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宫城则与平民的居住地有很大区别。那里住着风精一族的女皇。巨大的方尖塔像是要冲破云层,蓝白相间的王旗在风中呼呼飘扬。宫城是一座棱角尤其分明的城堡,城垛上驻扎着男性的弓箭手,刀斧手布置于要道之上。
“明天我会带你们去觐见女王陛下,她有话要向你们说!”
薇丝指着远方的宫城,顺着她的指向,我们看到蓝色的塔尖在下午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光芒。女王究竟长得什么样呢?是不是美丽的超凡脱俗,另大家都感觉到如同置身于天界一般?种种遐想充斥着脑海,我不禁急着想见一见那风精族的最高统治者,可是踏上外城的青石板道路,我的心便开始紧张起来,那莫名的紧张实在让人窒息!
可是女王陛下出于什么样的原因而希望接见我们?这个问题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开始大量吞噬我们的脑细胞。
道路像是每天都被清水冲洗过一样,洁净得几乎可以映出我们的面目来。看来精灵们有洁癖,街道尚且如此,民居里就不知干净到什么程度了。
太阳开始偏西,渐渐在远方的森林与群山之间落下。
薇丝带着我们去寻找住宿之处。同样的,我们招引了无数惊异的眼睛。
第十五章 风精之女王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五)
我们住宿的地方,是在美菲亚外城南侧的“晨露”旅馆。
在精灵一族的属地里,虽然也有旅馆之类的建筑,但总体来说比较少见,因为在这索兰尼斯森林的中部,一直以来都只有精灵们在活动。而精灵并不像人类,频繁地展开异地商贸往来,也不太喜欢外出旅行,因而旅馆开得多了,生意就会特别冷清。
这“晨露”旅馆,从性质来说其实是附带开展了住宿业务的餐馆而已——当然,餐馆在精灵的社会里也几乎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只是美菲亚怎么说也达到了都市的规模,因此各种建筑还是一应俱全了。
精灵的社会与人类、矮人的都有所不同,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区别就在于社会的分工。精灵的家庭通常都自给自足,需要什么就自己做什么,做不了的时候才用金银去买;而金子银子是他们参加社会工作或公共劳动之后得到的。
在漫长的年代里,精灵族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一部分来自自身的要求,更多的则来自与人类社会的接触。人是一个具有无穷魔力的种族,他们并没有去改变他族的打算,但实际上他们却无时不刻地影响着他族。精灵的社会里,本来没有城市、没有类似于钱的替代品,没有旅馆、市场……但精灵也并非一成不变的种族——尽管他们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时间催生了变化,虽然并非所有的变化都代表着进步,但每一项进步都来自变化。在缓慢的变化中,古老的美菲亚城向我们展现出她的无穷魅力来。
入夜了,整个城市陷入一片美妙的宁静之中。
我们的眼前出现了点点亮光,在低空中浮动,连绵成为一片光斑的海洋!这是精灵们藉由月光召唤出来的光之灵——一种来自异世界的微小生物。近看这些光之灵,会发现它们完全被包裹在耀眼的光球中央,使人难以明了它们的真面目。
薇丝没走,也住在这个旅馆里,不知是她自己的意愿,还是别人叫她这样。
“精灵女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呢?”
我们都挺好奇的。
是个异常美丽的妇人,还是老太龙钟的婆婆?总之她是全族的权威,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我们请教薇丝,反正明天就能见到女王了,薇丝也没有必要向我们隐瞒什么。
“女王是全族的象征,是经过森林的选择而成为我们的领袖……”薇丝顿了顿声音,怀着无比崇敬的语气开始描述她的女王。
“森林的选择?”我不明白,姐姐她们也在脸上写满好奇。
“你们大概都不知道精灵族女王是怎样产生的。我们精灵族有很长的寿命,高等精灵则更长。女王来自高等精灵。传说中,本族的第一代女王是‘御风剑使’丝劳芙陛下,由她亲自监督了美菲亚城的建设,在城北建立神殿,发现了大地之泉。根据神示,本族的每一任女王继承者,都必须在大地之泉中沐浴,如果是真的,其全身将会从此发出一层金色的淡光。每当前任女王在突发事件中去世,或者感到力不从心时,宫城里那座古魔法塔中的魔石会被魔法之力唤醒,向大地四方散发出数道光芒,然后长老们会沿着光芒的指向,找来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女孩,带往大地之泉接受神圣的沐浴。就像刚才我说过的那样,其中一位女婴会全身发出金光,她就是继承者了,然后她会在数名长老的监督下,努力学习各种礼法以及女王必备的知识,十至十五年后登上王位。”
“才几十岁啊?那不是太年轻了吗?”
“对,我们这里长到三十、四十岁,好比你们人类的八九岁孩童,不过这已经足够成为一名女王了。通常这个女王要当好几百年呢!”
好漫长!精灵世界的一天,好比我们的一个月!拥有这么长的寿命,对我来说,不知道是福气还是倒霉,也许到时候孤独会无情地将我吞噬。虽然我们人类只有几十年的寿命,但我们会把握好每一天!
先把握好这个晚上吧!
我所在的这个房间,从地板到桌面都一尘不染,桌面上有一支雪白的蜡烛,烛台是一座很小的青铜雕像。一侧的墙上挂着一面镜子,用黄金镶了边。
我倒在柔软的被褥上,四周散发着檀木的香味。连续几天的行路,不足的睡眠,积累了不少疲惫,而这张可以和皇家御床媲美的豪华软卧,绝对可以消除我的所有疲劳。几乎在倒下去的一瞬间,我的意识便迷失在一片朦胧中……
我是被姐姐揪起来的。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养成了依赖别人叫床的坏习惯。姐姐毫不留情地扯痛我的耳朵,接着又用一大串长者训人的话让我的耳朵二次受罪。在楼下吃了一顿十分丰盛的素餐——整桌都是花花绿绿的水果,每一样都比我们那里出产的体积庞大很多,也美味许多。
可是光吃这些水果,怎么对得起我们的五脏六腑!连续几天都没吃到一顿有荤有素的大餐,姐姐她们开始体现出“面如菜色”的预兆,而商人艾尔法先生则两眼释放出对鸡鸭鱼肉蛋的热切期盼的目光。
“受不了!真不明白,只吃水果的民族怎么可能生存到现在!如果是我,不满一个星期就会发疯了。”
姐姐在我耳边大发感慨。
第三次遭罪!
“我没说错的!你看她们,一个个的皮肤都白得那么病态,分明是营养不良的表现!”姐姐继续说。
“拜托!你安静一些好不好!你看艾宓尔,什么话都不说,吃饭就吃饭吧,哪来这么多的话题!”我小声教训起姐姐来了。
这时艾宓尔忽然凑着我的耳朵说:“嘴巴好淡!我想吃清蒸鲈鱼!”
“……”
大家都慢条斯理地“享受”着早餐——薇丝吃得慢是因为她好歹也是淑女一位,我们吃得慢则是因为我们都开了小差,一边吃一边冥想家乡的美味佳肴。
大概是看出了我们的不适,薇丝略带歉意地说:“实在对不起,我们招待不周!”
确实是招待不周,可是昨晚的那些床实在是舒服,按此推理,对方没有理由在早餐时草草招呼啊!
“没什么,只是……只是没有肉。你们不是有猎人吗?”姐姐说着,脸上微微发红,最后一个“肉”字尤其小声,像蚊子在哼哼。
薇丝明白了,她解释说:“猎人是有的,只是现在并非狩猎的时段。我们与森林是一体的,既守护者索兰尼斯大森林,同时也会向她索取。我们虽然打猎,但不能打多——这一点有严格的规定。我们主要是维护森林里各种生物的平衡状态,猎人有时候会去打猎,更多的时候则以护林、巡查为己任,也协助农民把动物从我们的田地上赶开。”
“可是,肉是很好吃的,你们不吃肉会习惯吗?”
“我们长期这样生活,已经习惯食素了。而且精灵与人类,舌头上的味蕾有所不同。”
原来如此,真是难以理解的素食种族!
好不容易出了门,我们开始踏上觐见之路。照例是行走在一片异样的目光中,今天我们平静了许多,习惯了!
穿过石拱门,我们进入内城;而后再经过十五孔的白玉拱桥,进入宫城之中。美菲亚城虽然是个看上去很大的城市,实际的人口却不多,大约只有四千来人的样子。宫城之内更是冷冷清清,布置也远不及人类宫殿那样豪华,给人的感觉仅仅是干净、整洁——令人惊讶的干净和整洁。
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