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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西亚公爵原先身为塞斯贵族,在塞斯复国战争期间,曾长时间离开塞斯,逃避了他应该履行的义务。”
蒂丝似乎不能接受心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遭受破坏,她的表情变得有些危险。“你是说兰特公爵在双头河战役之后失踪的那段时间吗?”
蒂丝这么维护我令我多少产生了一些虚荣心。研究着蒂丝的表情,我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点点头。可是即便表现得如此温驯,我的脑袋仍旧没有逃脱被怒火中烧的蒂丝荼毒的下场。
蒂丝用力地敲我的脑袋,我都几乎能够听到自己脑袋上发出的梆梆响声了。她大声大叫:“笨蛋!受重伤不用休养吗?”
以蒂丝的身高想要敲我的脑袋,自然几乎要挤进我的怀中才可以办得到。一股处子幽香冲进我的鼻腔,令我差点放弃了诋毁自己的打算。
我嘀咕着:“哪需要休养那么长的时间啊?”
也许蒂丝曾与别的人就此问题进行过多次辩驳吧,她毫不犹豫露出不屑的神情。蒂丝昂着头直视着我的眼眼,在这种角度下,我可以清晰地看见美女胸前白皙的隆丘和诱人的乳沟。
道德底线差点因此而崩溃,我暗自呐喊:不要诱惑我!不要诱惑我!……
“那个塞斯公爵倒是在双头河战役中没有受伤,因此也没有花时间休养。可是她那么长的时间又干了些什么?她以背叛青梅竹马的兰特为代价,求助法兰西斯的阿朗佐亲王帮忙,可是取得了什么成果呢?”
奇怪了,我怎么会与伊莉是青梅竹马的关系呢?虽然作为塞斯公爵第一重臣的唯一继承人,我确实在很多场合见过伊莉,可是在离开塞斯之前我们说过的话加起来也不会超过十句,哪能算得上青梅竹马?
蒂丝吸了一口气,继续说道:“兰特公爵率领兽人打残了英格兰尼第九兵团,重创了第三兵团和当时属于英格兰尼的附庸公国布雷西亚的两个兵团,对英格兰尼西征塞斯的计划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其后,兰特公爵又率领草原边缘族人从天而降,取得了卡敖奇战役的胜利。正是卡敖奇战役的胜利,才导致英格兰尼不得不从塞斯撤离。”
“整个塞斯公国,哪怕包括那个不知所谓的伊莉公爵,又有谁对塞斯做出的功绩能够比得上兰特公爵?!”
蒂丝的感性已经完全战胜了理性。我说的是自己当时逃避的行为,可是蒂丝却将最后的结果拿出来反驳。难道说某人杀过一个人后又救了一百个人,那就证明他并没有杀过原先的那个人?可是蒂丝眼中冒出的危险火花打消了我反驳的念头。甚至,我不敢将马迪尔三谏中剩下的远女色用来与蒂丝进行辩驳了。蒂丝已经固执地认为我是个完美的白马王子,怎么说都没有用了。
换个角度想,居然可以得到素未谋面的美女青睐,我不禁有些沾沾自喜。毕竟象蒂丝这么漂亮的少女所崇拜的,自然是一个大英雄。
蒂丝的眼中露出狐疑的神色。“你高兴什么?”
糟糕,我高兴个什么劲?蒂丝青睐的是已经失踪的兰特,关我这个落魄的特姆比斯特人什么事?我现在是剑,又不是兰特!
“这个……”我尴尬地挠挠头。“你的味道好香……”
蒂丝这才发现自己几乎正在我的怀中,她又一次羞红了脸。蒂丝突然用力地对准我的胸口一推,飞快地逃开了。
我不敢肯定蒂丝逃走之前娇羞地骂我什么,应该是“大色狼”之类的话吧。没有听清蒂丝的话,并不是因为她的声音太小或是我的听力出了什么问题。真正的原因在于:在措不及防之下,我又一次非自愿地落入了冰冷的湖水之中……
第六部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五十枚金币令比兹堡两百多名地位较低的战士和平民痛快了整整一个晚上。
我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吃的。两头猪、三只羊、十五只鸡、十二只鸭、三十公斤鱼、四大桶麦酒,一个晚上就被那些家伙吃光了。他们的胃口可真叫人咋舌,光两头猪就超过了两百公斤呢。
第二天,好多人都因为饮酒过度而头痛不止。不过真正乐极生悲的事去并非仅此而已。第三天晚上,蒂丝突然收到附近一些罗德曼家的家臣传来的急报。这样的急报接踵而至,一共有好几份,都是同样一个内容:德鲁戈家大军来袭。
比兹堡并非罗德曼家最大的城堡,之所以被亚斯伯爵确定为主城,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相对安全。比兹堡基本上位于罗德曼家领地的中部,距离德鲁戈家相对近一些,但是罗德曼家首席家老托尔波的采邑位于比兹堡与德鲁戈家之间。德鲁戈家怎么可能轻易地长驱直入呢?
在爱克斯大陆有这样一句谚语: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能进。而塞维尔人则将这样一名谚语发挥到了极致。他们的住所,无论是城堡、庄园甚至是孤零零的野外小屋,都完全不在乎舒适性,而是将防御性能放在第一位考虑。不经同意想要强行进入主人的住所,往往必须付出极为高昂的代价。
罗德曼家的领地中大大小小的城堡、庄园密布。任意两个堡垒或是庄园之间的距离绝对不会超过十公里(当然,无法住人的沼泽等地不算)。这些防御力相当高的建筑物通常都在道路的附近。一方面,拥有良好的交通能力是贵族们主观上的需要。另一方面,城堡或庄园离道路近一点,客观上能够更好的控制交通要道,这在军事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率领大军通过堡垒或是庄园的附近或许并不困难,因为堡垒以及庄园里的战士一般不会很多。但是没有强大实力保护的运输部队想要通过那些被堡垒、庄园控制的道路,却必须冒着生命的危险。即使是配备足够的作战人员保护运输部队,这样部队同样可能遭受来自四面八方的敌人象狼群一般围攻。
收到敌人来袭信息的第二天清晨,比兹堡外出现了敌人的身影。望着城外超过三千人的部队,大多数人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空气仿佛凝固了一般,有一种窒息的感觉。虽然残冬的寒风毫无顾忌地肆虐着,我却有一种烦燥愤怒的干渴冲动。
敌人!
战斗!
鲜血!
奇异的逻辑思维令我产生了极度嗜血的欲望。我甚至可以听到心脏狂跳的砰咚声,可以感觉到血液沸腾的那种灼热。
对于这种陌生的感觉,我有些吃惊,也有些害怕。虽然年纪并不大,但是我确实可以算是久经沙场了。以前的战斗中,我从来没有这么兴奋过——虽然手握着杀神剑的时候也曾产生过强烈的杀意,可是与现在的情况相比,却又如同小巫见大巫一般。
内心突然出现一个略带稚气的声音:跳下城墙,将眼前的敌人全部杀光、撕碎!快啊,快冲上去将敌人全部撕碎!
巨大的冲动令肌肉产生痉挛的快感,理智在狂暴的诱惑之下节节败退。我拼命告诫自己:一无斗气,二无魔法力,冲进三千战意正盛的敌人之中,被撕碎的只会是我自己!
不!你可以轻轻松松杀掉眼前的敌人,因为他们的战斗力太低了,低得可以忽略不计!
下意识紧握拳头,指节甚至因为过于用力而发白。
我反驳内心的声音:不,他们的战斗力并不低!那股直冲云霄的肃杀之气可以证明,他们都是拥有狂热战斗意识和丰富战斗经验的战士。而且,三千人里有一百多人拥有斗气的事实完全可以证明,这支部队中高级战士的比例相当高!
虽然需要更多的能量才能完成与你的融合,不过现在我愿意暂时释放能量让你进行这场杀戮游戏,你愿意吗?
极度鄂然!
……
突然间,我意识到,刚在的想法并非是自己在进行思想斗争,更谈不上自言自语……莫非,被安洁儿下蛊弄出了毛病?精神分裂?
笨蛋主人!我就是杀神剑啊。在融合的期间我在你的精神深处沉睡,可是不寻常的杀气把我吵醒了。你快点把那些讨厌鬼消灭掉嘛。
半响无语。如果不是有兰仆的各种奇怪的事在前面做铺垫,在这一刻我准会疯掉。杀神剑……在我的体内?
我觉得口中干涩无比:可是这段特殊时刻,我不能表现得太异常。要不然身份暴露之后,可能会给安丽丝带去危险。
不知为什么,我感觉杀神剑不大高兴。
好了好了,行为准则第二条规定:主人的命令必须绝对遵守。你既然不愿意消灭那些跳蚤,我也不管了。我回去沉睡了。
我迟疑地环视四周,终于确定杀神剑又回到了我的精神深处。现在看着城下的敌人,我不再有嗜血的冲动了。真糟糕,原来是杀神剑为了什么乱七八糟的融合控制了我的斗气和魔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