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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钱银子太少啊。”酒坊伙计不自觉地接话。
周全表情发狠道:“那你想不想一钱银子也赚不到?”
惊,酒坊伙计就如被雷劈上了一般,那副表情说多精彩就有多精彩。
周全依旧媚笑道:“几年前这酒就是这个价钱,别忽悠我。”
酒坊伙计怒道:“我从没见过你这么贪得无厌的人。”
周全道:“不就一瓶酒,值得看那么重吗?”
酒坊伙计思索片刻,才默不作声地把酒给了周全,周全也很厚道地给了五钱银子。
寒野从头看到尾,愣是一句话也没听懂。
【六】
世间有种组合很特别。
香花梨,五加皮。
喝酒时吃赏香,必定是种仙境般的享受。
虽然人做不成神仙,却可以享受神仙逍遥自在的生活,又何必非要寻仙问道?
【七】
回到酒店,周全依旧是寻常表情,他衣兜里的五加皮,没有交给掌柜徐夫人。
寒野刚进门,徐秋便后脚进门,手里拿着一盆香花梨。
望着,寒野深深地望着那盆花,眼中闪过万千。
“看什么看,你看得懂花吗?”徐秋哼着,转头而去,只留下一脸思索的寒野呆立在那里。
见情景,徐夫人赶忙走上前来,解释道:“寒野,别跟这丫头一般见识,我昨天骂了她,她现在还在气头上呢。”
点头,寒野笑道:“的确,乞丐看不懂花,乞丐的眼中只有食物。”话毕,寒野寻常表情转身而去,看不出有一丝不悦。他经历过此种痛苦太多,早已看淡。
摇头,徐夫人轻叹,也没将此事放在心上。她眼中看见的只有柜台上的账本,她见过此种事情也太多。
【八】
酒店外,是从未有过的热闹场景。
人最喜欢看热闹,有热闹的地方就一定有便宜捡,特别是贼。
人山人海的地方,必定有少见之事发生。少见的事情太多了,可绝不会有如此场景——几乎全城人都来到了这里,把狭窄街道挤得水泄不通,没有得到消息的人还以为有人在此派放雪花银呢。
乞丐都聚集的地方,难到不稀奇,不引人围观吗?
【九】
那骏马上骄傲、冷峻的是今年的武状元。
很少人知道他在成为武状元之前,是一个地痞无赖。
状元郎衣锦还乡,首先去的地方却不是地方官府、不是寺庙,而是红楼坊。
这更加耐人寻味。
很多乡下人甚至不知道那个地方。
【十】
状元郎,这是一个多么威风的称号,全联盟三十万年轻战士中脱颖而出,几千勇士决斗至殿前比试,在天承神赐皇帝眼前胜出,由天承神赐皇帝亲自披袍、挂帅、赐封。
有人问,那不是东村那个泼皮无赖,怎么今年的武状元会是他?
不知道,也没人想知道,从此他们脑袋中只会剩下威武不凡的武状元,不会有人再记得东村那个自小泼皮无赖的人是谁。
站这里的人,只是想目睹那状元郎的威风。
【十一】
不知谁叫了那么一声,“状元郎来了!”
接着,人海冲垮了人山,每个人都想看看状元郎长什么样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亲戚。
万众瞩目中,那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红衣铁甲,高昂着头,冷峻地迎着艳羡、嫉妒的目光——由座下战马缓步走过士兵严守的街道中央,连他的战马都是那样骄傲。
白马上是红衣,红衣里是纯黑色盔甲,盔甲上刻印着一个应龙标志。
应龙,是传说中的龙灵之一,曾辅佐过神灵,辅佐过开疆化土大帝,被后世列为武状元标志。
当今大土国,此标志总共流传不到百枚,可见其之珍贵,得到此标志绝对是荣耀的巅峰。
【十二】
红衣看着马下疯狂的人们,他忍俊不禁,能混到他这种地步程度忍俊不禁已经寻常。
仿佛狼王正在检阅他的狼群。
这是他多年的梦想,却发现真到了这个时候是样的从容,仿佛知道自己该怎么做。
冷漠,只有这种伪装才是他的气质,他的光环。兵士,看见他的冷漠,就已随着他的步调行动。
【十三】
看着马上那个冷到极致的人,这人嘴边泛着冷冷的阴笑,这种装酷的人他见得太多了,手上沾的血也太多了。
他的手,握着内衣兜里的寒冷暗器,只要他一动作,在一秒内就可以发动数次致命攻击!
他是杀手,杀手界顶顶大名的杀手,行内人听见他的名字都会感觉到杀气,脑袋里只想着如何离开。
如今众人眼中的他,只是一个带着烂草帽的穷汉子。
这里的人太多,没人会去刻意注意一个穷汉子。当然,也不会有人轻易发现他那烂草帽下隐藏着的气质,他的衣服太精致,他的掩饰太精致,他这种人是倒着走路,想好去路就已想好去路的人。
他的伪装只有同样高深的人才能够发觉。
【十四】
一片混乱中。
谁也没注意是怎么回事,衣锦还乡的状元郎便从白马上直直栽下。
当护卫与士兵记起自己的职责时,那个带着草帽的人已经消失在了茫茫人海。
喧闹的人海,在这一刻突然平静,就如一面镜子被打碎。
吼声,士兵们的吼声突然而起。
就如平地一声雷般响起。
杀!!!
这是一个血腥的字眼,更加是个带有血性的字,如果未见过的人,根本无法理解此字的含义,有些人听见这些字眼都会颤抖。
除了这些全副武装的精甲士兵和卫士。
谁也不知怎么回事,也没人来得及了解是怎么回事,那些士兵就已将手中的武器对准了一切拦路之人。
这是一条血路,用血铺成的路。
这条路通往的地方,叫做——红楼坊。
【十五】
那些士兵全身上下散发着的气质叫——杀气。
杀气不是气味,而是一种常年累月积累成的习惯、气质,如何将别人杀死的习惯、气质,无意中融入了举手投足中,难道不使人感到莫名恐惧?
杀气汇聚,即使隔着千米都能使人颤抖,这种无形的灵迹才是人们信奉鬼神的主因。
没人知道是谁惹怒了那么威武的一支军队,人们脑袋里留下的只有惊讶。###第伍章 红色血楼
【一】
这些士兵在擦拭着武器,更像是在消磨空虚的时间。
在战场上,武器就是士兵的第一生命,就如狼的爪子和牙。
世上只有武器不会抛弃它的主人,就如狼的爪子和牙不会背叛狼。
常年呆在战场使得士兵变得异常冷漠、自私,随便做出一件寻常的事情都会让凡人颤抖。
【二】
士兵甲:我很久没有这样擦过它。
士兵乙:我从边关回来这么久,早忘记了它。可是,刚才我却很想用它来杀人!
士兵甲:你以为我不想?
士兵乙:我也想,可是却不能。
士兵甲:你忘记了我们当初的血祭?
士兵乙:我没忘记,可是……我却很后悔当初的血祭,你呢?
士兵甲:我不知道。
士兵乙:你是不敢去想!其实,我们都是傻子,我们就像这把甲刀,主人不用的时候我们就到角落去,而到用场的时候他们却又不会顾及,毁了自然还有下一把甲刀在手。
士兵甲:可……可能吧。
士兵乙:你身上一共多少伤口?
士兵甲:很多,连我自己都数不清了。你看我的手指,左手缺了一指,这就是在东海那场战役遗留下的。
士兵乙:你有这么多伤口,可你现在得到了什么呢?
士兵甲:……
士兵乙:别不说话;我们哥俩十几年的兄弟情了,我知道你现在想什么。
士兵甲:我想起了徐将军。
士兵乙:我一生只佩服过一个人,那便是他!
士兵甲:我真后悔当初没有追随徐将军而去。
士兵乙:我也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为徐将军挡下那刀!
士兵甲:你觉得杨都司怎么样?
士兵乙:很有当年徐将军的风范。可,他受了这么重的内伤,恐怕命不久矣。
士兵甲:或许是老天的安排,不然那三个致命伤口就不会全都刺在了骨上。
士兵乙:我还没听说呢,怎么回事?
士兵甲:肩骨是第一个致命伤,左臀那骨是第二个致命伤,最后一个致命伤却是在身后。
士兵乙:什么……杨都司穿了玄铁打造的盔甲,后背怎么会有伤口?
士兵甲:那一致命暗器,划破了玄铁盔甲,直刺入杨都司皮肉达半寸,直至刺中了背骨。
士兵乙:天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