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牵裁槐ǔ沙稹�
六个月前,燕十四和妻子被军阀乌元庆逮住,以他妻子和叶飞他们三个为要挟,让他打造一批武器。武器打造完,乌元庆出尔反尔,要杀人灭口。为了保护叶飞燕云和李风,夫妻俩被军阀乌元庆的部队乱枪打死。要不是恰逢战事突起,叶飞他们没一个能活命!
可即便这样,叶十三还是为了掩护叶飞他们,身受重伤。
三个月前,叶十三为了赚钱养家,制作了几件首饰,却因为争执,被扶桑鬼子用刺刀扎死!
至此,叶飞燕云李风都成了孤儿,相依为命!
叶飞脑海中翻滚着父亲和燕叔燕婶李叔李婶他们那血淋淋的往事,他的眼中充满了悲愤和仇恨!
叶飞虽然不再是原来的叶飞,可是原来叶飞所有的记忆和情感,却还都深深的刻在他的灵魂里。这些,是永远都不会消失的东西。
叶飞是一个很珍惜生命的人。前生那般际遇,让他深切的体会到人活着不容易,所以他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都十分的珍视。
可是来到这个世界上,回想起叶十三和燕叔李叔他们的死状,看到的都是人们的麻木不仁,还有兵痞土匪和扶桑鬼子们的嚣张与凶残!
生在乱世,人不如狗!想要活得好,就必须心黑手狠!
叶飞决定摒弃许多原有的思想和观念。他已经决定做心黑手狠的那种人——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这狗娘养的世道里活下来,并且还能活得十分的滋润!
握了握手里的刀柄,叶飞天生的夜眼在黑暗中射出熠熠碧芒,森森冷意!
第1卷 第五节 :仗剑别乡里(2)
叶飞将三具扶桑鬼子身上有用的东西搜出来,把尸体埋在自家院子后面的野地里。这里是镇外的山村,人烟本就稀少。恰逢乱世,除了他,这会儿已经看不到别人。
做完这些,叶飞肚子有些饿。家里已经没有吃的,院子之外的山野里能吃的东西也基本上都被逃难的人群扫荡一空。就连树皮,都给剥去啃了。他只好拿着从鬼子身上弄到的几块银洋,背起一个木箱子去往百工镇。
百工镇有各类店铺,其中当然也包括买吃食和粮食的地方。
燕云和李风都在百工镇做工讨生活,叶飞也是。他今天之所以回到镇外的家,就是为了拿些工具。没想到碰到了三个路过的扶桑浪人,这才有了后来搏杀的事情。
叶飞从家里动身的时候,已是后半夜。到得百工镇之时,天色已经大亮。
虽然连年战乱,民不聊生。可是百工镇却因为制造生产着战争各方势力必须的一些东西,还有许多生活必须品,今日繁华更胜往昔。
繁华是真的,纷乱也是真的。
在十年前,世道不乱时,百工镇要是出条人命,那会被称作惊天血案。可是现在,就算真是惊天血案,也没人愿意去算算究竟丢了几条人命——天天都有人死,人们都有些习惯和麻木。
天色虽早,可是街上已经是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有背枪穿军装的各国士兵,有穿着马褂布鞋歪带帽子晃悠的流氓,也有各类的生意人和匠人,以及行人商人等等。百工镇不大,可是人却多得要命!
叶飞在镇上的老字号“大包子”买了四十个肉包子和一些酱菜,用油纸袋提着向镇的东头走。
些许时候,他走到了镇东头的一个小胡同里。胡同的最里面有个小院,燕云李风还有叶飞近来都住在这儿。
院门大开着。叶飞觉得有些不对,因为平日里他们都是大门紧闭,以防歹人偷入,今天怎么这样?他走进院子,发现院子里一片狼藉。房子的门窗都已经破碎,里面更是乱得厉害。
叶飞心里咯噔一下:完了!燕云李风都不在,他们出事了!
“他们两个小子昨天中午就被当兵的抓走了,听说又是服什么兵役…昨个就给汽车拉走了,现在也不知到了什么地方…哎,这鬼世道,让人没法儿活啊!”
隔壁的老头儿扶着大门说了这么两句,就转身回了自己的院子。叶飞听了这个消息,愤怒的看着这个破烂的院子房子,太阳穴气得蓬蓬的跳!
“我操你妈,狗日的世道,狗日的军阀!”
叶飞大骂一气之后,无力的坐倒在门口的台阶上。抓着头皮扯着头发沉默了好一会儿,他才重重的叹了一口气!
第1卷 第六节 :仗剑别乡里(3)
现在,各种名号的部队多得数不清。路过的和驻扎在这百工镇的部队都抓人服役,既然给汽车拉走了,那燕云和李风的下落已经无从查起。
事到如今,叶飞也唯有祈祷两个兄弟能平平安安的,以后还能相聚!
不管世事如何变迁,人事如何变幻,叶飞总还是要好好的活着,继续他刚刚开始的崭新人生。
叶飞无味的吃了十多个包子和一些酱菜,在院子的水井里打了些水喝了一肚子。吃饱喝足,他坐着想了一会儿事情,便进屋收拾了几件破旧衣服塞进木箱里,出了小院。
叶飞没有去工坊做工。他在镇上买了一些东西提回家,在自家和隔壁的燕家李家鼓捣了一个多月之后,收拾了一些东西装在木箱里背上,离开家去往北面的山野。
这会儿,还是夏天。
山野某处的一片树林里有三个坟丘,这便是叶飞的父亲叶十三和燕云李风父母的墓地。
叶飞把坟丘上的草拔了拔,附近收拾一下。然后拿出一些东西,开始拜祭。
在虔诚的拜祭之后,叶飞背起木箱头也不回的一路向北狂奔!他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便不忍心离开这里!
叶飞其实早就感觉百工镇已经不适合他们居住,可那时燕云李风不愿意离开这儿,更不愿意离开故去的父母太远。所以,他便只好陪着两个兄弟呆在这里。
于今,两个兄弟也已经不知去往何处,叶飞也没有必要再呆在这个地方。从今以后,天空海阔,天下间任他驰骋!
叶飞发誓要活得痛快淋漓,不枉此生!他还发誓,一定要为父亲他们报仇雪恨!
第1卷 第七节 :少年救美人(1)
叶飞暂时并不想遨游天下,他现在的目标很明确——去黄金滩!这个目标的形成,不是一时一刻的冲动,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黄金滩,是一个城市的名字。这个名字让叶飞联想到前生解放前的上海滩。黄金滩和上海滩大有相似之处:繁华而混乱,美丽而危险。
但是,黄金滩也和上海滩很不相同:它的面积要大过上海滩很多倍,人也要多出好多倍,其势力的纠结程度,也要复杂很多倍!
叶飞喜欢黄金滩这样的城市!他相信凭着自己今生的本事和前生的能力见识,到黄金滩即使不能飞黄腾达,也能活得十分精彩!
重活一世人,若不活得精彩,那他叶飞对得起谁?连“叶飞”这潇洒的名字都对不起!
黄金滩是叶飞现所在国家——唐宋古国的第二大城市。现在的唐宋古国和叶飞前生的民国时期很相似,语言完全相同。不过领土面积却是中国的几十倍,在历史和文化方面也有些差异。
叶飞的记忆里,据说从百工镇到黄金滩直线距离约有一千里。可是崇山峻岭恶水险地相阻,只能绕行而至。这样行程就倍增到两千多里之遥!
现在唐宋古国的科学技术还十分的落后,和叶飞前生民国的时候大抵相似。交通很不便利。火车还没通到百工镇,汽车叶飞没有。他基本上也只有靠两条腿来丈量这两千多里的山山水水了!
三天后,叶飞来到了距离百工镇一百多里的黄沙镇。看着行人络绎的街道,飞舞的尘土,叶飞觉得这里和百工镇很相似,只是没有那么大,那么繁华。
摸了摸口袋,里面的银洋还有几块。另外,还有几件从鬼子身上弄到的值钱东西。
叶飞这三天风餐露宿,吃不好睡不好,随便买了些东西填饱肚子,他就找了家客栈,洗了洗澡,美美的睡上一觉。
躺下时,是中午时分,醒来时,是第二天的清晨。
好好的伸了一个懒腰。爬起来打坐练了一会儿祖传的无名心法。他给这心法取了名字,叫做“三无心法”。
因为他住的是一个单独的小院儿,很僻静。所以他练过心法,又去院子里练“三无刀法”。
“三无刀法”是叶飞重生后自己给这祖传无名刀法取的名字。原本这刀法是没有名字的,但追求的最高境界便是三无:无影,无势,无滞!…于是他就称之为“三无刀法”。
何谓三无?按照叶飞的理解:无影就是出刀收刀无影无踪,出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