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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捕斗将军之4少年无情-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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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丙一方面也读书少,几乎不识字,另一方面十分相信阿拉伯的阅历和见识,宁可信其有,便不敢再轻提抓盗墓人的事了。
可是,墓园给挖掘和失窃的事层出不穷,终于惊动县令刑捕。
前几批来调查的差役,不过尔尔,也虚应事故,大概也给阿拉拉去喝了几坛后,吸血鬼啊妖啊魔啊的唬了几回,便空手回去向上面交差:
人的事好办,鬼的事人可没插手余地。
本来这事也算了。
可是‘烈女坊’有位刚安葬下去贞女的坟给掘了。
那贞女的父亲可是朝里的一等大官。
这件事自然非同小可。
更糟的是,那贞女的尸首也给人“动”过了,还有亵渎过的“迹象”。
这案一发,那大官震怒之余,马上给县令巨大的压力。
县令这次出去精锐的衙役和当地有名的捕头来办理,其中两人就是“猛鹫”陈鹰得和“生龙活虎”陈自陈。
他们曾仔细盘查过阿拉、阿丙两伯侄,均不得要领。
不过,阿丙终于对阿拉伯也动了疑。
有几个晚上,他佯作睡了,发现阿拉伯蹑手蹑脚的溜了出去,回来之后,脸上洋溢着陶醉之色,有时候,手里还攥在襟里,直到他小心翼翼,左右看过确实四下无人的时候,他才把怀里的珠饰呀、金钗呀、玉簪呀、戒指呀……一一掏了出来,把这些珍宝都裹成个小布包里,然后,就放在灶口内,用炭和灰、柴枝、禾杆将它掩埋了起来。
在这灵堂义庄里有三个灶口,一个是平常生火的,另一口比较大,是有拜祭香客来的时候,留下膳食时才烧用的。
剩下一个,是一向用不上的。
阿丙目睹阿拉把东西塞到那灶里去。
开始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要不要告官。
──不告,就成了从犯,追究起来,只怕一样要当殃。
──若告,阿拉伯只怕成了重犯,自己就是害死他的人。
所以阿丙他很矛盾。
后来,阿丙决定还是“大义灭亲”,那是因为据他的说法,他是想通“了”的:阿拉伯并没有拿他当自己人。
──这么多财物,一点也没分给他,甚至完全不打算告诉他。
阿拉伯是要独吞。
这点令阿丙无法原谅。
当转述到这里,铁手插嘴问了阿丙一句“阿拉伯的偷盗物品中,你有没有发现什么特殊的东西……例如是四块在一起的宝玉?”
“没有。他把东西都裹在小包里,分许多包包,全埋在灶下,到我发现的时候,都没有见过有这种东西,全是金呀银呀,亮花亮花眼的,拉伯看罢藏起,自说自笑,又醉又闹,就守口如瓶,从不告诉我知道……”
阿丙的答案很令大家失望。
“不过,有一件事物,却很特别,”阿丙忽然记起来了:
“拉伯常拿出来看,反复的看。”
“什么东西?!”
陆破执和严魂灵都异口同声的问。
“灯。”
“灯?”
“对,是一盏灯,很特别,不像灯,像只怪兽,又像头牛,守在灯座前,”阿丙回忆着说,“我从来没见过这种灯,那是一盏很奇怪的灯,拉伯对这盏灯,像对神明一样,常常对着它喃喃自语,又敬又爱,且一天到晚把玩着,爱不释手。”
“既然不像灯,”铁手皱眉道,“你怎么知道它是灯?”
“那一定是灯。”
“何以见得?”
“因为它可以点明。”阿丙很肯定的说,“还可以照亮。照得很亮。”
“那的确是盏灯。”
无情轻叹一声,接了话。
大家都向着他看。
不明所以。
无情伸手一指。
他指的是尸体。
何阿拉那只僵硬半张半合的手。
“你看,他临死前手里还拿着物件,”无情用他那白生生的小手比划了一下,“这东西是有手柄的,而且是有弯管和环盘的,并且相当的烫手,可是,阿拉濒死紧紧抓住它不放,所以,手都给灼伤了。”
大家看着阿拉手上给烫伤的痕迹,不得不承认无情说的有理。
铁手道:“这灯造型很特别,很精致,决非一般人用得上的。”
“我看,这就是传说里东汉制作的‘神兽纹牛灯’,我在皇宫见过一二,十分精巧,以牛为底座,背负灯盏,连接弯管,可点灯芯,燃灯时废气引入牛腹之内,窗棂为纹,可以透气,烛钎可以旋动,需要很高的接铸技术。”
无情又叹一口气,才道:“到了本朝,这么精妙技术,想已失传,今天,既出现在阿拉手上,而拉伯又像偏知道这物品贵重无比,点燃后怕人抢夺,抵死不放,恐因而致杀身之祸了。”
然后他问阿丙:“你告密之后的情形,详细道来吧!”
他语音难免有点冷漠、轻蔑。
──阿拉伯窃尸盗墓,固然可憎,但阿丙这年青人因无赃可分,竟然告密求荣,也一样令人瞧不起。
他原本是来找“平乱玦”的。
他原是替世叔还舒大坑舒将军的人情的。
而今,却扯上两个有三个“陈”字的捕快,还有因贪婪而生祸的阿拉和神兽纹牛神灯!
对贪婪、邀功、滥用职权的人,他难免心生厌倦,也当然有点蔑视。
这种态度和心情,直至他破案之后,才有了极大的转变。
连他自己,也感意外。
为之吃惊。

总第四十七章粉红色的老太婆

一、月黑风高告密夜
要出卖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想什么?
答案是,你在千方百计的想法子去说服自己:你不是在出卖他。
你是在为自己争取应得的。
你是把你失去的拿回来。
他是自投罗网的。
你是替天行道的。
他是自找苦吃的。
你是被逼的。
他是活该的。
反正,就你是无辜的,无罪的,委屈的,他是不该得罪、小觑、伤害、阻碍了你。
出卖一个人的时候,其实,因为怕真的意识到自己是出卖或背叛,所以,就拼命说服自己,找藉口让自己好过一些,方才可以振振有辞,为自己'平反':那才不是出卖,而是持正卫道!那才不是背叛,而是不得已的必须牺牲(当然,牺牲的决不可以是自己)!
由于,人性本善,所以才会在做恶事、伤害别人之前,会费煞心机,费尽心神,来为自己所作所为,找到理由,寻着藉口,然后才出手、下手,一不做、二不休、三不回头。
很多人嘲笑,为什么在有些说书人的传说里,尽爱讲江湖上背叛、出卖、卧底、逼害的故事?
奇怪。
为什么那些人都不去讽嘲,这世界上,怎么天天都发生着卧底、叛变、出卖、逼害的事?
而且,这些事就常常发生在你亲友、你身边、你自己的江湖上!
你的身上。
——传奇、故事、小说,不正是反映现实吗?反映人生吗?反映人性么?只有在背叛见出真义,卧底中见出良知,出卖里见出真情,逼害里见出互助,才不是成人的童话,而是象征现实里的江湖!
没有丑,那有美?
没有恨,那有爱?
没有败,那有成?
没有小人,怎见君子?
没有罪犯,那有四大名捕?
——没有四大名捕,那有四大名捕故事?
没有四大名捕故事,说书人又怎有机会与听书人交流交会时的相契?
话说回来,阿丙要出卖自己的堂伯阿拉,也不是那么轻松愉快的,他也有挣扎,有矛盾,有犹豫的。
但他终于还是出卖、告密。
那是因为他受不住:人有他天生的嫉妒。
嫉。
那是人性中最常见,最脆弱,最难堪,最不可扑灭,也最可悲可哀,最心狠手辣的一种特性。
妒嫉,不但害人,而且害己。
有了这情绪的人,会是非颠倒,埋没良知,进退失据,得失无常……就算是得,也是未伤人先伤己。
最常见嫉妒他人的人,就是常说自己不是妒嫉,只是看不惯对方过于幸运、无耻、傲慢、凶恶……才仗义(其实是仗势)抱不平(其实是剷平对方)。
妒嫉的人最看不得人好。
妒嫉的人其实是自卑感作崇:他们恒常觉得自己比他们所嫉恨的人活得卑微。
所以他们只好用卑鄙手段,为自己的不平而争取公平,当然,其实是夺取别人的公平来使自己心平。
妒嫉是一种几乎人人都有的绝症。
妒嫉的最终结果是长恨。
妒嫉一直都埋伏在人最深层的劣根性中,而每次它的成功爆发,总是随着其他的劣性,例如:利用、暴力、打击、杀戮、阴谋、诡计、谎言、哄骗、出卖、背叛、告密……
对,就是告密!
阿丙现在就是告密!
告密那一天,晚来天雪,月黑风高。
人随心移,心随意转,境由心生,在这种阴霾满布、霜云漫空、天地间摇摇欲坠之际,人的良善一面,往往也把持不住,守不住阵容,禁不住出卖,就在那时际,'三陈'和手下衙役来巡,找阿拉、阿丙,个别问话,阿丙就在这时,露了点口风,陈鹰得何等精明,马上追问,软硬兼施的几句话,阿丙只好把自己所见的和盘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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