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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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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乃是野兽喝水踩踏出来的,等走到了山沟当中的时候,也不知道为什么,尽管也是阳光明媚,忽然感觉就要寒冷了一些。温度居然都下降了两三度都不止。

“这里从风水学上来说,是一条地脉当中的阴脉,所以很是吸引寻蛇,而这山溪当中的石块,则是它们晒太阳的好去处,你若是要抓蛇的刷,这里就可能出现了。医术我还是略通一些,感觉虽然毒脉附近的寻蛇毒性更强,但是你调配的药酒的药性未必压得住。所以你就抓些普通的寻蛇去泡酒也就好了。

林封谨心中也是在暗道这敖溪了得,连转基因的生物最好不要吃都知道,便连声称是。敖溪到这里也是放缓了脚步,指点着那山溪当中道:

“此时阳光温煦。正是寻蛇最为喜欢的,它们便躺卧在那山溪的岩石上面晒肚皮,加上在山中也是没有天敌,所以十分慵懒。并且也没有什么警惕性。你去抓的时候记得出手要快,若是不想活捉便是用木棒子敲后脑勺,若是想活捉的话。便用麻布口袋一套,便是手到擒来,若是要用手捉,那么就掐住头部腮帮子那个位置,否则的话,掐别的地方,寻蛇就会突然断裂然后反噬当然,也只有你我敢这么干,山民这么去直接抓头的话,那是找死了。”

林封谨目力超乎常人,很快就见到了一条寻蛇盘踞在了一块溪中的青石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这玩意儿在野外的时候和被抓到的时候,可以说是精气神都是迥然不同。其外表此时除了看起来没有鳞片的话,完全就和银环蛇类似。

不过林封谨也是仔细的打听过,寻蛇以圆,紫,纹这三大特点来进行鉴别,即是身躯浑圆,浑身上下呈现出紫色,浑身上下条纹格外清晰的为佳品,至于长度反而是次要的,记得当时药店掌柜还打趣说,长度在这里并不能说明寻蛇的药效好,就仿佛是咱们觉得的美人儿也不是首先以身高来评判的,所以林封谨记忆得十分深刻。

此时出现在林封谨面前的这条寻蛇虽然有两三尺长,浑身上下却是灰扑扑的,几乎分不出纹理,更是躯体干瘪,与三大特点一个都对不上号,所以用树枝去扒拉了几下,试探了一下寻蛇的速度和习性之后,便放了这厮一条生路,不过见到这寻蛇游入水中,悄无声息的模样,心中也是有些惊异,因为这条看起来瘦不拉基的寻蛇,其力量敏捷都在林封谨之前想象之上。

两人继续沿着这山溪而行,前几日下了暴雨,山洪在此肆掠的痕迹都还没有消失,林封谨正在寻找寻蛇的时候,忽然看到了前面的石头旁边趴伏着一个人,看打扮应该是当地的山民,脸朝下一动不动,呼吸心跳都没有了,看起来已经断气了。

走近一看,才发觉尸体已经僵硬,却还没有腐臭,应该是中毒的缘故,看这人大概四十多岁上下,不知道为什么,双唇和舌头都呈现出紫黑色,因此长相看起来都是十分可怖。其旁边十余步处的庇荫地带,还有个十七八岁的少年两眼圆睁,卧在了地上,满脸黑气,也是尸体僵硬了。

敖溪见多识广,一看便道:

“这多半是父子前来捕蛇的,儿子没什么经验,结果被寻蛇咬了,看看就要毙命,父亲不忍儿子惨死,便将伤口割开用嘴巴吮吸毒液寻蛇这东西,乃是秉持天地之间的戾气所生成的东西,毒性怎么可能用等闲的方法来化解。结果儿子死了,父亲也是难逃劫数。”

林封谨默然了一会儿,叹了口气道:

“萍水相逢,这对父子也是可怜,我应当将它埋葬了。”

他一面说,一面已经是随手抛出了一枚朱红色的丹丸,顿时蓬的炸出来大团的白雾,雾气当中便出来了个大汉,身穿家丁的服饰,腰间系了一条黄巾,除了动作略显僵硬之外。与生人区别不大。

这是林封谨修炼了魔傀儡术以后弄出来的残次品傀儡,最初林封谨还觉得有些鸡肋,感觉仿佛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但后来转念一想,这厮虽然在战场上面用处不大,但好歹也是相当于两三个壮汉的力气,用来干些粗活啊,放哨啊,扎营等等力气活儿也是足够了。

并且这残次品傀儡不知疲倦。平时也不需要战斗,还具有基本的智慧,相当于五六岁小孩子的智力,因此真的算得上是变废为宝了,只是有的持续时间长,有的持续时间短,林封谨叫出这黄巾力士来,然后让它挖了个坑,将面前的这两个父子合葬了。

不过。在黄巾力士抱起尸体的时候,却是从那父亲的腰间忽然掉落出来了一只竹管,林封谨好奇之下打开一看,却见到上面绘着的是一张十分简单的地形图。隐约可以辨认出来,这地形图上绘画的首先是一条山溪,从那弯弯绕绕的幅度上看,山溪的上方写着“龟蛇观”三个字。应该就是指的林封谨他们此时置身的这条小溪。

而在山溪的中段,则是出现了一条急弯,林封谨询问了一下敖溪。确认前方确实是有这么一处陡然的转向。就在急弯刚刚过去没多远,图上便绘了一个墨圈,旁边草草写了几个字:巨树。除此之外,这图上便已经没有别的东西了。

看起来这张图便是记录的一条消息,这个巨树处应该是生活着一条蛮值钱的寻蛇,所以有人干脆将这个消息拿来卖钱,让这些山民来捕捉,结果这对山民父子在路上就先被寻蛇给袭击了。

不过,看着这张图,林封谨的注意力却并非是在看那图画,而是集中在了上面的字上。

这幅图上一共有五个字:龟蛇观,巨树。

林封谨虽然念书不怎么用功,但他却是吸收了原翰林学士张惊鸿的一些记忆,这翰林学士可不是谁都能当的,非得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不可,就仿佛是中科院的院长,你不拿个什么诺贝尔奖的,难道镇得住下面的场子?

所以林封谨一眼就认了出来,写这五个字的人虽然是信手而为,却是少说也有三四十年的文墨功夫,非但如此,写这个字的人家境一定是极好的。

说到这里就貌似就有些武断了,俗话说穷文富武,很多一代大书法家,家里面都是一贫如洗,一样是光耀千古,只因为这练字的门槛太低了,父母拼着一天不吃饭,买一张字帖也是有这个钱的,何况实在没有纸笔,用柳枝代替笔,河沙代替纸也行,甚至毛笔蘸水在干燥的石板上书写也成。

但是,凡事总是有些缘由的,旁人看着这五个字好看,但具体你要说它好看在哪里,外行是说不出来的。

就像是我上一次在街上看到了一个长腿美女,也是说不出的好看,就多看了两眼,我老婆就冷笑道:

“好看吧?”“

我抹着汗道:

“一般,一般。”

我老婆继续冷笑道:

“人家挂的是爱马仕的限量包包,穿的是香奈儿的经典千鸟格女装,喷的是迪奥的梦幻香水,戴的是卡地亚的胸针,脚上是普拉达的fiocchetto女鞋,你要是给我弄这么一套,我保证比她回头率还高。”

咳咳,我无言以对,只能抱头鼠窜。

再将话题转回来,此时这张图画上面的五个字同样也是如此,外行只能觉得好看,但是内行,才知道其究竟好看在什么地方,原因就是,这五个字当中流畅出来的那种威严,古拙,洪荒,苍凉之意,只有长期临摹上古时候从地下发掘出来的“骨契”,才能培养出这其中的韵味。

什么是骨契?就是从地下挖掘出来的甲骨文的载体,乃是上古的时候,人类或者妖怪就在龟壳或者牛的肩胛骨上镌刻下来当时的原始文字,最初的时候被普通的百姓用来制作各类药物,后面等到大儒发现了这些骨契后才发觉,上面带着一股独特的上古人文气息,对着其临摹就可以被其潜移默化的影响,流露出那上古时候返璞归真的味道来。

不过,骨契要是出土太久,或者说是被临摹太久,被人世间的浊气浸泡太多,那么就糟糕了,上面的上古人文气息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所以说,一片骨契往往就只能被一个人用来临摹。

这本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自从三百年前,士大夫开始流行“洛阳正音”,以带有洛阳口音的话语为时髦后(类似于英语的牛津腔)后,接着便开始流行起这“骨契古风”,能拥有一笔“古风”书法的人才是配被称为大家。因此,骨契的价格被一度炒高,最贵的时候,一片可以用来临摹的骨契甚至可以换一个庄子!拿现在的价值观来说,便是可以换一栋楼房!可见其昂贵。

此时虽然已经相隔数百年,又经过了末代王朝的乱世,所以“骨契”这种不实用的东西也就卖不了那么夸张了,但要说便宜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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