,为什么会来到这里,只依稀记得自己绝对不该生活在这个时代!而且他已经检查过自己的身体,一只手机和一大堆奇怪东西的出现让他更加确信自己的故乡不在这里!难道这是一场梦!但这梦境未免太真实了!
他努力的想,想到脑袋快要爆了也没有个头绪,所以干脆就不想了,留下精力继续欣赏风景。
这一路他所经过的地方,大约都是平原地带,树林湖泊密布,遍地农田牧场,阡陌相通,鸡犬相闻,三里一村,十里一镇,那是相当的繁华呀!
平原的尽头遥遥可见的有一座大山,几座高数百丈的笔锋直插云霄,黑黝黝的山棱围成一个长方形好似铁甲军拱卫着洛阳城,大约就是邙山山脉了。
而前面的洛阳城是一座城高池深、方圆千里的巨城,从东头到西头徒步大约需要好几天的路程。
城墙的高度足有十丈开外,以长宽丈许的条形巨石垒砌而成,墙体光滑如镜平坦如砥,石缝之间浇筑金属溶液坚不可摧。
按照书生的介绍,这里一共有东西南北四座城门,可供出入,城门口皆热闹非凡,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摩肩接踵。门外雁翅排开上前铁甲军,威风凛凛,杀气冲天,让人不敢逼视。
城池之内宫殿楼阁冒出头来,左右两近,十几座军营零星点缀四周,铠甲兵器的铿锵声传出百里之外,应该是大周朝的卫军或禁军。这一点,季惊风只是模糊的懂得一些,但不能精确指出。
“呼!了不起,真是铜墙铁壁固若金汤啊!”到了城门跟前,看着眼前身披战甲的精锐战士,季惊风像莅临考察的领导一样微微点头,“不错,不错!很不错,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牛掰,厉害,厉害!”
这些战士的眸子里全都是杀气隐现,显然是百战余生的精锐之旅,每个人的身躯都好似金刚般雄伟,自然不会把季惊风这个“乡巴佬”放在眼里,虽然季惊风的身材和样貌都不是凡品,但毕竟衣着打扮太“土”了。何况他完全搞不清楚自己的状况,指手画脚的在那边装笔哩!
士兵们职责所在懒得跟他废话,全都以白眼相赠。
“妹夫,咱们赶快进去吧,待会儿咱们把采来的桑卖出去就到酒馆里喝上几杯,然后在城里躲上十天半月的,也省的李员外那些杂碎来呱噪!”烈休元的眼中忽然闪出一丝狡黠,拍了拍季惊风的肩膀,快步向前走去。
听到‘妹夫’这两个字,季惊风忍不住回头向烈凝脂看了一眼,只见她小脸绯红,深深地回望着,并立即垂下头来,眼神中隐含欣喜,好像对他很有情意。
季惊风心中只有苦笑,这‘闪婚’闪的也太快了一点吧……
黑胖子李员外走了以后,这位读书读得有些呆痴的烈休元抱定了一女不事二夫的死教条,非要把烈凝脂许配给季惊风。还引经据典长篇大论孔子孟子了一番,听的季惊风头都大了。索性烈凝脂长还不错,明眸皓齿肌肤映雪,身段也是一百分的妖娆,而且对自己挺温柔的,所以他也就顺势答应了下来。
虽然暂时没有入洞房,但这两天的日子过下来,季惊风也很满意,好贤淑的一个唐朝女子。让他背井离乡而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