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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皮耶德身后的魔导师更感兴趣,因为现在我更缺精通魔法的人材。目光掠过西西王的时候,却好一会儿都无法移开。或许受多明戈的影响,或许是因为夏默惨遭拷打而产生的先入为主的想法,在我的想象中西西王肯定是皮肤黝黑、满身横肉、行为野蛮、举止粗鲁的山地人。不过事实证明,我错得离谱。
皮耶德穿着绣着金丝的丝织上衣,下身配着黑色的长裤,脚底穿着一双高筒皮鞋。在裤腰处,斜挂着一柄显然是矮人名匠所制的长剑。仅就衣着打扮而言,我的家臣中谁也比不上他。金黄色的头发干净利索地扎成马尾状随意地垂在身后,鬓角处有几绺发丝垂在胸前。他的肤色健康红润,嘴角泛着一个小小的弧度,这种似乎对什么都无所谓的笑容,与他那琥珀色的眼珠、长长的金色睫毛完美地配合着,对所有的人都构成了强而有力的视觉冲击。
我以前只见过有两个人有如此完美无缺的容貌。一个是阿朗佐。弗朗西斯科,另一个,是在镜子中。
皮耶德嘻嘻一笑。这一笑;使稍显单薄的他增加了气势;这一笑,让人觉得如沐春风;这一笑,千娇百媚……呸呸呸,我又胡思乱想了。
“兰特。萧,初次见面,请多关照。”
我不置可否地点点头,将多明戈招过来。小声问道:“听说你是布雷西亚两百年内的第一天才,可你说过皮耶德是黄金骑士?”
多明戈有些尴尬。“主公,您别被西西王的外表骗了。其实他都三十二岁了。而且,西西王也不是纯粹的布雷西亚人。”
这时候多明戈悻悻地睃了皮耶德一眼。“我也不知道他是哪里的人。反正他来到布雷西亚后就在史都郡定居了,然后就不知用什么手段得到了史都郡贵族的支持,后来就强占了史都郡。”
原来如此。我将目光移向兰丝。艾尔科霍尼克,不禁又吃了一惊。
兰丝死死盯着安丽丝不肯移开目光。那副色迷迷的模样,就象一个轻狂少年。
如果兰丝只有三四十岁倒也罢了。我修正了自己的想法:即使兰丝是五六十岁的模样我也可以理解。可是从兰丝的外表看,非常的衰老。如果他现在倒在地上死去,谁也不会惊奇。所有的人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这个人是老死的。
树的年轮可以代表一棵树的年龄,假如说兰丝脸上的每条皱纹都代表一岁,那么任何人也无法弄明白兰丝确切的年龄。兰丝站在大厅的中央,象是一棵三千年前就已经生长在这里的古树一般。虽然从气势上看,这种形容不算谬误。但我主要是指他的皮肤干涸,毫无光泽。与其说是皮肤,不如说是千年老树的树皮更为贴切。
似乎所有美丽的女人都对能够颠倒众生有着非常浓厚的兴趣,我的漂亮老婆居然也不能免俗。她嫣然一笑,眼波流动,顾盼自若。这下可好,不仅仅是兰丝,其余的人也都呆住了。我对安丽丝的魅力拥有一定的免疫能力,因此最先清醒过来。其后,皮耶德、马迪尔、凯森、多明戈相继清醒。他们尴尬地移开目光。
从好的方面想,安丽丝用这种方式可以帮我测试家臣们的自制力强弱。不过可惜的是,大厅内响起了滴滴答答的滴水声。楠木是一种昂贵的木材,它给人以舒适的感觉。踏在楠木地板上,可以清晰地感觉到地板的弹性。它的缺点是,潮湿的空气或湿渍极易毁坏这种昂贵的木材。为了保护楠木地板不被家臣们滴下的口水毁坏,我赶紧走到安丽丝前面,遮住其他人的视线。
兰丝咳嗽一声,瞟了我一眼然后收回目光。当他望着我的时候,细长的眼缝中精光暴射,颇有点回光返照的模样。当他收回目光后,重新显出萎靡无神的模样。
“我已经一百多岁了,年纪大了,精神也就不济了。对于美丽的事物,我虽然没有其他的能力,但至少仍旧懂得欣赏。兰特。萧公爵,如果您答应让我每个月都至少能够欣赏一次尊夫人的美貌,我愿意成为您的家臣。我想,您不会介意收一位魔导师为家臣吧。”
兰丝的一番表明,令多明戈发出抽气声,他结结巴巴地说道:“魔导……师?……布雷西亚……有魔导师?……”
刚刚暗自表扬过的拉库里又一次辜负了我的期望。他很不礼貌地蹦到兰丝面前指着他的鼻子质问:“全大陆只有六位魔导师,你想骗谁?”
事实上,魔导师是比圣骑士、影剑士更能影响国家军事实力的人,因而魔导师比圣骑士的名字更为响亮。不过拉库里也实在傻得过分了点,他也不想想凯森的例子。
“拉库里,退下。”
我盯着兰丝急速思考。拥有最高级别实力的人却没有相应知名度,往往有三种可能。
一种是受正统协会所排斥的人,例如兽人、或是含有兽人血统的草原边缘族人,凯森就是这一种情况。还有一种人便是纯粹的隐士。这样的人甚至在祖国遭受侵略时也无动于衷。这样的人对他人的赞扬、世俗的荣誉毫不在意,自然不会去注册对他们而言毫无意义的魔导师称号了。曾经被协会所承认,后来却又被剥夺资格则是最后一种情况。
我估计,兰丝应该是属于第三种情况了。魔导师是极为尊贵的人,如果哪个中、小型国家出了一个魔导师,那么他甚至可以拥有比国王更多的尊敬和权力。褫夺魔导师称号,只能有三个理由。叛国、弑主、学习或使用危险魔法。那么,兰丝会是因为什么原因呢?
我走向兰丝,用只有他听得到的声音问:“是因为学习或使用危险魔法吗?”
兰丝露出诧异的神情,不过还是点了点头。“是的。”
“不过,英格兰尼当时并没有驱逐我。就这样过了五十年的平静生活,前些时候一个老朋友到我那儿,我们讨论了兽人军队的战术问题,却不知怎么被英格兰尼的情报部门得知。英格兰尼政府由此宣布我是叛国者,我只好流亡到从前认识西西王那里寻求庇护。别的国家未必安全,而我相信你却一定不会将我引渡给英格兰尼,为了得到你的庇护,我决定成为你的家臣。”
我将声量放大。“那么好吧,我收你为家臣。过几天就委任你为布雷西亚的国师。”
然而让我意外的是,现场最为吃惊的却是西西王,他张大着嘴根本就合不拢。
“魔导师大人……”
兰丝以不符合他年龄的语速打断了西西王的话。“皮耶德大人,我已经找了自己应该效忠的主公。恭喜我吧。”
西西王的脸色非常不好,似乎被敲了一记闷棍的模样。可以想象,他的眼前肯定有无数的星星正在飞舞。
西西王因为愤怒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他的脸上显出更加红润的颜色。西西王压抑地问:“魔导师大人,以你的魔法造诣,再配合我的格斗实力,为什么?……”
兰丝翻出一个老大的白眼。“魔法师之间的交锋你不懂,事实上我早就输了。我对夏默施展的魔法,只有魔法能力与我相当魔法师才能察觉。而兰特主公如此轻易地察觉了我施展的魔法,证明他的魔法能力在我之上。况且,只有待在主公的身边,才可以经常与美丽的主母亲近啊!”
真正比兰丝强的是兰仆,兰丝这么说倒让我有些受之有愧。
魔法师,往往让人联想到高贵、睿智、理智、严肃等词。但眼前这个人毫无廉耻的表现,破坏了众人心目中魔导师的光辉形象。
瞧瞧我的家臣都是些什么人啊。我的目光顺次望去。
凯森是圣骑士,可他连基本的骑士守则都遵守不好。他毫不谦卑,除了马迪尔,他对我其余的家臣向来是呼来喝去;怜悯这种感情也很少能够从他的身上看到,至少我从来没见过他给过任何乞丐一个铜板——尽管我自己也从来没这么做过;他不公正,如果凯迪与别人发生冲突,那么错的一定是对方;他对于其他骑士所执着的荣誉感嗤之以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他居然做出绑架这种令骑士所不耻的事。
而兰丝呢,他也不象魔导师。他的身上甚至没有穿魔法袍,一身不知穿了多久的衣服,甚至可以用衣衫褴褛来形容,因而看起来与高贵无缘;兰丝进入大厅后色迷迷地盯着安丽丝的模样,很难让人认为他会拥有睿智、理智、严肃等特质。如果有人说兰丝是个乞丐、流氓、骗子、小偷、色狼,那么我对这种评语的修正顶多只在这些猜测前加个“老”字。
西西王,他或许马上就会成为我的家臣。我对他的了解还不多。不过西西王的美貌实在过分了些。除去身高的原因,他打扮成女人毫不困难。
布雷西亚两百年中的第一天才呢,更过份。最宽容的评价,也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