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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三名侍女做她的贴身女婢,开始态度有些傲慢,心道这女人有什么权力被北辰殿下另眼相看?后来见另外两个北辰天身旁的侍卫都对她毕恭毕敬,这才对林枫态度恭谨起来。
那两个侍卫不是别人,一个是叫汉青,正是昨晚被林枫瞪了一眼的汉子,另一个叫张卓,也是昨夜守卫中的佼佼者,亲眼目睹了林枫的可怕,谁还敢对她说半个不字?
汉青更是对她佩服有加害怕更甚,此时简直把这女人当神来供着,生怕她有个什么不满意,就让自己“无故失踪”。
在北辰天身边的人,思想都算是比较开放的,北辰天自幼拜师名门,其师脾气出了名的古怪,搞得北辰天现在也同他一样放荡不羁,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礼教观念,实在是少之又少。
只要是见过北辰天的女子,几乎都会迷上他,看上他英俊无二的容貌,恋上他崇高无尚的身份,爱上他御兵战神的手段。
但是北辰天不亲近女色也是真的,他今年刚满二十,却没有任何一妃一妾,在这个时代的王孙公子中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北辰的京城,也就是樊城中,无数公主美女想要投怀送抱,却频遭拒绝。
不过就林枫看来,这也只是为防女人攀龙附凤的借口罢了,哪个男人可能没有这方面的需求?了不起他不把那些和他上床的女人当成一号人罢了……
正听那三女诉说着北辰天的事情,房外就有了动静:“林主子,殿下已经命人备好了车马。”
林枫应声:“知道了!”然后携着那三名侍女,又一次坐到了大派头的香车华帐内。
此时再看北辰天,回朝装扮那才叫有派头,一身凯甲充分体现出他属于男子的气概,长长的黑发往后扎成马尾,一双雄鹰般犀利的眼眸,却最是俊美。整个人的搭配连林枫都不禁要为之赞叹了,看过那么过古装电视剧,那些所谓明星看上去还不如眼前这男子一半的风采,果真是假货不如真货么?
一声令下,整个队伍浩浩荡荡前进而去,再见不到任何阻拦。
林枫虽然也想骑马,却知道既要隐藏肯定是不能让她露出会武的一面了,只能摇头大叹可惜,帐车跟随在队伍后面慢慢向北辰的王都,樊城进发。
正文 十三 欧阳
殷桑大陆,与中国古代没什么分别,林枫以前并不相信穿越时空一说,此时自己的亲身经历却让自己哭笑不得,说起来,她来到殷桑虽然不足一月,可是却好像真正成了殷桑的人,对周围的环境也渐渐习惯了。
“林主子,今天殿下将会参加一个晚宴,并且特意吩咐了要您去。”这日林枫早上起来梳洗完毕,侍女锦依便走过来说到。
北辰天送了她三名侍女,性格各不相同,锦依,女人味十足,善解人意,心里放的话不喜欢直接说出来,比较容易相处。锦兰,较为活泼,稍显泼辣,心无城府的小妹妹,却是射得一手好暗器。锦紫,有点喜欢说三道四,不过本性并不恶劣,本来林枫不喜欢这三人,几日相处下来倒觉得好了许多,说话之间神色也缓和了不少。
这三名侍女都会一些功夫,在北辰天府上,不会武的人亦很少,所以当林枫这个“柔弱”的美女走进太子别院的时候,众人可都是瞪足了眼睛。
那三女其实都对北辰天有点意思,却又因为害怕殿下疏远她们所以不敢开口,待林枫对北辰天表示得不怎么在意时,对她的敌意消得一干二净。
毕竟,林枫要文采有文采,要武学有武学,与美丽的外表不相称的是极端聪明的头脑和城府,一副大姐的样子,让人不佩服都不成。
三女并未见过林枫发狠的模样,此时都将她当成了好友,锦兰还常常大呼“疯子姐姐”,直把汉青和张卓吓得冷汗像瀑布,生怕林枫一怒之下事情不可收拾。但是林枫却并没什么表示,现代人嘛,思想总不能像古代人那么封建不是?
“哦?今天参加的这个晚宴的有哪些人?”林枫漫不经心地随口问道。
锦依答:“今日的晚宴是皇上为了殿下胜利归来而摆的庆功宴,席上各个军机大臣跑不了的,还有就是大殿下和二殿下也会到场。”
林枫前去拿水杯的手微微一顿,“还有大殿下和二殿下?那辰天岂不是老三?”
“是的,林主子。”
“不是长者为尊么?那么太子的位置理应大皇子当才是,难道辰天担任这个太子之位没有人反对?”
锦依还未答话,外面一个朗朗的声音已经传来:“不是没人反对,而是当天拿下了五省六郡并且治理有佳后,大殿下自知才华绝对不及天,所以将太子身份心甘情愿让出,满朝文武无一反对,这便是天的魅力所在了。”
林枫眉毛一挑,望向锦依,询问的意思很是明显。
“这位是与殿下并称的北辰另一位年轻将军,也是个天才将领,据说至今为止未吃过败仗,战功直逼殿下的欧阳晓将军,欧阳将军同殿下是好友,也是这里的熟客。”
锦依介绍的时候,林枫则打量着这位年轻将领,大约二十五六,身材并不算高大,整个人却显得英气勃发,虽然比不上北辰天那种祸国殃民的英俊却也是个少见的美男子。又是个靠一副皮像就能勾来许多美女的男人!林枫的第一个结论就是这个。
“我来找天,可是没见到天,却不想见着一位美人,虽然意外也值得啊!”欧阳晓说话和举止都显得轻浮,不过林枫却不以为意,也许正是因为如此,这人才与北辰天走得近,因为北辰天也是个不缚礼教的高手。
锦依又在后面道:“还有,林主子,这个家伙是个不折不扣的色狼!”
林枫因为不想摆出那种阴狠的样子,只是照常转头与锦依说笑:“你怎么这么清楚,莫非你被这位将军告白过?”
锦依脸红,银牙微咬:“府上哪个稍微漂亮点的没被他轻薄过?这人就是一介浪子!”
欧阳晓连连摇头晃脑:“非也非也,小依,你怎么能这么说我,我只是很博爱。而且天对女人不感兴趣,他旁边如此多的美女都浪费了,多可惜,既然他不珍惜,我这个做朋友的又怎么能不为他珍惜?”
说得好似很有道理,实际却全是歪理,锦依气得脸红:“你这花贼!”
看样子,这欧阳晓还真挺平易近人的,连普通丫头都敢这么对他说话,想来他平日里是不怎么发作了。欧阳晓听他如此说,却也只是耸耸肩膀笑笑,并不放在心上,倒注意起林枫来。
“果真是位绝色美人,想来传闻中的那位遭人嫉恨的女子,就是你了。”
林枫挑挑眉毛,遭人嫉恨?她不是没想过,不过传得已经这么厉害了?真是人言可畏呀!
欧阳晓见她如此,不禁惊讶:“你好像并不在意,或者……并不奇怪?”
林枫淡淡地答道:“有什么可奇怪的?北辰天的确有让女人疯狂的资本,他的相貌又如此出众,你说有几个公主郡主在抢他我都不会奇怪。他既然公然带我这个女人回来,而他以前又不近女色,那些女人想也会嫉妒死我。”顿了顿又道:“既然你叫辰天作天,想来我的事情他也会说与你听,你就不要试探我了。”
欧阳晓此时真不敢大意了,从进门时他就觉得这个女人与众不同,有种令人生畏的气质,这和传闻中她“柔弱”的形象完全不符,心里奇怪才有此一试,没想到连目的都被人家戳破,这女子真是精明得可以!
“难怪天看上你,你真的不同。”
“不同就在于我对北辰天来说,并不是以‘女人’的定位身份而存在。”
欧阳晓眯起眼睛,突然笑了:“有意思,你真有意思,既然同样是想帮天,不如我们做个朋友?”
“在你把我当朋友的时候,我们已经是朋友了。”林枫笑道,虽然有些“玷污”了意义上的“朋友”二字,可是那又如何?林枫此时举目无亲,又没有得利助手,在北辰除了北辰天以外多少得交附些势力以做后台,不论是以什么关系联系上的对她来说都无所谓。
其实对她来说,朋友,最大的作用还不是相互利用?说得好听是相互帮助,但作为一个“人”,首先就一定是自私的,林枫从来不相信一见面就有的什么朋友的预感,就如她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一样。
人和人之间,总是在相处长久了以后,才能生出依赖与不可缺少的感情,记忆中被另一个人占据很大空间,这才算是有了心