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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接着说,“智商是我们那里用来比较智慧高低的一种分级方式。智商为20,也就是说6个月大小婴儿的智力程度。”
我知道至少有一种遥远东方古国信奉的宗教中规定有不许杀生这一条,可兰仆的行为准则太奇怪了,居然以生物的智商程度来划分是否可以杀生。
“你刚才说在主人生命没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不可以无故剥夺低级智慧生物的生命,那么高级智慧生物呢?”
“行为准则第一条规定: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剥夺高级智慧生物的生命。而高级智慧生物是指平均智商高于60的生物以及智慧不平均的生物中智商高于60的个体。这个世界上,人类、矮人、精灵、魔族、神族、龙族属于高级智慧生物,而兽人中大约有10%,另外有还加上一些神兽、魔兽则属于特殊个体。”
“真的有魔族、神族和龙族的存在吗?还有,假如那些高级智慧生物使我的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你会怎么办?”
兰仆点点头。“那三个种族确实存在。由于龙族实在是太少,所以一般人很难见到他们。神魔两族的数量也不多,而且他们生存的地方与主人您生活的地方不同,他们很难来到主人的世界,因此更难看见他们。至于说假如有高级智慧生物使主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我自然会用不违背第一行为准则的方法来制止这样的事发生。”
“生活的地方不同?是指他们生活菲利浦大陆?”
“您的思路是正确的。但他们并不生活在菲利浦大陆,而是生活在比菲利浦大陆更难达到的地方。”
我叹了口气悠然想到,原来世界真的是那么大。小时候觉得遥远的东方国度已经是非常非常遥远了,后来领地里来了一个东方人,与他交谈后得知从这里到他的国家去大约要花上一年的时间。而爱克斯大陆的造船技术可以说很难到达菲利浦大陆,路途中的困难会使船只折损率超过60%,即使是菲利浦大陆坐船到爱克斯大陆,也需要大半年的时间。没想到还有比菲利浦大陆更遥远的地方。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迪尔兴冲冲地闯了进来。“兰特,今天又去打猎吗?如果今天我抓到那只冰狼你的承诺还算不算?”
“当然算数了,你以为冰狼那么好抓吗?小心被它弄伤了。况且昨天一整天你连它的一根毛都没看见呢。”
听到这些,马迪尔有些讪讪的。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摆摆手对阿拉卡和马迪尔说:“你们先出去准备,过半个小时回来。我有点事想和兰仆谈谈。”
马迪尔出去之前狠狠地瞪了兰仆一眼,想必是阿拉卡把刚才兰仆说的话告诉了他。两个人走后,我踱到兰仆跟前。虽然作为未来的领主,并不一定需要勇猛过人。不过无论是男人的虚荣心还是未成年人的孩子气,都使我有活捉一只冰狼的想法。而这些想法是因为我奇怪的仆人兰仆而产生的。他使我产生一种信任的感觉,因为他见多识广,搞不好比以前来我们领地的东方人还知识渊博。而且刚才他还说可以帮我捉一只冰狼,要知道,活捉一只冰狼可比杀死一只冰狼要困难至少一倍。“兰仆,你可以使我亲手捉住那只冰狼吗?”果然没令我失望,兰仆回答:“我可以办到。”
虽然得到了兰仆的肯定答案,我还是想把事情弄得更清楚。“我的武艺和马迪尔差不多(其实如果马迪尔真正与我对打,我只能支撑三十个回合左右,但我干嘛要在新收的仆人面前降低自己的威望呢?),而我、阿拉卡、马迪尔三个人好几次碰到冰狼都把它没办法。有一次我们把冰狼打伤了,可阿拉卡和马迪尔伤得更重,如果只凭我,你用什么办法能让我把冰狼活捉呢?”
“主人,您每次看见伯爵大人是不是很听话?他一瞪眼您就动都不敢动?”
“他是我外公啊,再说他也是我们塞斯国一员猛将!别说是我了,就算是塞斯国好多有不错战场名声的低级将领见到他瞪眼,还不是象老鼠见到猫一样!”
“这就是威势的作用,不用动手,也可以让对方自动投降。其实您的心理素质已经非常好了。只是您还未成年,未接受过心理训练,而且伯爵又是您外公,并且很有气势。再过几年,您的气势也可以达到并超过伯爵的程度。我呢,可以用这种方法令冰狼不敢反抗,这样您就可以很容易活捉它。”
兰仆可真是越来越令我奇怪了。他如果有那样的气势,我就更不明白他为什么非要做我的仆人。不过我也不想问他,万一这个既有智慧又有气势的仆人突然反悔了可不好玩,他都还没和我签契约书呢。想到这儿,我连忙拿出纸和笔,赶紧写了一个契约书,然后交给他。“呐,这是我与你的主仆契约书。签了这个契约后,你就可以受到我的保护。我是这个领地的未来领主,权力很大,可以很好地保护你。你不用干重活,还可以吃得很饱,而且我还可以给你娶个漂亮的老婆……”
兰仆打断了我喋喋不休的引诱,“主人,您放心。我是永远不会背叛您的。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不过说完,他还是拿起笔签下了兰仆这两个字,并且还自觉按了手印。虽然被他打断了,但他的话和行为都让我非常高兴。我突然又想起一个问题。“兰仆,你说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那如果我要你杀一个高级智慧生物怎么办?”
“对不起,排在后位的行为准则效力低于排在前位的行为准则。所以我说如果要杀死冰狼,我必须得到您明确的命令。”
他不杀智慧生物倒无所谓,杀人又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正好门外传来了敲门的声音。“兰特大人,半个小时到了。我们可以出发了吗?”我满意而又小心翼翼地收好契约,将它收藏在我的保险箱里。然后我拍拍兰仆的肩膀,兴奋地宣布:“出发!”
第一部 第四章
就人类而言,弓箭的最高技巧是可以连株四箭。当然,不仅是五根手指挟四只箭然后将箭射出去便可以称之为连株四箭。连株四箭的特点是,四支箭可以分别射中面前90度以内的四个不同目标。历史上使用弓箭最出名的人是欧巴尼亚帝国的马迪尔。哈伯元帅。马迪尔射箭的距离不是最远,威力也不是最大,至少兰特大帝在使用黄金战神弓和逐日箭时,其射程与威力比历史中任何箭手的射程都要远,威力都要大。马迪尔。哈伯之所以最出名,是因为他可以用连株四箭射出四支带有圣斗气的箭。这样的箭,在两百米以内普通铠甲和盾牌根本就挡不住。能射出带有圣斗气的箭不稀奇,能射出连株四箭的人历史上也有过不下于二十人。但能够射出带有圣斗气的连株四箭并建有伟大功勋的人,却只有马迪尔。哈伯一人。
——兵器学家哈马斯所著《弓箭教程。序言》
很快我们又来到了森林边缘。路上我已经试验过兰仆的本事了,他果然很厉害。在他的注视下,任凭阿拉卡又是说好话,又是鞭打坐骑,那匹马一动都不敢动。我在一旁偷偷笑坏了。
下了马,我大声宣布:“今天的目标:活捉冰狼!马迪尔,今天我活捉冰狼的时候,你不许动手。”
马迪尔大声嚷嚷,“不行,你说过如果我猎到冰狼,就把闪电借我骑一个星期的。”
“那,”我挠挠头,“我们分头行动。谁捉到算谁的。”
“那也不行,我不能和你分开,不然谁来保护你?”马迪尔拒绝了我的提议。
“兰仆可以保护我。”
“兰仆。”马迪尔的喉咙里隐约发出嗤的声音。“他有什么能力,吹牛只怕还是可以胜任的。我可是你的待从啊,况且已经是一位见习骑士啦,他是什么?”
我回过头用眼神问兰仆。
“我相信可以很好地保护好主人的安全。你可以向我射一箭,我不躲闪。”
我、阿拉卡、马迪尔都象往常一样,我穿着一件非常精致的合金锁子甲(外公在我十岁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据说是真正的矮人名匠打造出来的。可以穿在外套里面,不过这件礼物我直到十四岁才勉强穿得上,到现在还略微显得有点大),而阿拉卡穿着铠甲,马迪尔穿着他引以为荣的贴身仆从制服。至于兰仆,他穿着阿拉卡为他找来的一套旧衣服,我相信这套衣服绝对挡不住利箭。
这时马迪尔有些犹豫,毕竟向一个几乎手无寸铁的仆人(兰仆身上背着打猎用的弓箭)射箭似乎有违骑士的荣誉,况且这位仆人也是上位者的私人财产。我也有些犹豫,虽然觉得兰仆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厉害,但万一他被马迪尔射伤甚至射死了怎么办?我毕竟不知道兰仆的身手有多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