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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婚-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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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刚刚,去看叶倾城的日记,里面有句话“看过感冒中的爱人而仍然爱她,才是真爱。”我理解,病中我们如此脆弱,形象没有命重要,故而没有人有力气去维护形象。她还说:“其实在小说里,宝玉从来没有见过黛玉的病中,他们见面,总是吟诗作赋,他去搅缠她,也是她精神好的时候。如果他活生生看到这个,这些脏,这些痰、鼻涕、眼泪、脓——虽然,这一切与眼泪、汗水、接吻时的唾液一样,都是身体的分泌物,他会怎么想?他还会爱他心目中无瑕的美玉吗?也许,很难……我不由得想,我们之所以没有成为我们所厌恶、痛恨、鄙夷的人,也许,只是我们运气好。”
  是的,我运气好。我病好后减少了发脾气的次数,因为病好了脾气就小了,也是因为知道了什么是爱。就好象今天,他还是那么傻那么呆,但是我知道这些提炼与升华的工作需要我去做,至少这样的一张任我涂抹的白纸是完全属于我的,总比某些已经成为名作的画幅要好——我知道那样的画幅我永远买不起。
  倘若爱,就要宽容。就好象他宽容我的坏脾气、没形象;而我宽容他的书呆气。
  昨天是周日,我们去看钻戒,我喜欢那种纤细的白金指环上一颗或许不大但是纯净度好的钻石戒指。在“周生生”,随便一颗就是他几个月的工资,就是使他的积蓄倾家荡产。而他还是不在乎,人生只一次的婚戒,他说一定要买个自己喜欢的。
  还好还好,我喜欢的从来不是10克拉的全美方钻,我喜欢简单干净,不是奢华繁琐。
  选定的那一枚,不大,不是很昂贵,然而每次看过去的时候,都觉得很喜欢,十分十分的喜欢。
  虽然还是不甘心,觉得一纸婚书是将自己从大学女生推向“已婚妇女”的绝望,然而看见那枚婚戒在无名指上的神圣,是告诉全世界“吾已有夫、闲人勿近”的高傲姿态,便觉得很是熨帖自豪。
  熨帖是因为终于嫁出去,自豪是可以告诉所有人还有那么个男人肯无条件全身心去爱你。
  什么呆什么笨什么没钱不好看,什么相亲老土,和这样的归属感比起来,统统是废话。
  倘若爱,那就嫁了!
  —————————(我是泼冷水的分界线)———————————————
  豪气干云之后,故事开始……
  楔子
  七月八日,适逢盛夏,临海的R城因为台风将要过境的缘故而闷热异常。这天是个特殊的日子——1999年的这一天,顾小影同学正在高考考场上挥汗如雨,而2006年的这一天,时已硕士毕业留校任教的她成为了管桐的新娘。
  那天可真热。
  很久以后,顾小影仍然记得那一天:明明是阴天,气温却比晴天时还要高。热气从地面上升腾起来,带着下雨前的潮湿气息,把管桐家的小院子烤成了一个电饼铛——当顾小影站在阳光下汗流浃背地给来宾敬酒时,总有种错觉,觉得自己就是电饼铛上的一块烙饼,或是炒锅里的一块回锅肉。
  她忍不住抬头看看天空,在仰头的瞬间感觉到大颗的汗珠沿着耳后的脖颈一路滚到旗袍的领子处,迅速被绸缎的布料吸收掉,然后潮乎乎、黏腻腻地附着在她的皮肤上,带来些许不舒服的痒。
  在那个炎热的午后,没有阳光,也没有雨滴,只有知了拼命地叫,似乎要在这本已喧闹的环境里扯破自己的嗓子,和人类的嘈杂比个高低。
  那天应该是管家三十几年里的第二次风光场面——上一次是十三年前,管利明和谢家蓉的儿子管桐以全县文科第一名的成绩考取省大文学院,摇身一变成了“国家干部”。喜报送达那天,村长和村支书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管利明家道贺,管利明高兴坏了,在自家院子里摆了筵席庆贺。七月流火的太阳下,来来往往的人们一边拽着管桐说些热切的吉利话,一边恨不得自己的孩子将来有朝一日也能像管利明的儿子这样出人头地——那时,在全村人的眼里,管桐不仅是第一个考到外面去读大学的人,还是个有朝一日一定能够赚大钱的人!
  如今,十三年过去了,村里有人出门打工成了包工头,有人开裁缝铺成了小老板,有人跑运输、种青菜成了致富能手……虽然村子还是那个交通不便又有些闭塞的村子,但人们的房子已经从土坯房渐渐换成砖瓦房,出门的交通工具从两条腿换成了农用三轮车,在某些先富起来的人家里还有了太阳能热水器和彩色电视机……
  只有管桐家,还住着那个比土坯房好点但依然撒风透气漏雨的房子,还用着比看不见影子好点但什么颜色都没有的黑白电视……村里人偶尔说起来的时候也会很纳闷:不是说管利明家的小子现在当大官了?怎么还过得这么寒酸?
  于是就有些脑筋活络的人揣摸出个答案:这明摆着是不打算盖新房了——管桐都在省城最大的机关里当了官,迟早也是要把管利明和谢家蓉接出去的。既然迟早要走,还收拾那破房子干什么?
  更有好事者跑去问管利明:你们家儿子发达了,你们咋不去城里住?
  管利明“嘿嘿”一笑,答:等儿子结了婚,我们就去省城给他们小俩口看孩子去!
  可是,这一等就是好多年——直到管利明都快要等出心脏病的时候,管桐才带回家一个小他五岁半的城里姑娘,名叫顾小影。又等了整整一年才领了结婚证,终于让管利明这颗已经急得悬在嗓子眼的心脏落回到原位。
  苍天可鉴啊!老管家等这场婚礼,真等到草儿都枯了!
  所以,管利明说什么也不同意把喜酒摆在镇上的酒店里——自家院子不比酒店好多了?来的都是乡里乡亲,一抬腿就能走到了,还可以敞开劲地喝,怎么热闹、怎么尽兴怎么喝!而且一定要一鼓作气把这些年来他快要丢干净的老脸都喝回来——他可记着呢,因为管桐迟迟不结婚,村里那些好奇又怀疑的目光,真他妈的让人憋气!
  再说了,酒店根本就是个不实惠的地方——去年老张家的儿子结婚,雇了辆车把村里的人都拉到镇上去喝喜酒。去的时候还好,坐大车,气派!场面儿!可是回来的路上,一车喝多了的人在颠簸的车上开始晕车,没等到家就相继吐了个昏天黑地,惨不忍睹。结果好端端一场喜酒,生生变成村里的一个笑话。哪像在自家院子里结婚,不光省钱,还能光着膀子一边喝酒一边听鸡鸭叫声、邻里寒暄……那多舒心啊!
  骄阳下,管利明就这样心满意足地一边给同桌的村长敬酒,一边满意地看着管桐牵着顾小影一桌挨一桌地敬酒,觉得这么多年来,自己可算是放心了。
  可是,管利明不知道,此时此刻,就是这宾朋满座的场面,看在顾小影的眼里,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就是这一切,这没有粉刷过的房子、这满地乱窜的鸡鸭、这露天的厕所、这散落在墙角的农具、这借来的桌椅、这崩了口的海碗……这些,都是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她所未曾接触过的世界!
  闷热的空气里,顾小影先抬起胳膊抹把汗,再看看不远处管利明咧嘴笑着的表情,以及身边汗流浃背地挨桌敬酒的管桐,觉得心里五味杂陈,说不好到底是什么感觉,反正总会有感动、有震撼、有委屈、有抱怨,当然也有难以形容的不情愿……
  多年后,再想起这一幕时,顾小影哑然失笑。
  到那时她才发现,多年前那个毅然嫁给管桐,并且想要和他白头到老的自己,还真是颇有勇气——她居然,就有勇气把年纪轻轻的自己推进一场婚姻,就有勇气无视所谓的“门当户对”,就有勇气对自己的爸妈夸海口说“我将来一定会幸福”。
  很显然,那时,她还没有意识到:决定嫁给一个人,只需一时的勇气;守护一场婚姻,却需要一辈子的倾尽全力。
  因为,从一开始,爱情就是一件浪漫的事,而婚姻,却是一件庄严的事。
【第一章:在我不美丽的时候遇见你】
  (1)
  其实,顾小影从来没有想到,自己会嫁给一个公务员。
  在遇见管桐之前,顾小影无数次地设想过自己的人生——作为一个从文科生、艺术生一路走到艺术学院文化产业专业教师的女孩子,她想过自己可能嫁给一个精通家电机械或是计算机维修的工科男,或是穿着白大褂、玉树临风的医生男,再或者是文质彬彬、埋头钻研的学术男,当然也包括精明利落、谈笑间灰飞烟灭的经商男……可是她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嫁给一个同样是文科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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