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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捕斗将军之2少年追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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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是这样,除了能豪饮和腿灵光之外,温约红还是有一种“特性”影响了追命。
——那就是多情!
温约红是个成熟情多的人!
他用情真,深,但却不大专!
——这种人摆明了当会常常恋爱,而且也时时失恋的好样板!
温约红一向不拘俗礼,跟追命把酒谈心,也不管对方尚未成人,照样说他那些艳遇、邂逅、倾慕史,早熟的追命,开始听得津津有味,但听多了,说多了,对方知道自己说的是陈腔,他也知道自己听的是滥调——但无论怎么说,陈腔和滥调,有时也确实好听,百听不厌,而且为了使多情的人不寂寞,追命也绝对愿意静聆细听下去。
可是几年来都听了下来,对他来说,耳濡目染,影响非凡。
——这性情可比嗜饮还“害死”追命了。
追命十一岁就开始他的“恋爱”。
他拜别师父,回到味螺小城,想找回他那一早就不知所踪的四位兄长两位姊姊,但哥哥姊姊没找到,却一眼就望到一个在村口打水的女子。
她长发有点乱,眼色也有点乱,可是就美在那一点乱;她流露的温柔得不中思议,但所蕴含绝大的吸力足以把他只知道有她而忘了自己;她颊上有两朵酒涡,深深深深的,像那一口井,井里的影,影里的他自己。
他看到她之后,几乎是呻吟了一声。这就开始了他第一次的追踪。
他跟踪那汲水的女子,原来是“味螺镇”雷镇长的婢女。
——他整个小痞三的样子,根本不能接近她。
可是,见了她之后,他再也分不清别的女子是女子了。他只知道自己是个男子。
他对她念念不忘,价日守在镇长大宅后,等她出来买菜、汲水、陪小姐和夫人上街子。
最令他蒙羞的一次,是家丁、护院们以为他要骚扰轿子里的人,所以狠狠的出手把他揍了一顿。
还是那小姐在轿里看他傻不楞登的样儿,噗嗤一笑,这才叫家丁停了手,放了他。
但他还是不死心。
他要娶那女子!
从此,他所作所为,莫不是为了进入镇长家,接近这位叫“小透”的女子。
譬如他赌博,就是为了赢一点钱,来买好一些的衣服,穿在身上,来吸引她的注意。最好能赢多一点的钱,来早日为她赎身,请媒婆说亲去。
例如他上午上山打猎,下午砍柴,晚上替人推磨子,比一头牛加一匹马加一只狗都勤奋多了,为的是多攒几个钱,希望日后能有足够的钱来明媒正娶。他做得像一头驴的模样。
又如他常常出没在镇长雷门的家附近,千方百计接近雷家二子雷动,为的是要挣在雷府当长丁、伙计、小厮,吃亏一点、多干些活儿也决不在乎。
——三年来,他所作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小透,要多见小透一眼,看小透一面。
结果,他真的挤入雷家当杂役了。
雷家十分薄待他,任意使唤,当他连狗都不如;他都忍下来,为了还可以见到小透。小透当然都不知道这些。
有时候,一天能见小透几次;有时候,三五天见不着一面。追命和小透在雷家各有隶属,平常根本不可能凑在一道。
追命就是爱着她。
她那么笑靥如花。
追命就爱看她。
她笑得像化开的蜜。
追命爱看她。
她的笑比酒还带醉意。
追命爱她。
有次追命居然有机会和她说话。那天雷家在翻修羊棚,长工们在棚上棚下呼啦呼嗬的么喊,有人在厨房前打铁,叮当的响;天色已近暮了,偏有雄鸡在炊烟远处,有一声没有一声松垮垮的啼叫着。而上房雷家的少奶奶,在拉嗓子唱着清腔调儿,听说她原本就是戏子出身。
小透端蓬子茶给二少爷雷动。见着他,这回说了几句话。
“你很会喝酒是不?”
她是个玲珑剔透的女子,心窍儿像她名字一般的透。她知道这傻乎乎的长腿小子常愣头愣脑的张望她。她知道他,他跟那些家丁长工是不一样的。
“啊。”
“不要多喝,钱要留起来。”
“哦。”
“在外面多攥些子儿,这里工夫多,没赚头。”
“噢。”
“你上次不是在婶子小巷挨揍了吗?为什么要进来这儿干活呢?不像我,我命苦,娘把我卖进来,没办法……”
“呃?”
“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我……我……”“我”了老半天之后,十三岁的追命终於挣红了脸,比盘古初开破天荒还艰辛的说:“我姓崔话未说完,上房已在叫:“小透,你躲懒哩!茶都冷了,还不快送上去,二少爷候着呢!你尽嗑嗒什么?”
小透匆匆而去,临行还向她嫣然一笑。
他脑袋里轰然一声,炸开每颗都比轻功还疾的星星。
他那次千望万盼的“接近”就此结束,他们的谈话仅止於他的“啊”、“哦”、“噢”、“呃”。
十天后,雷家传出喜讯。
——雷家二少爷雷动纳小透为妾。
未娶妻,先娶妾。
——小透是婢女,当然入不得正房。
追命在喝了酒之后,几乎忍不住要拼命去“救”小透出来。
不过,小透似乎很幸福。
——一个小丫鬟能嫁给二少爷,就算是当妾侍,那仿佛便是件几生修来、一步登天的事。
(凭什么,别人不嫁二少爷,要嫁给自己这个小痞三?)
追命痛苦地喝酒。
伤心的醉。
从此以后,他听到打铁声、搭棚吆喝,尤其是暮晚时的鸡啼,他就会伤感起来。
听到那咿咿胡胡的唱腔,像北地里乱着的风,追命也会想起他第一个“追”的女子:
她的笑靥
她的眼
她的脸
直至多年之后,追命偶然省悟:他妈妈是给人毒死的。
他又开始“追”了:
他“追”查案件。
——杀他父母的疑案!
不过,对於小透和他在雷家的这一段情愫,还未了结;七年之后,追命又回到小镇,得悉雷家二少爷已近娶了七个妾侍,而小透听说是因为受尽凌虐,因而悬梁自尽。
他那时候,已当成了霹雳县的捕快,正要着手调查“味螺镇”雷家的一宗案子。
他常去小透坟上拜祭。事实上,小透那孤伶的墓坯前,也只有他常来伫立。
他常默立良久,并在墓边的小树上,刻下了几个字:
“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
如此——”
下面没再镌刻下去,不知是为了什么?也许是因为心烦,也许是因为已经酒醉,也许是太伤心,镂刻不下去了。大家都以为下面该是“而已”两个字吧。

三、秋天的粗话
每个人的过去都总会有一些经典。
对追命而言,过去的事,都是“追”字:追忆、追求、追踪、追杀、追捕、追悔……
常听到年轻人口口声声说无悔,追命都只一晒置之。一个不思精进、不反观内省、不承认错失的人,当然以“无悔”为荣了。每个人的一生里,都总有些可悔该悔的;有些小悔,总是表示自己继续成长……
成长是好的,但成熟时则就快要烂掉了。
——对追命而言,乍听小透嫁人的噩耗后,他整颗心都快要烂掉了。
他离开了伤心地。
他去流浪。
经过一山又一山,一乡又一乡;他没有了斗志,一如他相貌般的落拓着、落魄着,而且仍不忘喝他的酒,也照样的打抱他所不平的事。
他那时候,武功并不算太好,只在服侍雷家两位少爷跟随“旱天雷”雷重学武的时候,他才偷学了一点功夫。
他悟性高,虽是偷师,但也学得比雷家少爷好。
他也腾出点时间,在夫子雷轻教两位少爷念书的时候,他也识了不少字,读了不少书。
他勤奋,所以比雷家两位少爷加起来都觉得更多。
他天性好打不平,所以纵在流浪飘泊之际,遇不平事,总要插上一手。
温约红曾经告诉过他:“做一条顶天立地的汉子,就是要做顶天立地的事。我不是。我懒,好玩,就爱喝两杯。所以我只做一个只求心安的人。如何心安?便是理得。无理不公的事,我就去评评理、说句公道话,必要时,仗三尺剑,管不平事;人,总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
他记住了。
不过他的实力不甚足够。
——为人打抱不平,常闹得给人打,给人揍,还差些儿没给官差“敉平”了。
幸好他的轻功上有天份。
他打不过人时,跑得总算还快。
他反正无父无母,无依无靠,也不大学好,偶然也偷(他偷的不是钱,不是女人,也不是东西),他偷的是酒或是吃的,所以在他少年时期,常给人追赶/打/捕/缉。
那时候,他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他会当上追缉凶徒要犯的捕头——而且还是名动天下的神捕!
那时候,他很能跑,主要是因为:“逃”!
——而不是“追”。
直到有一天,他偷喝了人家办喜事的酒,给六、七个伙计“追”出来打他。
他不敢还手。
——因为他知道是自己错了。
他只敢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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